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去了上海,却是苏从周去世一年之后的事了。他那么匆忙地离开人世,是我所没想到的。陈君说,已经扩散了,苏从周象是要和癌细胞比赛似地,拼命完成他的书稿。最后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我没有见到苏从周最后一面。上一次的上海之行竟是永诀。那年年底,他就走了。他的存活期不足一年。

“不是说手术很成功的吗?”我想起当初苏从周乐观的表情。

“发现的时候就是晚期,虽然当时手术做得很干净,可是,后来别的地方又长了。”陈君解释道。

“那怎么能叫成功呢?成功就应该是把所有的癌细胞杀死。”我激愤地说。

要在电话里跟我探讨医学问题,大概太难,陈君只说,“现在的医学还没发达到那一步,对于癌症,最好的也就是百分之三十的存活率。如果是早期,希望就很大。”

苏从周发现的太晚,和许多人一样,一发现就是晚期了。尽管他说的乐观,但心理其实清楚的很,否则不会那么拼命地追赶时间去完成他的书稿。

苏从周的去世,让我倍感失落。我所有的努力一下子失去了方向。

“你可以报考别的学校,别的老师的研究生。”陈君说道。

他不知道,我在意的不是这个。苏从周不在了,读不读研究生,读谁的研究生,又有什么分别?我这才意识到,在我的生命里,苏从周的意义。他就像一座罗盘,不时地指引我的航向。他去了,以后迷了路,去问谁?这人世茫茫,我多么需要这样的一位深邃睿智的导师啊。

“我有同学在上海高校,文学系的,你若想考,我帮你联系。”陈君真的以为我那么想读书。

我到底还是去了上海,当然,不是读书,而是在蒲东的一家中学任代课老师,学校是陈君应我的要求帮忙找的。半年后,没等学校炒我,我便炒了学校,去了一家时尚杂志社。

对于我的所作所为,妈妈深感震惊和气愤。她没想到,一向不用她操心的次女,变得这么不可思议地叛逆。

“小时候,你读书、上学,没让我烦过一点神,不象你姐姐,不好好读书,考不上大学,乱谈恋爱,让我操尽了心。现在倒好,她不要我操心了,我也操不到她的心了,生儿长女的人,我也不管了。你却让我操心起来,读了十几年书,好好的工作不要,跑出去当打工的。早知道,不如不读书呢。又不结婚,连个对象也没有……”妈妈说着说着就抹起眼泪。

她的眼泪和絮叨使我把回家视为畏途。在春谷县,我这样二十六七岁还名花无主的女孩,应该排进大女行列了。熟人们记性都出奇的好,尽管我常年不在家,可是他们都记得我的芳龄,“就是那一年,大屋里出生的,跟桂花隔两天,桂花儿子都上小学了!”我和妈走在街上,被一个老妇女热情拉住,她不放手地跟我妈絮叨着,我只好站到旁边去等候。大屋,早坼了,在春谷县再已看不到那青石板的路面,带天井的宅子,旧城改造,一个字就是“坼”,连我们城西的大院也坼了,大家各自搬到不同的小区。我们院子后面的蔬菜队,变成了房子和马路,一点也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可是,巴掌大点的地方,三步路就碰到一个熟人,大家都象亲戚一般熟唸,你家的事就象我家的事,都不把自己当外人。妈妈的二闺女一被人关心,妈妈就忍不住心病发作。

为了避免刺激,我回家变得稀少。即便回去,待得时间也短。

姐姐也和妈妈站在同一条战壕。她从弋江赶回来,做我的思想工作。“小玫,你就是去,也要把工作搞稳了再去,哪能说辞职就辞职呢?”

我很失望,姐姐也趋于保守了,当年那个敢作敢为,不在乎别人目光的姐姐,现在变了,变得世故起来。内心里,我其实一直把她做榜样的。现在,榜样褪色,我感到悲哀。我打量着姐姐,这些年,她确实老了一点点。三十四五岁的人,单从外表看依然还是年轻的,甚至比二十几岁更时髦了。拜现代风气和化妆品所赐,成年女子,不仔细看,是辩不出她的年龄的。有次出差坐飞机,我旁边的一个时髦女子,从上机就拿着化妆盒,不停地涂抹自己。刷眼影,打粉底,扑粉,扑腮红,一层又一层,细致而耐心。我猜她下了飞机一定要会重要情人。她让我猜年龄,我想不过三十岁吧,结果,她一点不谦虚地告诉我,已经五十了。这真让人错鄂。可是,再好的化妆品也化不过时间大师。岁月总会留下痕迹,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神色、气质都是不同的,姐姐就是三十多岁的气质了。

她的头发因为多次电染,干枯的象一堆黄稻草,蓬蓬地用根白珠玉大夹子夹住,堆在脑后,耳朵上打着白钻耳钉,眉眼还象以前一样漂亮,但神采大不如从前了。

这些年,她过得也是辛苦。在群艺馆,早先排练节目还是做主角,后来有更多年轻漂亮的来,她就靠边了,做些打杂的活儿。左永明巴不得她不跳舞了,他怕姐姐跳出故事来。曾经一度他俩关系紧张,差点滑到离婚的边缘。姐姐从公婆家搬出去,住单位宿舍。左永明顾念父母,不肯出来,却每天严密监控,看到有男人和姐姐接触,就跑过来,大闹一通。这样僵到后来,正好左永明单位分了一小套房,两人搬了进去。

新房子不大,也就五十多个平方,两小间。我有次放暑假过去,看见姐姐正满头大汗地用漂白水洗地。她说,毛毛喜欢打赤脚,地板得弄干净。她变得这么勤快真是想不到。自己的家,到底不一样。

毛毛是我的小姨侄女,小家伙可爱极了,象极了姐姐小时候。出世才几个月大的时候,我抱她,肉团团的一个小人,会认生了,一开始抱她,她不要,第二次再抱她,她盯着我研究半天(婴儿的目光是世界上最认真最坦诚的目光),然后咧嘴一笑,把头冲过来,贴着我的脸,小手捧着我的脸,啄一口,口水就留下来。

毛毛是所有人热爱的对象。也是姐姐最终没有离婚的原因。她再不能象过去,想怎样就怎样。

毛毛现在已经开始上小学了。

“她要是将来念书能象你那么好就好了。”姐姐说。“考上名牌大学,别学她老妈,这辈子就这样了。”

每次见面,姐姐都说这话。这次,当她得知,我辞职要去上海,态度、反应自然和妈一个样。

“陈君在上海,你知道吗?”我突然说道。

“啊?陈君——”姐姐楞了一下,似乎暂时失忆,半天才问,“他在上海做什么?”

“做医生啊。”

“结婚了吧?他老婆是做什么的?”

“也是医生。”

姐姐沉吟了片刻,笑道,“好了,将来有病可以去找他。”说完又赶快打嘴,“呸呸!瞧我这乌鸦嘴!有什么都好,千万别有病。”

她很快抛弃这个话题,又回到我身上,“你丢了工作,跑那么远干吗?二十六七岁了,也该交个男朋友了,难道就没有一个你看得上的人吗?”她深深为我担忧。

我不知该说什么。

为了不让她们太操心,我只好减少了回家的次数。而上海,是个藏身(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它容得下我这样一个大龄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