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两的金锭在霓虹下闪烁着金光。
不论是放在哪里,这都是一笔不菲的数字,虽说这种地方常感慨一掷千金,但毕竟是夸张的说辞,依照荆州人的经济水平,一户人家全年的衣食住行开销加起来不过三四十两官银,依照目前的金银兑换比例,大概在一比十到十五浮动,哪怕是最低档位,也能换上五百两官银,足够一户人家吃喝上十年!金光夺目,引得无数人驻足,街上有流窜的士兵露出贪婪的目光,那些女人不禁故意拉开了衣衫,希冀用美色**一下,可惜林孤生无动于衷。终于,老鸨子似苏醒过来,赶忙换上谄媚的笑容,十分殷勤,“啊?能的,能的,爷,里边请,我们这啊不仅可以喝酒,吃饭啥的都能,应有尽有,里边请,里边请。”
金钱的**力足以让每一个世俗之人沉沦。
老鸨子目光炙热。
林孤生收了金锭,径直上了黄鹤楼的大门。
一入内,空气中飘**着酒气和各种廉价名贵的胭脂香水味,很刺鼻,小女孩耸拉了一下鼻子。
有衣着妩媚的女人在起舞,耳畔皆是各种陶醉的音乐。
“知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意思吗?”林孤生怜惜地刮了一下怀中女孩的鼻尖。
女孩摇摇头,有些迷茫。
她也许压根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的处境,很懵,不知为何一觉醒来在如此陌生的环境,娘亲呢?
“你叫什么名字?”
“婉婉.”
“晚晚?”
“嗯。”
碗碗局促不安地攥着林孤生肩膀的衣角,对于这种奢靡的地带,很是慌张,她从未来过这,直勾勾看着许多客席上摆放的糕点。
“爷,是雅间?”
“不必了,去哪不是坐?”
林孤生大大咧咧寻了一个座位,把桌上的糕点递给碗碗,老鸨子一直惦记着林孤生的金子,眼睛贼溜溜的转,心里摸不准这个拿着金子来黄鹤楼的富家子弟,又不舍得撞上门来的机遇,迟疑半响,便有了计较,笑道:“少爷,我已命后厨去烧制咱们黄鹤楼的特色佳肴,稍等,要不,请几个歌姬献舞,也好打发闲暇?”
林孤生斜睨他一眼,皮笑肉不笑道:“这儿的歌姬,招牌都有哪些?”
老鸨子心神大定,偷笑道:“少爷您来晚咯,这几日好像是城主府有什么动静,总之,许多军官来了,我们黄鹤楼最有姿色的舞女歌姬都被张罗走了,至今还没回来呢,那些军官啊,都是权贵,出手阔绰,无法拒绝,您要是觉得合眼,奴家给您重新物色些?放心,保准您满意,乐呵呵喜滋滋度过春宵。”
林孤生翘着二郎腿,余光瞥见碗碗狼吞虎咽,心中叹息,直接把金锭掏出来放在桌上,又拿出一张金票。
老鸨子顿时双眼冒光。
周氏钱庄发行的金票!
“嗯,我是来赎人的,这孩子的娘,被卖进这里来了,”
“赎人?”
老鸨子眼色迷茫。
“是,任家卖进来的。”
老鸨子闻言脸色大变,僵硬的脸上浮现一抹不自然的笑容,有些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金票,“少爷说笑了,我们这是正规生意,是城主府授权的,舞女歌姬都是自由身,不干那些徇私枉法的腌臜生意。”
“嗯?”
林孤生抬头,神色不悦。
像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是什么模样,他林孤生能不知道?
