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清华跟潜潜说了,已经找好了接替她的人,下月初来报道,让潜潜再帮衬几天。慎止那边的新房子在打扫,弄好了她就搬过去。

老太太也把家政重新安排了,不让潜潜再接近小依达。依达也主动避着潜潜,像幼小的动物避着阴险的巫婆。

老太太再也不使唤潜潜了,就当潜潜在这房子里不存在。潜潜在她面前出现,她也只当她是透明的,目光从她身上穿过去,焦点却落在悠悠的远方。那目光透着深邃的轻蔑,是看透了人间一切罪恶和丑态,厌烦了所有花招和把戏的目光。

潜潜从那目光中,看到了自己的轻贱。为了躲那目光,她整日待在厨房里。奇怪的是,在她怀孕的事情曝光之后,她的妊娠反应也消失了,她再也没有吐过,这使得她一度怀疑那根验孕棒出了错。但她知道,不会的,这世上并没有什么侥幸,她现在比谁都清楚。

她变得越发安静了,眼神重了许多,也深了许多。她经常一边搅动着沸腾的锅里沉沉浮浮的玉米、胡萝卜、五花肉,一边发呆。她有时想,嫁就嫁吧,不管这事的开头有多丑,不管人家是不是一辈子骂她狐狸精,反正结果是明媒正娶。她又想,从此就要和那个大她二十岁的北京男人一起生活了吗?他几乎还是个陌生人。她从此就要住进他的家,晚上和他一起睡觉,早晨和他一起起床,天天做那事?想想就觉得害怕。能够换来什么呢?一个户口?一个住的地方?一个“李太”的名号?那也算女人的一种社会地位吧?蓉蓉会羡慕她的。可从此她该怎么面对李昂?他是不是该叫她……“婶婶”?潜潜听见有个声音在她身体里发出一声尖叫,她手一抖,手里的汤勺滑了下去,消失在冒着泡的浓汤里。

庄阿姨对潜潜的态度却没变化,既没有轻视、鄙夷,也没有比原先更疏远或者更亲近,唯一的变化就是:为了照顾潜潜有身孕,她把重活累活都自己承担了,没多说一句话。潜潜是第一次注意到庄阿姨身上的好品质。这位中年妇人能在东家做事十多年,是有道理的。

可能真的是自己太糟糕了吧,潜潜想。庄阿姨就是她的对照。哪怕文化程度不高,哪怕不年轻不漂亮,女人凭靠双手的劳动一样可以在世上找到自己的位置,生活得体体面面,有丈夫,有孩子,有正经工作,自食其力。做一辈子保姆又怎样了?不比什么“色诱男人”、“母凭子贵”来得清爽?

2.

很多很多年后,当潜潜上了岁数,经历了人情世故,明白了人性幽微,她回想起这一段的时候,或许会有一丝的怀疑,怀疑十八岁的自己是不是上了谁的当,因而没在应该离开的时候及时离开。

她或许会怀疑,老太太在她走进李家的第一天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貌似开明大度、不拘小节的沈清华也是知道她的心思的;甚至连通透豁达、不管闲事的庄阿姨也是早早就猜到她的心思了;至于李昂自己,那更是从一开始就知道她喜欢他的。

她能不喜欢他吗?这样一个优秀的男青年摆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女青年面前,谁能相信她不喜欢他?即便她一再地掩饰,一再地压抑自己对他的感觉,她的一举一动仍无时无刻不在出卖她。

这么多人心知肚明,却又装作浑然不觉,或者偶尔敲打,却又从不真的干涉,也不将她赶走,换个老丑妇人来,他们是不是在合伙利用她?对她显然无法掩饰的蠢蠢欲动睁只眼闭只眼,利用她的感情、她的少女怀春,来让她尽心尽力地干活,晾她翻不出花来,不如给她画张饼,引得她卖力。是啊,这么个妙龄少女,若没有那一丝感情寄托作为支撑,又如何能在日复一日的艰辛劳动中坚持下去?

然而此刻的潜潜是不知道、也不怀疑的,就算有人告诉她,她也是不相信的。她只知道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执著,执著地留在这里,执著地抱有侥幸,执著地为些难以启齿的梦想,留在这里,直到命运把她推向另一个深渊。

3.

