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逝

少女时期的芸汐曾经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标致人物,否则也不会被鹤族的青鸾小姐看中,选作贴身丫头。虽然是做丫头,但青鸾小姐性情温和,知书达理,从来不以贵族自居,待芸汐就如同姐妹一般,自让芸汐享了几天福。

芸汐本以为从此青云直上,再也不用回到低矮的茅屋中艰苦求生。却怎么也没想到,青鸾小姐竟然会爱上鸦族青年离殇,甚至为了他不惜与鹤族决裂,与父母断绝关系。

青鸾小姐下嫁鸦族离殇的消息,让所有鸦族人瞠目结舌,尤其那些年轻的鸦族男人,羡慕嫉妒之余,免不了冷嘲热讽。没有人看好他们的结合,贵贱之别早已根深蒂固地刻进翼国人的脑海。即便离殇再优秀,却依然流淌着低贱的鸦族血液,只能执贱役,为奴为仆,能有什么出息?

青鸾小姐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猪油蒙了心,竟然放着荣华富贵不去享,反而跑来肮脏贫困的鸦族区生活?

偏偏青鸾不但嫁了,还在第二年就为离殇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起名为离歌,更让众人扼腕而叹。

芸汐为了追随主人,再次从云端跌落污泥,回归到从前起早贪黑艰苦劳作的鸦族生活。并且在三年之后,嫁给了离殇的好兄弟毕涂,之后又生下了毕小乌。

自从嫁给离殇之后,原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青鸾小姐也被迫洗手做羹汤,亲自操持起家务。并且因为要强,非要和其他鸦族女人一样,起早贪黑,春耕秋收,几乎没有半刻停闲。雪白的肌肤渐渐染上风霜,春笋般的手指也变粗变硬,老茧密布,再不复从前的娇嫩模样。

虽然青鸾从未抱怨,也从未后悔,可是心高气傲的离殇却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他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摆脱这种贫贱生活,让青鸾恢复到从前的富足生活。

为此他勤修苦炼,终于在离歌五岁的时候,决定奋力一搏。将青鸾和离歌暂时托付给毕涂,便冲上云霄,想要穿越雷电到达云上之城,参与四大侍卫之争。

三天后,他被人抬了回来,当时已经奄奄一息,只交代了几句话,便带着满腔遗憾和不甘阖目而逝。

离殇的死让青鸾万念俱灰,她能支撑到今天全凭着对离殇的满腔挚爱,却未想爱人竟先她而去。伤心绝望之下,她原本就衰弱的身体更是每况愈下,很快便卧病不起。

为了赚钱给青鸾治病,毕涂不顾芸汐劝阻,毅然接下了重金寻找龙鳞的任务,冒着生命危险飞跃南海,却再也没能回来。

望着伤心欲绝的芸汐,青鸾愧悔忧怨之下,丢下才刚刚七岁的离歌,香消玉殒。

从此之后,家庭的所有重担都放在芸汐一人身上。

她既要赚钱养家,又要看护离歌和小乌,每天忙得脚不沾地。除了自己种粮种菜之外,还要抽时间到贵族老爷家去做些缝补洗涮的杂活。夜晚做活归来的时候小乌已经沉沉睡去,第二天天还没亮,她做好早餐又匆匆出去,同住一屋的小乌竟然都很难见到她的面。

过度的劳累让芸汐迅速衰老,皱纹过早地爬上面庞,挺直的背脊也渐渐弯了下去。原本称她为芸姑娘的人也改称芸嫂,艰辛的生活不但磨光了她的美丽,也磨光了她对生活的期望。

她唯一感到庆幸的是,离歌不但越来越优秀,而且极为懂事,生活起居从来不用芸汐操心,甚至还有余力帮忙照顾小乌。

但让她最为忧心的也是离歌,因为离歌像极了青鸾小姐,不但长得像,性情气质更像。从他的身上你绝对看不到鸦族人的卑微小心,反而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高华贵气,举止投足哪有丝毫的贱民模样?

这样的离歌不但成为鸦族人眼中的异类,也成了贵族老爷们狩猎的对象,不断有贵族的少爷小姐们想要离歌签下卖身契,让他成为自己的仆从,却从未如愿。

无论是面对贵族还是贱族,离歌从来都是不卑不亢,他不轻贱自己,也不倨傲待人。从容不迫,进退自如,让每一个接触他的人都有如沐春风之感。

当离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成为所有鸦族少女的梦中情人,也成为所有鸦族青年的公敌。

他受到前所未有的欢迎,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排斥,但他从不在乎,自顾自埋头读书习武,苦练技能。他对所有寻机亲近自己的女孩都不假以辞色,却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毕小乌青睐有加,悉心照顾,全心爱护。

两人情同兄妹,又更胜兄妹。

这让芸汐如何能不忧心?因为她知道,离歌越是皎然不群,越是无法甘于贱族之身。早晚有一天,他会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妄想穿越雷电,成为云上贵族。

果然,离歌终究还是离开了她,看似突然,却早在她的预料之中。

那一段时间,她日夜祈祷,只愿离歌不要重蹈离殇覆辙。

更让她忧心的是,离歌走后,毕小乌就像丢了魂一样,有事没事就望向高空,每天过得浑浑噩噩。可是飞上云天的离歌却一直没有音讯,生死不明。

这样的小乌,让芸汐心生不妙,她最怕的事情发生了,小乌对离歌的感情明显超越了兄妹之情。

其实芸汐内心深处是非常希望离歌能做自己女婿的,可是潜意识又觉得这是不可能的。虽然做父母的都觉得自己孩子是最美的,但出身低贱的芸汐却很有“自知之明”,自己的女儿虽然容颜精致,肤色却遗传了丈夫毕涂,黝黑得让她都不忍直视。按照翼国人的审美倾向,真身以白羽彩羽为最美,人身却以肤色白皙为美,以肤色暗黑为丑。

