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璨!宗璨!”程榛站在篮球场中心,大声喊着宗璨的名字,她抬头四顾,不见宗璨的人影,明明只是去捡球而已。

人声静寂,只有蝉鸣,以及八月正午浓密的绿荫。阳光雪白,天空是一片极浅淡的蓝,程榛站在那里,高高瘦瘦的,就连影子都被她踩在脚底,整个人孤孤单单。

“宗璨,我数十个数,快出来!被我逮到你就死定了!”嘴里威胁着,程榛坏笑着走向场地旁边的灌木丛,蹑手蹑脚的。

灌木丛微微摇动。

“六、七、八……逮到!嗯……”程榛扒开灌木丛,又惊得向后倒退两步,一只流浪狗白了程榛一眼,大摇大摆地从灌木丛后面走开了。

宗璨真的不见了。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宗璨还不曾这样突然将程榛丢下。认识的人都说,宗璨待程榛如同呵护公主,程榛还真就拿出了公主的气势。宗璨的脚踏车是她的专用坐骑;每次食堂有程榛最爱吃的辣子鸡块,宗璨都早早就去排队;在路上远远遇见,程榛会孩子气地奔过去,一把挽住宗璨的胳膊,看得周围的人直脸红。

就连最古板的老班都忍不住八卦:“程榛,三班的宗璨是不是你男朋友?”

程榛咯咯笑,这个问题总是被人问起,她都解释得不耐烦了。只是从幼儿园一起读到高中的朋友,最好的朋友。这样说,他们却都不信。

程榛恨恨地坐下来,掏出手机,宗璨的手机铃从他放在地上的书包里传出来。

“真是!跑哪儿去了!”程榛抱着宗璨的书包,呆呆地坐在大太阳底下,鬓角流下细密的汗,日光晒得她昏昏欲睡。

直到一个小时后,宗璨终于打电话过来,屏显是一串陌生的手机号码。

“你笨啊!一个人先回去啊!哦……我在医院,发生了一点事情。好啦,笨蛋,先回去。”还不待程榛发作,宗璨竟然先发制人地骂她笨蛋。

程榛顾不得还嘴,抓起书包就去宗璨电话里提起的那家医院。漫长的等待里,她听见心里有一只小虫在反复呢喃着宗璨的名字。程榛忽然觉得这个晌午和从前的若干时光不一样了,她在想宗璨!是想念的想。或许这种想念很久以前就发芽了,等到她发现的时候,已经长成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树。

从计程车上下来的时候,程榛太心急,一脚绊在了人行道的台阶上,狠狠地摔了一跤,**的膝盖渗出丝丝血迹。却也顾不上疼,心里只想着宗璨哪里不舒服了?怎么会在医院呢?

进门直奔急诊,程榛一眼就看见宗璨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只是,有个长头发的女生安安静静地坐在他旁边,头靠在宗璨的肩头。

程榛揉揉自己乱成鸡窝的短发,大脑一片空白。

“宗璨,你哪里不舒服吗?”程榛靠在走廊的墙上,拿出手机。

“我没什么事,明天见面再说。你回去了吗?”宗璨的声音从几米外传过来。

“我……到家了。”程榛挂掉电话,宗璨身边的女生却抬起头,向程榛这边望了一眼。

那是一张苍白却美丽的脸,程榛的身体没来由地抖了一下,那女生分明看见她了,似乎还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说不清为什么,女生的笑容让程榛很不舒服,像狐狸一样狡猾的笑容。

这是八月最末的一天,人生仿佛出现了分水岭,之前湛蓝的天在十七岁之后出现了灰白的云朵,程榛的心里有了哀愁。

第二天见面,宗璨没有提昨天的事情,程榛也仿佛忘了问。

“程小猪,你怎么不说话?”宗璨一边骑车一边扭头,这个早晨,程榛出奇的安静。

“没什么想说的。”

“哈,程小猪居然也有不想说话的时候。”

程榛张开嘴,又默默闭上。初秋的晨光落在她微微仰起的脸上,她眯起眼睛轻轻叹口气,把头向宗璨的后背靠过去,却又在半拳的距离外停住。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经常无赖地趴在他的背上,她习惯了欺负他,习惯了他后背的温度,却从来没想过总有一天这个后背会不属于她。