也不怨老鸨子这么紧张,毕竟走私妇女贩卖儿童,无论是在哪里都是违法的,要是有合法卖身契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有吗?碗碗的娘亲,就是一个普普通通丧了丈夫的可怜人,惹怒了任家,这才被卖到了这里,哪里有什么合法卖身契?这要是被坐实了,一旦闹大,就是一个把柄,要是捅到城主府,那些权贵一操作,黄鹤楼就得歇业,她负不起这个责任。老鸨子看向林孤生的目光有些躲闪,心里胡思乱想,觉得这富家公子打扮的年轻人,会不会是城主府的哪个官人来下访这个案子?不行,得去通报一下任少爷,否则惹火烧身,篓子桶大了,说不定得牵连黄鹤楼的生意。
“少爷,您是走错地方了。”
林孤生揉了揉小女孩的头,轻声道:“慢点吃,慢点吃。”
碗碗罕见的,莫名觉得宽心,真慢了下来。
“我呢,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一来,惊了孩子,得不偿失;二来,初来乍到,也算给你面子,伸手不打笑脸人。”林孤生不紧不慢地开口,语气也逐渐变冷。
老鸨子陪笑,“是,是,是,可是少爷,我们这是合法生意,每一个舞女歌姬都是自由身,没有您说的谁谁谁。”
“那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林孤生站了起来。
老鸨子笑容一僵,看了一眼桌上的金票,沉沉道:“少爷,黄鹤楼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
她说完,一招手,便有十来个打手走来,虎视眈眈地看向林孤生。
气氛僵硬。
大厅内的舞女纷纷停下,不由自主看向林孤生。
碗碗抓着桂花糕,有些紧张。
“格老子的,谁敢撒野?”
“他娘的不要命了?”
有几个醉醺醺的大汉搂着姑娘骂骂咧咧走来,他们皆披着盔甲,军官模样,军官一开口,便有许多士兵聚过来,抽出军剑。
老鸨子冷笑:“少爷,咱说话还是说客气点,毕竟开门做生意,惹了我们生意人,无非是生意做不成,要是惹了当兵的,死了也白死。”
“狗日的,小白脸,就是你在闹事?姓甚名谁报上名来,赶紧滚蛋,要是打扰了爷爷们的雅致,信不信两刀把你的狗头剁下来下酒?”有军官大怒,全然没把林孤生放在眼里。
笑话,这几日奉上将军的军令,刀下不知杀了多少曾经自命不凡的世家纨绔,只要他一声令下,马上就能调来一个营的士兵,还怕他区区一个富家子弟?说到底,还是酒壮怂人胆,喝了点猫尿,便不知道自己的斤两。
“没事,慢慢吃。”
林孤生揉了揉碗碗的额头,递给她一个暖心的笑容。
碗碗点头。
“格老子的小白脸,放肆。”
军官勃然大怒。
“你们是哪个军哪个旗的?”林孤生无所畏惧,淡淡开口。
军官是个胖墩的汉子,膀大腰圆,闻言傲然一笑,搂着姑娘,浑身酒气,“小子,听好了,老子是上将军麾下第一军团第2军第6旗3营营长,甭管你什么背景,今日若不给我赔礼道歉,都别想站着出去。”
老鸨子抱着胸,一脸得意。
心想有钱有什么用?这个年代,有兵有马才是王道。
林孤生皱眉,“怎么余昌龄帐下尽是些酒囊饭袋之徒?杀了便杀了。”
“你说什么?”