所以肤色黧黑的毕小乌,就算在鸦族人中也属于丑八怪一族,没少被同龄少女们笑话。

而离歌虽然继承了父亲的鸦族身份,但毕竟身体里还流淌着鹤族血脉,所以无论是容貌还是天赋,都远远超越一般的鸦族人,肤色也更接近鹤族,玉白得接近透明。就连双翼展开之时都有高蹈隼飞之态,白鹤翔游之姿,俊美高雅到了极致。

这样的离歌,又岂是小乌配得上的?

可是如今的情形,自己的女儿竟似已经情根深种?

到底该怎么办?

还没等她想到劝解小乌的办法,毕小乌竟突然对她说想要去云上之城寻找离歌。

“去云上之城?小乌,你疯了吗?”芸汐不可置信地摇晃毕小乌的臂膀,“你当云上之城是你家的玉米地吗,想去就能去?你连奇峰山都飞不上去,又如何飞跃苍穹,更别说那布满雷电的云层,就凭你这细弱的身躯,除了被烧成烤鸦之外,绝对没有第二种结果!听话,小乌,别再异想天开了。当初的离殇被称为鸦族第一勇士,都没能穿越雷电到达云上之城。”

毕小乌既不争辩,也不妥协,只是默默地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芸汐误以为小乌这种荒唐的念头已经被自己打消,丢下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便去睡了:“小乌,如果离歌真的能够到达云上之城,他的身份便再也不同以前,我们必须认清这个事实,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还是丢掉为好。”

毕小乌望着芸汐的背影,暗暗握起了拳。

第二天早晨,芸汐望着空空如也的小乌床铺,不由手脚冰凉,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这个死孩子竟然真的去了!那可是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啊,就这样一声不吭地走了,你想要了娘的命吗?一个一个的,你们全都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一刻,芸汐真的可以说是万念俱灰,若非心里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小乌只是一时冲动,发现自己根本连云层都爬不上去的时候,很快便会返回来的想法,她或许立时就去吊颈抹脖子了。

破天荒的,她今天没去雇主家做活,而是呆呆地坐在门前的石台上,一等就是一整天。

可是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

毕小乌始终没有回来,就和离歌一样,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芸汐根本不相信毕小乌真的能够穿越雷电,更不相信她能傻到敢去抗衡雷电。就凭小乌那个胆量,一声鹰啼都能吓得她簌簌发抖,好半天都不敢大口喘气,更别提那狂暴的雷轰电闪?

那么她到底去了哪里呢?

芸汐忧心如焚,几次壮起胆量飞向云层边缘窥探,却始终没有见到小乌的身影。到处打听,方圆百里之内也没有人见过小乌,无论是完整的还是伤残的,这让芸汐大惑不解?

难道小乌脑袋进水,真的钻进了雷电领域,被雷劈成了飞灰,所以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可是根据离殇的说法,除非超级高手,一般的翼族人根本无法到达雷电中心,只在边缘就会被闪电击伤,只要及时退去并不会有性命之忧。当初的离殇是因为不甘心失败,强行穿越,才导致伤重难治。

那么小乌到底遭遇了什么呢?

找不到小乌,虽然让芸汐失望,但毕竟还留有一丝希望。只要没见到尸体,就还有生还的可能。就像她的丈夫毕涂,已经失踪了这么多年,但是她心里依然幻想着,也许有一天,他会突然出现在村口的桦树下,扛着满肩的猎物,走向自己,脸上绽开笑容:“芸汐,我回来了,对不起,让你等久了。”

只有抱着这样的期望,日子才能过得下去,否则,芸汐都不知道自己还为什么活着?

因为芸汐经常跑出去寻找小乌,耽误了许多工作,所以她的雇主,被称为白大人的鹭族老爷非常不满,想要解雇她。在芸汐苦求之下终于松了口,提出特殊要求,除非芸汐愿意做自己儿子的陪练,否则就哪里凉快上哪去!

芸汐咬了咬牙,为了生存下去,为了能够活着等待丈夫和女儿归来,她豁出去了。

所谓的陪练,说着好听,其实就是陪打,而且是只能挨打,不能还手。

百年前的鹭族有过一个不世出的高手,不但入选了四大侍卫,还率领鹭族人开辟了新的家园,将鹭族推向全盛。可惜那位高手去世之后,鹭族再无后继之人。不过,鹭族虽然逐渐没落,却依然有一定的财力和势力,所以不遗余力地培养后代子孙,希望可以培养出新一代高手,重振祖上荣光。

可惜百年来,鹭族后人没有一个争气的,一代不如一代,这让许多鹭族人逐渐放弃了希望。

只有这位白大人,作为那位高手的嫡系血脉,却坚决不肯放弃,几十年如一日地训练子孙。他让芸汐陪练的对象就是他最小的孙儿白奇。他看上芸汐并未因为芸汐身强体壮,耐打耐练。而是因为白奇现在才七岁,没有多少力气,找个太强壮的对手并不合适,因为相差太过悬殊。反而芸汐这种鸦族的弱女子,虽然是成人,却没有多少力量和技能,堪堪作为孙儿的对手。

