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找到了简翎,如果你还爱她,请你离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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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北京。

九月未央。但北角先生的心里已经长满了野草,风乍起的时候,他眼里看到的已是秋天的萧条。

北角今年三十七岁,在北京东二环内有一套一百一十平方米的大两居室,如今寸土寸金的北京城房产每日一价,更显得当年他决定买房很英明,这套房的银行贷款不多,月供没有任何压力,这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讲,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可对于北角而言,没什么了不起,从十九岁考到北京读大学,他在北京生活了十八年,但也并没有因此对北京多了安全感和归属感。

北角对房子的要求比较苛刻,必须是正南向,客厅和阳台、卧室都朝南,厨房必须是开放式的,和客厅连在一起。他喜欢在正午时分,有阳光照进厨房,他正在做饭,把洗得干净漂亮切成片的番茄一片片拿起来,对准太阳光,它们薄而透亮。通常这个时候,他的女朋友会从卧室里出来,穿着他硕大的白衬衣,依偎在门边看着他,嘴角含笑,他把生的番茄片塞进她的嘴里,两人相视而笑,然后在阳光下疯狂地缠绵。

在这座人潮汹涌的城市里,北角过着这样灿烂而自知的生活。

在北京生活的十八年,他有过三个女朋友,算下来他已经很长情了,平均大约每六年一个,每一个谈的时间都很长,长到他身边的人都觉得他是变异了的射手座,不花心,不**,不符合朋友们对射手座的人设,每交一个女朋友,朋友们都以为他是要和她结婚的。

北角很宠爱他的女朋友们,从不忍心让她们下厨,除了工作,他的爱好就是待在厨房。舍不得她们手洗衣服,连让她们在阳台晾晒衣服他都舍不得,因为他觉得女生的手就应该是柔软光滑的,不要碰任何化工品,不该染任何俗世尘埃。他也很慷慨,他的女朋友们都绑定过他的信用卡,刷多少或者把卡刷爆,他从未说过一个不字。第一任女朋友,北角甚至为了她,将房子大装修,把大两房改成了小三房,其中一间变成了她的衣帽间。

可是,他的宠爱,都没能留住她们,没有人愿意和他结婚。

一切都因为他身上长了两个牙印。

这两个牙印,一个在胸口,一个在臀部,一深一浅,一到秋天,牙印就异常清晰,呈现出一种奇怪的血红色,时常伴有疼痛感,每次洗完澡北角站在镜子前,它们就像两朵即将要盛开的红雪莲,隐约涌出鲜红欲喷的血,在他的身体上逐步往上蔓延开来,像是要吞噬他的双眼。浴室水蒸气的烟雾中,站在镜子前孤独的北角,害怕和自己的眼神交会。

但这往往只是一瞬间而已,除了真实的疼痛感,其他的都是假的,更像他的假想。

北角的女朋友们都很好奇。

他从不与人说。但也有例外,北角每一次和女朋友**都非常投入,只有在这个时候,他会有只言片语。他说是前任留下的,轻描淡写,他以为这是个很好的解释,听上去既坦诚又无从考究,但她们往往会更有兴致,继续热烈地追问为什么这两个牙印会这么深刻,深刻得像胎记一样。

“它们是我的灵魂。”有一次北角脱口而出,这句话把他自己都吓到了。

说完,他光着身子从**爬下来喝了一大口水,他的若无其事,却在女朋友的心里种下了“它是你的灵魂而我不是”的错觉,当天晚上,他们就分手了。这是北角的第一任女朋友,她走的时候对北角说:“不是我不够爱你,也不是我觉得你不爱我,而是从一开始,我们的爱就不对等。”

第二任女朋友知道他是那种如果选择不开口就什么都不会说的性子,所以她对这两个牙印的故事并未显得兴致盎然。她知道,要接受北角这个人,就得无条件地接受这两个牙印的存在,就当它是北角身体的胎记吧。她也的确这样做了,有好几年他们相爱得如同一个人,北角一直想着如何向她求婚。

直到有一次缠绵之后,她抚摸着他胸口上的伤口问:“北角,你还会疼吗?”

北角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在暗淡的灯光下,发丝依然青光发亮。他摇摇头。

“可是,我觉得好疼。”她眼里泪水充盈,继续抚摸着北角的伤口,忽然,她扑上去,张开嘴,对着旧伤口就是一口,她咬的力度很小,但北角却疼痛得无以复加,一脚就把她从**踹了下去。那一脚很重,她的额头碰到了书桌角,血从她的额头流下来,染红了白色的地毯。

北角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太过恶劣,他下床去拥抱着她,为她包扎额头的伤,空气变得很沉默,两个人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像这几年的情分在这一瞬间被蒸发了。

第二天她不辞而别,之后他们再没见过。很长一段时间里,北角会半夜起来,打开抽屉,盯着一个戒指盒,那是他特意在一个周末飞去香港买的蒂芙尼对戒。他以为自己不久就会结婚了。

在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他把这对不属于他的戒指,抛进了大海。

第三任女朋友,是在他三十岁生日那天确定关系的,她叫安,全名叫安夏。安比北角之前的两任女朋友都要安静,和她的名字一样。安从不过问北角胸口的伤口,不过问他的钱财,也不过问他的情史,一次都没有。他们像是两个独立生活在一起的个体。对于一个变异了的射手座来讲,安的这些反常反而让北角对她有一种迷恋。

安在等北角自己开口,她相信,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自己,一定会坦承。

可她高估了北角,这个男人生性软弱,害怕辜负,更害怕被辜负,如果有一个让他温暖舒适又不问过往的人可以过一辈子,他一定会欣然接受,他一度以为安就是那个人。

三十七岁的时候,北角和安夏已经在一起七年了。他在二十岁时给自己定下来的人生目标是三十五岁结婚,成为一个可以在北京立足且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虽然晚了一点,但他做到了,在北京精准地实现了人生规划。

现在,他只缺婚姻,可能还缺一个孩子。

求婚很突然,那天,北角带着无比灿烂的笑容,在接安下班的途中向她跪地求婚。可安却只是流着眼泪对他说:“你的内心还有太多的不敢,我们还不适合结婚,我想等,我等得起,可是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等得起。”

她说出来的每个字,比北角每一次轻描淡写都更轻更淡,但这些字,就像北京四月突然飘进人喉舌里的杨絮,干涩,难以下咽。北角问安是不是也介意他身上的两个伤口,安抱着他默默流泪不说话,天空忽然下起大雨,车一辆辆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两人抱头痛哭,从此各安天涯。

“我会等你。”安在搬出公寓之前对他说,“从前我不想太介入你的生活,就是知道有一天我们会分开,这样可以洒脱地走。你知道吗?北角,在北京这样的城市,没有爱,是活不下去的。你不爱我,也没有真正地爱上过谁,如果不能真心,我们始终只是两个孤独的人而已,我看不到我想要的未来。你说过的,你的身体还住着其他灵魂,你不释放它们,它们就会缠绕你一生一世,不得安宁。”