当她身处这个深渊、彻底无助的时候,她开始反思,开始终于冷静下来,用一种旁观的视角来审视她自己和她的遭遇。

她开始放下一切世俗的眼光,来拷问自己灵魂的真实渴求。

很快她心里冒出一个决定,而最终推她一把,让她实施这项决定的,却是一件意外的小事。那件意外的小事揪着她的心大半年了,到这天突然有了一个结果,其实是解放了她。无论吉凶,都是天数。

老太太这天吃午饭的时候,不知为何第六感突发,像灵媒招魂一样,叫庄阿姨拿龙碗给她盛汤。庄阿姨摸不着头脑,还愣愣地问了一句:“不是说不再用了吗?怕再摔了。”严爱芬白了老佣人一眼。

庄阿姨不再问什么,去老太太房间,把碗从架子上取来,洗干净了,盛了汤,递给老太太。老太太接过来,拿起勺子像是要喝汤,目光却定定地落在碗中。紫菜汤泛着淡绿,表面浮着一些麻油,透过这些淡绿的油,碗底一条发丝般的细纹若隐若现,斜斜蔓延到碗边。

老太太却仿佛早就料到,也不气,也不急,也不惊讶,只平心静气地把潜潜叫到自己跟前来。

潜潜无言地走过来,刚站定,一碗热汤瞬间就泼到了她身上。

一切就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不由得呼出声,又都及时收声,惊诧地看着这副场面。

潜潜却是不感到意外的样子,也不去管身上被汤浸透的衣服和挂在衣服上的蛋花与紫菜,只平平静静地低着头,一言不发地站着。

“哎呀,怎么了这是,汤不合您口味还是……”庄阿姨不知是不是自己犯错,慌慌忙忙地上前来救场,“您先消消气……”

老太太不理庄阿姨,把倒空了的碗往桌子上一撴,“说吧。”她睨着潜潜,料定就是她干的。

潜潜没让老太太费任何事,痛快地承认了,碗是她打坏的。

她几乎还想说,碗还是李昂帮着我一起粘的呢,你那宝贝大孙子不仅是这件事的知情者,还是参与者。他跟我一条阵线,帮我保密,帮我瞒你,瞒了你那么久呢。你恨我又怎么样?拿汤泼我又怎么样?你儿子、你孙子,全都帮着我、护着我呢,你气不气?我肚子里还怀着你们李家的种呢,只要我把孩子生下来,你的这些宝贝锅碗瓢盆将来还不都是我孩子的?你气不气?

她把内心深处这些最黑暗、最恶毒、最无法无天的话都忍住了,压下了,只是安静地站着。

“你说怎么办吧。”老太太冷冷地看着她。

“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潜潜不卑不亢,视死如归。

老太太说:“当然是赔了。”

“那您说,要我赔多少钱。”

“几十万,你赔得起吗?”

潜潜淡然地回答:“赔不起。”就差没在脸上写“破罐破摔”或者“死猪不怕开水烫”几个大字了。

老太太被她这副不冷不热的态度激怒了,斥道:“无赖!”

沈清华连忙劝,“算了算了,妈,您犯不着动怒,这事儿回头让慎止解决吧,让他赔给您,让他照模照样给您再买两只碗。”

“你这什么话,是非不分!”老太太白媳妇一眼。

是非不分,这个罪名可大可小,清华不作声了。

“凭什么她打碎了碗要我儿子赔?我儿子替她顶包了一次,还顶第二次?你知道这一对龙凤碗值多少钱吗?无价!无价之宝!我要正经上法院告她,她这一辈子都不够赔我的!怪不得人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无赖说一句‘赔不起’就完事儿了,法院也拿她没辙!还能判她给我当二十年丫环?判给我我也不要!什么祸害玩意儿!还是怪我,缺心眼,当初就不该留下这白眼狼!”

4.

当晚慎止就来了,没多余的话,将一对龙凤呈祥瓷碗搁在老太太面前,说是托了熟人从特殊渠道买的,乾隆年制,比原先那对更价值连城。老太太看都不看一眼,转身回了自己房间,把门咔嗒锁上了。

清华悄声问慎止:“花了多少钱?”

慎止轻轻咳了一声,“你甭管了。”

待夜深人静了,清华单独来找潜潜,说慎止已把碗的事摆平了,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让她也别把老太太的辱骂放心上。

潜潜淡淡一笑,其实她不觉得冤屈。老太太骂她什么都是她应得的。她是打碎了人家视如珍宝的古董碗,她是赔不起,她是不小心勾引了人家的儿子,她是贱,她还想勾引人家的孙子呢,只不过没成功而已。老太太安在她头上的罪名,哪个冤枉她了?