只要她能在孙子白奇的攻击下,保持两个小时不倒下,就算功成。

于是,从那天开始,芸汐不用再起早贪黑,因为白奇少爷的起床时间是巳时,睡眠时候是戌时,她只要在这个时间段之内过去,等白少爷抽出空,“揍”她一顿就可以了。

当然,这个揍是有技巧,有方法的,速度不够快,角度不够好,都会被白大人批评。而芸汐自然也要想尽方法躲避白少爷的攻击,若是没能躲开,挨了拳脚,她疼得吸气,白大人却会开怀大笑,满意点头。

若是躲开了,她内心庆幸,白大人那边却眉头紧皱,对着白奇一顿怒斥。然后白奇少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常常在事后偷偷再把芸汐揍一顿,边揍还边骂:“你个蠢乌鸦,谁让你躲开的?你乖乖挨揍不好吗?害得本少爷挨骂,打死你,打死你!”

芸汐长了记性,从此以后,即便能躲开,也要装作躲不开,让白奇少爷痛快地揍一顿,免得事后再挨一顿更狠的,何苦来哉?

开始的时候,芸汐不懂防护,总是被打得皮青脸肿,身体表面也是伤痕累累,抹完伤药之后,好久都不能动弹,被白大人唾弃为没用的废物!

时间久了,芸汐渐渐摸到了窍门,知道怎么才能更好地保护关键部位,挨打时也懂得让哪些部位承受更多力量才能避免伤到要害。偶尔夜里躺在**辗转难眠的时候,她会庆幸白奇少爷今年才七岁,天资再好,力气也是有限的,否则她怕是一年都难以撑过去。

只是随着时间的逝去,白奇少爷渐渐长大,实力越来越强,她又能撑过多久?

小乌,毕涂,快点回家吧,我的时间怕是不多了!

白奇少爷的力气果然越来越大,芸汐身上的伤也越来越重,即便规避危险的手段也随之增多,却依然抵挡不住白家少爷的快速成长。

白奇竟然是鹭族少见的天才人物,只可惜伴随着武技的增长,这位少爷的脾气也是越来越大,性情也越发暴戾,对待下人非打即骂,动辄得咎。对此,白大人不以为忧,反以为喜,他就怕自己的孙子软趴趴的,这种强硬反而分外对了他的脾气,为此又多找了几名陪练。

在白大人的刻意纵容下,白奇对于陪练的对象下手越发狠毒,甚至硬生生地将一名鸦族男陪练的胳膊踢断。一旁的芸汐看得心惊肉跳,面对白奇的时候自然就免不了心里的惶恐。

芸汐的畏怯反而让白奇更加亢奋,他喜欢这种被人惧怕的感觉,喜欢听到这些贱族们悲惨的哀嚎声。他是鹭族的骄傲,将来是要将所有贱族都踩到脚底下的,所以从现在就应该学着用霹雳手段驯服他们,这是爷爷耳提面命教给他的,他记得非常清楚。

他狞笑着逼向芸汐,稚嫩的脸庞丝毫不见孩童的天真可爱,只有那种属于施暴者的凶残:“你这个低贱的臭乌鸦,快去死吧!”

陡然间幻起双翅,锋利的爪尖如刀刃一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斜斜斩向芸汐……

旁观的白大人情不自禁地大赞一声:“好!”

那一瞬间,芸汐连呼吸都忘记了,她知道自己难逃此劫,却并无太多哀伤,只是默默地闭上眼睛……小乌,毕涂,永诀了!

千钧一发之际,暗黑的天际突然破开一缕乌云,一道金光撕裂云层,瞬间席卷了整个天宇。

随之而起的是一个响彻天际的声音,仿佛暮鼓晨钟一般敲响在每个翼国人的耳边:“凤王旨意,宣告天下,新选四大侍卫如下:雕族懒雪,义勇双全,坚忍不拔,赐封翼国第一侍卫。孔雀明王,为维护生母尊严,毅然斩断贵族骨血,放弃王子身份,可敬可佩,赐封为翼国第二侍卫。天鹅族轻野尘,心怀天下,智技无双,赐封为翼国第三侍卫。鸦族毕小乌,历经磨练,于烈火中重生,现赐封为翼国第四侍卫。钦此!”

扑通一声,白大人扑倒在地,身体抖如糠筛,满眼的震惊加不可置信,什么……鸦族……毕小乌……第四侍卫……不可能,我一定是听错了!

另外一个鸦族陪练在呆滞片刻之后,突然疯了一般又叫又跳:“啊啊,我竟然会做这么荒唐的梦!芸嫂,你快来打我一下,把我拍醒了!不行,我快受不了了!”

芸汐也慢慢睁开了眼睛,眼里充斥着迷茫和惶恐,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到底怎么了?

白奇少爷为什么会突然停止了攻击,还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我?

她在极度惊恐之下,根本没有听清云上的宣告。

可是随后,那蔓延天际的金光迅速分散成千万缕,像轻烟一样飘入了每个鸦族人,还有天鹅族人的身体,为他们镌刻上属于侍卫家族的标志。

望着流入身体的金光,芸汐傻了,白奇傻了,旁观的其他人也傻了!

白大人第一个反应过来,一个箭步扑过来,对着芸汐鞠躬塌腰:“芸……芸夫人,这个……这个……”猛地回身,一个巴掌打在白奇脸上,厉声训斥:“你这个小兔崽子,竟敢对芸夫人无礼,回家以后看我怎么教训你?”转回身又是一副卑躬屈膝的谄媚模样,“还请芸夫人大人大量,不要和小孩子一般见识,我回去之后一定狠狠揍他,给您出气!”

