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其实是戈武的意思。
在过来的路上,戈武就跟李约翰提到,不要小看埃文斯,他既然能打电话报警,就肯定懂得利害关系。如果认定李约翰去法斯莱恩是另有所图,就肯定会在事后杀人灭口,那么他宁愿死都不会老实交代。到不是说他是视死如归的勇士,而是横竖都得死,咬牙坚持反而有可能获得救援。也正是如此,不能直接询问进入基地的秘密渠道。要让埃文斯招供,关键是让他看到希望,让他觉得还有活命的机会。如果李约翰是因为遭到背叛才找他算账,就算去找他复仇,也未必会杀了他。毕竟复仇是为了泄愤,而愤怒是因为利益遭到了损害,因此只要能从埃文斯这里获得补偿,利益得到了保证,甚至获得更多的好处,尤其是放了埃文斯更有利,李约翰就会高抬贵手。不管怎么说,李约翰是雇佣兵,而全世界的雇佣兵都不会跟利益对着干。
显然,戈武的经验更加丰富。
正是如此,李约翰才按照戈武的吩咐,表现得非常愤怒,而且折磨埃文斯主要就是遭到背叛。
也确实让埃文斯吃够了苦头,不过一直没有下重手。
对李约翰来说,这几个小时并不轻松。
既要让埃文斯吃到苦头,还不能让他完蛋,甚至得让他保持清醒,自己要表现得非常的愤怒,像是被情绪左右,肯定不容易。更何况,李约翰不是审讯专家,就算懂得一点拷问的手段,也肯定不够全面。用李约翰的话说,以前在法国外籍军团服役,没有要求他们审讯抓获的俘虏,而且外籍军团很少抓俘虏。在离开外籍军团,成为雇佣兵之后,就更加没有审讯俘虏的机会了。
要说的话,李约翰当了几年雇佣兵也没有做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离开外籍军团之后,名义上是当了雇佣兵,其实是干老本行。简单说,就是去撒哈拉以南那些说法语的非洲国家当教官,为军队提供战术指导。即便偶尔会应所在国,也就是东家邀请,以顾问身份参与军事行动,大部分时间是在后方,与军方的高层在一起,很少去前线参与作战行动。直到认识苏青平,为了赚到更多钱,成为她的VIP大客户,进而受到她重视,李约翰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雇佣兵。说起来,也就是通过这几年的锻炼,他才有了现在的身手。只可惜,传统的雇佣兵根本不会抓俘虏,自然不需要掌握审讯俘虏,通过审讯获取情报的手段。就算偶尔需要想办法获取情报,也会用更直接的方式,绝对不会在审讯上面浪费时间。
让他拿起武器作战,没什么问题。
要他掌握敌人心理活动,用巧妙的方式撬开敌人的嘴巴,打垮敌人的精神防线,那就勉为其难了。
不过,有戈武,不需要李约翰去费神。
在清洗手上血迹的时候,李约翰还简单检查了一番。都是一些小伤口,主要是
在拷问埃文斯的时候留下的。只是破了皮,问题还不大,用胶布贴上就行。李约翰也很感叹,他也没想到,埃文斯被毒打了几个小时,竟然没崩溃。真要说的话,要有如此坚定的意志,也不会落得如今下场。
以英国的国情,像埃文斯这样的老兵,只要好好干,即便没办法飞黄腾达,也能够过上小康生活。
正是如此,李约翰觉得,埃文斯根本就没有进入法斯莱恩基地的秘密渠道。
一个在赌场上输的倾家**产的瘾君子,能有什么秘密渠道呢?