潜潜这么想着,却见清华拿出了一个红包,说里面是这个月的工资,三千五,其余是给她的礼金。清华本来还想说,“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别闹脾气,老太太那边该低头还得低头,该孝敬还得孝敬,毕竟长幼有别”,话到嘴边了,却没说出去。

潜潜低头坐着,说了声谢谢,就再不说话了,也不抬头。

清华看着面前这个不足二十岁的年轻女孩,看不出她究竟是真的老实,还是心机太深,这两者往往看上去差不多。末了她也无心深究了,叹了口气,起身离去。

清华离开后,潜潜打开红包看了看,里头是一万三千五百元。所以,三千五是工资,一万是礼金,她的结婚礼金?这么早早就给她结婚礼金,是在讽刺她吧?抑或只是想快点摆脱她,摆脱这幕丑剧。

无论如何,钱是实实在在的。潜潜从来没有一次性拿过这么多的现金。不知为什么,她哭了。

5.

潜潜是在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离开别墅的,带走的只有她来时的尼龙背包和塑料拉杆箱。

从北五环坐车往市区的一路,潜潜一直看着这座北京城。车上的广播在报道着北京申奥成功的喜讯,然而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了。北京的荣耀和她没有关系,北京的一切都从来不曾和她有过关系。

她知道自己应该开始遗忘,可是熙熙攘攘的街上,什么都让她触景生情:飘着五星红旗的学校、穿着校服的高中生、黑色的奥迪车、琴行里的钢琴声、麦当劳、书店……什么都让她想到他,什么都让她想到他们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

她找了一家正规的大医院做人流。可即便是正规的大医院,那些手术器械和架开双腿的床看上去仍像刑具。手术比她想象的快,但很疼。她看不见,但知道有个钩子在她身体里刮她的肉,她疼得叫出声来。医生把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往塑料桶里一扔,淡漠地说:“叫什么叫,这么小的手术,又不是不能再生了。”

手术后,她在休息室里躺了一个小时,然后起身挪到医院的服务台,问附近有没有旅馆。服务台的小护士告诉她,出医院左拐走五分钟有个小旅馆。潜潜谢了她,她笑笑说:“不客气,好多人问。”潜潜想,兴许那家旅馆就是专门为到这家医院来打胎的女人开的。

小护士看她恍恍惚惚,脸色惨白,问她能不能自己走。能不能都得自己走,潜潜惨笑一下,说没事,五分钟,能坚持。

五分钟的路,硬给潜潜走成了十五分钟。她走出了一身冷汗,走得两眼发黑,脚底打飘,不得不把一部分重心压在拉杆箱上,拉杆箱成了她的拐杖。

终于是到了。可旅馆的前台小姐对潜潜说抱歉,今天已经没空房了。她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毫不掩饰自己其实一点歉意都没有。

潜潜一阵绝望,感到腹部的酸痛在蔓延,血液正从她的头上、脸上和四肢快速退去,涌向饱受创痛的子宫。她问前台小姐,这里附近还有没有别的宾馆。前台小姐拿下巴朝某个方向一杵,“对面不就是嘛,人家还是三星的。”

潜潜拄着拉杆箱,望着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直想哭。她只好沿着大街先绕过去,再绕回来,跋山涉水般地把自己挪到了街对面的三星级宾馆。这边的前台小姐脸上总算有了点笑容,站起来问潜潜:“有什么可以帮到您?”潜潜已经一步都走不动了,忍痛花了老钱,订了一星期的房。

终于到了房间,潜潜关上门,连取电卡都来不及插上就倒了下来。她在地毯上躺了好几分钟才勉强让自己起身,摸索进卫生间,换下已经被血浸透的**。待一切都收拾好,她看到镜子里自己毫无人色的脸,才终于哭了。

她本想打电话给蓉蓉,让蓉蓉来照顾她一下,蓉蓉却一直没没接电话。潜潜悲哀地发现,自己来北京快两年了,却还是只有蓉蓉一个朋友。她在北京的生活是封闭式的,被封闭在那栋别墅里。出了那栋别墅,她几乎无路可走,也别无容身之所。