高三的第一天,教室里已经有一种压抑的气氛,高考倒计时牌高高地挂在黑板右侧。程榛低头看这个学期的课程表,后桌的孙凡凡使劲踹了踹她的椅子。

“程榛,听说宗璨他们班转来了一个美女。”

“那又怎样?”程榛头也不抬。

“你没有危机感?据说她很黏宗璨。”

心里倒着实一惊,仿佛有预感似的,想起昨天看见的那个狐狸一样的女生,程榛呵呵一笑,在纸上画的直线却一下子歪了。

装作若无其事地去老班办公室,中途经过三班的门口,程榛特意瞥了一眼宗璨的座位,远远就看见宗璨笑得阳光灿烂的脸,而他对面的那个背影果然是她昨天见过的。

放学的时候,程榛照例等在三楼的楼梯口,宗璨笑着走过来,程榛却一眼瞥见他肩上的女生书包,挂着大串小串的卡通布偶。程榛不动声色:“走吧。”

“程榛,我今天有点儿事,不能载你,你……”宗璨挠挠头。

程榛倒想问问他究竟有什么事,还不待开口,昨天见过的女生已袅袅娜娜地来到面前。

“宗璨。”一开口就露出温柔,哪里像程榛这般,总是咧着嘴嚷来嚷去。

“我们班新转来的同学,沈小薰。这是我朋友,程榛。”宗璨给她们介绍。

沈小薰很礼貌地和程榛打招呼,程榛冷冷地看了一眼宗璨,原来她于他,只是朋友这样的关系。

“宗璨,我们走吧。”沈小薰与宗璨仿佛多熟悉似的,程榛听得心里酸溜溜的,也不待宗璨再说什么,她率先走在他们面前,洒脱地挥挥手:“我坐公车回去。”

其实根本没有坐公车,一个人足足走了四十多分钟,出了一身汗,被晚风一吹,全身都凉凉的。也曾看见宗璨,他身后坐着沈小薰,他们说笑着与她擦肩而过,大抵是没看见她。程榛咬咬嘴唇,回家就去小库房把母亲闲置的脚踏车抬出来。

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或许并不知道,但是却总有天要学会戒掉某种习惯,即使不情不愿,也必须戒掉。这大概就是人生。程榛第一次失眠,然后在暗夜里呵呵笑出声,她居然开始思考人生了。笑着笑着,眼角冰凉,心里有点疼。

其实也想和宗璨好好谈一谈,却没有机会。沈小薰像个小跟屁虫一样黏在宗璨的身边。

沈小薰是三班新晋的班花,人又温柔,就连程榛他们班男生讲起沈小薰都是满口的欣赏。期末考,沈小薰的名字与宗璨并列在一起,果然是名副其实的才貌双全。程榛看着自己的成绩单,只恨自己不争气。

偶尔也会三人行,沈小薰与宗璨有说有笑,程榛想插嘴却找不到机会。沈小薰说的话她插不上嘴,她一开口就是高更与巴赫这样的古董。哪像她,在她看来,刘德华与张学友已经足够古董了。而在沈小薰面前的宗璨,仿佛是程榛不认识的,原来他那么渊博、那么深邃。

程榛觉得自己糟糕透了。

寒假宗璨去南方外婆家,临行前来找程榛,难得两个人有单独相处的时光,程榛心里高兴,狠狠宰了他一顿必胜客。正吃着比萨,宗璨却忽然开口:“程小猪,你有时间的时候去找沈小薰玩吧,她家刚搬来,她也没什么朋友。”

程榛开始食不知味,冷冷地回他一句:“我不喜欢沈小薰。”

“为什么?”宗璨意外。

她盯着他,看着他眼神中的茫然,眼珠一转翘起嘴:“没什么。”

“沈小薰多好啊,人家才像女孩子,温温柔柔的。”

“我呢?不像女孩子?”