芸汐更傻了,白奇却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挨打,尤其打他的还是向来对他疼爱有加的爷爷,全都是因为这只臭乌鸦……

呜呜,贵族有什么了不起?四大侍卫有什么了不起!以后我也会当凤凰侍卫的,到时候看我不一一打回来!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个被白奇踢断胳膊哀嚎不断的鸦族人竟猛然奋起身形,一下子将白奇扑倒在地,并抬头向着芸汐讨好地笑:“芸嫂,不,芸大人,我抓住他了,你要怎么惩罚他?我全听你的!”

望着周围人谄媚讨好的眼神,望着平日里高高在上的白奇少爷此时却被压倒在地,哀哀痛哭,芸汐再也受不了刺激,眼白一翻,晕了过去……

2惊变

即便在睡梦中,芸汐依然清晰地感觉到耳边的热闹和喧嚣,就像有数百只鸭子被齐齐赶下了河塘,兴奋的呱噪声在耳边徘徊不去,吵得她连睡觉都不得安宁。

无奈之下,只好睁开了眼睛,这一睁眼,又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喧哗。一堆脑袋齐齐涌向床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都圆睁双眼,关心地看着她,各种慰问此起彼伏。

“芸大人,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吗?”

“芸大人,你都要吓死我了,怎么好好的就晕过去了,一定是太累了,白家那帮没人性的,从来都是把人当驴使唤!”

“去去,会说话吗?咱们芸姑娘长得这么标致,怎么能和驴相提并论。”

“我这不是比喻吗?”

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孔用力排开众人,挤了进来:“芸姐,好点了吗?你再不醒,我都准备去找大夫了。”

“你是?”芸汐疑惑。

男人一副你竟然没认出我,太让我伤心的表情:“你忘了吗?我是小乌她舅舅啊。”

芸汐恍然:“原来你是小乌舅舅。”随后又反应过来,小乌的舅舅不就是自己的弟弟吗,那为什么自己从来不认识他啊?

“喂喂,闪一边去,少来攀亲戚,我和芸嫂做了这么多年邻居,怎么从来没见过你?芸嫂,别理他,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你现在发达了,可别忘了提拔一下作为老邻居的我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围着芸汐套近乎,芸汐听得头晕脑胀。眼看着小小的屋子却挤下了不下二十个人,连个转身的余地都没有,她看着实在难受:“这个,不好意思,屋子太小了,实在委屈大家了。”

其实这话已经有送客的意思了,不是她冷情,而是她自己还无法消化小乌已经成为第四侍卫的事实。她需要时间冷静,更需要时间接受这件对她来说完全不可思议的结局。

可是这些鸦族人明显不懂得什么叫客套,什么叫委婉,一个一个都笑得跟花似的:“不,不委屈,这屋子虽小,却五脏俱全,瞧瞧收拾得多干净,不愧是芸大人,绝对可以作为贤妻良母的典范啊。”

“是呀,我就喜欢挤在这里,多暖和,多热闹!”亲啊,你也不想想这可是六月三伏天,个个都汗流浃背的,谁还需要暖和?

“不愧是芸大人的家,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往这屋里一站,我就觉得无比幸福,这心啊,都快融化了呢!”

这话虽然说得众人齐齐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同。果然,拍马屁也是分水平的,瞧瞧人家这话说得,能把人麻应死!

芸汐无奈,只能从**坐起身,立刻上来好几个鸦族妇女,七手八脚地将她搀扶起来,有搀胳膊的,有扶腰的,还有抢着为她穿鞋的。其中一个女人动作稍慢,没事可做了,只好拎起一张芭蕉叶,为芸汐扇起风来。

屋里拥挤得让芸汐喘不过气来,只好建议:“不如大家到院子里说话吧,那里凉快,地方也大。”

众人自然连连点头,现在这情形,恨不得芸汐放个屁大家都要争着闻闻,又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反对芸大人的提议?况且这屋子确实太闷了,其中有几个身体不好的甚至有种快要虚脱的感觉,可是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亲近芸大人,他们连死都不惧,又何况中暑?

每个鸦族人,都拥有着钢铁一般的意志,城墙一般的厚脸皮,否则早被艰苦的生活所淘汰,能活到现在的,都是“精英”啊。

院子里果然凉爽许多,而且大部分都被树荫覆盖。女人们将芸汐扶坐在树下的木桩上,其余人直接席地而坐,将芸汐簇拥在中间。

芸汐苦笑:“我说乡亲们,你们这是何苦呢?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不知道,也许是弄错了呢?小乌什么样子,你们还不知道吗?或许是同名同姓的人呢?”

“绝对不会错的!”众人七口八舌,信誓旦旦地说,“我们已经确定了,鸦族毕小乌,不会错的。”

“对呀,对呀,白大人也向其他贵族打听过了,就是你家的小乌。今年四大侍卫中只有她一个是女性,怎么可能会错?”

“小乌从小我就看出来了,那绝对不是凡人啊!掰玉米的时候,别人都是一个一个地掰,可是她呢……”

旁边人连忙附和问:“两个两个地掰吗?那太厉害了!”

那人摇摇头:“那怎么可能呢,小乌也是一个一个地掰,可是别人都拣大的掰,她呢……”

“专拣小的掰吗?天呀,小乌大人太谦让了!”

那人继续摇头:“当然也是拣大的掰,可是别人都拣穗子多的掰,她呢……”

“她拣少的掰吗?哇呀,不愧是能做凤凰侍卫的人,果然够个性的!”