北角低着头:“安夏,我觉得欠你很多。”

“你不欠我,我也不欠你,谁也不欠谁。我们年轻时的终极理想生活应该就是,和所有睡过的人都互不相欠。如果你真的觉得亏欠了,你可能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但那个人不是我。”

安最后和他拥吻告别。

北角细细地咀嚼了她最后说的几句话。对啊,和所有我们睡过的人都互不相欠,听上去是那么肆意洒脱的人生,可是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

这一次的失恋分手,北角没去买醉,三里屯的酒吧现在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和过去一样,他每天西装革履地去上班,每一根头发都被发胶固定好,一丝不苟,他是每日出入国贸最高端场所的成功金融人士,会根据每天谈判对象的不同、出席场合的不同而搭配不同的衣服,开会时滔滔不绝,签文件时快准狠,对下属没有多余的废话,对领导不溜须拍马,活得不卑不亢。

这是北角一直努力想要成为的人。

只有晚上不同,他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胸口和臀部的伤口,它们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像一朵即将要盛开的红雪莲,璀璨妖艳,绝境生花。

三任女朋友都离他而去,每一个他都以为只要自己用力气去爱,就一定会有结果,但原来她们都介意,介意那两个北角这辈子都不愿意再提及的伤口。他不说,所有的女人都以为她们输给了这段故事,输给了故事里的某个女人,她们以为北角走不出伤口的回忆,她们的安全感丧失,因为这些伤口会像不定时的炸弹,在某一天,可能会突然爆炸,没有人可以全身而退。

以为时间可以忘却的,却最终被时间摧毁。镜子里的北角,那张脸,那副身躯,陌生得不像是他。

砰。他一拳打在了镜子上,破碎的玻璃划破了手,血流成河,他蹲在了地上。安的话让他明白,如果不主动走出心魔,他这一生,永远没有机会再去爱上其他人。

2

尽管伤心难过,北角的生活依然没有任何改变,爱情对他来说,本就是一件没有想明白的事情,他要的只是精准无误差的生活。

如果没有收到那封匿名的邮件,北角还会按部就班地生活下去。

过去的三个女人都没有摧毁他的生活,可这封邮件的到来,却让他坐立难安。

九月中旬的一天,北角刚刚结束所有的宣讲,公司今年要进一批海外留学生,他负责招聘组这个项目。身心俱疲的他躺在办公室,拉上百叶窗帘,眯着眼。这时,电脑屏幕亮了,弹窗提醒他收到一封新邮件。北角是个非常注重细节的人,任何邮件,他都会第一时间处理,这是他比常人厉害的地方。

邮件是匿名的,点开,里面只有一句话:“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已不复勇往。”这句话像是一剂深夜心灵鸡汤,北角眯着眼,一边看一边笑了笑,这样的邮件经常收到。正要关掉时才发现,邮件往下翻,后面还配有一张图,是一只孔雀,孔雀的身体是彩色的,眼睛紧闭,尾巴却是黑白色的,看上去像是受了伤。

北角盯着这只孔雀看了足足十分钟,一动不动,身体的两个伤口在此时像是有千军万马在奔腾,他的双眼充满了血丝,那种突如其来的疼痛感和撕扯,让他不知所措。他疯了一般排查自己邮箱所有的往来邮件,很快他发现,这个匿名用户在此之前曾给他发过三封邮件,都是只有一句话,只是因为没有配这张带有孔雀的图,全部被他当作垃圾邮件忽略了。

四个窗口,把这四封邮件并列在一起,虽然都只有一句话,但是串起来,却像一把火一样,烧在他的心上,燃尽所有枯荣,春风吹又生。

北角迅速地排查到第一封来自五年前的邮件,IP定位显示是广西阳朔,这封邮件写的是:“万水千山不可见,你的爱人呢?”但第一封邮件和之后的三封邮件,相隔了约四年,而后面三封邮件,都是在这一个月内以每周一封的频率,密集地发给他。

第二封邮件写着“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最害怕的地方最无害”,第三封邮件则是“你相信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你吗?”。

而第四封邮件配的图是一只尾部受伤的孔雀,这个含义只有北角能看懂,孔雀尾巴就是孔雀翎的意思,十九年前,他的初恋情人简翎,正是这孔雀翎的翎,简翎是十九年前那场浩劫里最大的受害者。

现在看来,这四封邮件,每一字每一句都犹如晨钟暮鼓般沉重。

北角又迅速地排查了一下最近三封邮件的IP,均显示来自广西桂林一所名叫近海中学的学校。近海中学?他马上上网搜索这所学校,但所有的关键词搜索都显示查无此信息,桂林没有一所叫近海中学的学校。

这些都不是重点。此时此刻,他最想知道的是,简翎是不是过得不好?十九年过去了,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有没有从那场浩劫里走出来?

心顿时很痛很痛,心里有了千万种猜想。他原本以为只要永远不提十九年前的往事,努力将自己活成另外一种人生,就可以将那场浩劫彻底忘记,就可以彻底将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遗忘。可此时他才发现,原来这十九年来,他所谓的遗忘,不过是自欺欺人。

当年自己逃离后,这些故事里的人,他们过着怎样的人生?

头开始痛起来,伴随两个伤口带来的疼痛感,他把自己的身体埋进了沙发里。他想起安离开时说的那句话:“你的身体还住着其他灵魂,你不释放它们,他们就会缠绕你一生一世,不得安宁。”

他陷入了深思,工作这么久,第一次发现在做一个抉择的时候是如此痛苦。

北角把辞职报告给了上司,上司用一种听上去极为冷淡的口吻对他说:“Steven Bei,你这个决定太任性。”

不算挽留,也几乎没有寒暄与告别,第二天北角就离开了这栋位于国贸最繁华地带的金融大厦。很早之前,北角就告诉跟了他三年的秘书,等他辞职后,把工位上所有的东西都扔掉,不要哭,北角除了将她安排到另一个跟他关系还不错的经理身边工作之外,也做不到其他的。

本来还有一年的时间,三十七岁的北角,即将成为这家排名靠前的世界五百强外企里的大中华区的副总裁。可他等不了了,安的离开,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还有这四封邮件的突然到来,打乱了他现在的生活,虽然他还没想清楚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但他已无心工作。

辞职并未让他有一丝的颓废与不安,他只是不太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有勇气去做那件事,第四封邮件正是他此时心态的真实写照——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已不复勇往。

不复勇往,多么残忍的四个字,十九年前他就逃离了战场,哪有资格说不复勇往。

和安分开的第十天,他疯狂地想念安,想起她温柔的长发,还有两片温热的嘴唇,想起她说的那句“和所有睡过的人互不相欠”,这句话像一把刀一样划过北角的胸口,锋利无比。

安和自己互不相欠了吗?我们和所有曾经爱过睡过的人在分手的时候互不相欠,就能安度余生了吗?北角想到这里,忍不住给安打电话,可是在电话里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种感觉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安先开的口。“北角,你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她温柔地说,“等你做完了,如果你还来北京,哪怕你一无所有,我也会等你,好吗?”

