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书像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又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天空很蓝,澄澈得像一汪湖水。精怪?这世上真的有吗?

“看来这妖怪还颇有些道行,居然还会幻化人形?”她幽幽地道。

萧乾眼珠子一转,继续道:“当然啰。那妖怪可是花魅成精,常化作一个美人,还喜欢迷惑年轻俊朗的男子,嘴里只要吐出一口香雾就会使其神魂颠倒。”

易繁心情沉重,也道:“月兄昨晚出事实在是让人猝不及防,鬼影子的出现亦很突然,两件事情一下子放在一起……实在让人不得不心生怀疑啊。”

沈玉书眯着眼睛看了他一眼,眸光一闪。

周易检查完尸体,正朝他们走过来。

“如何?”她问。

周易摇摇头,眼里尽是迷惘,道:“奇怪,他身上连个针孔也没有,而且脸上似乎还透着淡淡的粉红,若不是没有了鼻息和脉搏,就好像……”

“就好像什么?”

“就好像只是睡着了一样。”周易说着,声音越来越低,透着股无奈。他看惯了尸体,见多了各种死法,可月秋白的情况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屋里人均倒吸了口凉气,心中各有想法。

“那他有没有中毒的迹象?”沈玉书瞪圆了眼睛,继续追问。

周易依旧摇头,道:“无论是什么毒药侵入人体,毒发之后口齿、骨骼以及肤色都会发生变化,可月二郎浑身光洁,面色、唇色都很正常,绝不是中毒之兆。”

“你觉得呢?”沈玉书看向秦简。

秦简也无奈摇头。他向来对江湖奇闻了解得多,对暗器毒药也颇有研究,可在看过月秋白的尸体后,竟也得出了和周易相同的结论。

映秀双目无神,颤声道:“沈娘子,会不会是深更半夜的时候,那花妖偷偷进入工坊,恰巧二郎见到,心生恐惧而亡?”

沈玉书冲她轻轻摇了摇头,道:“不可能的。”

映秀道:“为何?”

沈玉书没有接话,而是瞟了瞟秦简。秦简定了定神,似是明白了她的意思,突然拔出身后的长剑。剑光一闪,在场的人除了沈玉书之外皆瞠目结舌,嘴巴张开能塞进两个馒头。周易在一旁直翻白眼,嘴里嘀嘀咕咕,想想也知道他定是在埋怨秦简又神神道道了。

萧乾不知出了什么事,结结巴巴地道:“沈娘子这又是何意?”

“没什么,只是想让你们明白,当一个人害怕或者恐惧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态。我想你们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她摊摊手,继续解释,“人在很恐惧的时候,身体的肌肉会因为过度紧张而发生相应**,比如面部扭曲、张口瞪眼,即便是断了气,此种情态依然会表露出来,你们再看看月二郎。”

他们都听懂了,个个又垂头丧气起来。

映秀似心有不甘,又道:“昨天晚上二郎伏案做工,聚精会神的时候便很难发现周围的响动,若是有个人突然从背后掐住或者用丝绸勒住他的脖子导致他窒息,也同样不会有伤口啊。”

周易站出来,轻笑一声,道:“小娘子,你说的这种事是绝不可能的。第一,如果被害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掐住脖子,就势必会挣扎。被害者越是挣扎,凶犯情急之下就会越用力,这样一来,被害者死后,脖子上会因为血液淤积而留下暗红色的掐痕。我大概推测了一下,月二郎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寅时,到现在已有四五个时辰了,但他的脖子上一点伤痕都没有。”他说着,扫了眼周围人的反应,继续道,“第二,被人掐住脖子时,被害者因为不能呼吸,往往会不自觉地张口,舌头也会不自觉地抵住前齿,断气时舌尖更会有轻度外露。同时,双脚也会自然蹬直,哪怕在形成尸僵后,仍然会保持这个姿势。然而,月二郎死后的状态不符合我说的任何一点。”说罢,又忍不住调侃了映秀一句,“你们二郎若是被勒死的,你可能就没那么喜欢他了,因为那样的死态……实在太丑了。”

他这一不分场合的打趣,惹得沈玉书的白眼都快翻出去了,映秀更是气鼓鼓地把头别向了别处。

提出的种种假设皆被沈玉书等人推翻,映秀想来想去,似乎只能将二郎的死和鬼怪联系到一起了。

沈玉书对月二郎的死因也感到困惑不解,只好出去透透气,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走出工坊时,她不知为何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险些跌倒,好在秦简手疾眼快,上前一把扶住了她,担忧地问:“你怎么了?”

