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恩春节过后去上学时,特地给黄秋容买了几包当地的特产“黄石港饼”。他与黄秋容两人从相知到知心,从知心到相爱,可以说是最佳组合。他们有着很多相爱的共同基础:两人都是出生在农村;两人都是靠个人奋斗跳出了“农门”;两人的老家都很困难。这几个共同的特点,是他们情投意合的坚实基石。

转眼间四年的大学生涯即将结束了。

大学生谈恋爱的成功率不高,主要是因为毕业分配工作后天各一方。就是参加工作后两人结了婚,如果长期两地分居,生活上有太多的不便,也会导致双方感情上的生疏。

梁思恩的同学贾雨亭与林芸玲,两人是在上大四时才开始谈恋爱的。大学生中对这种情况,有一种流行的说法,称之为“黄昏恋”。他们两人的相恋很有戏剧性。有一次,盛夏两人都穿的是短袖衬衣。无意中发现两人右胳膊上都有一块红色的胎记,胎记的大小、形状基本相似,这让他们感到很奇怪。在交谈的过程中,发现两人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并且贾雨亭比林芸玲早出生几个小时,他们认为是天赐的缘分。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交往很密切。在男女相处中,有一种能力叫征服。你能对一个喜欢的女人,从心理上征服她,那就是你的能力。贾雨亭应该说是把林芸玲从心理上征服了。闲暇时,两人经常黏在一起,好像雷都劈不开似的。

克雷洛夫有句名言:“在爱情和友谊之中,别忘了彼此要相当相称。”同学们都看好了他们之间的恋情,因为不论从两人的自身条件,还是家庭情况都是相当相称的。但在毕业分配工作的结果出来后,女方很婉转地提出分手。因为贾雨亭分配到了安徽,林芸玲分配到了陕西。

几个男同学在一起闲聊时,说起了这事。有一位叫钟振卿的同学说:“男人是为了征服女人而征服世界,女人是为了得到世界而征服男人。我承认贾雨亭是把林芸玲给征服了,但没有让她得到理想的世界。不然,林芸玲也不会这么快就提出分手。他们曾经的相爱不是一种罪过,但对林芸玲这样的女人,现在趁早分开对贾雨亭也是一种解脱。”

有一位叫周汉唐的同学调侃道:“如果有缘,错过了还会再来。如果无缘,相遇了还会离开。我早就知道,他们不会有好的结果。”

“你有先知先觉呀,凭啥?”有一位同学当面质问他。

“你们没有看到他们各自姓啥?”周汉唐此时故作神秘对同学们说:“他们各自的姓都没有姓好,一个姓贾,一个姓林。你看贾宝玉和林黛玉最后是什么样的结局!”

有一个同学讥讽周汉唐:“你这种说法很牵强,按你这么说,你就代表了周汉唐几个朝代,上下几千年呀!”

“一见钟情的后面,常常是昙花一现的欢愉、青春流失的悔怨。大学几年,没有一个女同学看得上我,当时我很悲哀。现在我感到是因祸得福。虽然没有尝到过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校园恋爱的滋味,但现在也没有受到精神上痛苦的折磨。”站在一旁的一位同学在说这话时,多多少少有点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的意味。

梁思恩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广州一所大学当老师,他学的是中文专业,大学的人事部门从档案上了解到,他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很好,所以安排他教中国古代文学。

十分庆幸的是,黄秋容也分配到了广州,并且与梁思恩是同一所大学,这真是过河碰上摆渡的——巧极了。

梁思恩正式上班后,急不可耐地写信告诉家里人,他已经分配到广州工作。甄孝贤看完来信激动不已,她在给梁思恩的回信中写道:“……这下好了,我和你哥可以不再为你操心了,父母亲在九泉之下也可以安息了。你一定要好好工作,尽快给嫂子找个城里的洋弟媳。”她高兴之情,体现在字里行间。