北角听到她在那边无声地哭泣,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可能他真的觉得亏欠了她,因为亏欠,所以爱得更深。

辞职之后在家里疯狂地睡了一个礼拜,这期间不少同事约他送行,他都一一拒绝,又有朋友知道他和安分开了,发微信来责问为什么,还有几个狐朋狗友直接给他发了三里屯酒吧的定位,他一条都没回。

长在胸口和臀部的伤疤,在这样分不清日与夜的时光里,如同两个人在打架,伤口的每一条纹理都深邃如刻痕,闭着眼,用颤抖的手去触摸,像弹簧一样立刻又弹回来,仿佛将自己推向一个巨大的恐惧里。北角在这个恐惧旋涡里看到了一张张曾经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面孔,不等他伸出手,他们就消失了。

这两个伤口时常会让他产生莫须有的幻觉,又在短暂的清晰之后幻灭。

北角挣扎着从梦里醒来,跑到客厅打开饮水机,接连喝了好几杯水,阳光直射在他的脸上,不知道那些泪痕在强烈又美好的光线下,是否能被遮掩。他逃避了十九年的岁月,那场十八岁浩劫的后遗症,毫无征兆地在这一个月内开始重新发芽,破土而出,野蛮生长。

这时电话响了,是中介公司的电话,他在辞职后的第二天就去房产中介把房子信息挂了出去。中介告诉他,有人看中了他的房子,七百五十万元可以成交,只要他本人过去签字即可。

下午他就去签了字,把这套房子卖了。三个月后,房子的尾款就会到账,加上这些年的积蓄,北角的银行卡里,有了一长串数字,是他在北京奋斗十多年的全部,也是他第一次感受到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的孤独。这种孤独感强迫他必须马上离开北京,否则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如此糟糕的情绪所吞没。

房子空出来的第二天,北角拎着行李飞往了法国。去之前他又忍不住给安发了一条微信,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告诉她,如果需要钱可以随时找他,钱最实在,可是却不带任何温度了。

等北角飞完长达十个小时的飞程开机后,安的对话框仍然是空白,没有新的回复。

他没去人山人海的巴黎,而是选择去了尼斯。

在尼斯的海岸线安静地待了三天,北角什么都没想,面朝蓝天大海,九月的海风和强烈的紫外线,他将自己的身体像丢一件废弃品一样丢弃在沙滩上暴晒,第二天全身皮肤就开始脱皮泛红,他真切地领悟到什么叫作“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的疼痛。暴晒三天后,他已经认不出镜子中的自己,黝黑憔悴,像非洲难民,如果跟十九年前的自己比起来,此刻的他像是经历了万世的流离失所。

时间有时候是**,有时候是毒药。北角露出了一丝满意邪魅的笑容,他想让自己变得更加不像自己,最好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他这十九年追求的,就是一副和自己不相干的皮囊。

在尼斯待了三天,北角去到了昂蒂布,昂蒂布位于法国东南角,海的沿岸线有许多莫奈、毕加索的作品,艺术家最爱的旅居之地。一对和他曾经有业务往来的中国夫妻收留了他,这对夫妻在三年前移民法国,在昂蒂布租了一块私人沙滩,平时带人练习海底潜泳,生活简单而有情趣。在昂蒂布三天的时间里,北角依然每天只是暴晒,主人也不干扰他,每日吃的用的都准备好送过来。

昂蒂布的私人沙滩纯净美好,离开之前,北角才想到要下水。

朋友把他带去了一个隐蔽的跳水台,北角站在上面,可以看到海底的整个世界,纯蓝的海水与天一色,朋友建议他在这里一定要裸泳:“等你离开了昂蒂布,你就不会这样自在了。”

于是,北角**着身子,纵身跳进了这片海,从头皮到脚趾,咸咸的海水猛烈地侵入到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腐蚀着他的皮肤,像是被鞭打一顿之后用盐水侵蚀,这种大喊到失声的痛令他一生难忘,唯有浮潜时看到的海底世界的美好,才能安慰到他。痛感猛烈袭击他的时候,他的眼睛看到了海底的生物,那画面太震撼,它们活得如此自在,而人类,却总有悲悯在心头。

他的内心更加坚定了一些。

告别昂蒂布之前,北角去买了一次醉,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喝到地老天荒,倒在一个菜市场的角落里睡着了,第二天被一个黑人用一棵洋白菜砸醒来的时候,他手里还抱着一个酒瓶不肯松手。

“你哭得很惨啊,”黑人大哥说,“不知道你在哭什么。”

北角狐疑地看着黑人大哥,回想起昨晚买醉,大概是舍不得那瓶昂贵的酒吧。

为什么要来法国?北角在离开之前想清楚了这个问题,他追求的竟然是易容般切肤的疼痛,想要找到一些勇气和过去告别。在从尼斯到巴黎的火车上,他一路睡得昏昏沉沉,他很难过,因为他已经不想念北京,不想念工作,也不想念安了。安说得对,他们经不起分离,没有互相亏欠感,或许就是从未真正相爱。

时间将过往磨成了一张发旧的卡带,岁月和所有的故事一样,过去了就立刻陈旧了。

北角从巴黎回到北京之后,大病一场。

事实上,因为房子被卖掉了,在北京已无家可归,他从东边的酒店住到北边的酒店,在生病的日子里,一个人猫在酒店里簌簌发抖,暗无天日,有点像《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君,在他失去一切之后,裹着一个麻布袋开始流浪。

病终于好了,北角又决定去趟青海,当即就买了机票,那是他多年想去却没有时间去的地方。到了西宁,在机场租了一辆车直接开去了坎布拉森林公园,然后一直往西开,沿途是大片大片空旷的草地和无尽的青海湖。

九月的青海已经很冷了,风像是从遥远的地方远远地吹来,吹得脖子生痛,路边成群的牦牛和藏羚羊很从容,它们淡泊,真正与世无争。北角穿上了厚厚的冲锋衣,虽然很冷,虽然高原反应折磨着他,但他还是坚持把车开到了茶卡盐湖,一路上用了五罐氧气。

茶卡盐湖,天空之镜。

北角裹着大衣,沉默地站了一上午,流浪了好几日未洗的头发,如一把枯草,大病初愈的身体,裹在硕大的风衣里,看起来更显单薄无力。有那么一瞬间,他是没有魂魄的。

他不确定自己在等什么。等白云苍狗,苍狗又白云。

有些事,真的只有流浪了才会懂。北角看着远方,天空之镜无尽,无尽的天空之镜,让他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从前轻狂逃不掉,那段尘封了十九年的往事,哪怕他已经人到中年,还是躲不掉。就像安说的,不把自己从这些往事和伤痛里释放出来,他没有资格去爱任何人,也不会真正爱上任何人。