“哈哈,不好意思,我倒是经常忘了你的性别。”宗璨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宗璨,其实我……”程榛定定地看着宗璨,想把喜欢那两个字说出来,但是看着宗璨的笑容,却忽然胆怯,那笑容尽管是善意的,可是多么像嘲笑。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原来只是被他当作忽略性别的哥们儿而已。

“我讨厌你!”她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顿地说。

沈小薰也报了学校的补习班,大班授课,因此和程榛在同个教室。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程榛身边,程榛歪歪扭扭地趴在桌子上。孙凡凡像看西洋景似的,程榛没好气地小声说:“哦,宗璨临走的时候把小宠物托给我照看。”

沈小薰一脸小女生的好奇:“咦?宗璨还养了小宠物吗?都没听他提过,是小狗还是小猫?”

程榛茫然地看了一眼孙凡凡,孙凡凡笑得花枝乱颤。

“沈小薰,你知不知道我们程榛和宗璨是青梅竹马?”孙凡凡也曾故意提醒沈小薰。

沈小薰也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转头对程榛热情地说:“程榛,那你也报上海的学校吧!我和宗璨说好了要一起考到上海去。”

程榛眨巴眨巴眼睛不说话,心里却委屈。早在文理分班的时候,宗璨就和她说好将来一起考南京的大学,程榛喜欢南京,没来由地,和宗璨念叨过无数次,于是宗璨说那程小猪我们一起考到南京去。她以为,他们已经一起约定好了,未来是在同一个方向。

春节过后,程榛忽然用功起来。

宗璨当着沈小薰的面抱怨,说程榛越来越不爱理他了。沈小薰嗲声嗲气地说:“宗璨你别冤枉程榛啦!程榛要复习嘛!”

程榛闷闷地说:“是啊,笨鸟先飞。”然后将车子骑得飞快。

沈小薰红了眼圈,小心翼翼地问宗璨:“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宗璨看着程榛的背影,一头雾水:“不是的,程小猪最近越来越小心眼了,真是搞不懂她。”

其实程榛都听见了,她听见宗璨说他搞不懂她。她皱皱鼻子,把眼泪逼回去。原来,他们早已不是一国的了。

春风冷冽,吹得脸上的肉疼疼的。

沈阳的天气特别干,买了最油的润肤霜,脸上还是皱巴巴的。程榛在电话里向母亲诉苦,母亲倒开始抱怨,说她当时执意要报东北的大学,非要走那么远,拦都拦不住。程榛抱着电话咬紧嘴唇。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倒真是鬼迷心窍,仿佛是故意为了和宗璨怄气似的,一心要离他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

其实报志愿的时候,宗璨曾给程榛来过电话问她报哪里,程榛感冒了,哑着嗓子说:“你不是早就说好了嘛!不算数了?”

宗璨嘿嘿一笑:“算数。”

她心里一热,以为宗璨还记得当年的约定。刚放下电话,沈小薰的电话就追过来,软言软语地与程榛商量:“榛榛,你觉得上海C大如何,我们都报那所学校吧?宗璨说那儿不错,今年招生的名额又多。”

程榛的心口又堵了,原来误会了宗璨,他说的算数是与沈小薰的约定,他们要去上海,而非南京。程榛再不多想,索性在志愿上填满了东北的大学。

可是结果却异常滑稽,程榛来了沈阳,宗璨与沈小薰双双去了南京。说给孙凡凡听,她直拍大腿,说程榛上了沈小薰的调虎离山之计,反倒把宗璨拱手于人。

程榛觉得索然无味,感情的事勉强不来,若需要耍心机去争取,不争也罢。她与宗璨相识这么多年,假若双方都有情,根本不怕有人来调虎离山。归根结底,还是宗璨不喜欢自己。

都说上了大学就轻松了,程榛反倒越发地忙了起来,报了日文班,天天背单词。大二之后可以申请去日本做交换生,程榛很动心,就连暑假都没有回家。与高中同学的联系也越来越少,很多消息还是通过孙凡凡才知道的。孙凡凡说八月的时候宗璨他们班组织过同学聚会,沈小薰与宗璨成双结对地出现,沈小薰越来越漂亮了。程榛嘴里磕着大榛子,打断孙凡凡:“别说那俩人了,姐现在心如止水了。”