军官倒吸一口冷气,酒醒了大半,这下不禁仔细打量林孤生,因为喝了太多酒,眼冒金星,只觉得在哪里见过林孤生一般,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但被林孤生这般轻视,军官极为恼火,推开怀中的女人,抽出腰间佩刀,狞笑道:“好小子,敢直呼我家上将军的名讳,今日不砍下你的头,实在对不起我的刀。”
“杀了他。”
舞女们纷纷后退,腾出空间。
林孤生一手捂住碗碗的眼睛,笑了笑,“既然求死,便去死吧。”
“狂妄。”
军官大骂一声,醉醺醺冲来。
林孤生眯起眼,掌心内息环绕,威势骇人,军官神色一凛,忍不住后退,瞬间酒醒了大半。
“怎么,怕了?”林孤生眼神戏谑。
军官脸色阴晴不定,愤愤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有得寸进尺,能在荆州军界混到营长的,自然不是俗人,眼界开阔,心知修行内家功法的人极为难缠,便抱拳,尽管心中不情愿,但语气还算客气:“兄台,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但我还是奉劝兄弟一声,在黄鹤楼,就算是吴玄陵当刺史的时候,也是没人在黄鹤楼撒野的先例。”
林孤生耸了耸肩,冷笑道:“算你是个营长,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不把我的事情办妥,谁也别想走。”
军官倒吸一口冷气,上下打量林孤生,只觉得愈发眼熟,但实在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心想能这般狂妄的,说不定有极其深厚的背景,又有真气傍身,不敢贸然得罪,耐着性子问道:“老弟,你可知,黄鹤楼是由江城几大世家联合斥资筹建?”
林孤生哈哈大笑,手一张,那些士兵手中的军刀“嗡嗡嗡”颤动,所有人悚然,尤其是那些衣着暴露的歌姬,更是后退。
军官脸色一沉,上前想按住林孤生的手:“兄弟,我是荆州军上将军麾下第一军团第2军第6旗3营营长谭明鹏,有什么仇什么怨找什么茬咱们出去慢慢说,眼下……嗯,眼下我军不知多少将士在这里玩,你要是捅了什么篓子,谁也保不下你。”
林孤生闻言不禁多看了他一眼,饶有兴致道:“怎么?如果是那样,这不正合你意?”
谭明鹏摇摇头,回头瞪了一干士兵一眼,又眼神示意那老鸨子退下,指着楼上,压低声音道:“老弟,得饶人处且饶人,我是为你好,楼上有贵宾。如果出了什么乱子,惊扰了他,那你可就是有理说不清,竖着进来横着出去了。”
“贵宾?”林孤生嗤之以鼻,招了招手,半空悬浮的十余柄钢刀瞬间飞出,在舞池内乱窜,斩下了无数的绸缎,“啪啪啪”的瓷器炸裂声,须臾,大厅内陷入短暂的寂静,旋即爆发出雷鸣般的尖叫,歌姬和醉汉逃窜。
谭明鹏深深看了林孤生一眼,叹息道:“老弟,你冲动了啊。”
“安静。”
林孤生悠哉游哉坐在梨木椅上,翘着二郎腿,揉了揉碗碗的小脑袋,忽然呵斥一声。这声“安静”加持内息,震得人耳膜发麻,愣是让混乱硬生生止住,所有人看向了他。碗碗有些紧张,低下头。
“何人在黄鹤楼放肆!”
有怒吼自楼道传来。
“砰砰砰”
沉木地板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从黄鹤楼门外,楼道之上,无数士兵执枪冲来,偌大的厅堂被占领,气氛肃穆。
谭明鹏默默退出去。
方才被他安抚退走的老鸨子见楼道口走来一个军官和俊朗的青年,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把鼻涕一把泪,带着哭腔连滚带爬了过去,指着林孤生絮絮叨叨说着什么,声泪俱下。
林孤生斜睨着他,心中了然。
原来所谓的“贵宾”,是那先前上楼的任家少爷和一个副旗主。一个旗的副官,的确算是大官了,尤其是这几日的江城,掌握兵权就是掌控身死,一个旗的军力,足以踏平这条街。
第一军团第4军第3旗副官许开阳漫不经心打量着厅堂,看到林孤生身前悬浮着十几柄军刀,心中一凛,但没什么惧色。要是以前在遇到了,兴许还会避让,但现在江城暗潮涌动,光世家就抄了不知多少,还怕他区区一个年轻人?就算追究起来,也能随意搪塞过去,毕竟“铲除恶势力的行动”难免会错杀点好人。
许开阳狞笑。
任城飞看到了场中不动如山的白衣人,只觉得眼熟,仔细一看,更是直呼不得了。
他不认识林孤生,但“林孤生”三个字无疑是如雷贯耳,他作为任家的大少爷,耳目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江城权贵圈子早就传开了林孤生的画像,谁不知道落雁山庄新的姑爷是从北方那座帝城而来的天赋异禀的才俊,习得枪圣张之鹿的真传,曾在城主府前与荆州武尊邓无始短暂交锋?