再见,安;再见,茶卡盐湖;再见,天空之镜。

也许,再也不见。

3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最害怕的地方最无害”,这是北角收到的第二封邮件的内容,对他来说,这十九年最危险和最害怕的地方,只有那个逃离了十九年的故乡。

于是,他回到了青木镇。

青木镇是南方中部的一座小镇,青翠的松柏环绕,大片大片的泡桐树,泡桐在夏季开出白色或紫色的花,有淡淡的幽香,但泡桐一到秋季就会迅速凋落,大约只有在南方才能生长,在北方少见。除了有一条主街道的大马路之外,青木镇的最大特色就是,青石板铺就的小路遍布了整个小镇的每个角落,陌生人路过很容易迷失,但这恰好是北角小时候觉得最好玩的地方,穿梭在青石板路的丛林里,寻找生活的乐趣。

一个行李箱,一个小背包,一件藏青色的薄长风衣,胡子拉碴的北角出现在青木镇上,他看上去像一个过客,跟这个他曾经生活了十八年的小镇,已经没有一丝吻合的气质了。

他在镇上的街尾找了一家小旅馆,要了一间最好的房,老板问他要住多久,他只说不知道,待够了就走。虽然离开了十九年,镇上的人早已遗忘了他,但他对青木镇却不陌生,那些夹杂在夜晚空气里飘来的小镇气味,是不会变的。

北角的出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晚上他会搬一张竹椅和老板坐在门口乘凉,店门口有大群的人每天在讲镇上或者邻镇的乡村野史。他通常戴着一顶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身体轻飘飘的,看上去像是要成仙了一样。他说着一口纯正的京腔,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来自北京,他确实不会说青木镇的方言了,但还能听懂,有时候听人们说到熟悉的名字时,他会有些细微的反应,但没人察觉到。

镇上的人都把他当成一个失恋的北京青年来南方旅游,路过这里。十九年,岁月早已将他易容成了另外一个人,真可笑。

青石板路基本还保留着当初的旧模样,有些地方年久失修,慢慢不再有人行走,碰到下雨天,光滑苍翠的青苔遍地,满目疮痍。青木镇上以前有一个破旧的火车站,最后一辆绿皮火车停开之后,小站就废弃了,新修的高铁不在这里经停,轨道生锈,金黄色的锈斑如同西下的夕阳之色,散发着被遗弃的绝望。火车站原本是小镇运输经济链的重要输出口,自从废弃之后就成了荒地,人烟稀少。小镇的人们在接受新时代的变化,他们最善于遗忘。

老板每天都饶有兴致地跟他讲镇上发生的大小事,大部分话题北角都觉得很无趣,有时候他已经离开,老板仍然在自言自语。

但是这一天,老板告诉他,住在东边的青木首富的儿子下个月要结婚了。北角停下正在翻书的手:“哦,首富的儿子结婚,排场应该很大吧。”

“那是自然喽,据说接亲队伍都是清一色的奔驰,女方家早就去市里订车去喽。不过他是二婚,二婚……嘿嘿,还搞这么大排场。”老板明显带着不屑,“年轻人,我问你,圣诞节是哪天?”

“12月25日。”

“这是个洋人的节日吧,女方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说是要在圣诞节的前一晚结婚,叫作平安夜,图个平安,真是搞不懂你们年轻人的节日。”老板埋头给花浇水。

“他儿子要娶的人也很有钱吗?”北角继续和老板聊天,有一句没一句。

老板扶了扶老花镜,也没看他,回答说:“首富家有多少钱没人知道,但他儿子林觉娶的是县长家的千金,这次联姻之后,这个龟孙子的生意版图应该会更大了,去年还入选了县里的十大优秀青年,新闻都报道过,女方家里很有背景的。”

北角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张了一下,又问:“首富儿子的第一任老婆呢?”

“别提了,那是一对冤家,两人经常吵架,后来就离了,据说是女方生不出崽来,一直也没生孩子。”老板说,“我们这个公子哥的脾气可不太好,十几岁的时候还差一点坐牢。”

手上的青筋**了一下,但他只继续翻书,老板以为他没有兴趣听,嘴上却没停。老板又说,林觉年轻时是镇上一霸,吃喝嫖赌每样都沾,后来好了很多,经商几年,混得风生水起。

“发生了什么事要坐牢这么严重?”看上去只是随意挑了一句问,但北角的问题又回到了之前的话题。

“这小子命好,他老爹找人顶了包替他坐了三年牢,他什么事都没有。”老板说。

“替他坐牢的又是谁?”北角尽量将声音压低。

老板好像感受到了什么,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北角,放下了手里的水壶,往东边的方向看了看,说:“这是一桩陈年旧事,过去得有小二十年了吧,记忆都模糊了。替他坐牢的娃叫张楠楠,也是我们镇上的小孩,坐了三年牢,出来后这伢子就变了个人,出去打工。十几年没回来过一次,一次都没有,心也够狠的,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是有点惨。”老板一开始还有点若有所思,逐渐变得像在背一本小镇的年历,没有一丝情感,因为他面对的听客,对这个小镇来说,不过是个过路人而已。

北角上了楼,点了一根烟。

张楠楠替林觉坐了三年牢?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在那场浩劫中不是快死了吗?为什么最后坐牢的人是他而不是林觉?这么多疑问在北角的脑海里像反复循环,张楠楠瘦小的身子是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又去受三年的牢狱之灾,他还能活着?

此时的青木镇,安静得一点杂音都没有,十月初的夜风里有某种黑色颗粒杂质,令人不寒而栗。

十九年的年岁足以改变太多。离开时他还是十八岁的少年,十九年后回来,却道此乡是异乡,好在他是个没有乡愁的人。过去的十九年,他努力把自己活得像一个北方男人,努力地改变自己的容貌和气质,把十八岁之前的故事很好地掩埋着。

可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里。这是宿命一场,宿命里有的,不管如何斗转星移,都无法改变。

北角叹了一口气,直到回到青木镇,他才知道,这十九年的岁月,自己从未走出来过。岁寒无与同,蝴蝶永远飞不过沧海。

回青木镇有些地方必须要去走一遭,也许能找到某些答案,虽然他不确定。

北角问老板镇上有哪些五保户人家,老板不假思索地就把人名全部告诉了他,如他所料,这其中就有简家。青木镇是一个有很多姓氏的地方,以林、萧两大姓为主,简家只是小户人家,非常容易辨认。

“这户人家只有一个老太太,很穷苦,老太太很倔强,只愿意拿镇上的五保户补贴,其他政府的福利她都不要。”老板只当北角是想做善事,便给他指了路,又告诉他水果店和杂货店怎么走。