可是宗璨突然出现的时候,程榛还是紧张得全身发抖。

她大概有一年多没见过宗璨了,宗璨的背影却让她一点都不陌生。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棉外套,站在宿舍楼外面和人说话。程榛当时正与陈朗从图书馆出来,远远地看见冬日阳光里那个高大瘦削的影子,程榛的眼睛就湿了。世界那么大,总有人那么像他。然后宗璨慢慢转身,她就呆在原地。竟然真的是宗璨。

“宗璨……”她喊他,有一种想扑进他怀里的冲动,到底还是忍住了。

“程小猪。”宗璨快步走过来,伸出手,却又那么不自然地放回自己的头上挠了挠。

他们两个人终于近在咫尺,却如同隔了万水千山,再不复从前的亲密无间。

“有事去长春,路过沈阳,所以来看看你。”宗璨看了看程榛身边的陈朗,陈朗手里捧着程榛的书。

陈朗是程榛的同学,也有做交换生的意向,两个人报了同个日文班。陈朗对宗璨点点头,然后借口还有事,礼貌地走开了。剩下程榛与宗璨两个人,反倒更不自然。

一起吃了饭,程榛带宗璨去逛学校附近的北陵公园。大冬天的,皇太极的陵墓荒秃秃地立在那儿。

宗璨说:“程小猪你真阴险,我第一次来沈阳你就把我领墓地里来了。”

程榛笑:“是呢,要是有个陪葬的妃子看上你,一激动红杏出坟就惨了。”

宗璨哈哈大笑起来,不由得说:“程小猪,你好久没和我这么开玩笑了。”然后,眼圈红了。

只是一瞬间,两个人仿佛同时回到了旧日相伴相随的快乐时光,那时候彼此口无遮拦,说什么都开心。程榛与宗璨坐在落光了叶子的枫树下,说起记忆里那些有趣的时光片段,气氛开始缓和。直到沈小薰的名字从宗璨的嘴里吐出来,程榛才轻轻叹了口气,许多话又咽回了肚子。

“沈小薰让我代她向你问好,她说挺想你的,要不是她有专业课考试,也想来看看你的。”

“你什么时候走?”程榛忽然问。

“晚上你有事吗?”

“嗯,晚上约了人。”

“刚刚的男生?”

“是。”程榛倒是真的没有说谎,就在宗璨出现的前十分钟,她答应和陈朗一起去参加系里的平安夜舞会。陈朗对她的确是有意思,不急不缓地追了她一年。其实今晚不去也没关系,只是宗璨说起沈小薰时脸上飞扬的神采让程榛心里不爽,原本想邀请宗璨一起过平安夜的话到了嘴边就拐了弯。

“我今晚就走。”宗璨失望。

“那我不送你了。”

“好。”

在北陵门口两个人告别,宗璨已经打开计程车的门,又折回身,突然抱住了程榛。

“程小猪,再见。”他把脸埋在程榛的肩头,大概有一分钟那么久,然后头也不回地上车。

程榛麻木地过马路,平安夜的雪忽然落下来,程榛愣了一下,蹲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中间,痛哭失声。

她也知道,这一次,两个人一转身就是各自天涯。

程榛的天涯在北海道。

北海道的雪美得早已惊艳世界,程榛却总是怀念那一年沈阳平安夜的大雪。这样说的时候,陈朗总是很高兴。那年平安夜,在漫天的大雪中,陈朗正式向程榛表白,程榛接受了陈朗捧在手里的那颗心。可是陈朗并不知道,程榛对那场雪的怀念不是因为一场爱情的开始,而是因为一次痛彻心扉的别离。

程榛对陈朗很好,周围的留学生都说陈朗真是好福气,找到了这么贤惠的程榛。回头在网上说给孙凡凡听,孙凡凡笑得隐形眼镜都要掉出来,居然有人用贤惠二字来形容程榛,可见岁月不饶人。

其实程榛是真的贤惠,对陈朗嘘寒问暖。只是,她会觉得累。很努力地对陈朗好,那种力气是咬着牙使出来的。而从前对宗璨,却是自然而然的一种力量,轻巧又绵长。

终于有天,陈朗主动说了分手。

“程榛,分手的理由不是我不爱你,而是你根本没有爱上我,何必这么委屈你自己。”

“说什么呢?”程榛瞪他。

“程榛,对自己好一点,不舍得放手就去找回来。”陈朗抱抱她。

这个眉目俊朗的男生到底是懂得如何爱她的人,与其让所爱之人在自己怀里不快乐,不如放手,用自己的力气推她去对岸寻找幸福。

陈朗把一张机票放在程榛的手里:“你也该回家去看看了,没心肝的,不知道你妈多想你吗?”