“哈哈,许副官,是大水冲了龙王庙,都是一家人,赶紧叫兄弟们住手,有话好说好说。”任城飞长得矮小,面相猥琐,皮肤黝黑,这忽然站出来打圆场,看起来十分滑稽,但没人觉得好笑,只是认为莫名其妙。众所周知,黄鹤楼的女郎舞妓谁听到“任城飞”三个字都得打个寒噤,这是一个变态。
任城飞是世家出身,本是书香门第,从小受到极好的文化熏陶,接受过顶级的教育。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是十足的变态,简而言之就是“恋尸癖”,据说任城飞因为先天原因,长得矮小、生得丑陋也就算了,但作为男人象征的那家伙事也是小的一塌糊涂,不仅小,还黑。所谓“要想揽瓷器活,就得有金刚钻”,奈何上天让他投了个好胎,钟鸣鼎食,那个功能却有障碍,一度无法**,只能干瞪眼,后来耗费了千金万银,总算治好了,但毕竟尺寸这东西无药可医,长多大都是造化,便不了了之。第一次发现他有这个障碍的女人,因为偷笑,被无情抹去了生命,此后任城飞便一发不可收拾,凡被他临幸的女人,都活不过当晚。也许任城飞自幼丧母,导致任老爷子为了弥补他,十分宠溺,这才造成了他近乎变态的“恋母”情节,他尤为喜好上了年纪的女人,自圆其说“半老徐娘,韵味十足”,足以想象,仅他一个人,就祸害了不知多少无辜的家庭。
“任少爷,您认识他?”许开阳是孤儿,五岁的时候和一群孤儿被任家收养,当作死士培养,后来考取了黄鹄矶军校,经过多年努力,最终坐上了副旗提督,就算如今地位超然,还是对任家很尊重。
“哈哈哈,认识,认识,我想你也认识。”
“哦?”
许开阳皱眉,眯起眼,这凝目一瞥,还真有几分熟悉,只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任城飞边笑,边大踏步走向林孤生,后者置若罔闻,仍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一手抚在碗碗的额头上,柔声道:“别怕,有我在。”
“林公子,久仰久仰。”
任城飞走到了跟前,抱拳笑道。
他面目丑陋,这一笑,有几分狰狞,碗碗下意识低头,脸色惨白。
“任公子,好大的排场啊。”
“不敢不敢。”任城飞讪笑,他深知眼前的年轻人的恐怖,抛开身份背景不说,光是短暂硬撼邓无始,就足以获得他的尊重。
见摸不准林孤生的态度,任城飞回眸给许开阳使了一个眼色,后者心领意会,撤掉了士兵,任城飞方才恭恭敬敬端起酒杯,自顾自倒了三杯,“不知是他们如何冲撞了林公子,我这就自罚三杯,全当尽地主之谊,公子,我干了。”
他说到做到,愣是三杯下肚,脸不红心不跳,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许开阳也露出震撼的神色,他终于想起来眼前的白衣青年是谁了,他脑海中浮现许多画面,那日暴雨中,一朱红婚服的年轻人加入了战局,只是一挥手,无数的长枪飞入天际,搅动飓风,形成天罗地网,那年轻人执枪与邓无始交战历历在目……
是他?
“公子,也不拐弯抹角的了,敢问是小弟什么地方得罪了您?”
见林孤生这般不给面子,任城飞干笑一声,放低了姿态,可谓是赔尽了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