那人再次摇头:“当然也是拣穗多的……”

这一次,没人再听他讲了,一直出声附和的那个人直接从窗下拽过一个玉米棒子,塞进他的嘴里,恨恨地说:“你自己想怎么掰,就怎么掰吧!”

这边的闹剧刚刚结束,院外竟然又热闹起来,几个鸦族男人押着形容狼狈的白奇少爷走了进来。白大人小心翼翼地跟在身后,将所有的心疼掩藏在眼底。

几个鸦族男人将白奇拎到芸汐身前,毫不客气地将他摁倒在地,顺便还恶狠狠地踹了几脚,然后才恭敬地对芸汐说:“芸大人,我们把白家的狼崽子给你押过来了,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如果您怕手疼,我们帮您打,保证打得他连他爹娘都认不出来。”

白奇一边呜呜痛哭,一边用力挣扎,瞪着芸汐的眼里满是恨意:“你别得意,总有一天我也会做凤凰侍卫的,我要比你们家的毕小乌还要厉害,现在你们欺负我,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白大人脸色惨白,不等芸汐说话,就一个耳光扇了过去:“不知死活的臭小子,竟敢对芸汐大人这么说话,还不赶快道歉,让芸大人原谅你的无礼。”

“我不,我偏不,你让他们打死我好了!”白奇梗着脖子,又气又恨又委屈,恨的是自己的爷爷都背叛自己,气得是明明自己才是贵族,现在竟然会调了个,老天爷也太不长眼睛了。

芸汐叹了一口气:“白大人,你这是又何必呢?不管白少爷曾经做过什么,他都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他的话又怎能当真?”

她走上前,示意几个男人放开白奇,再从衣襟里掏出手帕,动作轻柔地抹去白奇的眼泪:“乖,别哭了。他们不会打你的,你将来可是要做凤凰侍卫的,怎么可以动不动就哭鼻子呢?不怕别人笑话吗?”

白奇愣在那里,吃吃地说:“你……你不打我吗?我……我原来可是打过你好多次……你,你不还回来吗?”

芸汐笑了:“我的傻少爷,我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会记你一个小孩子的仇吗?况且那也不全是你的错,就像青鸾小姐说的,要怪也只能怪这个奇怪的社会制度,非要把人分个三六九等,把好好的孩子都给教歪了。”

白奇怔怔地看着她,眼泪却越流越多,终于哇呀一声,扑到芸汐怀里,大哭起来:“芸汐,我不想当贱族,我不想被人欺负!”

芸汐轻拍他的后背:“乖,既然不想被人欺负,以后也不要欺负别人,好不好?”

白奇用力点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

芸汐苦笑:“不仅是我,所有人都不要欺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谁都不想被别人踩在脚底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青鸾小姐的话,我一直都记着,可惜却从没机会对别人讲。”

白大人大大松了一口气,心里却在不断庆幸,想不到芸汐竟有如此心胸气度,难怪能教育出毕小乌这么出色的人物,果然是非同一般。

其他鸦族人议论纷纷,有的不解,有的皱眉,也有人敬佩芸汐这种以德报怨的胸怀,点头赞叹的。几个鸦族男人有些惭愧,仔细想想,自己确实有欺负小孩的嫌疑。这个白奇再可恶,毕竟也是个孩子,屁都不懂,和他计较实在没意思。

偏偏这时,一个鸦族老者走了进来,一副教训后辈的口吻:“芸姑娘这话就不对了,贵贱之别,自古有之,就因为我们鸦族人生而为贱,才会倍受奴役和压迫。哈哈,现在终于老天开眼,我们鸦族人的好日子来了,鸦族的振兴也是指日可待,你怎么可以说这种灭了自己威风的话呢?现在我们鸦族是贵族,是人上人了,自然可以为所欲为,曾经压迫我们的,我们就要压迫回去,曾经欺负我们的,我们也要欺负回去!这才是天道,循环往复,起起落落,我们身为其中的一份子,就不能坏了规矩。”

芸汐张口结舌,想要辩解,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没有人比她更清楚,鸦族人的生活如何艰难?可是自己不愿承受的苦难,就非要施予别人才是正道吗?

不对,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青鸾小姐的话绝对不会错的。

就在这时,空中突然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所谓天道,也会因势而变,凤王已在拟旨,很快便将公告天下:从即日始,取消贵族特权,翼国之中,不再有等级之分,不再有贵贱之别。”随着话声,一辆豪华马车从天而降,拉车之马非但肋生双翼,而且全身金光闪耀,威风极了。

车上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高洁如雪俊美如玉,女的肤色黝黑容颜精致,正是懒雪公子和毕小乌。

不等马车停落,毕小乌就性急地跳落地面,激动地抱住芸汐:“娘,娘,我回来了!”

芸汐双手颤巍巍地抚摸着毕小乌的脸庞,犹自不敢相信地喃喃问道:“小乌,真的是你,你真的回来了?”

毕小乌用力点头:“是呀,娘,是我回来了!娘,凤王还亲自封我为第四侍卫,娘,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吃不饱,穿不暖了,每天都会有馒头米饭吃,还能吃到苹果橙子呢,可好吃了!”