程榛哭得像个小花猫,把鼻涕都蹭在了陈朗的胸口。说好要分手,心里却根本不会疼,完全不似那年与宗璨的别离,仿佛被人从心口剜去一块肉。

那年夏天,程榛回国。

飞机上有空姐推着饮品车过来,程榛一甩头,竟然看见沈小薰的脸。她模模糊糊听说过沈小薰做了空姐,没想到她们这么有缘分。

程榛嘟嘟嘴,戴上大大的太阳镜,对沈小薰挥挥手:“小姐,给我一杯咖啡。”

咖啡送来了,她又摆摆手:“不好意思,小姐,给我换一杯茶。”

茶来了,她又有主意:“小姐,有点凉,麻烦给我一条薄毯。”

就连邻座都看不过眼,程榛却像是要打定主意做个无赖的小孩,把沈小薰折腾得跑来跑去。终于,沈小薰轻轻弯下腰,摘下她的太阳镜:“程榛,你是故意捉弄我吧?”原来,她也早已认出程榛。

程榛眼神闪烁。其实根本不是想要捉弄她,只是自己心慌,她是回来抢沈小薰的男朋友的,看着沈小薰格外心虚。

下了飞机约在候机室的茶餐厅,沈小薰开门见山:“程榛,其实这么多年你都快烦死我了吧?你是不是觉得我就像个小狐狸精?你肯定巴不得我坐的飞机失事!”说完咯咯笑,倒把程榛吓得一愣一愣的。

“我看着你们都累!程榛,直说了吧!我和宗璨从来都只是普通朋友而已,他喜欢的人一直都只有你。”

日本与中国貌似没有多大的时差,程榛却觉得晕乎乎的,不知道沈小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程榛,你想听听我的秘密吗?”

看似平常无奇的人生,往往会因为遇见的某些人而悄悄改变际遇。我是沈小薰,我想,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比如我遇见宗璨,比如程榛遇见我。

有一年夏天,我经过一个篮球场,听见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的说笑声,女生的笑声里满是无忧无虑的快乐,让人暗暗生嫉。那天太阳好大,我一直站在篮球场外,听着他们的声音,不舍得离开。

我真不舍得离开,因为我要去的地方是冰冷冷的地狱。

我十七岁之前也曾经有和那个女生一样欢快的笑声,在我遇见那个流氓的时候,一切就戛然而止。小镇上遍布流言蜚语,我天天哭,央了父母搬家、转学。可是当新生活就要开始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遇到了更惨的事,我怀孕了。

就在那天中午,我打算去公园的人工湖里结束自己的十七岁。

不知道我在篮球场外站了有多久,太阳已经刺得我眼前一片雪白。女生手里的球偏离了轨道,从铁丝网外抛落下来,落在我的头上,我应声倒地。

再醒来,看见男生涨得红红的脸,他说,你流血了。

我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他理解错了,并不是生理期的流血,是自然流产。自然流产,我简单直接地告诉他这四个字,然后他带我去了医院。在医院的走廊里,我虚弱地靠在男生的肩头,他身体的温暖令我回过神,我不想去死了,我还没有轰轰烈烈地去爱过一个人。

我听见女生的声音从走廊那端传过来,我抬头,看见她的脸,眼神清澈,却有黯然。我一眼看见她的心,多么年轻的爱情,像快要露芽的种子,却忘记了埋在土壤里。

一瞬间,我被心里的魔鬼控制。然后,我奋不顾身地走进了宗璨与程榛的人生。

宗璨是世界上最好的男生,他默默地陪我在医院做了一切相关的检查,然后很自觉地保守了这个秘密,甚至对程榛他都从未提过。这也间接导致了程榛对他越来越深的误会。程榛的疏远,让宗璨很失落。这两个人也真奇怪,或许他们本就不适合在一起,因为他们对爱情都太优柔,明明那么爱对方,却偏偏要不停地猜心,不停地否定自己,不停地为对方设想故事。