沈玉书摆摆手道:“没事,许是工坊里太过闷,又站了许久,有些疲乏吧。”

秦简不确信地看了她两眼,确定她没事,才放心地松开手,眼睛看了看别处,似乎漫不经心地道:“就算是想案子也别太劳累,晚上还是要早点睡,早上起来脑子清醒,再想也是一样的。”

她略感意外地看看他,笑着答了句“好”,便往院子里走去。

秦简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一副好像怕她随时会晕过去的紧张样,搞得她颇不自在。她猛地回头,吓得秦简一愣。“你跟着我做什么?”她笑着问。

秦简耳朵一红,一时不知如何应答,慢吞吞地道:“我是你的护卫。”

沈玉书扑哧一声笑了,抬手轻轻地在他肩膀上拍了拍,道:“行了,这儿又不危险,你去替我办件事吧。”

她这一拍,秦简的脸连带着脖子根都红了。他愣愣地看了她一眼,声音哑哑地道:“好。”

映秀端着茶汤过来时,就见他俩凑得很近地在说什么。听见身旁有响动,沈玉书才往旁边退了一步,跟秦简轻声说了句“小心些”,又回头看过来。

映秀果然是个心思灵敏的姑娘,见沈玉书不适,便忙去膳堂端了醒目的茶汤送来。见沈玉书一脸疑惑,她把手里的杯子朝玉书举了举,声音沙哑地道:“我刚刚看小娘子好像身体有些不适,想着这茶汤可以清神醒目,就去端了些来。”

沈玉书笑着走过来,看着映秀哭得红肿的双眼,心里也不是滋味,抬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肩头,安慰道:“放心吧,真相总会水落石出的,我们不会让你家郎君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去了。”

映秀眼睛红得像兔子的眼睛,感激得连连点头。过了会儿,她又轻叹道:“可是我想不通,我们天香居经营了五六个年头了,从来都是笑脸迎客,虽说规矩多了点,可大伙儿心里也都知道原因,有什么人会和二郎过不去呢?”

沈玉书轻轻摇头,喝了口茶,道:“月二郎最近有没有外出?或者……有没有单独见过什么陌生人?”

映秀在心里想了想,道:“二郎是个香痴,做起香来一向不管不顾的,觉都是能不睡就不睡,出门就更别说了。平日他有需要的东西,都是让我去采买。这几日除了易郎君外,他也就只见过太师府的夫人瑾心瑾娘子了。”

沈玉书挑了挑眉,道:“瑾娘子?你说的是当朝太师新纳的那个妾室?”

映秀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道:“是。太师夫人不仅生得美艳,琴棋书画也是样样精通,听说马上就要代替正房了呢。”

沈玉书顿了顿,道:“那个易郎君呢,他来天香居也是来购买香料的?”

映秀嗯了一声,道:“正是。他是二郎的好朋友,他家娘子孙瑾鳞害了重病,特意过来请二郎替他做一款螺子黛,好了却他娘子的一番心愿。”

“看来这易郎君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沈玉书感叹了一番,又道,“那瑾娘子怕也是来讨香的吧?”

映秀眼神闪烁,支支吾吾地道:“不错,只不过她除了来讨要香料,似乎还……”

“似乎还对月二郎有几分爱慕?就像你爱慕月二郎一样?”

映秀的脸一下子憋得通红,她道:“沈娘子你……”

“哦,我猜的,确切地说,是你的眼睛告诉了我答案。女人的直觉向来不会错的。”沈玉书浅浅一笑。

映秀却不说话了。她也有这种直觉,似乎比沈玉书还要敏感,否则她也不会吃瑾心的醋了。

“她经常来天香居吗?”沈玉书又问。

“来得倒是不勤。”映秀说着,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可怕的想法,道,“难道是太师府的下人见她和二郎走得太近,回去在太师面前嚼了舌根,所以太师就……”后面的话她没敢说下去。因为她晓得,在长安城,太师的势力极大,朝廷中党羽众多,坊间更是有许多耳目混杂,若太师真听到了闲话,倒也的确有杀人的动机。

“你倒是个很会联想的人。她和你家郎君是亲近到了何种地步,竟还能惊动太师?”沈玉书打趣道。

映秀皱着眉头低下头,支支吾吾地道:“我那日……见到她亲了二郎……”