懒雪轻咳一声,都做了凤王的第四侍卫,还是这么一点追求?随后脸色一正,规规矩矩地走上前,向着芸汐躬身为礼:“懒雪见过毕夫人。”

芸汐一怔,随后大惊:“你就是我们翼国的第一高手,雕族的懒雪公子?”慌忙回礼,“公子切勿多礼,芸汐万不敢当。”

懒雪淡淡而笑:“毕夫人不必客气,叫我懒雪即可。我已经与小乌订婚,作为晚辈,初次拜见,自是该行大礼。”

“什么?”芸汐张口结舌,“你和小乌……你们……”

其他人也被这消息震得目瞪口呆,这个毕小乌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不但成了凤王的第四侍卫,还要嫁给翼国的全民偶像懒雪公子,这简直就是祖坟冒了青烟啊。

毕小乌有些羞涩,却依然大着胆子点了点头:“娘,懒雪公子已经向凤王递交了婚书,只待凤王签署,我们就可以……”后面的话却怎么也不好意思说下去了。

懒雪连忙接过话头:“是的,只待凤王同意,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云汐终于有了反应,下意识地打量懒雪,越看越是满意,这个懒雪无论容貌还是气质,丝毫不输于离歌啊。这样的女婿,是任何人家都求之不得的。

只不过……

云汐有些疑惑地看向毕小乌:“小乌,你既然到了云上之城,可曾找到离歌?”而且小乌不是很喜欢离歌吗?怎么会突然移情别恋,想要嫁给懒雪公子了呢?

毕小乌黯然地垂下头:“离歌他……死了……”

“什么……”

云汐只觉得脑海里轰然一声……

离歌……死了……

双膝一软,情不自禁地跪倒在地,嚎啕大哭:“小姐,我对不起你啊……”

3云上

接下来的日子,云汐感觉就像做梦似的。

她被懒雪和小乌接进了宏伟壮阔、富丽堂皇的雕族王殿,她的居室里铺着雪白色的绒毛地毯,光滑如镜的墙壁上绘制着美丽的图案。站在窗前眺望,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和田野,还有近处的民居,各种人生活其中,形形色色,充满意趣。

一日三餐,都有专人送上,各种美味佳肴几乎从不重样,各色果鲜更是从未断过。就连喝杯水,都要好几个人伺候,还有无数讲究,问你喝冰的,还是热的,或者温的?是要樱桃味的,还是苹果味的,西瓜味的等等等等?

芸汐从未有过这种生活,不用做工,不用种地,就有免费的吃喝奉上,还是那种最最顶级的珍馐佳肴。

每天早晨起床,便有下人为她准备好了华美舒适的衣裳,一群人帮她梳洗打扮,挽发盘髻。望着镜中的贵妇人,芸汐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随便散个步,都是仆从如云,有撑凉伞的,有扇扇子,还有端果盘茶点的,遇到的每个人都无比恭敬地行礼,口称:“老夫人好!”

如此奢华的生活,非但没有让芸汐感觉幸福,反而总有一种诚惶诚恐的感觉。初来这里的时候,她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她虽然也在鹤族生活在一段时间,但鹤族的底蕴又如何能与雕族相比?别的家族起起落落,兴衰无定,可是雕族却在数百年间从未有过颓势,始终站在翼国的最顶端,期间积累的财富更是让人难以想象。

雕族王殿是雕族族长与家人的居处,而芸汐居住的宫殿本就属于懒雪。其实懒雪很少住在这里,他宁愿住在树屋中。虽然简陋,却是安宁,可以静下心来读书习武。

只是芸汐毕竟是毕小乌的母亲,是自己未来的岳母,若是也随自己居住树屋,那未免让人笑话。

懒雪招待芸汐用的是最高规格,却忘了芸汐本是穷苦出身,骤然显贵,自然有诸多不适应。每次穿上那些华美的衣服,芸汐都是小心翼翼地行走,生怕把衣服弄脏。吃饭的时候也不敢尽情,只怕少了礼仪被人笑话,更连累自己的孩子被人瞧不起。洗浴的时候,她坚决不肯让人伺候,因为她怕自己布满伤疤的身体吓到别人。

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以前的卑贱之人,却习惯了那种卑贱忙碌的生活,似乎不做点什么,她就觉得生活毫无着落。

她看到仆人上餐,就习惯性地想要帮忙摆盘;她看到仆人铺床,她也跟着抖开薄被;她看到仆人在花园中除草剪枝,便下意识地帮忙拾拣垃圾;平白享受别人的伺候让她感觉惶恐,可是她的行为却更让仆人们惶恐,在面对她的时候反而越发不知所措。

芸汐之所以这么不安,最主要也是因为她并不看好懒雪和小乌。在她的心里,小乌配离歌尚有不如,更别说懒雪这种天生的贵公子,那简直就是贵族少爷的典范。从头发丝到脚后跟,无一处不显出非同寻常的教养,举手投足都那么高雅迷人,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自惭形秽之感,似乎稍微靠近些都是一种亵渎。

这样的懒雪,与小乌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又如何一起生活呢?

现在他们可以凭着一腔爱意,无视一切阻碍,但是真正成婚之后,两人的生活习惯处事方法都截然不同,那时矛盾会逐渐显露。就像离殇和青鸾小姐,爱得有多苦有多累,是云汐亲眼目睹的,最后的悲剧收场更是让她心生警惕。

虽然现在不同从前,凤王已经在致力取消贵贱之别,可是心态习性的改变又岂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所以她心里早已做好最坏的准备,坚决不让自己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一切,必须为自己,也为小乌留有后路。

懒雪自然不知道芸汐的想法,他现在依然在头疼婚书的事情。最近一段时间,凤王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想要抓住他比登天还难。而且不知为什么,他总有一种对方其实在刻意躲避他的感觉。仔细想想又觉得应该是自己多虑了,他与小乌成婚纯属私人事务,和凤王没有半点关系。翼国也从来没有不允许凤王侍卫互结连理的规定,凤王自然也没有反对他们的理由。

也许是因为刚刚施行新制,所以凤王需要实地考察平民的态度和想法,所以才常常不在王殿,而是到民间私访。

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等待下去,顺便筹备婚礼事宜。并且为了显示尊重,他常常特意征求芸汐的意见,可是芸汐总是唯唯诺诺,脸上的表情也有些怪异,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是不是太奢侈了?”

