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死不如赖活。”活一天是一天,至少活着还能睁睁眼,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在中国人的传统生死认知里,生远大于死,生比死更需要勇气,死是逃避、是怯懦,而很少注意到涉及的尊严,只要活着,即使是苟且地活着,也是一种胜利。“治!坚决治!就是能活一天,砸锅卖铁,倾家**产也要治!”这是绝症患者大多数亲人共同的声音,且坚持:活着就比死了好。即使是被手术刀“千刀万剐”的病人,甚至是被机器维持着的植物人也还是坚持着。尼采说“不尊重死亡的人,不懂得敬畏生命”。现实生活中能像琼瑶阿姨和巴金爷爷的又有几人?汪峰的《存在》唱道: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分离,多少人笑着却满含泪滴,谁知道我们该去向何处,谁明白生命已变为何物,是否找个借口继续苟活。当年臧克家写给鲁迅的诗有:“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选择,有尊严地死去》的作者法国女记者玛丽·德卢拜,在其56岁时知道自己颅脑内长了6个恶性肿瘤已无法救治时,面对家人和社会的规劝,毅然决然离开不许安乐死的法国,前往比利时完成“合法安乐死”,并用笔记录下自己生命中最后6个月的所思所想和走向死亡的感受。书中满是足足的正能量,其用生命来记录生存,不但是面对死亡的勇气,而且表现出在死亡面前的从容不迫和人的尊严。死是不可回避的终点,然死的过程却是对生理和心理的严峻挑战。当死亡被剥夺了公众属性或社会本性的价值时,它所给予的痛苦和恐惧就全部由“自己”来承担,而认知和寻求一种“优雅”的死亡姿势,选择有尊严的死去,是生命尊严不可或缺的内涵。玛丽·德卢拜写道:“我们会再见的,我坚信。这才是我的希望,而不是那些不得不做的治疗。只有希望能化解我的恐惧。面对虚无的恐惧,面对身体深陷寒夜的恐惧。我们所有人都会再见的。我知道。”不求死,而为生,是真正意义上的向死而生。

帕斯卡尔说:“人只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

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反对他,一口气、一滴水就是以致他从死命。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灭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没有必要使整个世界为了消灭人而武装起来:一点蒸汽、一滴水,就足以杀死他。但是,即使整个世界把他压垮了,人仍然比杀死他的东西高贵;因为他知道他会死,知道这个世界给他带来的好处;世界对此却一无所知。因此我们所有的尊严就在思想之中。”生是死的对立,要想有尊严、有意义的活,就必须认真地思考死。在平常和幸福的光阴里,大多是希望长生不老、寿比南山,甚至还来个“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而当沮丧、挫折和艰难时,又会绝望地发出“生还不如死”“死了、死了,一死百了”的叹息,故而也就似乎明白了尼采的“自杀的可能性拯救了许多的生命”。作家史铁生说:“死亡是一件无论如何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余华在其《活着》韩文版的自序中关于“活着”的解释是:“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其实他们都是在以自己的思想和人生历悟,来表达生命的真实、无奈和自然,以及高贵、卑贱和可能该有的尊严。

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十问》有中华古代先贤尧舜的对话:“尧问于舜曰:天下孰最贵?舜曰:生最贵。”《易经》有言:“天地之大德曰生。”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黄帝内经》也说:“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孙思邈《千金要方》的名言是“人命至贵,有贵千金”。古之先贤既颂扬生命的价值,又把人放在生命价值顶端。生死俱善,存顺没宁。荀子有“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庄子说:“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宋代的张载更进一步说:“存,吾顺事;没,我宁也。”可以看明白的是,以先贤们为代表确实影响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生死观念,除了期盼善终,也“同意”择死,庄子以死“为乐”,儒士“舍生取义”,等等。这种生死俱善、顺存没宁的理念,不仅体现了顺应自然、遵循天道“明智”,而且表达了努力尽善尽美的聪明和中庸。当然智慧的表达不是“投机取巧”,中庸的态度也不是“模棱两可”,自古就有的重生讳死,并不单是为了迎合普通人的“生命”。孔子“未知生,焉知死”六个字的生死感叹,不光是人们至今最为熟知的生死名言,而是直接影响着并主导了中国人的生死观念。字面上讲:生都没搞清楚,哪知道死是如何?但其中含蓄的深意,的确让人玩味,不然也不至于时至今日,大凡有点“思想”的人,谁都不能就此“说三道四”一番,看似是对生的不解,实则是对死的“至要”。孔子的“死生有命”“亡之,命矣夫”,其实也都是对生死自然的道理阐发。《尚书·洪范》“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的人之五福说,把寿终正寝的善终作为福事之一,与荀子等人的“生死俱善”同为一理。苏格拉底临刑前历数死亡之美,其中影响至今的“对死亡抱着乐观的希望”名句,不光是影响了希腊乃至欧洲人,同样也为传统的东方人,自然也包括中国人所乐道。基督教的生是上帝造,死是上帝要;佛教的“涅重生”,出门入户;伊斯兰教的真主召唤,都给予死亡至上的关注,尽情丰富内涵,更多的是以超凡脱俗的“圣人”形象,专心致志地与死亡对话、理论和商榷,以期开化常人,普度众生,拯救心灵。