天色将暗,北角走向了简家,泡桐的树叶开始变黄凋落,世间,只有泡桐最是一叶知秋。

这条路太漫长了,每往前走一步,北角都能清晰地听到自己脚步落地的声音,无比沉重,他的眼睛慢慢地起了雾水,心里百般滋味。只有他知道,现在正在走的这条路,是他十九年前最开心的时光,是他在青木镇存活着的希望。如今,这条路他已经十九年没有走过了。

到了一座有点破旧的青砖大宅门口,北角停下来,虽然房子很旧,但主人还是很讲究地在门口挂了“简宅”的灯笼。大门半掩着,简家只有七十五岁的奶奶一人独居,北角看着这扇半掩的门很难过,奶奶一定是在等待着谁归来,等待着有朝一日,谁来推开这扇门。

深呼吸一口气,他推开门,院子里也有一棵泡桐,长得异常笔直,旁逸斜出的枝丫开散得齐整有序,这是院子里唯一有生气的事物。泡桐最矮的枝头挂着另一盏灯笼,随风轻盈地飘散着一点点烟火气,证明这户人家尚有人在住。

北角顺着光线往房子里看,轻声地叫了一声:“奶奶,你在家吗?”

没人应答。

“奶奶在家吗?”他又喊了一声,声音却很弱,弱得连自己都要听不见了,但房内传来了一点动静。

等了好一会儿,院子里堂屋的大门才打开,七十五岁的简奶奶从里面走了出来。

“你找谁?”简奶奶的声音也很轻,她的眼睛看上去不那么灵光,拄着拐杖摸着身边的门框,才走到北角身边。

北角强忍着眼里的泪水:“奶奶,你还好吗?”

简奶奶认不出北角,也辨别不出他的声音,这陌生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孩子,你是不是走错门了,这里是简家。”

北角伸手去扶住老人。

“奶奶,我是小暮。”他的声音开始颤抖。简奶奶瞪大了双眼看着他,良久,她摆摆手,她似乎想不起这个名字。

“我是萧青暮。”北角哽咽了,萧青暮这个名字,他已经有十九年再未提起过,整个小镇也遗忘了这个名字,奶奶年事已高,一时想不起。

北角害怕这种冰冷的感觉,马上转移话题,也是他来简家的重点:“奶奶,简翎……在家吗?”

简奶奶原本枯如草灯的双眼,出现了一丝光亮,但很快又灭了,她缓慢地走到泡桐树下靠着,等了很久,老人才缓缓地吐了一口气说道:“小暮,真的是你吗?你和小翎从来都没有联系过吗?”

北角摇摇头。

“小翎也没有联系过你,对吗?”老人又问,她的眼里是混浊冷清的泪水。

北角“嗯”了一句。

“你们这两个孩子的心啊,都太狠了。”简奶奶擦了擦眼泪,她告诉北角,简翎在过去的十九年里只回过青木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一年半载偶尔有一个电话,但从来不让家里知道她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有没有结婚生子,都没有人知道。“也不知道她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现在有家不能归,这一辈子怕是再难相见喽。”简奶奶从衣兜里掏出手绢,擦拭着眼睛,她就这么一个孙女。

北角问简奶奶有没有可能知道简翎的去处,她摇摇头,这是北角最害怕的答案,简奶奶没有必要隐瞒他,如果她知道的话。

“小暮,你走吧,小翎不会再回来了。你们的命都苦,都是苦命的孩子。”简奶奶也没有多余的话。

北角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里面有三万块,他把信封放在简奶奶手里,但简奶奶把信封又塞了回来,她告诉北角她不缺钱,她在镇上信用社有个账户,每个月都会进来一笔钱。“这是小翎在告诉我,她还活着,让我不要惦记她。我知道,这个地方,她是回不来了。”

回不来了,北角的嘴唇抽搐了一下,这个地方他不能久待,他害怕。

简奶奶忽然想起什么来,让北角等等,她转身回到房里,出来的时候手里也拿着一个信封。这个信封被南方湿润的空气侵蚀多年,封皮早已发黄,薄弱得好像随时会被风吹破。

“等你找到小翎的时候再拆开看吧。”

北角接了信封就离开了简家,身后的大门随即也关上了,似乎它今天就在等着北角的到来。

走在回旅店的路上,他的眼里闪烁的全部都是十八岁的少女简翎,扎着马尾,眼睛闪着灵气。十八岁的萧青暮走在这条石板路上,以为生命的尽头一定是简翎,可是谁会想到,就在那一年他们就分开了。这十九年,他们从未彼此打听,也从未有过彼此的下落,他们是彼此的未亡人,十九年各自被流放。

起风了,这封信薄如蝉翼,原来十九年的岁月可以如此轻如此薄。北角下意识地把手松开,薄薄发黄的信封立刻随风飘走,一阵风,轻易地将信封里的秘密带走了,带走了萧青暮、简翎、张楠楠命运的关联,也连同带走了他们十九年后唯一的信物。

一阵难过袭来,他在夜里,跟着风,奔跑起来。

青木镇另一个要去的地方,是失心崖。

失心崖是个很奇特的地方,常年阴冷湿寒,漫山遍野散落着木槿棉,还有大片大片的芦苇,清水在地下流淌。少年时期的北角在这里度过了大部分发呆的美好时光,怀着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对爱情的懵懂,还有简翎陪伴在他身边。

镇上的孩子都很怕失心崖,偏偏他和简翎都不怕。失心崖的悬崖上有一块倒三角形的石头,非常突兀,越往前走越尖细,往下看,就是深不见底的深渊,石头面积很小,最多能站三四个人,这块石头被传得很邪乎,只要有人踏上去,就有去无回。

从前有人跳过崖,相传这里有许多冤魂野鬼出没,所以,失心崖是青木镇的禁地,但凡有家长看管的孩子,都不会轻易地来这里。而北角和简翎,恰好没有父母管,北角从小没有父母,简翎的母亲在她小时候离家出走,而她的父亲,一个开长途大货车的司机,常年不归家。失心崖人烟稀少,反倒让北角和简翎觉得这里有许多乐趣,尤其是夏日,大片清香的木槿花和大片新抽芽的芦苇很是美丽。心里没有惧念,对倒三角形的石头也没有敬畏感。

两个青涩的少年,在失心崖旁边度过了青梅竹马的时光。

如今这些记忆都长满了厚重的青苔,无迹可寻。只有那块倒三角形的石头一如十九年前,看不出一点点岁月经过的痕迹。

北角的身体里另外一个灵魂叫萧青暮,现在,他和萧青暮同时被唤醒,像是两个陌生人在对视。失心崖能让所有人都失心,这句简短的寓言,萧青暮从未相信过,但此时此刻的北角,相信了。

第二天早上,北角搭上了青木镇最早的一班班车离去,没有跟老板告别,他很早之前就告诉过老板,如果某一天他走了,不用找,肯定就是离开了。但他不知道要去哪儿。

简翎,张楠楠,你们都去哪儿了呢?萧青暮,你复活了吗?