沈玉书意外地睁大了眼睛,想了想,又拍了拍映秀的肩,道:“放心吧,太师的权力再大,也不敢和圣上唱不和的。”

映秀突然明白了。

沈玉书指着天香居的匾额,道:“据我了解,皇宫大内近半数的香料出自天香居,圣上更是极为关照你家郎君,太师权力再大,也不敢公然挑战圣威。只怕加害你家郎君的,并非是什么好人。”

映秀沉默了。

周易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院子,还听了不少她们的对话。他现在满脑子糨糊,不解地道:“如果不是太师所为,那凶手杀死月二郎究竟有什么目的?”

沈玉书不知道,但映秀明白,她下定了决心似的,说:“小娘子,其实二郎死后,天香居还丢了一盒香。”

沈玉书和周易的兴致立刻被挑了起来。

“那香重要吗?”沈玉书不由得发问。

映秀重重地点了点头,道:“那香于二郎而言,是可看作性命的。”

沈玉书一愣,却想不到会是什么样的香,竟能比人命还重要,毕竟这世间,无论是金银钗饰,还是香包暖玉,皆不过身外之物罢了。她理解不了一个爱香之人对香的痴狂,就好像别人也理解不了她对探案的热爱一样。

周易似乎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把玩着手里的扇子,道:“你说的是珍珠泪吗?”

映秀吃了一惊,道:“你怎么知道的?”

沈玉书也疑惑地看着他,不由得想,莫不是他的哪一个温香软玉,竟是个爱香之人?

“都看着我干吗?我可没偷。”周易努努嘴,道,“今个儿早上,我在馄饨铺子里见到几个年轻人,他们说天香居里藏着一款绝世香料,名曰珍珠泪,是用十八位美人的第一滴伤心泪,外加上乘南海珍珠粉研磨而成,是这样吗?”

映秀点头,道:“周郎君说得不错。这款香料花了二郎大把时间,被他视若珍宝,时刻带在身上,可以说是片刻都不离身的。可二郎遇害后,珍珠泪就不翼而飞了。想来定是被人偷去了。”

听她叫周易周郎君,沈玉书差点笑出声来。想来她定是听惯了他们叫他周易,竟真以为他姓周了。沈玉书强忍着自己的情绪,道:“你怎么知道珍珠泪不见了的?”

映秀叹了口气,道:“小娘子有所不知,因为这珍珠泪奇香无比,所以二郎将香带在身上时,便总能吸引很多蝴蝶围绕着他翩翩起舞,终日不散。可你们也看到了,一直到此刻,二郎身上竟连一只蝴蝶也没有,所以可以肯定的是,珍珠泪已被人偷走了。”

“原来如此。”周易道,“不过既然珍珠泪能吸引蝴蝶,那凶手岂不是很容易就能发现香料的所藏之处了?”

沈玉书也正想问。

映秀苦涩地笑笑,道:“所以二郎向来很少会客的。他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在院子里看着这些花,我有时候看他这样,都忍不住会心疼。”

“所以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也绝不会太多。”沈玉书肯定地道。

映秀毫不避讳地道:“现在至少有四个人知道,我、萧大哥、太师府的瑾心娘子,还有易郎君。”

“你和萧乾都是天香居的人,易繁是月二郎的好朋友,你们知道这个秘密倒不稀奇。至于这个瑾心娘子……你刚刚说那日你恰巧看到她亲了月二郎,也就是说,她也曾亲眼见到蝴蝶围绕着月二郎飞舞?”

映秀点点头,但好像又怕沈玉书误会,忙辩解道:“二郎不喜欢她的,是她……偷偷亲的。”

“哦?有意思。”沈玉书低声自语。

案情似乎渐渐明朗了。这不过是一出杀人越货的老把戏,但人是怎么死的,珍珠泪又在哪儿,暂时还无从得知。

周易眼珠子转了转,道:“珍珠泪会引来蝴蝶,那凶手岂不是很容易暴露自己?”

沈玉书摇头,道:“既然凶犯能够得手,自然也晓得这个道理,所以他一定有法子消除这个破绽。”

“想想也对。”

现在她还有很多疑点没有想透,与其这样毫无头绪地待在这里干耗时间,还不如四处转转,也许能找到什么线索。

“易繁这两日住在何处?”她问。

映秀指了指西边的房子,道:“绕过水池,前面正对着的那间就是。”

她点点头,往映秀指的方向走去,周易跟在后面,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道:“哎,老秦去哪儿了?”

