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遇见他们,是在那一年。
记得那年家乡发大水,爹娘都被洪水卷走了,我和很多小孩一样成了无父无母无家无业的孤儿,没有遮挡风雨的庇护,没有干净的食物和水源,没有亲人的疼爱,我站在孤岛上,四面环绕着的都是灰蒙蒙的恶水,我几乎绝望地哀号,不知何去何从。
后来,跟着大批的难民,我衣衫褴褛地逃亡到江南富庶的城市,靠一路乞讨为生。
施舍是要靠别人的同情的,但那悲悯之情不会总在每次饥饿感袭来前都能及时奏效,我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大多数时候都处于饥饿状态,能吃碗热腾腾的米粥竟是一份奢侈。
江南的这座水乡十分富庶,百姓的衣着光鲜,气色红润,一看便知从无温饱之忧。他们行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平整而宽阔的大街上,步态从容轻盈,神情温婉良善,和我们这群穿着破烂,蚂蝗般黑黢的难民形成了鲜明对照。
不论如何也该承认,我们污染了这座美丽的城市。
我们是丑陋肮脏的,离我们三尺之遥便能嗅到熏天的污浊之气,我们□□在外的皮肤没有一处完好,到处是日晒形成的黑斑,被蚊虫叮咬的溃疡,在争抢食物时被抓破的流着恶脓的伤口,还有因为数月不洗澡而形成的厚厚的几层老皴。
他们都躲得远远的,那些看上去良善的百姓。
我不忌恨,一点都不,他们没有把我赶出城我已经感激涕零,没有人愿意亲近一条腐烂的将死的臭鱼,只要他们允许我在这里乞讨以熬到死亡的来临,我就心满意足了,只要等到那一天,在我咽下最后一口气,躺在某条街道的角落里,允许我仰望蓝天,允许我枕着土地,允许我嗅一嗅对面酒楼里飘来的饭香,听到卖场姑娘哼唱出的那首动听的曲子,就心满意足。
我的要求仅此而已,让我死在这里,死在这座美丽城市的怀抱里。
我想我快要死了。
被饥饿折磨着的我似乎昏了头,竟去抢一位看上去十分慈祥的,卖馒头的老大爷的馒头。那馒头又白又香又松软,我实在忍不住,吃光了自己的口水后,还是去抢了。
我对自己的行为抱有深深的负罪感,我本不愿抢的,因为我是难民,只是一时之难,却不是强盗,只有强盗才会抢一位老人家的东西,我那时却变成了强盗。
所以,他们打我,我不吭一声,我应得的。
他们下手狠重,其中一个好像是邻摊卖鱼的哥哥,身体强壮,他用扁担打在我的屁股上、背上、头上,在嘴里骂着难听的话:
“叫你偷东西!打死!打死!看你这小乞丐还偷!打死!”
“打死打死!”
很多人都跟着他附和着,用拳和脚,或者他们手边能拿到的一切武器,狠狠在我身上报复。
渐渐地,我的意识模糊了,不再求饶,因为疼痛已经让我发不出声响。我感到呼吸愈来愈困难,身体恍惚飘到了空中,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我睁眼看去,城市在我的脚下,很多人聚在一起,嘴里叫骂着,好像在打一个孩子。
我庆幸,终于要解脱了,不必再忍饥挨饿,不必再被殴打,我正在死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什么人拖到了街角,可能是扫大街的师傅,我的存在使他的清扫工作变得维艰。
对不起大叔,没想到我的死去也会打扰到别人的工作。
现在,不会打扰到任何人了。
我望着天空,仿佛听到了爹娘的召唤,他们温柔地喊我的乳名:
“六月,来,到娘这里来——”
我笑了,原来爹娘并没有丢下我,他们一直在等我,等我与他们团聚。
“娘亲,爹爹,”
我张开了双手,想让自己靠他们近些,再近些。。。然后我的耳边响起了一个惊恐的声音:
“爹爹,爹爹,他扯住我的袍子了,快把他打开呀!”
是谁?这好听的声音?
我想看清声音的主人,于是我更加用力扯住那柔软的锦缎,一如在洪水里,为了活命,我紧抓着的那根木桩。
抓住它就能活命,我笃信。
“仙儿别动!”
我听到了另一个好听的声音,更拼命地抓住衣料,不让自己被洪水卷走。
紧接着,我感到了背后的疼痛,似乎有人用脚狠狠揣在我的背上。
打吧,你们打吧,我不怕,因为我要死了,可是我不放手,死前唯一的念头就是不放手,绝不。
那一年,我遇见他们,他十岁,我十六,而他,二十二岁。我们都比另一个大六岁,或者小六岁,这个巧合真是怪异,我从没想过父子十二岁的年龄差距的合理性问题,但他们的确是父子。
我是一个从外乡逃难而来的乞丐,他是一个当地的官,而他,是他的儿子。
在我即将死去的时候,我扯住了儿子的衣服不放,为了儿子的自由,父亲只得把我一起抬回家中。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唯独记得自己的名字。
我什么都记得,唯独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为什么叫六月,因为出生在六月,阳光最毒辣的一天,娘为了生下我,几乎只剩半条命。
我生来命硬,不但克死了哥哥,还克死了爹娘,我是煞星。
后来他们养了我,那对父子。我相信我的命硬,因为在那种境遇下我还能活过来,真是天大的造化。
上天太过垂青于我,于是报应来了,我一生都无法摆脱他们的操控。
当初之所以肯留在江府,全因为江小仙的一句话:
“爹爹,我们养他吧。”
他比我还小,他却想养我。我误会了,我故意误会,因为见到他们的第一面,我就被他们折服。
我以为他们喜欢我。
我以为我也会被美丽钟情。
在我的世界里,不存在美丽,贫瘠的黄土,枯槁的麦穗,早衰的父母,粗糙的家具,和我一样丑陋的伙伴,我们仅用河水,把脸洗得干净而已,没人在乎对方的美丑,那时能吃饱,就是最美的事。
而江小仙不同,他是我见过的所有孩子包括女孩子中,最美的一个,原来男孩也可以生得那么美,他的一切就如画中——我仅见过一次的那些画,是私塾先生拿到场院里晾晒的其中一幅:马背上的公子策马而行,青衣玉带在风中飘扬,修眉朗目在落英中闪光,美丽得炫目。
想抱他,摸摸他淡褐色的眉毛,明亮的眼睛,柔软的嘴唇,仅此而已。
他的父亲,江临风同样美得冷酷。
我不明白,吃着同样地里生长出来的粮食,为什么有差距如此悬殊的人存在,我因为丑陋和贫穷活在自卑中,他们却因美丽和富有而骄傲,老天实在太不公平。
“仙儿,他很危险哦,如果养不好,就会像家里原来那只被打死的疯狗一样咬人。”
“没关系,疯了再打死不就行了?爹爹,养嘛~~”
于是,在江小仙的央求下,江临风终于肯收养我这个连狗都不如的,将死的小乞丐。
我该感激他们吗?可是他们从没把我当人看。
那么,我该憎恨?可是我又是那么地深爱着他们。
姚大姐曾告诫我:
“六月,没有戒不了的毒,只有戒不了的爱。”
我不相信,可我不得不信。
我戒得了身上的蛊毒,但戒得了那错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