于是她自己打电话叫外卖,吃方便面,把日子熬下去。

身体一天天好转,心也如镜子被一点一点擦亮。

她望着旅馆渗着点点霉斑的天花板,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有那些痴心妄想了。那些痴心妄想曾经悄悄地萌芽,苟且偷生,负隅顽抗,最终悄无声息地死去。

禅说,你放手,就得到了全世界,这她不懂。没有人肯主动放手的,都是筋疲力尽,抓不住了,死了,才肯松手。然而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什么都没变,什么也都不是你的。

她从行李箱最下面翻出那盒巧克力,那是生日的时候,李昂送给她的,那是他送过她的唯一一样东西。

巧克力的盒子还是完好的,金丝带缠着盒子,系着华丽的结。她一直没舍得吃它们,放了快一年了,已经放过期了。她本来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去吃这些巧克力的,会永远留着它们,永远珍藏着它们,哪怕若干年后的一天,巧克力都碎了、融化了、变质了,她还会把它们包裹在锡纸里,像标本一样地存着、看着,藉由它们回忆着。

然而现在,她知道她不需要了。

曾经那些泛滥的、被压抑的感情,只是一个空虚破碎的梦。

空虚破碎的梦而已。

眼泪又在她的眼眶里聚集。她决然地扯断了丝带,动作迅猛而不留丝毫余地。她拆开了盒子,从里面取出一颗巧克力,剥开,放进嘴里,咀嚼,狠狠地咀嚼。甜,无比的甜,这甜味她将永远记得。泪水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流淌到她的嘴里。咸味的泪,混着巧克力的甜,竟成了苦涩。她又取出了第二颗,剥开,放进嘴里,咀嚼,然后是第三颗、第四颗、第五颗、第六颗……

在旅馆的最后一天早晨,母亲打来电话,催她回家。

她让母亲放心,给小侄子的大红包一定按时送到。母亲乐得合不拢嘴,又说:“兄弟都娶妻了,你也该嫁了。老吴家来提过亲了,他们家老大跟你同岁,你们从前一个班的,就是那吴大光呀,你还记得吧?他们家两个儿子,大光小光。这大光挺能的,在镇上储蓄所上班呢,当上什么经理了呢,一个月少说有个三千来块的,还有奖金。媒人说了,他们家彩礼不会少的。你看他们家那房子盖的,你看他们家那车。你嫁过去以后不工作也可以,在家安心生孩子、带孩子,我要是忙得过来呢,就来帮你带带,你要是得闲呢,也可以回店里来帮帮忙。最近店里缺人手呢,你大嫂好像又怀上了。”母亲喜滋滋的,又马上拍拍自己的嘴,“咳,瞧我这嘴,不该说的,三个月里都不能说的。哎,双喜啊,妈长话短说,你就赶紧回来,早点回来,啊……”

潜潜说不出话来。妈这么着急地要她回去,是为了趁鲜把她卖个好价钱吧?妈不是惦记她,是惦记老吴家的彩礼。

潜潜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回老家后的命运,她将像她的嫂子、她的弟媳,她自己的妈,以及一辈辈那个村里的女人一样,被安排、被交换、被欺负、被使唤,嫁个不爱的男人,变成个下猪仔的猪婆,不停地生、生、生。然后还能干什么?看店?坐在一堆烟酒杂货后面噼噼啪啪地按计算器,不时吆喝着身边跑远跑近的脏兮兮的娃们?等娃都大了,男人也不回家了,就泡在麻将桌上跟三姑六婆家长里短,为几分几厘的输赢跟人骂街?这日子想想就没有奔头。可什么样的日子才算有奔头呢?

蓉蓉的电话也来了,声音很沮丧,说她要回家了,她病了。

潜潜很吃惊,问什么病。蓉蓉支吾了片刻,突然哇的一声哭起来,“那姓陈的有性病!”

性病?潜潜呆了几秒,才明白过来这两个字的意思。

怀孕、堕胎、宫外孕、性病,一年前,这些字眼还离她们无限遥远,突然间这是怎么了?女孩子的成长都必然伴随着流血、疼痛,甚至死亡吗?团支书和桑杰妮会遭遇这些磨难吗?

