S市是北方一座普通的中型城市,一座没有历史沧桑的工业城市。

由于近年来的扩建,它早已变的硕大无朋。各式楼房高高低低明明暗暗的拼接起来,没有章法。城市庞大的、深灰色的躯体之内是无数人繁杂的生活,他们步履匆匆,行走在七拼八凑的建筑林中,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喧嚣:从鱼目混杂的菜市场不过三五步便到了高级商场的门前;商场的大橱窗里是属于塑料模特的永恒的、静止的奢华;商场的小店员们每天从它们身旁经过,她们边讨论着业绩,边钻进路边窝棚一样的小吃店吃酸辣粉;街上的汽车像盒子一样一排又一排,它们不厌其烦地响着自己的喇叭;小商小贩们像他们售卖的商品一样处处都是,满而杂乱。

整个城市都是满而杂乱的——满是自己的,杂乱是旁人的。

王觉非在这个城市中生活了很多年,从初来时的兴奋到后来的麻木。这个过程其实很短,初来上大学时见到如此繁华自是一番感慨,他和同学们网吧、酒吧、游乐场、KTV……全都玩个遍,但是没过多久就腻烦了,那些娱乐活动大同小异,除了喧嚣再也没有其它的了。王觉非渐渐退出了他们的团体。

大学四年王觉非最经常做的事就是坐在宿舍楼顶上发呆,只有在那里才能看到最大程度的日出日落。后来周围的建筑纷纷拔地而起,王觉非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夕阳淹没在一片灰色的楼海中。

他时常会想起要帮孟秋实现的愿望,他突然有种很渺小的感觉,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他是渺小的,在浩瀚的人群中他也是渺小的,如尘如土。他曾笑孟秋的梦想太小了,可他连她那么小的梦想都无能为力。

曾经以为整个星空都属于自己的少年,后来慢慢意识到自己的身后并没有翅膀。曾经那片令他不屑的低空,现在却高不可攀……

他总是呆在那里想一些遥远的不可触及的事,想一些他一生都无法到达的地方。

王觉非就读的科技大学处于市里闹中取静的地带,离市中心不远,却有着难得的僻静。学校周围除了小商小店也没什么大规模的建筑,学生们生活于此尽享着校园的舒适和便利。校园自是简单明朗的校园,长发及肩的女生走在草坪间的小径上,像天使在天堂里漫步。这里是他们走向社会前最安逸的营寨,这里的生活是一生中最值得眷恋的时光。那时的他们拥有着世间所有的奢侈品,年轻、活力、时间和梦想。

王觉非大学期间最好的朋友自然是同宿舍的几个兄弟。大家来学校第一天互相见面就亲兄热弟一般,自报家门后又一番排辈论长,王觉非排为老三。老大孙强,东北人,人高马大,性格豪放自不必说。老二周同乐,南方人,瘦瘦高高,十分儒雅的小伙子。老四李子华,和王觉非一样是本地人,不过李子华更像农村的一些,小伙子个头不高,见人就“嘿嘿”一笑,颇有几分憨样,所以王觉非和他处的最好。

刚入学时几个人一条心,风风火火的混各种社团,参加各种活动,乐不可支。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各自懒在宿舍里了。

“王觉非,看这个妞正不正?”周同乐拍拍上铺的王觉非。

周同乐入学不久便买了台电脑放在自己的床边,从此以后他的床就成为革命根据地。除了上厕所外,终日不离。吃饭、睡觉、玩电脑,人生三件大事混然一体。有时候大家半夜里醒来还看到他在电脑前奋战,有时候中午时看到他睡趴在键盘上,口里还含着没有咽下去的面条。

王觉非象征性的瞄了一眼,是网上到处都有的眼睛斗大的女孩,说了句:“唔,漂亮!早点睡吧!”

