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扬拉着暮雨的手在她耳边小声道:“你别听他瞎说,他酒喝多了。”

事实上,曹粉粉滴酒未沾。

暮雨捏捏朝扬的手,笑说:“你是不是要和我成亲啊?”

“嗯。”

他些许变扭,“你不得给我一个名分?”

“给给给,不过咱俩都要成亲了,你不得去准备准备?”暮雨一边往府内走一边摸着自己稍挺的大肚子,“咱这成亲的东西都得布置齐全着,得让咱娃儿看看他爹是个靠谱的,是不?”

“自然。”

朝扬应着她,小心翼翼扶着小姑娘的手,“你走慢点。”

瞧瞧这样子,妥妥的一媳妇奴!

曹粉粉和藕花花看到自个儿的师弟已经“堕落”了,跟在身后纷纷摇头,,这是典型的有了媳妇忘了兄弟啊!

偏偏朝扬自个儿还很乐意,把媳妇扶到屋内之后又屁颠屁颠的跑去置办起成亲的东西。

暮雨等确定人走了之后,让阿蜜提了两坛子醉人的梨花白去见了藕花花和曹粉粉。

朝扬说过,他的两个师弟最喜欢就是美酒。

一开始,曹粉粉和藕花花见暮雨来了,还不是很待见她。

但是几杯酒下肚之后,挑着花生米投到嘴里,微醺的眯起眼睛摆手:“我跟你说啊,弟媳妇儿,我就是想不通,怎得朝扬两次都栽你手里了呢?”

“两次?”

暮雨给阿蜜使了个眼色,让人把藕花花的酒满上,“师兄这说的什么意思呢?”

“当年,”他打了个酒嗝,“当年……我师弟被皇后的人追杀,是,是你把他从山林间拖到了破庙里,也是你带着刺客再次,再次找到了她。”

那年小娘身体不好,暮雨想到山里头给她逮一只野鸡。

那天下着小雨,已到傍晚时分还未捕到猎物。她又累又饿,拖着疲惫的身子打算回家。走着走着,脚底下突然踩到一个东西。

接着,她听到有个人“啊”的喊了声,然后,暮雨也跟在后面“啊”的喊了声,还以为自己遇到了鬼。

准备逃跑的时候,一只指节分明的手攥住了她的脚腕,满脸脏兮兮的小男孩只说了两个字,“救我。”

暮雨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拖到了破庙里,看到他一身脏兮兮的,还以为是个乞丐,只叹了口气说:“你也是个命苦的,小小年纪这般可怜。”

当时她像个小大人似的,细心的替朝扬处理好伤口,然后还剥了自己荷包里的瓜子给他吃。

荷包上绣了只威猛的大老虎,暮雨告诉朝扬,“看见了吗?这只大老虎就是暮雨,暮雨就是我,我是不是很威猛啊?”

朝扬当时直点头,“嗯嗯嗯,你是一只威猛的母老虎。”

暮雨觉得听着有点不对劲,一巴掌拍他脑袋上,“小屁孩,瞎说什么呢,我明明是只可爱的母老虎。”

“嗯嗯嗯,你说得对。”小朝扬一边附和着一边委屈的摸摸自己的脑袋,明明是她自己刚刚说自己是只威猛的大老虎的,怎得又说自个儿可爱了?

女人,果然都是善变的!

在暮雨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当年的记忆时,曹粉粉还在继续说:“朝扬当年原本是和郑大将军的夫人一同出去买东西,半道上遭遇刺客受伤躲进草堆里。本以为自己会没命,结果却被你给救了。”

“原以为你是他的救星,却不想你最好却带着一群刺客找到了他。不过好在我们家小朝扬看到了你带着刺客过去,提前跑掉了。”

“为了活命,他躲在了死人堆里,我师傅捡到他的时候,那孩子伤口里还沾了许多蚂蚁!你就说说,为什么你救了他,最后还要害他?”

暮雨手中杯盏落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当年带去的人竟是刺客?可那些人明明说的是,,

……

夜里,朝扬身披星月回家,兴高采烈的告诉暮雨自个儿今日给她买了那些东西,还从怀里掏出一个糖人来想要哄她开心。

只可惜,糖人被捂化了,吃着黏牙。

“小媳妇,你是不是有话和我说。”

自打进门起,小暮雨的目光就一直盯着他的眼睛。

“朝扬,”

“你说,我在听。”

“我今天把曹粉粉灌醉了,”

“……”所以他什么都和你说了。

朝扬搬了凳子坐在她面前,皱了皱眉:“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不,对我来说没过去,我得和你说清楚。”暮雨扼住他的下巴,迫使朝扬正视着自己:“当年那群人说你是他们家的小公子,说你走丢了,所以我才带着他们去找你。”

“可我看见了他们给你钱。”

那些人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给暮雨,还说什么只要你带我把人找到,我就把这些钱全给你。

暮雨扶额,“那是因为他们说他们要报答我!”

