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眼睛里容易进沙子。

于锋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重生回来这三年,他的心理年龄似乎成熟了十岁。

人老了就容易念旧,人老了就容易伤感。

于锋一直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够得到幸福,特别是大壮。

因为大壮命苦,和他一样从小没了爹,家里也承受着贫穷等原因带来的各种不幸。

特别是前世,大壮的眼角膜真的被恶霸取走了。

因为这件事,大壮的母亲得了抑郁症,没有多少年就去世了。

而大壮受到了刺激后,精神也越来越差,后来神经失常,住进了精神病医院。

再后来,他还得了厌食症、胃癌。

于锋去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大壮已经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两米多人只有一百斤出头。

临死前,他还一直喊着妈妈。

这一世,他的命运和前世再也不同了。

虽然私下里于锋还是喜欢称呼他为大壮,但是,他的大名在夏国已经如雷贯耳。

他叫宋清城,今年已经锁定的NBA首轮秀,未来的NBA巨星。

“锋哥,谢谢你,是你给了我一个最好的大壮。”阿兰达玛也动容地说道。

曾经阿兰达玛是有些喜欢于锋的。

但是后来,她也看得出,于锋心里只有一个林清秋。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女孩明知道一个男人很优秀,还要迎难而上,去追求对方的。

特别是阿兰达玛。

阿兰达玛极为务实。

大壮虽然情商不是很高,但很够用。

每次他打比赛回来,都会在客场买很多礼物给阿兰达玛一家。

阿兰达玛的爸爸妈妈都很喜欢大壮,觉得这孩子很踏实,给人一种安全感。

久而久之,阿兰达玛在父母的各种建议下,终于和大壮走到了一起。

大壮也非常听这个未来老婆的话。

而阿兰达玛对大壮的妈妈也非常好,现在已经和对方吃住在一起。

听到两个人现在的事情,于锋十分开心。

今天,大壮刚回到天州,晚上的宴会他肯定会出席。

此时,金玉玟望着阿兰,一脸羡慕道:“真喜欢你们这样的爱情,我就不行了,我喜欢上了一个大坏蛋。”

于锋咳嗽了一声:“江湖上的事,少放在这说,想吓死娘家妇女啊!”

“讨厌!臭锋哥!你最坏了!”金玉玟冲着于锋一通龇牙咧嘴。

于锋也不理会,只是微微一笑。

在他眼中,某些人可能一辈子只适合做自己的妹妹,而不是女朋友,情人。

金玉玟就是其中一个。

于锋只希望金玉玟能够赶快长大,尽早成熟起来,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来到了学府酒楼时,很多同学已经到了。

不少学生已经毕业,或者即将进入社会,他们的心智都比较成熟,聊得都是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倒是202寝室的一群家伙,照样没正经,正在聊着游戏。

于锋当然不会怪他们,因为他们平时都很辛苦。

这个寝室除了大壮,其他人都没有继续打篮球,而是忙起了生意。

赵汉伟、张洋、赵刚坚守着天南海北网吧。

谷旭阳则开始帮着家族和非凡集团做生意。

江伊凡则帮着自家经营着和非一般的业务。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变得非常充实。

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同龄人无法体会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