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星期一。于天青刚一上班,就接到了一个特别的电话。

省司法厅的副厅长老赵在电话里说:“我的一个表弟媳的侄儿叫陈强,在厚潭开出租车的,上次你们省纪委去找他,他已经退出七百块钱了。但事实上是不止的,他说应该是六千八,我在电话里也批评他了,要他实事求是讲清问题。所以,他今天想主动来退钱。”

放下电话,于天青对王之问道:“陈强来退钱,这里面有名堂。”

王之问道:“他既然要退,我们还是先让他来退吧。”

于天青说:“他以前只承认七百块,今天却说拿到六千八。显然,这是我们去取证后形势所迫。而且,他今天来肯定会说这六千八元都是他一个人拿去的,肯定会说与木检站无关。”

王之问道:“那肯定不行。”

程经说:“陈强绝不可能一个人独吞六千八。这个数字太大了,木检站这帮人一向是雁过拔毛,他们不可能让他独吞。”

王之问道:“是的,如果他一个人认去,那就说明是事先串供过了。”

于天青说:“很可能已经串供,而且只有在串供的基础上,他才敢来退钞票,这叫做丢卒保车。我们要加大谈话力度,否则他不会说实话的。”

程经道:“等他来了再说,我们先礼后兵。”

九点钟不到,陈强规规矩矩地来了。于天青把他请到了接待室里,他说他总共拿到六千八,上次退的七百块也包括在里面,也就是说,今天带来的是六千一百块钱。

王之问让他填了张单子,然后将追缴的六千一百块钱上交了财务。至于这六千八百块钱的责任问题,等下步慢慢下功夫。

于天青向陈强谈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讲了番大道理后,陈强仍旧说是他一个人拿的。于天青故意试探道:“你们来之前串通过了是不是?他们叫你一个人承认去,保住他们的饭碗是不是?”

陈强笑了笑,面色羞赧地道:“不会的,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就是我一个人的,总不能把我的事情说到人家的头上去吧?这钱确实是我一个人拿的。”

事后,王之问对程经道:“这个家伙坐在这里是不可能说真话的,我们得采取措施才行。否则,一两天还弄不下来。”

程要道:“我已经与林业厅商量过了,地方就放在森林招待所,转移的时间界线是下午四点二十分。”

接下去,王之问就到接待室里向陈强交待了政策,要求他在四点二十分之前讲清楚。否则,还要转移地点,继续审查。

陈强装作无可奈何的样子,道:“这个还是要实事求是,你不要说让我在这里呆两天,就是把我关一年,是我一个人拿的还是我一个人拿的,我绝不冤枉人。”

四点半了,于天青让人将陈强带进了森林招待所106房间。在这个房间里,许多领导干部都曾留下过他们痛苦的足迹和深深的叹息。现在,陈强进了这个房间,开始坐在桌子旁边思考。

吃过晚饭,陈强在说话的声音轻了些,似乎感到压力有所增加。但他仍旧没有改口,还是不愿把其他人拉扯进来。

必须对他采取措施。如果不给他一定的压力,恐怕他永远都不会交代。很可能,他被关在这里的有关损失费,到时候都会有人承担。而且是早就商量好的。因此,陈强不怕关,但从他的表情来看,他是个怕吃苦的人,必须首先在精神上摧垮他才行。

现在纪委办案也着实不容易。检察院只有24小时询问的权力,超过时间就要放人,因此,现在检察院凭这点权力根本就没法办案,有的地方已经基本陷入瘫痪。而纪检监察机关呢,因为面对的都是党员干部,中纪委、监察部给了办案人员“两规”的权力,即:让违纪者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讲清问题。

有了这“两规”的权力,办案就要比检察院容易些。因为“两规”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当然,中纪委、监察部对办案人员在使用“两规”时也是有许多具体规定的,比如:使用“两规”的对象必须是违纪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非党员或非行政监察对像是不能使用的。另外,即便是违纪党员、干部,在使用“两规”时也严禁体罚,即只能是谈话,不能让查处对象在身体上有任何痛苦。

如果严格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的规定去做,恐怕我们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成功率要减少90%。你想,不能罚辱骂,更不要说有其他过火行为,就凭咱们面对面坐着和气地谈话,又会有哪个违法违纪分子愿意老实交代问题的呢?

我们在香港警匪片里看到的办案方式的确是这样的,但是天哪,真不知道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是怎么破案的。你的办案方式越文明,违法违纪者就越是嚣张,越是张狂。如果真的也学着这么做,不如干脆把纪检监察机关撤销掉算了。

也就是说,为了破案,在使用“两规”的过程中,不得不适当地有所越轨,特别是在实施“两规”的最初那几年,有关规定不太细,办案的同志也常常打此“擦边球”。比如,陈强是个农民个体出租车司机,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像,但在纪委早期办案中同样对这种人使用“两规”,而且态度还比较严厉。

陈强呆了一个晚上,老实是老实多了,但还不肯交底。王之问和程经两人轮番轰炸,过一会儿就去训他一顿。

这陈强倒不是什么特别难啃的骨头,到了第二天下午,他就吃不消了,也经不住办案人员的软磨硬泡了。他说:“我想清楚了,现在想说了。”

陈强说:“这六千八不是一个人拿去的,而是四个人分掉的。”

他说:“那天在车上江苏人给我的确实是2.2万元,一万一刀共两刀,因为没有拆封,两刀我没有点,另外两千块散钱我点了,也是一百块头的。”

看来,还是何小华说了真话。

于天青问:“你们是怎么分钞票的?”

