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叫玫瑰的女孩子,情路总有一点坎坷。苏枚出生的时候,母亲想必没有看过亦舒的言情小说,否则也许会给她取个更大众通俗的名字。

亦或者,她要换的不应是名字,而是父母。有那样一对漂亮的双亲,应该是旁人羡慕不来求之不得的事情。更何况,她集中了父母的优点,有着像母亲一样窈窕的身段和颀长的脖颈,面孔则更像父亲,生着一双欲语还休欲拒还迎的大眼睛。

从幼儿园起,苏玫就是班里的文艺委员,她虽在表演方面天赋平平,但上台机会多了,举手投足也落落大方。她家境中上,父母恩爱,对她教养亦宽松民主,只一条严苛,上大学前不准恋爱。

她在这方面开蒙的不算早,虽然常常收到情书小纸条,但让她动心的并没有几个,最早让她有朦朦胧胧感觉的是家属院里曾住过的一个学画的学生,她曾给他当过半日模特,至今家里还保留着那张素描。然而不久他便考上美专,租的房子也退了,她的这点少女心思很快便淡了。

与她认识时间最长的是隔壁班的陆群,他们从小同校同班,上高中时陆群家搬到她家楼上,两人常一起在站台等公交车,然而对话常常是:“你吃早饭了吗?”“今天是不是要发考卷?”之类索然无味的客套话。两人一个是骄矜的公主,一个是高傲的王子,客客气气的保持着距离。

陆群突然与她熟识起来是一个雨天,她那天要排演元旦晚会的表演节目,回家晚了点,下公交车时看见陆群在公交站台旁的公共电话亭里躲雨,隔着玻璃拼命向她挥手,她凑近一看,陆群让她帮忙回家,拿两把伞借给他,身后一个颇为清秀的女孩向苏玫羞涩的笑。

后来苏玫在公交站台见到陆群就常常是两个人一起,邝小柔看到苏枚常和她搭两句话,有时她来找陆群不在,就托苏枚传话或是捎带什么东西给陆群。苏枚知道他们俩恐怕是在谈恋爱,在那个早恋被老师父母视为洪水猛兽的年代,这种出格的行为自有一番英勇无畏,连带的作为旁观者的苏枚都觉得心情激动兴奋莫名。

只是她没想到战火会烧到自己这一边,那天放了学,班主任把她和陆群单独留在办公室,语重心长旁敲侧击的说了一大通:“我知道你们是好学生,但是目前还是要以学业为重,我见过很多成绩好的学生在高考前几个月因为…咳咳…心思转到了其他方面,…嗯咳…成绩下滑的很厉害,你们还年轻,有什么想法都等到几个月以后高考结束了再说,老师可是为了你们好。”

苏枚先是一脸懵懂,后来渐渐品出味儿来,敢情老师“咳咳”说不出来的是“早恋”二字,她不得不佩服老师在这方面敏锐的嗅觉和丰富的想象力,陆群是早恋了,可对象并不是她,她只是好心替他们当了几回信使而已。然而她识时务的闭上了嘴巴,既然她问心无愧,老师猜就让他猜去好了,她自出生以来就活在捧誉里,心大不畏人言。然而陆群却把这当成了义气,和邝小柔一起,专门请她吃了顿饭,说从此以后就是兄弟。

陆群放下筷子,“我是不在乎的,我妈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只是小柔她家里管得紧,要是知道了对她不好。等高考结束了我就带着小柔去给老班看看,我就是早恋了,可我考的还是一样好。”

邝小柔也搂着苏玫的胳膊,笑着说:“玫玫你真好,代我受过,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素来异性缘不少,同性缘却不多。有了邝小柔这个好朋友,心里也自欢喜。熟悉了之后,邝小柔无意间问她:“陆群这么好?你就从来没喜欢过他吗?”

苏玫后来省悟了为何她始终对陆群不来电,她俩人都太骄傲,陆群需要被崇拜,喜欢保护弱者,而她则习惯了被宠溺,喜欢随心所欲自由自在。温顺体贴的小柔才是他的良配。

她笑笑说:“小柔你真幸运,这么早就遇见喜欢的人,我等的那个人还没出现呢。”

邝小柔在另一所高中,以她的成绩,估计只能在西安本地念一所二流大学,陆群却是上清华北大的好苗子,每每念及此她总是很担忧,不知道高考这一道分水岭会将她二人各分向何处。

