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行驶在去往楚国的路上,已经走了快半个月,终于接近了楚国。
赵柒月说她在楚国有亲戚,可以把沈籍安排到军营里,沈籍此时内心对姜国皇帝恨意滔天,而这个世界上和姜国最不对付的,就是楚国。
边境几乎每天都在打仗,你夺我一座城,我杀你一万人,沈籍想,他要是能进军营,凭借他的本事,应该很快就可以去边境。
等到姜国真正城破的那一天,那才是他为爹娘报了仇。
前面不远处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惊醒了正在沉思的沈籍,马儿受了惊,差点就要踩上前面那个人,还是沈籍眼疾手快拉住了缰绳,还顺手扯住了车夫,否则他就要摔到地上去了。
只见前面的地上,赫然躺着一个人,一个衣服破烂,头发蓬松的中年男人,满脸的泥土,落魄至极。
赵柒月道,“师兄,我们,要不要救他呀,他看起来好可怜。
沈籍瞅着这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一股莫名其妙的的亲近感,他的心思沉凝,没说什么,直接把男人扶上马车,让他坐在车外。
赵柒月在无极宫学过一些看病的手法,她给男人把脉,随后松了一口气,“他没什么事,就是身体虚弱,应该是很久没进食了。”
沈籍点了点头,现在这种情况,无论有什么这个人也吃不下去,还是赶紧找到一座城池,找个大夫再仔细看看。
男人嘴唇干裂,此时忽然呢喃出声,“水…水…我要喝水…”
赵柒月拿出水壶,一点一点滴进男人的嘴里,男人喉咙微动,将水给吞了下去。
“往北五十里,就是楚国的边境了,那里有座小城,我们去那里吧。”
赵柒月像是对楚国很熟悉的样子,就算是一个边境小城也能说的如此准确,但是沈籍却根本没发现这些,他甚至连赵柒月的真实身份都不清楚。
他只以为他这个小师妹赵柒月是楚国的某个千金小姐,说能把他送进军营,说不定也是有亲戚做官,却从没想过她会是什么霁月公主。
而赵柒月,也不知道怎么跟沈籍坦白,倒不如守口如瓶,反正他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边境小城,这里离战场很远,倒成了几个国家的流通贸易场所,相比起其他城池,倒也繁华了不少。
两人一进城,就找了一个医馆,等到男人醒了过来,沈籍本想问他家在何方,然后给送回去。
但是没想到,他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一脸茫然,“我只记得,我叫沈竟遥,其他的,都不记得了。”
沈竟遥,居然和他是一个姓,可是沈籍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男人,更不知道他们之间会有什么联系,但那奇奇怪怪的亲近感,却一直都在。
很显然沈竟遥也有这种感觉,“我以后,就跟着你吧,我……我可以当你的打手,一般人,都打不过我的!”
他像是害怕被丢弃一般,急于向沈籍显示自己的能力,他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也不知道他要到什么地方去,只是一身蛮力,经常做一些粗活来养活自己。
这次实在是饿极了,才会昏倒在路边,幸好遇到沈籍,要不然就死在那里,也不一定会有人发现。
他总觉得,他要遇见一个人,他这一生,就是为了遇见这个人,所以四处流浪,可他漂泊半生,还是没能找到这个人。
直到他睁开眼,看见了沈籍,这个人……让他有种莫名的感觉,仿佛他生来尊贵,而他甘愿俯首臣服。
沈籍很是无奈,既然救了人家,便留在身边吧,他有能力保护自己,也不是很需要打手。
而沈竟遥左右也没地方可以去,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好,你跟着我吧,我要去参军,你也要去吗?”军营那种日子,一般情况下,除非走投无路,或者征兵,否则没什么人愿意去。
沈籍这么说,也只是想劝沈竟遥打消念头,他原本以为只要这么说,沈竟遥知道军营的苦,就会放弃,但是沈竟遥居然毫不抗拒。
“你救了我,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沈竟遥的从**起来,半跪在沈籍面前,他的衣服已经换过了,一身白衣,擦干净脸之后,其实是个相貌堂堂的男人。
只是嘴唇还有些许苍白,他低着头,像一个衷心的仆人,“拜见主人。”
沈籍觉得他受不起这等大礼,连忙扶起沈竟遥,“我叫沈籍,你别叫我主人,你看起来比我大,如果不介意,我就叫你一声大哥吧。”
沈竟遥不敢置信的抬头,他虽然是流浪汉,可是走了这么多地方,也认识了不少人,基本的人情世故还是懂的,如果是别人,收一个有点能力的手下,怎么也不会愿意平起平坐,或者甘愿当二弟。
沈籍拍了拍沈竟遥的肩膀,“你先好好休息,等你修养好了,我们就去京城。”
沈竟遥感激的点了点头,说出一句他自己都不太能说出口的话,“谢谢。”
“你是我大哥,又什么谢不谢的,咱们以后,就是兄弟了!”
沈竟遥的嘴角微微的弯了弯,他感受到了沈籍对他的尊重,他看沈籍的穿着和相貌,就知道他肯定不是普通人,但沈籍这种人,还愿意这么对他,没有看不起他。
说不感动是假的。
等到沈竟遥的身体好了一点之后,三个人继续上路,而方向,竟然是楚国的京城,这次没叫车夫,沈竟遥自愿承担起了这一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