北角靠着班车上的窗户,摇摇晃晃,从青木镇到县城里,一个小时的车程,他断断续续醒来又睡去,做了好多短暂又清晰的梦。梦里他在失心崖旁边追着一个彩色的泡泡,在阳光下这个泡泡呈现出最完美的色彩,他伸出手,这时,简翎出现了。

“不要碰,你一碰它就会消失。”梦里简翎还是少女的模样,眼神里带着少女娇羞的祈祷,对他说,“我们的生活是黑白森林,就让这个彩色泡泡多停留一会儿吧。”

可泡泡还是很快就碎了,北角被惊醒,身边的座位没有人,他只晃了晃眼皮,马上又进入另一个梦境。这个梦境里多了张楠楠,张楠楠缺着门牙,十岁时的模样,站在离北角和简翎远远的地方,冲他们傻乐。北角有点慌张,因为记忆里的张楠楠,手里永远都有一样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他做生意的父亲从外地带回来的,可这个梦境里,张楠楠两手空空,离他们越来越远。北角大喊了一声,突然发现,简翎也离他越来越远,他们两个去了不同的方向。

这次北角在自己的尖叫声中醒来,过去的萧青暮带来的是恐惧。

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到北角的脸,他睁开眼,班车已经到了县城,下车时,他从班车的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模样,干枯的头发散落在脸颊,脸色如枯萎的芦苇,眼睛浮肿,眼袋大而深黑,脸的轮廓因为清瘦冷冽地清晰。北角陷在难过的情绪里无法自拔,他知道自己正在跳向一个旋涡,那些邮件将他一步步引向旋涡,他想逃离,甚至想念北京,想念安了。

如果安当时答应了他的求婚,他还会回青木镇吗?想着,北角打开了安的微信,对话框依旧一片空白。

“喂,先生,你要去哪里?”汽车站的售票员大声地催着他。

“阳朔。”北角脱口而出了这个地名。

4

北角拿着去阳朔的汽车票,在汽车站一直等到下午五点,不停地翻看手机,有时候他会想,如果这个时候安忽然出现,温柔地对他说一句“北角,你回来吧”,他会不会马上就把去阳朔的票撕了,又沧桑地回到北京重新开始呢?他不知道。他和安的对话框,什么都没有出现,她的朋友圈里也没有更新什么内容,她的世界好像突然静止了。

这里不是北京,不是法国,不是青海,现在他只是在一个小县城里,要去一个根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地方。北角在车上又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晚,从县城到阳朔,中间走走停停,原本最多五个多小时的车程,竟然开了八个多小时,公路很颠簸,他什么都没想,没有回忆,有一种要把时间睡死的从容。

车子的终点是阳朔西街,刚过十一黄金周,游客依然很多,十月的阳朔正是最舒服的季节,初秋的漓江清澈如画,但也清冷得让人肃穆,尤其是清晨,青色漓江上的晨雾霭霭,是一幅很天然的画,只是北角心事重重,这样的美,也不过是美得徒增伤感。

他的步伐比一般旅客慢得多,不紧不慢地在热闹非凡的西街挑了一家昂贵的酒店,酒店的条件却很一般,唯一的好处是临街,窗户下就是西街的入口,所有来往西街的人,都要经过这里,远眺则可以望到漓江。

办好入住后,北角让老板送了一箱黑啤到房间来,倚着窗户开始喝。连续喝了三天,喝到兴奋的时候,他把喝不完的啤酒往街道喷洒,有人以为下雨了,尖叫,有人知道是楼上人的恶作剧,嚷嚷几句,没有人真的介意。

不知道下一封邮件会什么时候到来,等不到的时候,只能借酒消愁。

西街是一个很诡异的地方,既要爱它的明朗,也要接受它的熙攘。这里卖得最多的就是各种来路不明的佛珠,价格不一,从几百元砍到几十元是常有的事。北角在青海去过塔尔寺,懂那里的佛珠品种才是真正的物美价廉。

西街的音乐类型太多,大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滥情的港台口水歌,一种是烂大街的民谣派,满大街都在放赵雷和宋冬野。北角去的时候,正流行那首《成都》,他不喜欢《成都》,但喜欢赵雷的另外一首,叫《我们的时光》,歌词写得不像这个时代的风格:头顶的太阳/燃烧着青春的余热/它从来不会放弃/照耀着我们行进。

偶尔还能听到安来宁的歌,他唱的是《我的名字叫做安》。每次听到这首歌,北角都会驻足一会儿,他想起曾经在北京有个叫安的女生告诉过他要“和所有睡过的人都互不亏欠”。

他给自己买了一顶大大的草帽,戴着它穿过闹市,穿过市井小民的丛林,穿过各种妖艳贱货出没的街道,走到漓江边,他在这里发现,西街和西街的漓江,仿若两个不相干的世界。

他每天刷着邮箱,但第五封邮件一点动静都没有。简翎是不是就在西街?张楠楠是不是也在?这些都是谜团,第四封邮件的IP是桂林近海中学,虽然这所学校查无踪迹,但可以肯定的是,来阳朔和桂林这个方向不会错。如果这四封邮件就是将他故意往这里引的话,一定会有第五封邮件的出现。

为了更靠近漓江的安静,北角退掉了西街闹区的酒店,拖着行李往漓江边走,小旅馆太多,转了一大圈也没定下来。最后他在一家小旅馆门口停下了,门口的一块小黑板上写了一行字。

——你之所以停留,这里一定有什么吸引着你。

一句特别朴实的话,没有什么特别,但在这句话的最后,插着一根醒目的孔雀羽毛,翠蓝色,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辉,耀眼无比。

北角的眼睛定住了,邮件里受伤的孔雀和眼前出现的孔雀羽毛,会是同一个暗示吗?虽然仍然只是猜想,但似乎想不到什么理由不选这里。于是,他走进去问老板:“老板,有没有适合长期租住的房间?”既然认定这是一个暗号,就肯定要长住,而且他现在只是一个流浪汉,没有地方可去。

“要长住的话,顶楼有个小阁楼,安静,视线也好,可以看到整个漓江风景,现在是空着的。”老板倒也爽快。

一个月一千五百块,北角毫不犹豫地在前台刷了一年的房费,老板满心欢喜,这种阁楼很难租出去,又难得碰到一个如此大方的客人,一时高兴,就承诺客人可以在他家吃饭,当然,伙食费另算。

北角点了点头,又问老板:“店门口的孔雀羽毛很漂亮,是谁插上去的?”