太为对方着想,结果当然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把一道道墙一座座山横亘在彼此中间。

我并不觉得我怎样对不起程榛,我看不起她,她太不自信,也太迟钝,她读不懂宗璨的心。所以,我有理由去抢宗璨。那年报志愿,我故意对程榛说宗璨要与我一起考上海的大学。她居然就信了,她合该得不到幸福。

只是,后来我才明白,宗璨的幸福只与程榛有关。

大二那年圣诞节,宗璨请了假特意北上,他告诉我他要去向程榛表白。只是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他回来之后很久都没有笑过。他再不是那年夏天我遇见的男生,开朗乐观。

我鼓足勇气告诉宗璨,我爱他。宗璨却说他只当我是妹妹,他呵护我,他心疼我,他不想我再受到伤害,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把我当成一个娇弱的小妹妹。

我默默地陪了宗璨四年,大学毕业之后,我签了一家航空公司,从此像无根的鸟一样不停歇地飞着。

小王子驯服了狐狸,可是心里却只记得那朵玫瑰。

狐狸能怎么办呢?狐狸只有把爱埋在心里,然后在每一天黄昏怀念小王子金黄的头发。

程榛在街道上转了许久,总算才找到沈小薰说的那个新小区。沈小薰说毕业后和宗璨的联系也少了,只知道他们家搬了,他现在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周日早晨的小区里,排了一长队的婚车,有人将大红的鞭炮摆成大大的心形。

程榛看着沈小薰写在纸上的地址,数着小区里的楼号,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心形鞭炮前面。

“伴娘团队可太厉害了,为了一个红包就纠缠了这么久,大家抓紧时间啊。”穿黑西装的男子从楼里走出来,对身后几个男伴大声说。

程榛的心里咯噔一下,急忙闪到一棵树后面。

宗璨的眉眼不曾改变,只是再不同记忆里的少年,他该有多少愁,他该有多少忧,他已成了面有沧桑的大叔。程榛想,见面一定要好好羞羞他。这一次,她做好了准备,义无反顾地扑进他的怀抱,再不出来。

可是,就在宗璨转过身的刹那,她看见他胸花之下的那条粉色缎带,清清楚楚地写着“新郎”二字。

程榛讷讷地站在树底下,八月的椿树飞飞扬扬地不停掉下米黄色的细碎花瓣。她掏出手机,调出宗璨的号码,那还是宗璨高中时的号码,他应该早就不用了吧。

新婚快乐。程榛慢慢打出这四个字,轻轻一按,短信就成功地发送出去,就算她想反悔也来不及。

程榛深吸一口气,大步地离开了。离开她的优柔,离开她的眷念。

时光总是和人开玩笑,只差一步,就一切都来不及。真的,就算她想反悔也来不及。

尾声

“宗璨、宗璨。”有个年轻男子飞跑着从楼道里追出来,“你还真是糊涂,你戴错胸花了。”

宗璨一低头,众人哗地笑开。可不,宗璨一不留神把新郎的花别在自己胸前了,明明只是伴郎团的一个成员而已。急忙摘下胸花交给新郎。大家却不放过他,继续开他玩笑。

“嗨,宗璨,不如从伴娘团里选个不错的姑娘结婚算了,胸花就算我送你。”新郎主动说。

“是啊,是啊,这么多年没见过你谈恋爱,想去当和尚啊?”大家跟着起哄。

宗璨只得讪笑:“唉,搞不好真的要当和尚了。”

其实说的也不是玩笑话,在人海里走得越远越看得清自己的心,早早地就在最年少的时光里被那个叫程小猪的女生给填满了,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把心清空。

有人点起鞭炮,噼里啪啦的,一群年轻人笑着叫着,好不热闹。宗璨随人群躲到一边,顺手掏出手机看时间,有一条未读短信。

新婚快乐。发信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们谁又整蛊我?”宗璨举着手机问那几个哥们儿。

然后,他顺手删掉短信,随大家一笑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