幸运的小柔却在高考前出了意外,被路过的大卡车卷到了车轮下。那之后的一个月,苏玫看见公交车站牌下站着的孤零零的陆群,心里难受得说不出话来,她想陆群的心里只有更痛。

结果陆群还是以班级第一的好成绩考入了西安当地最好的高校,问他为什么不报外地,他只说:“这辈子我是不会离开西安的,离父母近一点,不是很好。”苏玫猜想他是否为了邝小柔,但从没有机会求证过,她再心大,也知道那是别人的伤口不能轻易触碰。

后来他们两家都搬离了此处。大学里俩人都是风头人物,但有个邝小柔隔在中间,彼此只有更客气淡漠,但是不知道谁又把高中时那段被误解的早恋翻了出来,风声传到同宿舍的陶子昕耳朵里,还有意无意问过她几回。

苏玫看得出这个和邝小柔有几分神似的女孩很喜欢陆群,陆群对她也似有几分情意,却若即若离很是磨人。向来不爱管闲事的她那天不知为何如此多事,在和陆群排演迎新晚会节目主持时瞅住间隙问陆群:“你和我们宿舍的陶子昕到底怎么回事?能不能痛快点?你要是心里还喜欢邝小柔,就应该和她说清楚。”

陆群默然半晌,答道:“你曾是小柔最好的朋友,她不在了,你会把她忘了吗?”

“当然不会。”

“我是不可能忘了小柔的,她也不可能再回来。既然如此,说和不说有什么区别。和她说了,她心里就会好受吗?”

“那你到底喜不喜欢…”话没说完,苏玫就瞥见站在台下冲她们摇手的陶子昕,她叹了口气,收住口。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子昕捧着玫瑰冲她们笑:“陆群和我表白了。”苏玫半真半假打趣她:“他真有那么好?把你高兴成这样。”

“玫玫你不懂,等你谈恋爱就知道了。”

苏玫犹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和子昕说小柔的事,几次欲言又止,子昕可怜巴巴的望着她:“玫玫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和陆群在一起?你不会是喜欢……”

苏玫大跌眼镜,她收起自己多事的舌头,“当然不是,我只是想问你,谈恋爱真那么有趣?”

“当然,大学里不谈场恋爱你就白上了。”子昕肯定的答复,乐滋滋的收拾着陆群送她的小玩意。

苏玫交的第一个男朋友是舞蹈协会的男舞伴,两个多月后两个人和平分手,原因是他不小心下楼时摔成了骨折,苏玫去探望了几次,对他受伤后娇滴滴的模样难以适应,时间一长就觉得索然无味。

第二个是外文系的学长,坐校车时就站在她旁边,目不转睛的看了她好久,下车时还要了她的电话,那天她心情不错,没把他当成登徒浪子,还大大方方陪他去喝了咖啡。可是她受不了他好好说话时中间总蹦哒几个英文单词,尤其受不了他总在熄灯后给她打电话说想她,害她不得不一边打哈欠一边敷衍。

她倒是从来没和同班同学有什么瓜葛,虽然她的名字常常出现在男生宿舍熄灯后的卧谈会里。“兔子不吃窝边草”,万一分手了,还天天在一个教室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想想就觉得尴尬。

另一方面,是她对男朋友的颜值还是有要求的,电子系的男生虽多,可是长得帅的就那么几个,陆群名草有主、席捷是传说中的花花公子,许峥嵘自恋清高,常自健夸夸其谈,电子系的四大天王她一个也没瞧上。好歹谈了两次恋爱,她的大学还是完整的,苏玫安慰自己道。

大三上学期,班里组织秋游。她们宿舍几个单身女生嘻嘻哈哈闹成一团,厉玲看见站在一旁的席捷,就请他帮忙拍几张合影,孰料拍好后看照片时竟不小心翻出存照来,翻来覆去都是苏玫的照片,不知是什么时候偷拍的。席捷在一众女生的起哄声中淡淡一笑,很自然的帮苏玫她们背上背包,甘心做脚夫。

苏玫从没觉得上山的路如此漫长,还是厉玲她们有意拉他们俩人在后面。她咳了两声,伸出手来,“让我看看,你把我拍成什么样了?”