老板压根就没注意到客人为什么会特意问那根孔雀羽毛,随口就回了一句:“大概是我女儿,她学美术,经常弄些个装饰品回来,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可能有一阵子了。”

“哦。”北角有点紧张又有点失落,老板的话听上去没有什么有效信息。

他在门口抽了一根烟,就跟着老板上了阁楼。

小旅店离漓江不算很近,顶楼有一个精致的独立小阁楼,那个高度正好可以俯瞰整个西街的街景,又能远眺到漓江的景色,没有比这个阁楼更适合自己的了,北角算是满意。西街已入秋,阁楼虽是顶楼却并不热,相反漓江带来的风非常宜人,房子的朝向也是他喜欢的,两扇朝南的窗户在床头,还有一扇朝西,紧闭着,北角伸手去推开它,沾满了灰尘,可见这扇窗常年不开。

老板告诉他,西窗下面有一个片区房子相对密集,住着西街大部分的卖唱歌手,在西街这个群体非常庞大。“怕吵,所以一般不要开。”老板解释说,大概是怕客人因为这个原因不租了,又解释说其实这些西街歌手不吵人,晚上他们在远处的西街唱歌,白天他们都在睡觉,所以互不影响。老板还开玩笑说,不要小瞧了西街的卖唱歌手,他们主宰着西街最大的现金流,他们日进斗金,又挥金如土。

见北角并不反感,老板又说:“如果一个女的在西街唱到年老色衰,那她要么是背负高利贷,要么就是吸毒,或者是,终生无家可归。”

“你放心,他们都很懂礼貌,彬彬有礼。”老板离开的时候这样说,不管是敷衍还是安慰,反正北角是心甘情愿住进去的。

如果不是遇到了李琴操,这扇西窗,也将是永远关着的。

所谓世事难料。

5

每天晚上,北角都会去西街的闹区走一圈,有时候买买醉,有时候只是为了出去走一下。

西街的卖唱歌手真多啊,人少的时候,卖唱歌手比游客还多。

他认真观察了一些西街的卖唱歌手,人手拖着一个音箱,音箱品质的好坏大概就能判断出这个歌手是否受欢迎,以及是否有钱,人手还有一个iPad,一打开,通常是他们最擅长的曲目,这些曲目大部分是当下最流行的口水歌,客人最常点。

西街的饭店要数啤酒鱼店人流量最大,卖唱歌手就穿梭于各种啤酒鱼店,当然,烧烤店、日式三文鱼店、面包店、水果店,甚至是沙县小吃,都有卖唱歌手出入,还有大大小小的酒吧,反正哪里有人,哪里就一定会有他们的身影。

第一次听到有人喊李琴操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眉头一紧,怎么会有姑娘叫这样的名字呢,太难听了,应该是艺名吧。李情操?李勤操?还是李琴操?哗众取宠的名字。

很快他就见识到了,李琴操在西街一带是最有名的卖唱歌手。

他第一次见到李琴操的时候,她正在一个简陋的舞台上胡蹦乱跳,台下的客人们有节奏地喊着“李琴操李琴操”,游客以中老年男人居多,声音混浊不堪,空气中充斥着浓烈的酒精味道,没在西街混过的人,闻到这样刺鼻的气味,可能会作呕,北角就差点没被这些喊街客散发出来的气息熏倒。

他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台上叫李琴操的歌手,她戴着一顶小草帽,露出整齐的刘海,眼睛四周化了很浓的黑色眼影,脸上有着非常非常厚实的妆,在耀眼的灯光下,粉底的厚度刺眼地暴露出来。她还涂了很重的腮红,酒精热浪扑鼻而来,这些腮红变得更红了。远远地看,李琴操活像一个小丑,没有一丝美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围着她。

真是朵“奇葩”。

这时,李琴操换了一首歌,是花儿乐队的《静止》,音量调得刚刚好,西街很多歌手的觉悟不高,大部分人都会把音量调到最高,以为可以吸引到更多客人。

李琴操唱《静止》的氛围,让北角第一次感受到这首歌让人精神分裂,至少让西街猴急难耐的男人们很分裂。前奏响起,台下的人开始蹦跶,但李琴操却站在舞台上一动不动,眼睛朝下看,一开始她闭着眼睛唱,“寂寞围绕着电视/垂死坚持/在两点半消失/多希望有人来陪我/度过末日”,唱这一段李琴操都是安静的,与前一秒热烈的她仿若是两个人,等到唱“啊/垂死坚持”的时候,她才睁开眼睛。

李琴操完全无视台下的所有人,她的眼睛注视着遥不可及的星空,散发出一种和星辰相接的光芒,孤独而又璀璨,那道光,在北角之后的日子里,反复出现。

但台下的老男人们像泄了气一样觉得没劲,有些人停止摇摆身体,脸上露出讪讪的表情。只是一个小小的瞬间,李琴操收回了那道光芒,脸上露出客人们喜欢的媚态。

当她唱到“垂死坚持/在两点半消失/多希望有人来陪我/度过末日”时,台下的男人们终于不买账了,带着怒气喊着要她停下。可怕的庸俗的中年男人,一点都不掩饰出来买醉时为所欲为的嘴脸,他们听不得“垂死坚持”这样的字眼,像是击中了他们无趣的生活。

“老子让你唱一首大张伟的歌,你给老子唱的什么鬼,什么静止,我要听倍儿爽,倍儿爽,懂不懂,快让老子爽。”其中一个喝得醉醺醺的老男人激动地喊,一边还用手指着李琴操。北角替她觉得尴尬、难为情。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北角就没有接触过如此肮脏恶劣的生存环境,他一心要成为人上人,一心想要在北京混成一个社会精英,他也成功了,在北京,他站在了金字塔的尖端。此刻的他正经历从未经历过的糟糕环境,以为李琴操会不知道怎么收场,可是他低估了李琴操,这样的尴尬算什么。

原本还在唱“啊……垂死坚持”的李琴操,很快就把《静止》停了,收得利落干脆,一个音节都不多,收放自如,仿佛这是一种天生的本领。她迅速拿起iPad,找到了《倍儿爽》,音乐一起,她就开始摇头晃脑,做出老男人们喜欢的模样和姿势。

李琴操的嗓子不错,音域也算宽广,即使唱男声,也没有听上去不舒服,这大概是她能在西街很红的原因之一吧。她的肢体语言丰富,很会调节气氛。

北角喜欢《静止》这首歌,李琴操没有把它唱得很朋克,而是多了一种深情的味道,只有那样的深情才能与星辰相接时散发出光芒。但是唱《倍儿爽》的时候,李琴操简直就是个疯子,台下的男人们开始露出吃了摇头丸般的表情。他们其实并没有在听她唱什么,而是听到她发出的声音,看到她扭动的身躯,就好像被投喂了一粒**,意乱情迷。

