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在飞奔,快得就如坐在火车上看对面的火车疾驰而过,快得让琅琅目眩缭乱,快得让琅琅喘不过气来,因为生命的任务已远远落后于时间的飞逝,或者说壮志未酬,才使主人公格外感到时光列车之快。
这是在向前程进发吗?可琅琅还是那个琅琅呀,还在为战胜口吃不懈地斗争,失败,苦恼,再斗争。他还在呼唤更大的超越自我的勇气,彻底摧毁痼疾,将旧我扔到历史的垃圾堆去,可旧我依然如影随形,紧跟其不舍。
琅琅的脑海中一直回望着父亲从家门口送他至车站这一段路,这段路虽只有一里多地,但儿子觉得好长,它浓缩着自己从小至大父亲二十多年谆谆教导的历程。站在月台上的父亲双眉紧蹙,他的脑海在激烈地翻滚,他一直不停地试图用最压缩而最有容量的语言表现出他为父者的苦心和殷殷期望,并激发出儿子自强的决心和力量。
“明年你就要大学毕业了,要踏入社会了,不要让老父的希望一次次地化为泡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还是重复着过去的悲剧,你将没有前途……爸爸不希望你成为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看,望儿山,望儿山。”乘客们欢叫着。
琅琅循声向窗外望去,但见平地中突兀拔起一座孤峰,陡峭嶙峋,褐色的山顶上立着一座古塔,好似为远方的游子指路的明灯,山头状若慈母头像,刻满了母亲思儿的千愁万绪,百年如一日,在风刀霜剑中痴痴地盼儿归。
每次坐火车经过望儿山,琅琅也要这样痴痴地望着石母。小时候,母亲也是如石母般痴望着玩兴大发久不归的琅琅回家吃饭,儿子终于出现在视线中,她则拿“再不许玩这老长时间”等语嗔着,“没磕着碰着吗”地关问着。儿相信,他若终不归,母亲会一直站在那里痴等,几万年过去了,她也会变成一块望儿石。
望儿山渐渐驶离了琅琅的视线,但始终驶不出琅琅的脑海。那张褶皱的沧桑的老脸盘桓于琅琅的脑海中,忽而嬗变成一张粉盈盈的富于生机的脸,那不是嫣然吗?她就坐在窗边,她在偶而的侧目中,他在收束专注于石母的目光中,不经意地对接了。
她太像她了,她的眼睛,她的嘴唇,她的发梢,她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与她何其相似,她简直就是她的重生,她的再世。
琅琅又壮着胆子甩开顾忌痴盯着,那女子似乎发觉了,向对面的高壮男人嘀咕着,那男人顿向目侵者投射慑人的光。琅琅忙闪避了,顾盼别处,仍时不时地偷觑女子几眼。
又到一站了,女子和男人站起来,拾掇起包,准备下车。琅琅心神恍惚,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索性让眼睛撒起了丫子,不管不顾地盯着只看。
“哥们,要管好自己的眼睛,别让它那么放肆,知道不?”那高壮男子挎起包,走至琅琅跟前,恶声恶气地说完后,又狠狠地搡了琅琅一下。
“我……”磕人张嘴结舌。
“哼!”那女子噘着嘴,瞅了琅琅一眼,扭头走了。
在图书馆同看了一下午书,晚上,两挚友又在一起把酒言惆怅。
“真有你的——追姑娘追到人家老窝去了。”韦志勉嘿嘿着。
“别,别提了,光屁股推磨——转圈丢人。在小叶家,我对小叶他妈,只说出了五个字。”琅琅苦笑道。
“哪五个字?”
“阿,阿,阿姨好,再,再见。”
韦志勉一边重复着琅琅的话,一边屈指数着,“阿,阿,阿姨好,再,再见——这不是八个字吗?多了仨字呀。”
“你,你别开我心了。你不知道我现在神经多脆弱。”
“你神经还脆弱?妈呀,在人家楼下飙喊‘我爱你,你出来呀’,你的神经简直是钢铁做的,你比谁都狠!”
“你,你更狠——人家何晓娜还没答应你呢,你就在公开场合强,强行把人家当成你女朋友了。”
“喜欢谁,这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干吗要偷偷摸摸的?就应该大大方方。我高调地公然地喜欢何晓娜,就是要向打她主意的男人们大声宣布:这姑娘是我的,是有主的,你们别动呀。”
琅琅笑。邻座上一对情侣,也相视而笑。
韦志勉倒了一杯啤酒,咕嘟咕嘟一饮而尽后,抹了抹嘴边的酒沫,“我知道,像小何这样的好女孩,有多少贼眼在瞄着呢——这就需要先下手为强,先入为主。谁争了先,就是谁的。这是情场上颠扑不破的法则。”
韦君凑近挚友,喷出满嘴酒气,“我还有更狠的招,你敢和我试吗?”
