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歌善舞,长相甜美,让姐姐从小就接受无数的赞美。在那个多子女年代,姐姐很长时间享受着独生子女的娇惯。尽管我们家不富,但妈妈总要把这个引以为傲的大闺女打扮得漂漂亮亮。她的照片被放在人民照相馆的橱窗里,供行人欣赏。家里的玻璃板底下有她从出生到长大的各个年龄阶段的照片。挂在墙上的相框里,也是姐姐化了妆的演出照。那年头,照相也不是经常的事,而我姐姐却拥有每一个阶段的照片。不象我,直到6岁上小学才照了一张黑白照。那张照片真土啊,眼睛怕光似地眯着,嘴巴也抿成一条线,短簇簇的头发,却在头顶处竖个小辫,以示自己女孩身份。我那时多么渴望能象姐姐那样,梳两根神气的小辫,扎上红绸子、蓝绸子、绿绸子,可是,妈妈嫌留发打理费事,总是自作主张就把我剪得短短的。一个女儿就够她打扮了,再也没有心力去照顾另一个。而且,漂亮的孩子打扮起来才有劲,一个丑小丫还讲究个啥。

每天,姐姐梳妆得整整齐齐去学校,头上的绢绸扎的花一跳一跳的,象两只翩然欲飞的蝴蝶。

红丽也梳小辩,她妈妈闲来给她辫了许多小细辫,门口人逗她,说哪里来的新疆小姑娘。

我却什么也没有!连自己的头发都做不了主。

若在我身上找属于女孩的饰物,大概就是胸口别着的白兰花。妈妈喜欢白兰花,她给姐姐戴,姐姐嫌它土,妈妈就别在我的衣服上。白兰花有着世界上最好闻的香味,我喜欢它。

我还喜欢用玻璃瓶接清水,将白兰花养起来。还有栀子花,一大蓬,白花翠叶,涨满在水中,香气扑鼻,沁人心脾。

“栀子花,靠墙栽,雨不落,花不开。”知道谜底是什么?“伞”!我小时候乐此不疲地打着这个谜语给别人猜。

那些漂亮的衣服、发辫,我得不到。好在大自然是慷慨的。

大院后面的圩埂就成了我新的乐园。那些五颜六色的小野花,狗尾巴草,被我悉数采摘。经常我满身沾着草、叶,泥沙回家,妈妈就骂我野丫头。当我大一点的时候,就脖子上套着钥匙,到处游**的了。

出了我们大院,我们西面路口的马路是早菜市,一大早,大街上人就熙熙攘攘。过了八九点才渐渐清静下来。我喜欢在马路上逛,那时春谷县也是热闹的,街上有铁匠铺,花圈店,编竹篓的,炸苞米花的,还有说大板书的。

妈妈的人民饭店在路口中心的闹市处。我经常去那儿报到。人民饭店是春谷县最大的国营饭店,位置好,生意也不错,再贫穷的年代人们也是要吃的。妈妈在橱窗买包子、油条、糍粑,各种点心。见我去了,妈妈通常会拿个包子或油条打发我。她工作忙,顾不上管我。我心满意足地吃完,就又出去玩了。

对面是百货大楼,百货大楼有两层,我喜欢玩楼梯的木扶手,经年磨蹭,非常光滑,我就从上面一遍又一遍地滑翔下来。别人看见,向我妈学舌告状,说我象男孩,胆子忒大。少不了又是一顿骂。但,有时候我胆子又特别小。百货大楼的二楼有一幅巨大的毛主席画像,一个如此庞大面容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你,而且不管你站在哪里,他都能凝望到你,总让我不由自主地害怕起来。但我还是忍不住要与画像对峙。这就象多年后,你去庙宇,看着巨大的佛像,一样的感觉,那么深邃的目光,浅浅的不露痕迹的笑容,仿佛预知一切,洞悉一切,让你有种天然的敬畏。

我在百货大楼能乐此不疲地玩好半天。今天的孩子在公园、会所、游乐场玩,大概想象不出,一个百货大楼有什么好玩的,而且是一个人玩。

也许是从小就一个人惯了,很多年后,我依然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会觉得乏味。

我喜欢看百货大楼里的人,尤其是他们的工作。

百货大楼的二楼是卖布的,那些花布料一卷一卷紧密地排列在柜架上,顾客指认好,服务员就抽出,说了尺寸,量好,再用那种裁剪的专用大剪刀,剪个口,“咔擦”一声撕开,动作干练极了。交费也挺好玩,有一个人呆在一个高高的小房子里,小房子是半圆状,上面是玻璃罩挡着,露一个小口,各个柜台头上拉着一根线,开好的榧子被铁夹子夹好,一个一个飞到窗口处,然后收好费再一个个给飞回来。这些东西够我看上一阵。