她没好气:“我就说呢,怎得你一开始就对我那么差,还老是欺负我,原来是因为这件事!你为何再见到我的那天不直接问我?”

要是直接问问当年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些个误会不都解除了吗?她也不至于替他缝了堆积如山的衣服,手都快废了!

小土匪,气死他了!

“我,”朝扬委屈:“我问了啊。”

“你问我啥了?”

“我问你,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暮雨静默三秒,“咱俩都那么多年没见了,我能认出你?再说了,你小时候也不长这样啊。”

朝扬那时候一身脏兮兮的,还挺胖,明显一小矮缸,那有现在半分俊朗?

以前的小胖墩,和现在玉树临风的俊公子,多少还是有点差距的。

朝扬咳了声,“那段时间刚去郑将军府上,吃的伙食好了些,有点胖。”

暮雨:“……”

缘分就是这么一个一个妙不可言的东西,就算是当时朝扬以为暮雨出卖了他,可最后还是“栽”到了她的身上。

人不会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但是喜欢一个人,一次两次甚至是三次,到最后还是喜欢。

就像是朝扬从小就喜欢那个给他剥瓜子的女孩,就算是后来误会她背叛自己,还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朝扬说,“小媳妇,从前都是我的错,所以你不能饶恕我。”

暮雨还没来得及发脾气却被他这段话整蒙了,“啥意思?”

“欺负回来,我可以让你欺负一辈子。”朝扬亲吻她的指尖,像是在说什么誓言。

“谁要欺负你。”暮雨环住他的腰,“蠢死了,喜欢上一个人又怎得再舍得欺负他呢?”

小土匪后背不由的一僵,弯了弯唇角。

她说,她喜欢他。

一辈子的喜欢,是要对你好,不欺负你,就这么简单。

成亲那日,太阳很暖,每个人身上都洋溢着笑容。

十里红妆,喜庆洋洋。

周率站在阿蜜身旁不要脸的追问:“你说咱俩何时才能成亲。”

阿蜜一把把这个不要脸的男人推开,让他滚。

两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闹,可是脸上却都是幸福的笑容。

成亲拜堂,闹新房,入洞房,一天热热闹闹的过去。

夜里,喝醉的朝扬被抬进喜房内,众人笑着离开。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原本醉酒的男人眼中突然一片清明,他些许紧张又迫不及待的去掀开小媳妇的盖头,把人紧紧搂怀里说着情话。

他什么事情都喜欢和暮雨说,就算是生活中的一些琐碎,也要同她讲个不停。

朝扬的大掌轻轻贴在暮雨肚子上,“小孩儿,今天是你爹你娘成亲的日子,你娘终于给你爹名分了!”

暮雨笑:“你能不能正经点。”

“小孩儿,今天你爹有名分了。”

“朝扬!”

“嗯。你说,我在听。”

“没事了,”暮雨想了下,他说的那些话好像也没啥错。

“好,”面对她的时候,朝扬有说不完的耐心。

不管她想说还是不想说,只要她说的时候,朝扬都在听。

比如说:夜里,暮雨睡不着,问:“朝扬,你说以后咱们孩子不听话怎么办啊?”

“你别操心,以后孩子我带。”朝扬轻拍着她的背,哄她入睡:“从前,有个土匪,他看上了一个姑娘,还把那个姑娘抢上了山……”

土匪爱上了姑娘,姑娘最后,也爱上了土匪。

爱,兴许不会轰轰烈烈。

他们的日子平淡如水,可只有他们知道,这才是属于自己的甜。

小番外:朝扬和暮雨三岁的小儿子哄骗周率和阿蜜的女儿,奶声奶气:“我叫朝霸气,我的名字和我人一样霸气?”

“不觉得!因为你根本不叫朝霸气!你的名字是朝意!”

朝扬一心一意对暮雨,这是他老爹老娘那酸掉牙的爱情。

朝意觉得自个儿这名字不够霸气,吓唬不了人。

于是乎,小奶团子眼睛一瞪,一本正经忽悠人,“笨蛋才会不这样觉得,一般聪明人都会觉得我很霸气。

小女孩信了,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点头说:“那我不要当笨蛋,我要当聪明人。”

于是乎,当她当着朝扬的面喊他儿子为“霸气霸气”的时候,,

朝扬无奈的把自己儿子拎起来,“我怎么会有你这么蠢的儿子?”

小奶团子:“我娘说我像你,和你一模一样。”

朝扬:“……”

罢了,孩子是自己的,得好好管,他再去请教请教寨子里其他人是怎得教导孩子的!

婚后的朝扬属实做到了当初他许下的诺言——媳妇要自己疼,孩子要自己管。

朝扬说:“老子也没什么好的,不过是说到做到。”

朝扬没什么好的,只是,说到做到。

全本完。

感谢大家对这本书的支持,祝大家一切安好,天天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