梁思恩参加工作后,第一次领到工资时可以说是欣喜若狂。大学放假后,他在准备回家之前,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要给嫂子买一套衣服。他曾经给嫂子承诺过,嫂子当时虽然是一句无意的玩笑话,但他牢记在心,现在要兑现当初这个诺言。他从内心体谅到嫂子活得太苦,嫁到梁家多年来,就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

南方的夏天十分炎热,梁思恩决定要给嫂子买一身香云纱的衣服。这种衣服由于穿着走路时“沙沙”作响,又名“响云纱”。

在旧社会,这是乡绅、土豪才穿得起的衣服,夏天穿着凉爽。“响云纱”衣服还有一个特点,很好洗,只要在水里摆动一会,把衣服上的汗渍摆掉即可,不用揉搓。这种面料是当时世界上纺织品中纯植物与矿物染成的丝绸面料,它的产地就在广东。

当梁思恩回到家,从提包里拿出衣服递给嫂子时,甄孝贤看着这一套衣服说:“二弟,你给我买这么贵的衣服干什么,我怎么穿得出去?这种衣服,我很小的时候也见过。我们村有一个地主老婆就穿过这样的衣服。我穿这种衣服出门,别人还不知道在背后怎么说我。”

梁思恩对她说:“嫂子,您可能忘了。那年过年时,您给全家一人做了一件新衣服,就是没有给您自己和我哥做。您当时还给我说过,等我参加工作以后,就给您买一件新衣服。您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可惜的是直到今天,才给您兑现我当初的承诺。”

“我当时随便说的一句玩笑话,你还当真了。你以后回来不要买东西了。你们吃公家饭的不像农村人,开销大。你年龄不小了,家里的经济情况你也清楚。你成家时,只能是怀里揣个粑——自家靠自家了。只要你早点成家,我和你哥就放心了。”甄孝贤说这话时,那么大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下次回来,我一定也要给我哥买一身衣服。”看到嫂子高兴的表情,梁思恩又对嫂子说了这么一句。

甄孝贤高兴并不是看到梁思恩给她买了一身新衣服,而是因为他现在每月能领到工资,家里的负担减轻了。

甄孝贤每天虽然干的是农活,但很注意个人的形象。再忙她的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的,一丝不乱。没有像其他农村妇女那样,头发掉在嘴角上。如果家境好,她是很会打理自己的。贫寒的家庭,经济上的拮据,让她把这种爱美的个性给扼杀了。但梁思恩给她买的这套衣服,她到卧室里当着梁德烈的面,穿着试了试后,一直放在家里没有上身。她是想当作永久的纪念,还是舍不得穿,别人无法知道。

梁思恩还给梁四维兄弟俩买了个比较大的不倒翁,二叔教他们把不倒翁的头按倒,当他放手时,不倒翁又立起来了。

梁四维感到很奇怪地问:“二叔,这个东西为什么按不倒呢?”

二叔问他:“你看它的底部是什么形状?”

梁四维说:“是圆形的。”

“圆形最低的地方在哪里?”

“在底部。”

“这就对了,因为最低的圆形在底部,重心始终就会在底部,所以它永远就不倒。如果是方形的,把它按倒就起不来了。”梁思恩是把对嫂子的崇敬,也转化成对侄儿的关爱。

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梁德武有几天不干一点恶作剧的事,心里就感到有些别扭,这可能还是他的天性使然。这天村里一家结婚请“房头客”(2),按农村的规矩,应该是梁德烈去的。因他要到一个亲戚家去帮忙做事,甄孝贤就让梁德武去。

农村人几个月吃不上一次肉,能去吃一次酒席,就等于改善了一次伙食。

梁德武吃完饭后拿了几块骨头,将在周围转悠的一条狗唤了过来。他向主人家要了一串短鞭炮,狗在低头啃骨头时,将鞭炮拴在狗尾巴上点燃,吓得狗拼命地向前跑。

村里来这家吃席的“房头客”看到狗拼命地奔跑,多数人都在那里哈哈大笑。只有一个年老的长者对在场的人说:“这个孩子要是把心思用在正道上,是一个人才。别人想都想不到的事,他都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