席捷递过相机的指尖无意划过她的手背,凉凉的,她后来与他在一起才知道他有紧张便手凉的毛病,那时却只见他故作镇定的脸,微微一笑,“好。”

因为是偷拍,大部分都是侧脸和背影,她翻到最早一张是一年前,还是她上高数课打瞌睡的样子,向来厚脸皮的苏玫脸上一红,把相机塞回席捷的手中,“喂,把我拍这么难看,以后要拍还是正大光明的拍。”

席捷先是一愣,接着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苏玫第一次发现原来男生笑起来也可以如此好看,像三月里的春风。

他们正正经经做了两年校园情侣,也做了情侣间应该做的一切事情。他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上自习,早上席捷买好早点在她宿舍楼下等她,晚上下了自习便陪她打好开水拎到楼下。那两年,她被他宠的全面退化,出门坐公交他一路电话指挥,考试前席捷画好了重点她只要原样背过即可,以至于她的口头禅是:“等下,我问下席捷。”

席捷在她大四生日那天送了枚小小的求婚戒指,是他用开网店挣的钱买的,“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吧,从此后,你就是我的唯一,我什么都听你的。”

苏玫却不肯口头上这么轻许了他,“那得看你表现。”虽然夜里她钻在被窝里握着那枚小小的戒指偷偷笑了好久。她想,这一生,恐怕再难遇到比席捷更默契的人,他了解她的脾气心思,知道如何逗她开心,在她伤心时如何哄她,他们的爱好也接近,做情侣前书架上的书有一半是重合的。

只是后来,当她知道她和他很可能留着一半相同的血时,她才了解,原来默契背后的原因竟是来自基因。

席捷在毕业四年后再次向她求婚,苏玫答应了,此前席捷对她百依百顺,却从没有带她见过父母,她只知道席捷事母极孝,他做低伏小的脾气不知是否来自父亲的身教,可想而知席母在家中的地位。

席捷第一次带她去他家里。都说儿肖母,席捷的妈妈是个保养极好的美人,看她的眼光也不似准婆婆看未来儿媳的审视,到像是一个女人看另一个女人的较量。“我唯一的儿子就这样被你抢走了。”她坐在沙发上笑的颇为开怀,令苏玫琢磨不透她话里是悲是喜,也没想出什么客套话来恭维一番,只好跟着笑。

因为席捷急着与她结婚,春节后双方父母见了个面,那一天的很多记忆苏玫都下意识的忘了,唯独记得父亲刚落座时席捷母亲的眼神,就像多年锈迹斑斑的镜子一下子抹去了浮尘,那骤然明晰的心思亮的人晃眼。

那是她二十七年人生不能忘记的奇耻大辱,很多年后,她学会了一个词:原罪。就像天龙八部里的阿朱肩上刻着的“段”字,她背负着“苏”的红字。她看着手上的订婚戒指,在台灯下熠熠生辉,她的手白皙柔滑,上大学时,褚青她们曾打趣她“手如柔荑,肤若凝脂。”那是《诗经》里用来称颂齐文姜的诗句,齐文姜,历史上有名的美女加才女,却是一个和哥哥私通的女人。

她觉得恶心,为父亲,也为她自己。原先她是那么高傲的一个人,如今却恨不得躲开所有人的目光。然而逃开了又如何,揽镜自照,她无法面对的,是自己的羞耻心。父亲与她私下谈过,事情也不笃定,说不定不是,既然她与席捷情意燕好,何不做最后的确认,对彼此也是个交代。

是与不是,那又如何?她反问父亲,难道你还想再和他们一家人有何瓜葛?那一刻她认清了自己的内心,比起爱席捷,她更爱自己。他们是完美的情侣,却注定没有夫妻的缘分,有那样一个婆婆在,即便勉强嫁了,也注定孔雀东南飞,不,她不要做刘兰芝。

她把戒指和以前的信物都打包寄给了席捷,然后辞职旅行了三个月,后来,她在广州的电梯里遇见了叶守仁,他成熟潇洒,殷勤体贴,最打动她的,他很快就带她见过她的家人,她打听清楚,那至少是和她没有瓜葛嫌疑的一家人。

爱情里最美好的故事她都经历过,她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想要一段长久而稳定的婚姻,至少从目前看,叶守仁是她的良配。

婚礼前一天,叶守仁问她有什么愿望,她思索良久,回答他道:“请把我当成你这颗星球上唯一的玫瑰。”

叶守仁吻他的小娇妻,他以为她想要他保证他的专一,却不知道,那还有另一个含义,她这株玫瑰,再也无法同其他的紫陌千红共享春色,她内心的孤独和耻辱将伴随永生,且不可言说。

叶守仁把手搭在她肩膀,许诺道:“那是自然,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唯一,我什么都依你。”

似曾相识的话语再度响起,叶守仁没看到,俯在他肩头的苏玫,悄悄的红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