潜潜遐思间,蓉蓉在电话里又哭又骂,“骗子,王八蛋,害人精!北京人没一个好东西!”像许多吃了男人亏的女人一样,蓉蓉把对一个男人的怨恨放大到了一个集体。潜潜想,这敌我阵营的划分倒和团支书一致:北京的,外地的。

蓉蓉说她今天就走了,在北京看病太贵了,看不起,只能回家去看。潜潜刚想说,该找那个男人负责,蓉蓉就说:“狗日的陈世美,换了手机号,人都找不到了。”潜潜想说,不是还有钻戒吗,卖掉能换不少钱。蓉蓉又说:“狗日的送的钻戒都是假的。我拿去店里想卖掉,人家说是玻璃做的……”

蓉蓉在电话里哭了个悲天动地。潜潜陪着她把一场天大的委屈从头到尾发泄完。对于她自己的天大的委屈,她一个字都不想说了。

她只是悲哀地想,女孩儿得不到自己父母的投资,没有受过好的教育,在社会竞争中也落败,又凭什么忽然相信自己可以从一个素味平生的男人身上得到钱、幸福和温暖呢?要说委屈,她们这类女孩儿所受的委屈、所遭遇的不幸,多多少少都是自找的。

6.

两天后,潜潜带着她这两年攒下的五万块钱,坐上了火车。

火车不是开往家乡,而是去往上海的。车厢内,座无虚席,走道里都挤满了人。这些人将齐齐涌向上海,去制造又一个人**炸。

车是慢车,一路上每个小站都停,每个小站还在不停地上人。拖着人造革拉杆箱和尼龙编织袋的女孩们看上去比潜潜初来北京的时候还年轻,满眼都是对远方的向往。

千百万小地方的年轻女孩向往着大地方和大地方的生活,也许还有大地方的男人。不知她们有没有想过,大地方的男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千百万个灰姑娘的梦里难得有一两个成真的。

所以潜潜知道,自己不会再做梦了。

蓉蓉说过,人生一把烂牌,高兴一天是一天。

可是蓉蓉错了。

在任何时候,都还可以重新洗牌,重新再来,而不是明知手里抓了一把烂牌,还傻乎乎地往下打。傻乐穷开心到最后都是不开心,发白日梦到最后都是梦碎人憔悴。

潜潜就要彻底洗牌。她要去往新的地方,做一个新的人。她不再把自己当成女孩,也不再做女孩做的梦了。她要像男人一样奋斗。

最坏的事已经发生过了,人生还能往哪里坏呢?

最初的爱已经被扼死了,还有什么能伤害她呢?

既然心都已经死过了,她还怕什么呢?往后的日子,闯一天是一天,活一天赚一天。或许某一天,她就闯出名堂来了。

火车开动起来了,如两年前一样,把她带往艰险莫测的远方,她的心却比那时更勇敢,更淡定。

她在想,母亲收到她汇款单的时候,不知会是什么表情。红包回来了,人却不回来。母亲肯定气得跺脚,肥头大耳的经理女婿飞了,好大一份彩礼也飞了。想到这里,她笑了。

她又想,她走的那天,老太太从二楼的窗户里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不知是什么表情;沈清华看到她留在床头柜上的一万一千一百块钱时,又会是什么表情。她一定会以为她傻,数错了钱,而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千一百块钱,是她还给李昂的。

她连一分他的恩惠都不想要,这样,在以后漫长的人生里,在她每一次想起他的时候,她都会觉得平等,觉得坦然。

此刻,她把他留在了最后去想。她想知道,在他听说了她不辞而别之后,会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或是什么表情和心情都没有。他会不会知道,这一刻,她已经在离他越来越远的路上,永不回头。

火车飞速穿越乡间田野的时候,潜潜摸到了自己脸上的泪。

她想,李昂是不会理解她的,至少现在不会。也许只有等到将来的某一天,他自己真正爱上了谁,爱得伤筋动骨、彻心彻肺,他才会理解这一刻,她脸上的泪。

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她与他之间的一切,只存在于她的记忆里了。这样很好,很安全,因为什么都不会增加,也什么都不会减少了。

这一刻,潜潜感受到了久违的自由。她终于知道,原来自由可以来自于放手。

她拭去眼角的泪,对着窗外一望无际的旷野,笑了。

(全书完)

【番外一】八年后

到上海的第八年,我终于为自己买下一套房子。

或者应该这样说,我终于,买得起房子了。

小小的一室一厅,在市中心,统共37平米,但我很满足,觉得那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窝,人生从此有了着落。

都说人穷志短,大概说的就是我吧。离开家乡奋斗十年,总算买上房了,别提有多高兴了,从此可以别无所求。

其实也不是别无所求,而是其他的所求,更难,不是你付出了时间精力就能得到的,我不抱指望。

我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单身女子。二十八岁,无论在老家还是在上海,都被视作大龄女了。大龄女心里有些什么苦恼,谁还不清楚?