用火鸟接亲,芸汐觉得奢侈;用凤冠做头饰,芸汐也觉得逾矩;看到那件百羽霓裳的礼服,芸汐更是差点被闪花了眼睛。做了这么久的平民,如今骤然显贵,芸汐反而觉得应该尽可能低调。嫉妒他们的人已经够多了,若是婚礼再举办得如此奢华,怕是更加招人妒恨。

当初的离殇若不是因为娶了青鸾小姐,也不至于被许多同族青年排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青鸾小姐常说的一句话,她以此劝慰离殇,不要计较外界的冷嘲热讽。

尤其现在这种时候,凤王正在致力改革,谁知道将来会怎样?她可不想为小乌招惹灾祸。

小乌性子本来就天真,做事也是全无章法。哎,这样的她偏偏就成了第四侍卫,还成了第一侍卫的夫人。甚至直到现在,小乌依然是坐没坐相,站没站相,毫无高手风范,怎么看都是一个破小孩,根本无法震慑他人。

芸汐正叹气的时候,小乌便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小脸通红,满脑门细汗,拿起一杯热茶就往嘴里倒。不过只灌了一口,便被烫得哇呀一声吐了出来,探出小舌头,用力扇啊扇。

懒雪随后走进来,连忙端起一杯清凉的果汁:“喝这个吧,会好受一点。”

芸汐用力点了点毕小乌的额头:“你说你都多大了,怎么还这么毛躁?”

毕小乌一口气喝光了果汁,才轻轻舒了口气:“人家都要渴死了,哪还顾得这些?娘,鸦族那边出事了,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我才冒着这火辣辣的太阳跑了过去,累得都要中暑了,娘还训我!”

芸汐一惊:“出了什么事?”

“还不是因为白家,白奇不是将三爷爷的孙子胳膊打断了吗?大夫说即便治好之后,也不如从前灵活。三爷爷家就不干了,认为以后会耽误孙子娶妻生子,非要白大人将白奇的姐姐嫁到他家用来赎罪。可是白奇姐姐眼光很高,死也不干,三爷爷却非娶不可,双方僵持不下,最后三爷爷便要求我出面为他们做主。”

芸汐瞪大了眼睛:“这……怎么会发生这种事?白奇做错事,关他姐姐什么事?结亲这种事,总要讲个你情我愿啊。”

毕小乌叹气:“哎,我也不知道鸦族的人怎么了?原来的三爷爷明明是那么和善的一个人,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他还声明,白奇的姐姐就算死,也要埋进他家的祖坟。我去的时候,三爷爷还理直气壮地对我说,我既然是鸦族人,就应该为鸦族人撑腰,不仅是他,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认为我应该帮忙把白奇姐姐枪过来,我当时真得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芸汐听得心惊肉跳:“那后来呢?”

果然出事了!

这么多年鸦族人受尽欺压,却不敢反抗,内心深处不知积存了多少怨恨与怒火?现在小乌成了凤王侍卫,他们心底的恨终于有了宣泄的理由和渠道,自然要奋起报复。

可是这样的报复除了加深彼此的仇恨之外,还能收获什么?

毕小乌瞄了眼懒雪:“还是公子帮我出的主意,三爷爷孙子既然因为白奇受伤致残,白家就应该给予赔偿,但却不是以这种强娶的方式。公子要求白家赔偿给三爷爷孙子五百两白银,并免费为其盖建房屋。有钱有房,相信以后愿意嫁过来的姑娘很多,没必要非得娶白家小姐。若白小姐真地寻死,那三爷爷也是人财两空,什么都得不到。”

芸汐连连点头:“这个办法好,这个办法好,他们同意了吗?”

毕小乌笑得很开心:“当然同意了,皆大欢喜!公子就是厉害,幸好他跟我一起去了,否则我自己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芸汐立刻附和:“所以,你要好好跟公子学习。”

“放心吧,我不是正在学吗?”毕小乌边说边拿起桌面上的一块儿大西瓜,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真甜啊,这种天气吃西瓜最好了。”

芸汐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毕小乌将西瓜汁吃得满脸,甚至右脸颊还挂了一颗西瓜子。再看看人家懒雪公子,雍容恬淡,纤尘不染,这两个怎么看都不在一个档次上。

伸手就将毕小乌嘴边的西瓜抢了下来:“小乌,吃东西要细嚼慢咽,你懂不懂?看看你,吃得满脸西瓜汁,一点形象都没有,你这样只能惹人笑话。”之后又抱歉地看向懒雪:“公子别介意,我会好好教导小乌,绝不会让她给你丢人的。”

懒雪淡淡一笑:“我就喜欢小乌的率性真实,也喜欢看她吃东西的样子,这样的好胃口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你不觉得看着小乌吃东西,可以激发食欲吗?”

率性?真实?

芸汐愕然看着嘴边镶嵌着黑西瓜子还一脸无知无觉无辜的小乌……明明就是傻乎乎,这个懒雪……不会是脑壳坏掉了吧?这话怎么听怎么奇怪,竟然会有男人喜欢小乌这种邋里邋遢的坏习惯?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审美差异吗?