陈强道:“我分到一千块,他们每个人分到多少我不清楚。当时我把钞票给周晓林的。开始开了1.5万块钱的发票,后来魏通说还要开200块钱的保管费,于是又从另外7千块里面抽出两张来开了张发票。剩下6800元都在周晓林手上。”

于天青问:“周晓林是什么时候分给你一千块的?”

陈强道:“事情办完后,我准备回家了。周晓林和魏通坐在我的出租车上,周晓林坐在后面对我说,‘陈强,给你多少,一千块不会嫌少吧?’我说不嫌少的,就收下了他给的一千块钱。然后,他们下车,我就回家睡觉了。”

陈强说的具体细节不知是真是假,但他分到一千块钱估计是不会错的。

“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把钞票退给你的呢?你不知道他们分了多少,退钱时总知道了吧?”于天青问。

陈强道:“退钱是这样的。周晓林退给我两千,魏通和洪黄兰两个人总共退给我三千八,因为是魏通交给我的,所以魏通和洪黄兰究竟每个人给我多少,我不清楚。江苏人来告状后,他们就把钱退给我了,当时因为我小孩读书和车子办证时把钱用掉了,所以你们上次来时我只承认拿了七百块。后来江苏人继续告,而且听说你们到省城去取证取来了,他们三个人就逼牢我要尽快把钱退掉去。我就通过市司法厅的亲戚,主动来退钱了。”

于天青接着问:“他们叫你来退钱时,有没有说过什么话?比如说叫你一个人把这件事情承担下来?”

陈强道:“说过的,他们说我反正没有工作的,是个体户,他们是有工作的,要我一个人承担下来,如果用掉什么钱,他们三个人会分摊的。”

于天青问:“用掉什么钱?退钞票还要用什么钱么?”

陈强结巴道:“就是路上有什么开支,在这里有什么经济损失的意思。”

有了陈强的口供,专案组马上向领导作了汇报,要求将魏通等三人迅速带来。由于将人带来后,涉及到看守人员问题。每个被审查对像需要两个人看守,四个人进来就需要林业局派八个人来看守。这在力量上是不够的。于是,于天青建议先把班长魏通和洪黄兰带来。据说,周晓林这人比较固执,不太好对付,专案组决定把他放到最后来审问。只要其他人都说了,就不愁周晓林不开口。

魏、洪两人进来了。魏通被请进楼上的205房间,洪黄兰则在对面的117房间。这三个人互相隔开,不能让他们听到什么,更不能让他们互相见面。

魏、洪是星期三上午来的,都是一副顽固不化的样子。王之问知道这些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货色,再和他们磨下去只能是浪费时间而已。于是,等他们坚强地说了声“没拿到”之后,王之问就对他们进行严厉训斥。

由于一时攻不下来,于天青又提出了一个“狗咬狗”的离间计划,深得程经的赞同。于是,王之问跑进洪黄兰的房间,对他开导道:“你们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中央和省市一级级督下来,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这次,你们勾结社会人员敲诈勒索,合伙私分,不仅要受到行政上的处分,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现在就看你的态度了。刚才魏通已经开始讲了,但他说这件事都是你搞的鬼,是你说要从江苏佬头上敲点钞票用用的,你在这个案子里问题最严重。请你一定要想清楚,实事求是地讲清问题,否则,你自己是要后悔的。”

洪黄兰在墙角那边直点头。于是,他又上楼到了魏通的房间里。

魏通背靠着墙壁面坐。王之问进去时,发现他两肩高耸,身子已有些颤抖。王之问又继续挑拨道:“魏通,你是班长,在这件事情上责任最大。但是,只要你态度好,如实讲清问题,我们会建议林业局从轻处理的。现在,洪黄兰他们已经开始交代了,他说这件事都是你挑起的,要不是你那天说要搞点钞票用用,他也不会这么做的。你看是不是这么回事,请你自己仔细考虑一下。”

由于陈强只拿到一千块,也就是说另外三人共分得五千八,按说,洪黄兰因为是在值班室值班的,应该分得少一些。也就是说,魏通和周晓林各两千,王红华一千八。于是,王之问恐吓道:“洪黄兰说了,他在这件事上是你们害的,而且他拿到的钞票也最少。他说这事都是你搞的鬼,要怪就全怪你。”

魏通一边听他说,一边抖得更厉害了。忽然,他红了红眼睛,用手大把大把地抹起眼泪。王之问说:“你也不要太伤心,仔细想清楚,只要主动交代问题,我们会从轻处理的。你年纪还轻,我们会替你的前途着想的。”

站在旁边学习审案的程经,到了门外便对王之问道:“快了快了,他已经浑身发抖,看来很快就要说了。”

于天青过来说:估计今天晚上他们要开口了。

不料,事情又出现了变化。办案人员站在院子里商量时,在117房间看守洪黄兰的小沙匆匆忙忙地走了出来,用手指了指什么,就快速地跑上了楼。王之问看他要进205房间,急忙想叫他,可他根本不听,就进去了。

等他出来,于天青问他干什么,小沙道:“刚才洪黄兰说想说了,叫我到楼上去跟魏通说一句,大家一起说说掉算了。”

于天青一听就知道事情不妙。不是小沙中计,就是小沙自己在思想素质方面出了问题。于天青向程经和王之问谈了自己的看法,两人也对小沙都很不满意。

果然,魏、洪二人到了第二天,还是没有开口。显然,小沙不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帮了洪黄兰的忙,让洪黄兰知道了魏通其实并没有交代问题,而是办案人员在骗他们。

于天青的策略突然无效了,大家都很伤心。程经向林业局的同志要求,马上把这个小沙换掉,另外叫个人来看守。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魏、洪二人还是没有松口。他们年纪轻,熬个两三天是不会太难受的。真不知道他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