百货大楼里呆腻了。

就去大街上闲逛,看看路边的手艺活,听一听大鼓书。最刺激的是看疯子。那年头,街上经常有疯人出没,男的,或者女的,形容怪异,他们口里唠叨着谁也听不懂的话,伴以夸张的手势。疯人也分武疯子和文疯子。武疯子非常可怕,脏兮兮,凶巴巴,有时衣不蔽体,冲人张牙舞爪。这类疯子,你最好离远一点。

我见过文疯子,是一个女的,她在大街上张开手臂,发表**演说,内容全与政治有关,她甚至在里面点名道姓地评价着当时敏感的政治人物。只有疯子才能干这样的事吧。人为什么会疯?这是我小时候迷惑不解而又非常好奇的一个问题。

后来我看过一篇小说《疯人之恋》,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只记得一点,那个女主角,为了逃避迫害,装疯,后来竟真的疯了。不知为什么,我就常常想起那个**演说的女疯子。

妈妈最反对我赶热闹,她威胁我,疯子会打人的。可是,越怕越有吸引力啊。我们那条街上,还有个年轻的小疯子,才十几岁,在家排行老四,人称“四闹子。”“四闹子”长着一张这类人共有的蒙古脸,常常会冲着人哈哈一乐,样子吓人。但他其实不打人。许多年以后,我已经离开家好长时间了,回到春谷,竟然又见到他,是在一家舞厅。他会跳标准的国标舞,许多女人跟他跳舞。他彬彬有礼。那张脸还和过去一样。这让我欷虚不已。

有一回,我跑的太远,迷路了。

大院里的一位老爷爷死了。出殡的那一天,他家来了许多人,还有一辆蓝色大卡车,是送葬的。许许多多人,混乱中,我也坐上了车。——那时候,能坐汽车,是非常难得的事。没有人在意到我,没有人赶我下车。于是,我就跟着车,一路去了火葬场。火葬场很远,在春谷县的北郊。

到了那儿,这才发现不对劲,原来和我一样看热闹的人都不见了,只有死者的一家子亲朋好友。那位爷爷放在一张矮矮的铁架子**,一位好老的婆婆痛哭着,被人拉开。我看傻掉了,这时,有个叔叔过来,发现了我,说,小朋友,你出去吧,不要看了,不好的。那铁架子床对着的是一口巨大的火化炉。当我站在外面,后来,看到高高的烟囱里冒出的白烟,心里惶恐莫名,那个老爷爷什么都没有了,他的肉身化成一股青烟消散。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死。人生多么无情!

回来的时候,我没有跟上车,也没有人在意到我。我一个人孤伶伶地从北郊荒凉的马路上往家的方向走。路边草坡有沟渠,野花,红色的,紫色的,黄色的。我也无心采摘了。那条路那么漫长,越走我越心慌。天渐渐暗下来,面对一条叉道,我哭起来,不知该走哪一条路回家。有人过来搭话,问我,家在哪里。我抽抽答答讲不清楚。有人说,把她带到派出所去。我更加害怕起来。因为我听妈妈说过,派出所是关犯人的地方;或者有人把小孩丢弃就放在派出所门口。我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有个人走到我身边,喊了一声,“咦,小玫,你怎么在这儿?”我抬起头,象看到救星,立即把手伸过去,抓住他。这个人是陈君!

我们一同回的家。陈君答应替我保密,如果妈妈知道我去了火葬场,又迷了路,她会把我打死。陈君说,他连姐姐小蓉也不会告诉的。

我放心了,为了表示感激,我更紧地抓住他的手。这个大男孩,他那么斯文,那么温和,不象门口的那些男孩子,飞沙走石,打架,斗狠,欺负女孩,搞恶作剧,他从来没有。他的脸干干净净,不象这个年纪的男孩,脏脏乱乱的,他的面容有一种与年纪不相称的老成,但却是英俊的,是个英俊的男孩。他搀着我,仿佛一股安静的力量给了我,我也变得稳重起来。我记得这双手还曾替我擦去过被红丽划破的血迹。

我问他,姐姐呢?

陈君说,她在学校排练节目。

我突然想起那次他们一起演的白毛女,就问,你怎么不参加表演?表演多好玩啊。

陈君没吭声,半天却说一句,那不就碰不到你了吗?

原来,他特意是为了碰到迷路的我的。我由衷地庆幸起来,如果不是遇到他,我今天该怎么才能回到家?

陈君说,其实这叉口的两条路都能走通到家的,就是一个近一点,一个要绕路。他告诉我,以后万一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可以找警察。而且,这儿其实离家也不远了。

真的,我们很快就到了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