“他嫌闷,出去溜达了。”沈玉书眼睛看着前面,胡诌。

“那他这算是擅离职守咯!”周易欠揍地道。

“不算。”沈玉书扔给他俩字,抬手推开了易繁的房门,易繁此时已不在屋里。怪的是,里面收拾得极其整洁有序,竟像是个女儿家的闺房。“真是干净呢。”沈玉书道。

“是很干净。”周易也忍不住感叹。

随后沈玉书又去了萧乾的房里,屋子里同样很干净。她看着映秀,问:“我能去你的屋子看看吗?”

映秀犹豫了片刻,道:“当然可以,不过小娘子千万别笑话我。”

沈玉书不解地看了看她,到了,推门进去,看完后却拼命地摇头,道:“你的屋子怎么能乱成这样?”

映秀有些难为情地看着沈玉书道:“我都说了让小娘子别笑话我了。”

沈玉书渐渐收了笑,认真地看着映秀,道:“看来你平时一定忙得很,忙得连屋子也没时间收拾了。让你心甘情愿为他忙活的这个人也只有月二郎吧?”

映秀低着头没有说话。

沈玉书的眼神从映秀身上离开,她很快又注意到映秀的梳妆桌旁有个铜盆,里头盛着黑色的灰烬。

“在屋子里烧东西是不是不太好?”沈玉书试探地问。

映秀遮遮掩掩,道:“哦,沈娘子有所不知,这些灰烬都是二郎誊录的香料配方。为了防止他人窃取,每做完一款香料,我就会把配方的单子烧毁。”

沈玉书瞟了几眼铜盆,道:“哦、哦,原来是这样啊。你是什么时候来天香居做活儿的?”

“五年前,我在一个富贵人家做奴婢,后来二郎看我被人欺负,于心不忍,就花大价钱把我买回来了。”

“你家中亲眷可还在?”

“没有亲眷,只我一人。”

“哦,看来月二郎平时待你不错。”

“他待我,如亲妹妹一般。”

“可你喜欢他。”

映秀居然轻轻地点了点头。她已没有什么顾忌,如果喜欢谁偏要埋在心里,迟早会憋出病来的。

“只可惜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沈玉书不由得感叹,眼睛又看了看那铜盆,突然道,“萧乾很喜欢你?”

映秀惊了一下,蓦地望着沈玉书,道:“这?”

沈玉书故意逗她:“我还知道,他给你写过书信,书信就在你这火盆里。”

映秀感到奇怪,问:“你怎么晓得?”

沈玉书笑了笑,道:“铜盆里的灰烬除了香料的配方,还残留有信封的金锡包角,那正是西市大麻子商铺中贩卖的信纸。这种金锡包角本是信封上的装饰物,却极耐高温,所以书信在火盆里化作灰烬,而金锡包角却完好无损。”

周易看了一眼,铜盆中除了黑色的灰烬,似乎还掺杂有闪闪发光的东西。他想了想,问:“的确是来自大麻子商铺,但你怎么知道信就是萧乾写的?”

沈玉书看他一眼,道:“刚刚我问过映秀的身世,她说她孤身一人,世上已无亲眷。而且她常在天香居,很少外出,认识的人也没有几个,给她写信的人一定是她熟悉的人。她熟悉的人,一只手就数过来了。”

映秀只有点头。

“月秋白只当映秀是妹妹,就算有什么事情想要和她说,只会当面和她说,绝不会用书信表达的,所以我想写信的那个人就只有萧乾。映秀看完却把信丢进了火盆里烧掉,想必那信上所写的应该都是些让人面红耳赤的悄悄话吧?”

映秀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周易明白了,咂了咂嘴道:“只可惜映秀已心有所属,否则也不会烧掉信件了。”

他显赫的出身,让他无论如何也不明白映秀和萧乾这种偷偷摸摸的情愫。他一直以为,喜欢,就是大胆地去表达、去争取、去占有。他不知道这世间其实还有一些活得卑微的人,他们连去争取的勇气都没有,只能将爱藏于心底,当成活下去的动力和闲暇时的独自欢喜。

到了很久以后周易才明白,其实这也正是他走不进沈玉书心里的原因。他以为自己活得多洒脱恣肆,却忘了在爱情里,更需要的其实是彼此的那份小心翼翼和各自珍视。

正午,艳阳高照,暖风徐徐。

崇仁坊往北的永兴坊,有家很不起眼的露天茶棚。秦简已坐在了茶棚前,点了两大海碗雨露尖。他前面也有一个大瓷碗,里面装的却是酒。而在茶棚斜对面不远处,就是赫赫有名的太师府。

沈玉书和周易早就离开了天香居。二人骑着马并排走着,周易不知道沈玉书要去哪里,只看着她,疑惑地问:“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所以让老秦去调查线索了?”