这天中午,琅琅和韦志勉各手持一朵玫瑰花,走到222门口,将两朵玫瑰花竖放在那里。两人相视笑着离开,脸上一副恶作剧的样子。
不时有女学子经过,驻足看着。两朵玫瑰花下分别压着两张红纸条,上面分别写着醒目的大字:敬献亲爱的叶小叶,男朋友柯琅琅赠;敬献亲爱的何晓娜,男朋友韦志勉赠。
两挚友前脚刚进屋不久,叶小叶和何晓娜后脚就跟来了。她们同时从身后拿出玫瑰花,同时摔在他们胸前,先后气嘟嘟地说道——
“柯琅琅,你胡闹。”
“韦志勉,你胡闹。”
她们拂袖而去,撇两挚友愣怔着面面相觑。
众室友凑了过来,竞相去看那纸条上的字。栗挺之阴沉着脸,濮夺志不动声色,任大器脸上浮现出幸灾乐祸的笑:“唉妈呀,给姑娘送玫瑰还结伴儿。”
武步山冷笑,对两位呆者乜斜着眼讥讽道,“我靠,两只癞哈蟆想吃天鹅肉,吃不成,身上却被拉了两泡屎。”
濮夺志把两朵花捡起来,置于桌上,把纸条揉了揉,扔进拉圾堆里。
“你后悔了?”坐在校园小亭子中,韦志勉看着郁郁不乐的挚友,问道。
“我,我……无地自容。”
“有容乃大。我还想再去送一回呢。”
“你把全世界的玫瑰花都送给她也白,白搭。”琅琅有些气馁。
“我就是要向大家宣布:我在追何晓娜,其他男士止步,我送一次花,就这样宣布一次。等我送了许多次花,大家心里就铁定了这样一个事实:何晓娜就是韦志勉的女朋友。”韦君大声道。
“可,可……光是大家心里铁定,她不接受你,也白搭。”
“大家公认了,大舆论造好了,小环境咱再慢慢造呗。”
韦君把手搭在挚友肩上,“琅琅,别灰心,好事多磨——我们的脚,第一是用来走路的,第二是用来追心仪的女孩子的。”
“可,可是……剃头挑子始终一头热……我们始终在丢人现眼,给人制造笑柄……”琅琅的神色绝望,双手捧起了头。
“琅琅,别这样凄凄哀哀地,那是武步山的娘们作派。”韦君脸上的肉疙瘩随话语而跳颤,透出一种强横和霸气:“悲愁,去他妈的,一脚踢出地球,还要在上面罩上宝塔,让它永世不得翻身……人生如此短暂,稍纵即逝,有什么事值得一个人耿耿于怀?大胆地爱我所爱吧:她就是你的,谁也夺不走她……哥们,快毕业了,别让她飞了。”
“对,我要让她看看什么是一个人能做到的。”受到挚友的鼓舞,琅琅精神大振,咬牙起誓道。
两诤友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一起。
电视中正播报着新闻:“本台消息,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今天宣布:中国作家柯琅琅获得今年诺贝尔文学奖……”
报纸上的大标题赫然醒目:“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柯琅琅,蚌病终成珠。”
琅琅从梦中醒来,嘴角仍滞着笑意。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回想起昨天,古文课上,匡正明教授挥着手势,气壮声扬地说:“当前是一个出伟大作品的好时代,你们要珍惜自己,锤炼自己,打造自己。争取写出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
任大器又小声嘀咕起来:“这年头孔方兄是大爷,搞文学,能穷死,太不合时宜了。曹雪芹倒写出一部伟大作品了,生前还不是全家喝粥?蒲松龄呢?生前也不是穷困潦倒?”
邻座的韦志勉白了大器一眼:“你现在浑身散发着铜锈味儿。”
匡教授接着说:“中国至今还没有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把希望就寄托于在座的各位学子身上了。”
众学子笑,掌声如潮。
琅琅坐在**,浮想联翩,又做起了白日梦。其他室友都酣然入眠着。晨练归来的韦志勉轻手轻脚地推门进来。他和琅琅是110众室友中两位早起晨练者,他每日起得比琅琅还要早。
“什么事这么高兴?”韦志勉看着挚友面滞笑意,问道。
“我,我做了个梦。”琅琅小声道。
“什么梦?”
“我,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了,是中国第一位作家获得这个奖。我写出了一部名垂千秋的旷世之作呢。”
“嘿嘿,好梦,好兆头。琅琅,我有预感,你能的。”
琅琅摆摆手道,“其实,你才有资格作这个梦。你,你都发表了三篇小说了。”
韦志勉摆摆手,谦逊道,“那不值一提。”
琅琅低声道,“我,我从小爱好文学,大学念的又是新闻系,可到现在,除了一大堆留给自己看的闺男怨一样的日记,还没有半,半个铅字问世。”
韦志勉握住挚友的手,“琅琅,你文笔那么好,经历又那么独特,又有一颗人道主义心,常常梦想要让人性向善,嫉恶如仇,说不定就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
“痴,痴人说梦。”痴人虽如此说,可脸上浮现的悠然神往状是遮不住的。
“我靠,两个痴人在做白日梦,我起床了,梦也该醒了吧。”武步山一骨碌爬起,伸了个懒腰,鼻子哼哼作声。
俩挚友相视而笑。
韦志勉指着武步山,笑道,“这小子既是偷窥狂,也是个偷听狂。”
几位女生驻足看着222门口的玫瑰花,叽叽喳喳着,玫瑰花下压着一张红纸条,上写醒目大字:敬赠mm何晓娜,落款是“老公韦志勉”。
董玲珑开门出来,看到玫瑰花,忙把它拿在手里,进屋递给何晓娜,呵呵笑道,“你老公给你送花了。”
“跟着瞎起什么哄。”正在看书的何晓娜眼皮只抬了抬,“麻烦你帮我扔进垃圾筒里。谢谢。”
董玲珑撇了下嘴,“这么好的玫瑰花扔了太可惜了的。”说着,把纸条揉成团,扔进废纸篓里,把玫瑰花插进餐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