果真如此,就没有必要继续拷问他了。
当然,有没有必要,戈武说了算。
看了眼坐在马桶上,耷拉着脑袋的埃文斯,李约翰退到门口,顺手点上了香烟。别看埃文斯被折磨得血肉模糊,其实伤得并不重,多是皮外伤。只不过,被拷打几个小时,即便是皮肉之苦也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事实上,反复的折磨会消耗大量的精力,甚至会因为剧烈的疼痛产生昏厥之类的应激反应。对身体素质较差的人来说,被活活的折磨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埃文斯那样子,应该是痛得昏了过去。
不过,没什么大碍。虽然埃文斯不算强壮,还非常肥胖,肯定不健康,但是身体底子并不差,不至于一命呜呼。
等下,朝他头上浇一瓢冷水,就能让他醒过来。至于流的血,只是看上去吓人,其实并不多。埃文斯那种体格的成年人,体内至少都有七千毫升的血液,遭受拷打流出来的还不到一千毫升。虽然这会让他变虚弱,并且引发跟低血压相关的症状,但是只要失血量没有超过三分之一,就没有生命危险。其实昏厥也是失血过多的症状之一,即血量减少,导致没有的血液流入大脑。
反正,那家伙一时半会还死不了。
烟还没有抽完,从厨房传来的话语引起了李约翰的注意。
是戈武在说话,听上去有点紧张。
能让戈武感到紧张,肯定不会是小事。
虽然跟戈武认识的时间不长,几个月而已,但是在李约翰的认识当中,戈武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都十分平静,可以说临危不乱,这也是他能够带领队伍的关键所在。也就只有发生特别严重的事情,才会让戈武感到紧张。只不过,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至少李约翰没见过戈武紧张的样子。
听说话的语调,不像是紧张,更像是焦虑。
只是,戈武说的是方言,应该是在跟陈伊万打电话,因为在过去,只有跟陈伊万交谈才会说这种方言。主要是,李约翰与苏青平只会说普通话,听不懂方言。戈武跟陈伊万用方言交谈,不是在防李约翰与苏青平,而是受习惯影响。在多数时候都是遇到紧急情况,陈伊万在情急之下说方言。
显然,应该是陈伊万首先说方言,影响了戈武。
严格的说,也不是完全不懂。
在平常交谈的时候,只要
戈武与陈伊万说慢点,以正常语速交谈,李约翰与苏青平能听懂一部分。听不懂的主要就是方言特有的词汇,也就是搞不懂这些特有词汇的含义,才无法完全听懂。
听戈武说的话,陈伊万他们遇到麻烦,去朴茨茅斯舰队司令部的行动已经搁置,准确的说是在等消息。也有可能在等什么人,戈武说的那句话,李约翰没听明白,只不过大概意思是还没有放弃。
显然,如果陈伊万他们发生意外,没能进入朴茨茅斯舰队司令部,就只能在法斯莱恩这边想办法。
唯一能够指望的就是埃文斯。
不管怎样,都要从埃文斯嘴里挖出一点东西来。
就算他没有进入基地的秘密渠道,也知道其他信息,比如基地的警卫兵力,日常巡逻的范围等等。
想到这里,李约翰掐灭烟头。
只是,要不要加大审讯力度,得去问戈武。毕竟戈武之前提醒过,让李约翰不要对埃文斯下重手。
也就在李约翰丢掉烟头,准备去厨房找戈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注意到晃动的光影,李约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准确说是在战斗当中锻炼出来的本能发挥了作用。
电光石火之间,李约翰已经侧身转头。
不过,就只是让要害部位避开了袭击。
没错,就是埃文斯。
他直接扑上来,想用绑住双手的索套勒住李约翰的脖子。索套足够的牢固,埃文斯也很强壮,即便是肥胖,力气也不小,只要套住了,就肯定能勒死李约翰。只不过,被拷问几个小时,埃文斯明显不在状态,何况他不是战斗人员,不但反应速度不够快,还没有接受格斗训练,更别说精通格斗技巧。事实上,发生得这么突然,就算是精通格斗技巧的人,也未必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正是如此,李约翰侧身转头,险险的避开袭击,在回过头来的时候恰好面对他。
见到扑来的埃文斯,李约翰都被吓了一跳。
他怎么挣脱的?
在抓住埃文斯之后,两人把他抬到卫生间里面,用索套绑住双手,套在了马桶后面的水管上。索套很牢固,水管也非常结实。在把埃文斯绑好之后,李约翰还检查过,确认没办法挣脱。
关键还有,索套仍然在埃文斯的手上,并没有脱落。
显然,他想办法弄断了水管。搞不好,那根水管的底部根本就没有固定住,李约翰没有发现而已。
没有时间让李约翰多想,就算避开了埃文斯的偷袭,李约翰的处境也非常凶险。
关键就是,埃文斯是体重超过三百磅的大胖子。
虽然李约翰很强壮,比戈武还高一点,体格即便算不上魁梧,也不弱,但是跟埃文斯完全没法比,李约翰的体重差不多只有埃文斯的一半。之前两人把埃文斯弄进卫生间,费了很大的力气。
埃文斯直接扑上来,李约翰根本就站不住。
关键,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
在被撞上之前,别说是
闪开,甚至来不及拔出武器。
李约翰也没有伸手拔枪,不是说不能使用手枪,而是来不及,或者说遭到袭击,首先得解决现实威胁。