沈玉书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回答他,只是骑着马一路往北走,周易浑然不知她在耍什么把戏,只好跟上。

茶棚里的人很多。秦简今日穿了一件鸦青色的衣服,上面还有好几处花了心思的刺绣。沈玉书一眼便看到了他,快步走过去,拉了个凳子坐下来,道:“查得怎么样?”

秦简呷了口酒,缓缓地道:“我刚才去了太师府,买通了府中的下人,打听到了那个瑾心的来历,她的祖籍并不是长安,而是扬州。”说着,顿了顿,一脸深不可测地道,“而且,她还有个阿姊,名唤瑾鳞。”

“瑾鳞?你确定是这个名字?”沈玉书突然大惊,“我听映秀说过,那易繁的妻子好像也叫瑾鳞,孙瑾鳞。”

秦简点头,笃定地说:“我确定就是这个名字,这也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

沈玉书想了想,道:“只怕此事并非巧合。难道太师的这个妾室和易繁的妻子原本是姊妹?”她着实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周易大致理了一下线索,道:“若她们是姊妹的话,那瑾心定然认识易繁,两人一前一后都是来讨要香料的,是不是有点太巧了?”

沈玉书皱了皱眉头,道:“你们还记不记得,映秀说瑾心来到天香居时,她并没有引见,是瑾心自己去院子里找到了月秋白,还逗留了许久?这样看来,似乎求香是假,寻物才是真。”

“寻物?”周易道,“你是说珍珠泪?”

“不错。瑾心回去不久,月二郎多年未见的旧友易繁就突然出现在了天香居,而他一来,月二郎就遇了害。这一系列的事情实在是让人不产生遐想都难。”沈玉书摊了摊手。

“你怀疑那瑾心和易繁狼狈为奸?”周易这样问着,心下却已有了答案,这天下之大,哪儿可能有那么多的巧合?

沈玉书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茶已喝干,他们牵着马离开了茶棚往回走,在走到崇仁坊时,突然看到一伙人围在一起,似乎在看什么热闹。

一个大汉正在追赶一个气喘吁吁的年轻人,看那年轻人贼眉鼠眼的样子,步伐神态又极慌乱,沈玉书断定他是个窃贼。

大汉三两步凌空飞起,抓起面前牛车上的粮袋便狠狠朝年轻人砸去,那人当即摔了个大马趴,跌得鼻青脸肿。他求饶道:“大爷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还有下次?某平生最恨鸡鸣狗盗之辈,下次若再让某见到,非打断汝狗腿!”大汉文绉绉地说了一通,一把夺过他怀里的布包,扬长而去。

长安城是个繁华之都,也是个最藏污纳垢之地,光鲜背后必有肮脏,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那窃贼浑身疼得发紧,正嗷嗷地乱叫,看热闹的人群却一哄而散。个个对他就差破口大骂了,自然没有谁愿意出手帮忙。所谓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沈玉书动了几分恻隐之心,问秦简:“你带了银子吗?”

“带了。”秦简应着,把钱袋递给了她。

沈玉书接过钱袋,拿出一锭银子放到窃贼身旁,道:“你去病坊买些跌打的伤药吧。偷盗来钱再容易,却不是长久之计。”说罢,她把钱袋还给秦简,招呼着他们往前走,说是要找个病坊给她母亲抓两服汤药。

周易不屑地看了眼那窃贼,咬咬牙,道:“你给他钱做什么?这种人就该让他吃点苦头,挣钱的门路千千万,偏偏要做窃贼,实在让人不齿!”

“总归是条人命,他若不明不白地死在那儿了,麻烦的倒是我。”

“你呀你,就是心肠太好了。”

周易满口抱怨,秦简却满心欢喜地把钱袋揣进了怀里,眸光柔和似水。她竟那么自然地伸手和他要钱,这说明什么呢?他想着,不由得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