难道这就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吗?

就在芸汐暗自腹诽之时,外面突然一阵喧闹,然后一个锦衣华服,相貌俊伟的中年男人大踏步走了进来,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懒雪劈头盖脸的怒斥:“混蛋小子,听说你就要成婚了?这么大事我这个当爹的竟然毫不知情,你的眼里还有我这个父亲吗?”

懒雪回答得很干脆:“没有!”

“你!”雪雕王气得一窒,随后又咆哮道,“臭小子,你想气死你老子吗?那个女人在哪里,给我看看!我倒要瞧瞧,什么样的天姿国色能让你这个冷情冷性的混小子动了成家的念头?”

他的目光明明掠过了毕小乌和芸汐,却连眼皮都没夹一下,直接无视了。

懒雪也不废话,直接拉过毕小乌:“喏,这个就是。”

雪雕王的眼睛立马瞪得溜圆,咆哮声势再次升级:“你说什么?这个就是你要娶的……这……这……这是哪里来的煤球,你竟然要娶这么一个东西,你的脑袋长草了吗?”

毕小乌一阵瑟缩,芸汐却一把将毕小乌拉了回来,愤怒地挺起胸膛,勇敢地直视雪雕王:“这位……老爷,我家小乌虽然皮肤黑了点,却最最善良能干,否则也不会被选为凤王的第四侍卫,想要求娶的人也是几乎踏破了门槛的。既然这位老爷看不上我家小乌做你的儿媳,那我们离开就是,婚事就此作罢。尽管放心,我们毕家穷归穷,却绝不强求,更没有攀权富贵之心,告辞了!”说完,便拉着毕小乌往外走。

“芸姨,等等我。”懒雪二话不说,连忙跟上,“我和你们一起走。”

芸汐犹疑:“可是……”

懒雪微笑:“芸姨,从现在开始,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豪华的宫殿,懒雪只是懒雪,您愿意将小乌嫁给我吗?”

芸汐怔了怔,满意的笑容渐渐在面孔上**漾开去:“好,懒雪,我就将小乌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好好待她。”

懒雪用力点头:“我会的,我会用我的生命爱护她,保护她。”

望着三人毫不犹豫离去的背影,雪雕王气得吹胡子瞪眼,冲着懒雪背影大吼:“臭小子……晚上回家吃饭不?”

芸汐和小乌脚底一个踉跄,差点绊倒在地,懒雪却似乎习以为常,毫不见怪地摇摇手:“不了,我去鸦族住几天,没事别来打扰我。”

雪雕王继续不满地咕哝:“果然是娶了媳妇忘了爹娘……不过,虽然娶了一个煤球,但也总比打光棍要好。”然后便志得意满地转过身,往后殿去了。

那天晚上,芸汐做了一个梦,梦到一只火红色的凤凰翩然降落在自己身前,旋身之际,却化作了离歌的模样。那样的离歌,是芸汐从未见过的,高贵傲岸,俊美不可方物。

他轻轻跪到芸汐脚下,眼里泪光莹莹:“芸汐,对不起,离歌没能兑现自己的诺言,振兴鸦族,反而将重担交给了小乌。”

芸汐早已泪流满脸,用力抱住离歌:“离歌,这怎么能怪你呢?你已经尽力了,芸姨知道的。现在的鸦族很好,非常好,小乌也已懂事了很多,离歌你就放心吧。”

离歌点点头:“小乌一直都很聪明,我相信她,一定能够让鸦族人过上安乐幸福的生活。只是芸姨……小乌想要嫁给懒雪,您对此怎么看?”

芸汐脸上立即露出欣慰的笑容:“我原本也很担心,担心两人身份性情太过悬殊。不过相处了一段时间,才发现懒雪并非想象中的清冷高傲,那根本就是万事不在心的性子。咱家那么破的屋子,他丝毫不嫌弃,喝水时随意拿起一个缺角的破碗就用,也不怕裂茬割伤了嘴。对于小乌的贪嘴呆傻,也从不在意。哎,咱们小乌真是好福气,这样的好女婿打着灯笼都没处找。”

离歌心里叹息,想不到就连芸姨都接受了懒雪,既然如此,我就成全你们吧。

“芸姨,离歌不孝,以后不能在您身边伺候,请您务必保重身体,否则离歌更加难安。”

芸汐再次失声痛哭:“离歌,好孩子,你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第二天早晨,当芸汐从梦中醒来的时候,眼角处还挂着两行泪水。她擦擦脸,起身往外走去,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位容颜精致的少年,华美无匹的衣饰衬托得面孔愈发美丽张扬。

懒雪一脸警惕地盯着他:“你来做什么?”

明王不满:“喂,你什么意思?不欢迎我吗?凤王终于签署了你的婚书,我亲自给你送过来,你不感激就算了,竟然还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你良心被狗吃了!”

懒雪心里一喜,神色有所缓和,一把抢过婚书,确认无误之后,才丢给明王两个字:“谢了。”之后便毫不客气地送客:“好走,不送。”

明王却丝毫没有好走的意思,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破旧的小院:“这就是小乌的家吗?真够破的!不过好像蛮有意思的。要不我也住上两天,反正我也好久没有离家出走了。“

懒雪冷着脸:“不好意思,私人领地,恕不外租。”

“别那么小气嘛?要不,一天,就一天,绝对不能再少了。”

“……要住也可以,你要负责拉磨盘。”反正小乌家没有驴子,现在来了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明王猛拍胸脯,大言不惭:“没问题,只管交给我……对了,磨盘是什么?”

“……当我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