生死的起承转合,本身就是再也透明不过的艺术极品,并自然跳动着激**的乐符、翩翩起舞,自然到**、协调到恒久、循环到不朽。可人们喜谈生,避说死。相对于对待死亡的态度,即使是传统的中国现代人仍是更希望从死亡的“旗幡”中寻求生的奥妙和力量。而对“生死”问题不以为然的人来说,生存还是毁灭,不仅是个现实问题,而且应是每天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道理明白过来,就如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中所说“唯不安者才得安宁”,同理也可以演绎为:唯“想死”者,才得“永生”。在巴黎最有文化气息的地方绝不仅仅是左岸的咖啡馆和右岸的博物馆,而是三大公墓。有人说,如若没去到三大公墓,你就没有真正到过巴黎。毕竟在那里安葬着无数闻名世界的文学家、艺术家和音乐家。那里没有一般概念中的阴森和恐惧,更没有“鬼火”出现,而相反的是阳光普照和络绎不绝的游人。以至于许许多多的法国人,也有许许多多的“外国人”,为能在公园墓地周围有套住所而感到骄傲。仅是拉雪兹神父公墓就有大文豪王尔德、普鲁斯特、巴尔扎克,音乐家肖邦、吉姆·莫里森以及艺术大师德拉克洛瓦、莫迪里阿尼、柯罗,当然最受欢迎的王尔德墓碑上留下了无数女性敬慕者的唇印。而蒙帕纳斯公墓是巴黎最为干净的地方,也是巴黎魅力风情表达的地方。包括中国的潘玉良在内的世界级的精英如雪铁龙、萨特、莫泊桑和波德莱尔等都安葬于此。尽管蒙马特公墓没有拉雪兹神父公墓的恢宏,也没有蒙帕纳斯公墓的精致,但又无处不充满了俏皮和灵动,这或许是因为德加、左拉等艺术家和诗人长眠在此的缘故。艺术的魅力不光是让生活变得五彩缤纷,更让人感动的是它同样让死亡变得魅力四射。由梁思成和林徽因的侄女林璎设计的美国越战纪念碑,不光是因为记载了那场旷日持久长达20年的战争,参战人数270万,死5.8万人,伤30多万人,是谓美国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页,也是骄傲自大的美国人心中永远不可愈合的伤疤。不可否认的是,时至今日能让人们每到那座“V”形的纪念碑下,就禁不住热泪盈眶,痛哭流涕,不能不承认林璎独具匠心的设计和对生死逻辑的把握。如她所说:“首先要接受和承认痛苦已经存在,然后才有机会去愈合那些伤口。而当你哭泣,最后在苦痛中沿着碑身前行,却愕然发现黑暗逐渐延伸并消失,眼光越过黑墙照射在你的脸庞……”。奥地利国宝级艺术家、维也纳分离派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克里姆特,在英国《泰晤士报》2009年公布的有140万人参与投票选出的“20世纪最伟大的200艺术家”中仅次于毕加索、塞尚,位列第三,不仅是因为其作品《阿黛尔·布洛赫·鲍尔像一》在2006年以1.35亿美元拍卖,并被称为“奥地利的蒙娜丽莎”,而且因为其《死亡与生命》中左边一具骷髅和右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神态各异紧紧相抱的人们,既表达了死亡的难免,也是用艺术的手法告诉人们他对生死的理解:在生死面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和渺小的,即使是再辉煌的生命,于茫茫宇宙而言,也不过是如同水滴般转瞬即逝。梵高作为一个在艺术中燃烧至死的孤独者,当他面朝太阳,扣动扳机,倒在他倾注**作画的麦地时,“梵高回首的瞬间,已然泪流满面”。正如他在写给弟弟提奥的信里所说:“如果生活中不再有无限的、深刻的、真实的东西,我将不再眷恋人间。”突然间感觉到日本小女子、当然也是世界公认的前卫艺术家草间弥生的“若不是为了艺术,我应该很早就自杀了”和“艺术让我明白了生死与众生”,真还就应是日本国宝级大师的表现,似乎并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佝偻着背,嘟着嘴,瞪着大眼,但眼珠几乎不动,在自己的世界里,肆意涂鸦。圆点和精神病,成了她一生的符号,而艺术天后、精神病人、圆点女王、日本怪婆,都难以概括她“稀奇古怪”的一生。一个自称为“现代版的爱丽丝”的85岁老人,却拥有8岁女孩的“童真”,但其一句“我已到达天堂”,又使人理解了她“过去我的创作主题多聚焦生死,现在我更关注的主题是对宇宙神秘性的敬畏……”。天堂中还是地狱里的人们不一定怎么待见“艺术家”的成就,倒是自然的人们在“炒作”着,先先后后的“大师”“明哲”,并赋予荣誉,授予桂冠,力图达到对当下自我的“欣赏品味”,更有甚者以此来体现自己厚实的艺术内涵和对人类历史文明的多么崇拜。但不论是梵高、赫尔曼·梅尔维尔、埃德加·爱伦·坡,还是约翰尼斯·维米尔、亨利·戴维·梭罗、巴赫、莫奈,等等,如若在天有灵,是不会感谢后人的“尊重”的,更多的是觉得怎么如此这般搞笑和无聊。天国中的他们生前只是用自己的笔墨、乐符,表达着所思所想所愿,以及对生死的基本考量,结果是被“扭曲”得“七零八落”,更有甚者“断章取义”,肆意糟蹋,并可怜着一些“强盗”,或是“大王”借此为自己涂脂抹粉、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