“好!就她了!”周同乐打了个响指兴奋无比。

忘了说一句,周同学还有件人生大事,那就是约会。周同乐同学做事从不千篇一律,约会也是如此,如果他约同一个女生两次,那肯定是把网上的信息搞错了。

每每到周同乐要约会的时候宿舍就会一阵天翻地覆。一直窝在一角的周同乐一跃而起,又梳又洗,又是翻箱倒柜,不几分钟他便一扫平日瘾君子的形像,化身为阳光帅哥。临出门时,还不忘在衣领上喷洒些古龙水。

说实在的,王觉非还是很佩服周同乐的。抛开他的绝活哄女生不说,他还多才多艺、广见博识,而且口才甚佳、人缘极好,和谁都聊的来。当王觉非一伙人在KTV只会吼《痛哭的人》的时候,周同乐却在声情并茂的唱《Yesterday》。周同乐会跳街舞,每每只摆个POSE就会惹一帮女生尖叫。周同乐还认识很多服装品牌,甚至可以从香水的味道中辨别出它的牌子。周同乐是个风流才子,甚至可以风流的不受肉体约束。

老大孙强还住宿舍的时候,周同乐每次约会回来,两人总凑一块嘀嘀咕咕的交流一会儿,并不时的发出猥琐的“嘿嘿”的笑声。

看着王觉非和李子华傻傻的样子,孙强两只胳膊分别搭在他们两人肩上说:“兄弟别急,有时间大哥带你们出去见识见识!”

“见识啥呀?”李子华傻傻的问。

“女人!”孙强诡异一笑。

“哦!女人俺见过!”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强把眼一瞄。

“我知道你啥意思,我……我有女朋友的,嘿嘿!”李子华不好意思的笑笑,大家都为之一惊,李子华接着说,“我们村的,等我大学毕业回家,我们就结婚,人在家等我呢!”李子华说的满脸幸福。

这时王觉非突然发现大家的目光都转移到他的身上,王觉非突然觉得如芒在背,他张口说:“大哥,我不是那种人!”

那三个人先一是愣,接着哄堂大笑。从此以后这件事就成为了笑柄,时不时的被提起。周同乐和孙强每每都以瞻仰的目光来看他,像是看一具时代的活化石,令王觉非恼羞成怒。不过这尴尬情境没维持多久,自从大哥孙强搬出宿舍后,就没人带头起哄了。

孙强上大学没多久便交了个女朋友。他女朋友比他大两岁,已经工作了,是名护士。据孙强称,他因家里有个妹妹,所以不喜欢爱撒娇的小女孩。因此专挑比自己大的,而这女生还是个护士,温柔体贴已成为了职业道德。两人认识没多久,孙强就在外面租了房,两人过起了幸福的“家庭生活”。只有很偶尔的时候才会回宿舍来看看曾经甘苦与共的兄弟们。

孙强每次回来都红光满面,精神那叫个好啊。那三个天天窝在宿舍的宅男可就差的远了。早就风闻孙强以前情史浩瀚,没想到现在还能如此高投入、高效率的恋爱。不过这次孙强似是动了真情的。他在一次聚会上,半醉半醒的说了句惊天动地的话:“大哥我这辈子,啥都玩过了,就差没玩过天长地久了!”

王觉非他们也见过“大嫂”的,和“大哥”是挺般配的,至少外形很配,都高高大大的,不过说起话来却颠覆了她的外表,“大嫂”说话是温声细语,听起来能让人骨头都酥掉。她人长的说不上漂亮,也说不上丑,是很平常、但很温暖的感觉。也许就是这种温暖和平常使她迸发出一种母性,每个粗犷的大男人其实都有对这种母性的渴望。因此上天便成全了他们。毕业典礼的时候,孙强是挽着他的新娘来参加的——他是班上第一个结婚的。

孙强每次回宿舍都会看着三个难兄难弟苦口婆心一番。先是周同乐,孙强劝他:“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不要贪得无厌。弱水三千,也只能取一瓢,该收手时就收手。”然后是王觉非,劝他:“不要一直孤芳自赏,长此以往别人会觉得你这个人不正常。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至于李子华,孙强没的劝,每次只是说:“兄弟再坚持一下,大学四年马上就会过去的!”

总体来讲王觉非的大学生活还是比较颓废的。课程很少,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无所事事。入学以后,为响应学校号召,王觉非和周同乐都买了电脑。孙强因为经常不在宿舍,也经常不上课,所以没买。李子华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也没有买。于是王觉非经常让李子华用他的电脑学习。李子华是个好学的家伙,但对于电脑上的东西总是不灵光。学编程学了好久还没弄明白“复制”是“Ctrl+C”还是“Ctrl+V”。而周同乐则开始了他坐拥电脑的美好而空虚的生活。

从此以后便常常出现这么个现象,李子华和周同乐在宿舍玩电脑,王觉非自己一个人在外边瞎溜达。到吃饭的时候,他会拎着三份或四份饭回宿舍——因为周同乐有时候要一次性买两顿的饭。

然而总在外边走,就难免会撞到桃花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