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他的学生杨仕德写信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我来铲除鼠窃毛贼,没什么了不起的;你们扫**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这才是大丈夫不世之伟业。”

他这两句话本来是他惯用的“仿辞”表达式,后来——在新中国却名声大噪,成了他反动透顶的铁证。其实他的本意只是:让我来平定民间暴动,是杀鸡用宰牛刀;真正难办的是扫**心中的邪恶。心中的邪恶之所以难除,是因为人们不以为那是贼。国事如此不振,人心如此不古,就是因为心中贼在作祟。他这话主要是针对那些把持朝政的奸恶之徒,自然也包括人人心中不可告人的毛病。

相比之下,还真是属“山中贼”易破,“心中贼”只要你愿意也可以破,最难破的是“制度贼”,制度中的贼不是你想破就能破了的。因为山中贼是民,制度中的贼是官。官比民难缠多了。他参劾一批失事官员,也奖励了一批官员。中间龃龉颇多、纠葛难缠。国家本来只是社会的工具、吏治也只是管理社会的手段,但是运作起来,国家和政治都成了目的,官成了“本体”。

尤可恼的是,害群之马——太监见打仗就以为来了发财的机会,浙江镇守太监毕真走内线,让皇帝旁边的太监说服皇帝派他去当剿匪部队的监军。又是王琼保护了阳明,王琼说:“兵法最忌遥制,若是南、赣用兵而必待谋于省城的镇守,断乎不可!”王琼知道阳明的成功也是兵部尚书的功劳,琼也是个别有奇情的干才,才能英雄相惜,他愤慨地说:“国家有此等人,不予以权柄,还将有谁可用?”

王阳明想办法疏通盐法,以保证军饷。最难的是,须得到上边的支持。他两次疏请旗牌,最后还是靠特拔他的王琼力排阻力,才暂时给了。并把巡抚改为提督,使他有了可以现场发挥的自主权。

现在有了“势”,就可以作法使术了。他先改造部队编制,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他当年下过正经功夫,那时的纸上谈兵现在都可以“精神变物质”了。他说:“习战之方,莫要于行伍;治众之法,莫先于分数。”他的“治众之法”就是强化等级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即所谓“分数”。他的新编制如下:二十五人为伍,伍有小甲;二伍为队,队有总甲;四队为哨,二哨为营;三营为阵,二阵为军,军有副将。副将以下,层层管制。这样做其实并无什么新意,尽管《明史》阳明本传中赫然录入,并说是“更兵制”之举。其实,只是将《周礼》兵制每个单位的数目做了调整。阳明这样改是为了剿匪时分进合击的便利。他说这样做可以上下相维,大小相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自然举动齐一。这几句话李纲也说过。就像他的十家牌法是古代里甲制度的翻版一样。

编伍完毕,发放兵符。每五个人给一牌,上写本伍二十五人的姓名,使之联络习熟,谓之伍符。每队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总甲,一留阳明的总部,叫队符。相递有哨符、营符。凡有行动,发符征调,比号而行,以防奸弊。平时训练,战时进退都集体行动——有效地改变了明朝地方部队一盘散沙、死了跑了都没人管的疲软局面。现在他可以治众如治寡,纲举目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