没错,就是那两只朝这脖子抓过来的大手。
虽然偷袭失手,没能用索套勒住李约翰的脖子,但是凭借巨大的体重,两只手依然能掐死李约翰。只要能抓住脖子,其实是掐住颈部动脉,最多只要三十秒,就能够让李约翰昏厥过去。更重要的是,在倒地之后,埃文斯完全可以靠体重压住李约翰,让李约翰无法取出放在身上的武器。事实上,如果是向后倒下,身体会在本能的驱使下蜷缩成一团,保护脆弱的枕骨。要是在这个时候伸手拔枪,搞不好会后脑勺着地。真要是如此,哪怕死不了,也会因为脑震**暂时失能。
在丝毫犹豫都能够丢掉性命的格斗中,暂时失能就等于死亡。
只是,留给李约翰的选择并不多。
关键,就是体重差距实在太大了。
转眼之间,李约翰已经抓住埃文斯的双手。只不过,根本来不及避开,也没有地方可以躲避。在被埃文斯撞上之前,李约翰刚好后退半步。他的脚还没落地,就被撞上了。哪怕已经调整身体的中心,其实是身体做出本能反应,也没法顶住比自己重两倍的埃文斯,更何况对方是直接扑上来。
巨大的惯性直接就把李约翰撞翻在地。
关键就是,李约翰被压在了紧,还偏转脑袋,但是没撑住,在落地的时候脑袋撞到地板上。也幸亏提前转头,才没有让后脑勺着地。只不过,就算是侧面着地,巨大的冲击力依然造成了影响,让李约翰短暂的失去知觉。
其实,最多只有半秒钟。
不过,半秒钟足够决定生死。
等李约翰反应过来,脖子已经被两只大手掐住。埃文斯用上全力,似乎想捏碎李约翰的喉咙。
显然,他确实缺乏格斗经验。
懂格斗的,都不会用手去掐喉咙,而是去压住颈部动脉。主要是,喉咙有韧性,可以扩张与收缩,用手根本就无法捏碎。更重要的是,人在窒息的情况下需要大约两分钟才会完全丧失意识,被掐住脖子的人还会拼命挣扎反击。相对的,如果是颈部动脉受迫,十来秒就会失去反抗能力。
关键还有,埃文斯太过肥胖,又直接倒下,两条胳膊根本就撑不住上半身,而为了掐住李约翰的脖子,他没有松手,最后是手肘着地。由此产生的影响就是,他的双手只能从两侧卡住李约翰的脖子,并且用大拇指来压迫咽喉。这个姿势很别扭,用不上多大力量。虽然在五根手指当中,大拇指最为粗壮有力,但是要靠两根大拇指掐破喉咙,对普通人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埃文斯有体重的优势。
要说的话,体重优势本来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格
斗比赛当中,体重更大的一方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别说是相差一倍,哪怕只是相差几公斤,都能影响比赛的结果,要不然也不会按体重分那么多级别。即便是常人,一倍的体重差距也能够让搏斗变得毫无悬念,业余级别的技巧在巨大的体重差距面前没有任何意义。事实上,在绝大部分时候,体重产生的压迫感就能让对手退却。
此外,李约翰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遭到偷袭。
如果提前察觉到了危险,即便没地方躲避,也能凭借爆发力顶住埃文斯的袭击,不至于立即遭到压制。关键是,只要有时间取出武器,哪怕只是放在口袋里面的折叠军刀,也能击杀埃文斯。
被埃文斯压在地上,脖子被卡住,李约翰根本用不上力。他抓住埃文斯的手臂,想依靠臂力把埃文斯的手拽开。只可惜,埃文斯也拼上了全力,李约翰在臂力上的那点优势根本就没有意义。接下来,他对着埃文斯的肋部击打,确实有效果,至少在他出拳的时候,埃文斯手上的力道减轻了一点。只可惜,太晚了,埃文斯没有松手,而减轻的那点力道不足以让李约翰正常呼吸。
支撑了约莫半分钟,李约翰的视野开始变模糊,力气也在迅速的消退。
最后关头,李约翰把右手收回来,去拿别在腰上的手枪。虽然枪声会被住在公寓里的人听到,搞不好就会有人报警,但是关系到生死,李约翰别无选择,他可不想被一个二百五十磅的胖子掐死。
枪口顶住身体连开几枪,不要说是人,哪怕是一头狗熊,也会被击毙。
当然,前提得拔出手枪。
显然,这并不容易。
两人的身体紧紧的贴在一起,哪怕看不到,埃文斯也能够感觉到李约翰的举动,猜出李约翰想干什么。关键是,埃文斯知道李约翰的手枪插在腰上,而且在右侧,准确说是快拔枪套固定在裤子的皮带上。
正是如此,觉察到李约翰的举动之后,埃文斯立即把身体往左册碾压,让李约翰无法把手伸过去。
如果是在平时,埃文斯的这个举动根本就没有意义。不管他有多肥胖,李约翰也能够伸手把枪拔出来。现在却不同,在无法呼吸的情况下,还出现缺氧症状,李约翰的力气减弱了很多。
别说拔枪,能不能摸到都是问题。
李约翰使出了全身力气,可是依然没摸到手枪。
难道,就这么完蛋了吗?
在用尽力气的同时,意识也变得模糊,感觉就像灵魂脱离了躯体,漂浮在空中,既没有束缚,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像喝醉了,只不过一点都不舒服,还难以忍受。
不过,也到此为止。
掐住脖子,让李约翰无法呼吸的力量突然消失,咽喉急剧的扩张,空气顺着张大的嘴巴进入肺部。突然涌入的新鲜空气,还导致喉咙不适。几乎在同一时间,泰山压顶般的压迫感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