这就是西街的夜。

北角讨厌这样的画面,准备离开回到阁楼,他需要马上安静下来抽根烟。

刚要起身,只听到“啪”的一声,一个啤酒瓶摔在地上,碎了,另外一个猥琐的老男人站在李琴操面前,用比李琴操还高的分贝大声喊:“别爽了,老子要和你合唱一首,来一首那个什么之恋,就莫文蔚唱的那个什么之恋。”

台下起哄喊着“广岛之恋”,老男人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半秃的头上零散着几缕头发,活似一只垂暮的乌鸦。

“先生,《广岛之恋》可以唱,但西街都知道我的规矩,如果要和我合唱,必须是十倍以上的价格,如果你付不起,就请你继续喝你的酒,我唱我的歌,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免费给你们送一首,多唱一首。”李琴操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北角细细琢磨了这番话,很有江湖意味,既保住了自己的颜面,又刺激了男人们为她掏腰包的自尊心——应该没有哪个男人会在这个时候不慷慨吧。

李琴操理直气壮,一点余地都不留,脸上没有笑容,浓妆掩盖不了她脸上的冷冽。

“妈了个巴子,跟老子谈钱。”老男人果然被刺激到了,飞快地从钱包里掏出一把现金,直接举到她面前,“来,给老子唱。”

李琴操依旧不动声色。

“唱不唱,唱不唱你?”老男人又提高了音调。

李琴操打了个手势,啤酒鱼店里的老板应声走过来,接过老男人手里的钱,也不数,直接揣进了兜里,北角目测那一沓钱的厚度,在五千块左右。老板拿钱走开时,李琴操已经找到了《广岛之恋》,音乐再次响起,台下的看客们又开始起哄,付了钱的老男人拿起麦就喊,没有一个音是准的。但李琴操的厉害之处是,她完全可以做到忽略老男人的声音,不受干扰,她的声音像一条蛇一样,缠绕在老男人的声音之外,让老男人有一种意**之后的满足。

北角抬头望了望此时西街的天空,繁星一闪一闪,哪怕是被满街通透的灯光映射,它们也依然明晰可见。

北角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到李琴操唱完这首歌,其实只要没那么在意这些卖唱歌手是怎么表演的,一首歌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男人意犹未尽,把手搭在李琴操肩膀上,被李琴操推开,那只手又回到她肩膀上,老男人心有不甘,一首歌花掉了五千块,还占不到任何便宜,不闹腾点事应该不爽。

“你叫什么名字啊?”老男人在麦克风里喊,事实上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她叫李琴操。

“李琴操。”

“情操?哪个情操?道德情操?还是哪个勤操?”随着老男人不断地重复那两个字,整个场子都跟着哄堂大笑。

李琴操也跟着笑,她的声音甚至比所有人的声音都要大,她仰起脸笑了好一会儿,也喊:“对啊,没错,我就叫琴操,琴弦的琴,不是爱情的情,注意发音啦。周星驰电影里也有个琴操姑娘,美丽的琴操姑娘,哈哈哈哈,是不是很好笑,是不是很好笑!”说完,她自己又是一通大笑,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这群老男人中有人笑到吐了,发起酒疯。

这下,北角必须要离开,眼前的一幕太过肮脏,浑身难受。走时,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李琴操,她化着很浓很浓的妆,看不出是什么年纪,戴着一顶小草帽,齐整的刘海,一头乌黑的长发藏在演出服里。这样大力度地疯笑,头发也没乱。

他忽然想起旅店老板说的那句话。

——如果一个女的在西街唱到年老色衰,那她要么是背负高利贷,要么就是吸毒,或者是,终生无家可归。

李琴操属于哪种呢?

此刻,北角没有心思去知道别人的事情,何况李琴操只是一个卖唱的歌手,一个没有尊严、为钱可以活得如此丢弃自我的卖唱歌手,和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北角不是看不起她,只是有点难过,李琴操在刹那间仰望漫天星辰时眼神里闪烁出来的光芒,被他意外撞见,可能她和他一样,也是孤独的,孤独地在这西街煎熬着。

6

李琴操在西街的确是最红的歌手,如果她愿意唱,等她到午夜场的客人也非常多,很多人真的慕名而来,因为李琴操这个名字太过有名。

接下来见到的李琴操,都和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差不多,西街嘛,流动的永远是不同的游客不同的老男人,相同的表演和相同的流窜的气味。

后来,北角懒得出门,待在他的小阁楼里的时间比较多,他去街上买了画板和图纸、素描笔,开始画不远处漓江的山和水。他没学过画画,但也不是一时心血**,是真的想打发这漫长的时光,他的定力比一般人好,一旦开始画,几个小时可以一动不动。

因为在老板家吃饭的缘故,北角很快见到了老板的女儿,小女生叫盛凌,用老板的话来说,他女儿和这个词一样,盛气凌人,父女俩互不待见。

盛凌在桂林市区一所师范大学念大一,十八岁的少女,脸上堆满了胶原蛋白,青春无敌。第一次和北角见面,盛凌被北角身上的沧桑感惊到了,确切地说,是被迷住了,她从没想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会如此饱经沧桑,脸上的皮肤似乎像一个出海归来的人,全是风吹雨淋的痕迹,她甚至猜测他的职业应该是海员之类的。

北角想到了门口的孔雀羽毛,主动开口说话。

“你家门口那根孔雀羽毛,挺漂亮的。”他脸上笑容不多,见盛凌没什么反应,又换了种口吻说,“你父亲告诉我是你弄回来的。”

盛凌内心少有像此时的害羞,又不想被人发觉,听到房客说自己的父亲时才抬起头,说道:“我父亲?他知道是我插上去的?”

北角点点头。

“噢,你说那根羽毛啊,其实也不是我插上去的啦,是我的一个同学来我家做客带来的礼物,不过确实挺好看的。”

“男同学?”北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唐突。

少女翻了个白眼:“当然是女生啦,我最好的闺密,叫张无然,是她送给我的。”说完想了想,又说:“这种孔雀羽毛很常见,你去大街上转一转,很多手工品的店里都能找到,很多。”

对少女的答案竟然有点失望。

他又想到了邮件的IP来自一所叫近海中学的学校,虽然早已在网上查过并没有这所中学,却还抱有一丝希望,万一那所学校很不起眼根本没有人会在意,万一盛凌知道呢?不好说。

但盛凌告诉他从没听说过这所学校。

北角又问她之前高中就读的是什么学校。

“花岩一中。”少女说。大叔太奇怪了,问完孔雀羽毛又问奇怪的学校,可她一点都不反感,与其上楼面对沉闷的母亲和不怎么跟她说话的父亲,还不如跟大叔多聊几句来得有趣。她见过很多南来北往的房客,像北角这种气质的却还是第一个。

花岩一中北角知道,当年他从青木镇逃离来到桂林参加高考,就读的是花岩二中,两所学校挨得很近,中间只隔着一条马路。他没跟盛凌说这些,没必要,如果是校友还能说上几句,既然不是,就作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