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当她有了相对固定的落脚点,漂泊的感觉顿时就减少了许多。古人说,安居乐业,是有道理的。

我开始布置起我的栖身之地来。家里的木头地板发黑了,我用刷子洗刷干净,买来两双绣花拖鞋,进门就换上。在青花陶瓶里插上鲜花,重新做了窗帘,金钟色,有阳光的味道。阳台伸出去的支架上,我将能晒的衣物都晒了个遍。江南雨季丰沛,作兴晒霉。

厨房的灶具都是齐全的,有消毒橱柜。我在超市采购食品菜肴,买了一本烹饪菜谱。当然,实际动手却没有几次。主要是一个人,做了吃不完,因此大部分时候就买些速冻的食品放在冰箱里。我迫切地想招待客人,来显一把身手。还买来一套白色高脚透明酒杯。

来作客的只有吴越。她对我的新环境表示肯定。我们一起在池子里择菜、淘米,她还主动烧了一道糖醋桂鱼。

“其实,你应该是个好太太的。”我由衷地说。

吴越淡淡地落寞地笑了笑。她穿着鹅黄的丝绸衬衫,米白色同质面料筒裤,头发没有象平时那样瀑布似地垂下来,而是松松地编了一根长辫,显得清雅又干练。她不是绝色美女,五官分开来看,也是普通的,但放在一起,就很生动,她的眉宇之间总有一抹忧郁。

我们喝着花凋酒,她酒量不高,很快就有了醉意。她告诉我,十月国庆节,她要去南昌。去看一个人。她面色桃红,眼睛闪闪发亮。

我其实早就猜到了,她的心里埋着一段彻骨的爱情。

那个人是在六年前的一次诗歌笔会上认识的。那年她才二十五岁,他三十四岁,正是好年华。她对他一见倾心,而他对这个富有灵气的小妹妹也很喜爱。笔会在庐山,爬山时,她走不快,他一路陪着她,帮她拿包,跟她谈诗歌,谈文学。

其实,在此之前,她有一位初恋男友,他们是高中同学,后来初恋男友考到北京读大学,她第一年没考上,第二年才考了本市的师范。男孩子回来找她,他们鸿雁传书地往来着。可是,当吴越在笔会上遇见江西的那个诗人之后,就再也忘不掉他了。前面的初恋被她彻底否定,她觉得,后者才是她前世今生要找的爱人。

南昌的那个人有家室,他说,他不会抛下妻儿的。他妻子没有工作,全职主妇。他在一家文化部门上班,工资并不太高。要养家小,生活是窘迫的。他回避着她,庐山之后的一年,他不回她的任何信件。

他躲了她一年,她很痛苦。她没有办法不去想他,爱他。那些内心深处的痛楚,无奈,化成文字,没有出路地流向他。她那样谦卑的,绝望地爱着他。

他不忍。也无可奈何。不爱是错,爱也是错。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穿着淡淡黄衫,在湖滨行走,旁边是柳树。他终于给她打了电话,电话里,他跟她说起这个梦,她觉得好惊奇,那一天,她确实穿了黄衫在河边散步。他们在梦中魂魄出来相会。她不由的热泪盈眶。

他什么也给不了她。她却为他蹉跎着青春。在家乡,她们家是殷实的小康之家,可是,女儿的不嫁,让妈妈在乡邻里抬不起头来。

她因此逃到上海。

我不知该怎么去劝说。世界上有千奇百怪的苦痛,不是所有的痛都能找到治愈的药方。我骂那个男的不负责,既然不能承诺,就不应该继续交往。他应该为她着想。

“你骂吧,我自己都不忍心骂他的。”吴越眼里噙着泪,面上却挂着微笑。她也是无能的。假如能不爱的话,她当然选择不要这么痛苦的生活。可是,在感情上,她拿自己,也拿别人没有办法。

她国庆去看他,他要她去的。他们每年很少见面,就象鹊桥仙里的牛郎织女,银河迢迢,这一对现代的人,演绎着古老的爱情神话。吴越大约生错了年代的。她象一枚坚贞的古典女子,倚在门边,守望着她那遥远而珍贵的爱情。

我的小屋接待的第二位客人是红丽。她出差来上海。我兴冲冲地带她来参观我的小屋,她对我的贫民窟媸之以鼻。“挣点钱,买套小公寓,住着比这舒服。上海的房价还要升,你看着吧!”

我可从没想到这一层。红丽是有前瞻眼光的。

“当然,抓紧时间,找个有钱的老公也行。对于女人,找老公比找工作还重要。”

“这可不象女强人说的话。”我笑道,作为日资企业的白骨精,红丽她每一步都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女强人也离不开男人啊。”红丽说,她不喜欢“女强人”这个称号,听起来象没女人味的。“难道我不是道道地地的女人吗?”红丽对我眨眨眼,做放电状,她的睫毛又弯又敲,确实迷人。

“其实你不装睫毛已够好看的了。”我替她的假睫毛难受。

“化妆是女人很重要的一课,化妆可以改变命运。你不要以为天生丽质,就瞧不起人家化妆。女人上了二十岁,就得懂化妆技术,女人最好的年华就那么几年,化装可以延长我们的青春。”红丽说,在日本,家庭主妇也都是化装的,她们绝不会蓬头垢面地出现在老公面前,早上在老公起床前,就把自己打扮好,晚上老公睡下了,才卸妆。

我吸了口气,幸亏没生在日本。

红丽在我的小屋只站了几分钟,就把我带到她下塌的酒店。

自然,我也没机会在小屋向她施展我的厨艺。她请吃饭。我问她,要不要把陈君叫来。她说好啊,许多年不见了。

陈君很忙,但还是如约来了。两人见面,都惊讶于对方的变化。“如果不说,走在路上,我大约认不出来你就是当年那个洋娃娃的。”陈君看着风姿绰约的红丽,慨然说道。

“可是,你不是一眼就认出小玫吗?难道她变化不大?”

陈君瞅了我一眼,“她变化也大,但本质没有变。”

红丽咬咬嘴巴,道,“什么本质?难道我的本质变了。”

陈君好脾气地笑笑,为用词不当自罚了一杯。

难得童年时期的朋友相逢。红丽喝了酒,话特别多,爱忆旧。“那时候,你经常和小玫姐姐在一起,我还以为你们会成一对儿呢。”

我迅速地瞅了陈君一下。

陈君却不在意,好象红丽说的是小孩子过家家游戏一般。

我岔开话题,“红丽,你小时候打架蛮厉害,有次扯坏了我的布娃娃,还和我对打。”

红丽一听笑了,她说,“那些混蛋,看我们笑话,也不拉架,其实你劲也蛮大,拽得我没法动。”

“后来你妈妈把你领走了,小玫一个人在那儿哭。”陈君笑着补充。

我也记得,布娃娃扯断了胳膊、腿,我是为此而哭泣的。陈君安慰我,回去能缝好。

几十年前的往事,回忆起来竟如此清晰。我又想起姐姐,想起我们大家曾经在一起的情形,那时候,她是和陈君要好的。我们的相逢少了一个人。

我替姐姐遗憾,深深地遗憾。

陈君,他有遗憾吗?我瞥了他一眼,这个人表情沉静。因为院里还有些事,他提前回去了。

“他看起来像个事业狂。”红丽道。

“好像是的。”

晚上,我没回宿舍,在红丽的酒店继续聊天到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