别看已经二十一世纪了,社会对女人的评价标准还是老一套:

你有男人?正常。你没男人?不正常。

你嫁出去了?幸福。你还没嫁出去?不幸福。

社会永远拿一个女人相对于男人的身份来定义她——某人女友、某人未婚妻、某太。没男人,女人拥有再多其他东西都没用。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是真的想要一个良人。只不过良人不像巨大的黑头苍蝇那样满世界乱飞,良人太稀少,太难找。

这么些年了,也曾有过几个追求我的男人,有过两三段乏善可陈的恋情。没有结果,皆是因为他们终究不是我喜欢的人吧。

人就是这么的奇怪,喜欢你的人往往你都无感,而不要你的人,却让你着迷。

其实我拥有的已经不少了,我在静安公园旁边拥有一家花店,生意不错。来上海的头三年,我就在这家花店打工,后来老板移民了,我便用积蓄把花店盘下来自己弄。

如此,当上花店的老板,也有五年了。看着是挺风光,其实赚的每一分都是辛苦钱。

从去年开始,我也雇了一个帮手,一个来上海打工的安徽女孩,叫小丽,才十八岁。她让我想起了十年前的自己。

十年前,我也十八岁,高中毕业离开老家,到北京打工,还迷信地改了个中性化的名字。事实证明,那名字没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离开北京的时候,我带着一身的伤,也带着伤换来的钱。

到了上海后,我改回了我原来的名字,双喜。土就土,俗就俗,越是土和俗,才越是好活呢。我还把我名字里的喜字,用在了花店的名字里。这不,好彩头呢,这两年店里生意越来越好了。

五月的一天下午,店里难得清静片刻,我去里间休息,让小丽在外头照应。我才在躺椅里合上眼,半梦半醒间,只听见外头一个熟悉的声音,恍惚间,我还以为在做梦。

是他吗?怎么可能?

我坐直了,仔细听小丽和那个顾客说话。一个动听的男性嗓音,这样耳熟,很快我确定了,是他,竟然真的是他。

“红玫瑰,十九支。”

“十九支红玫瑰,送女朋友啊?”

“啊。”

“配上几朵百合更好哦。”

“好。”

“白百合吧,和红玫瑰最搭。”

“好。”

“你女朋友真幸福,祝你们和睦美满。

“谢谢。”

“不客气,经常来哦。”

我的心揪起来。

竟然真的是他。八年了,他现在什么样?要不要走出去见他?从没想过这辈子还会再见他,还能再见他,从没想过他会来……

他怎么会来的?怎么会这么巧?出去相见会不会很尴尬?

可是我什么准备都没做啊,头还是昨天洗的,脸也没有化妆,身上就一条旧的连衣裙,不行不行,太丑了。要不要走出去?擦个口红吧?来得及吗?他是不是已经走了?

就在这时,又听他说:“你们店的名字挺有意思的,什么典故?”

我的心揪得更紧了。

“昂喜的芬芳”,一定是这块招牌吸引他走进来的。而这块招牌,这店名,是我给自己的,一点点微小的纪念。

“那……倒不晓得,是我们老板取的。”小丽说。

“你们老板叫‘昂喜’?”

“也不是啦。”小丽笑笑。

我松了口气,真怕她失口说出“我们老板叫林双喜”。好在这姑娘不嘴碎,多了个心眼,没说下去。

却听他又问:“你们老板是哪里人?”

“南方人啦。”

“上海人?”

“没有啦,福建那边的。”

真是的,这个小丽,毕竟才十八岁,功夫尚浅,架不住人家几句追问,还是说出实话。

他却没有再问下去,付了钱,拿了花,走了。

直到他走出店门,门上的铃铛叮铃地响了一阵,我才从里间走出来,步子惶恐、牵绊、犹豫,目光却急切地追过去。

隔着玻璃门,只看到他的背影。但我确定,是他,真的是他,真的真的是他!穿着黑色T恤、牛仔裤、黑球鞋,那么修长的一条身影,在初夏阳光里,仿佛还是那个准备出门上学的少年。

真没有想到,此生还能再见到他。

却,就这样错过了。

他还会再来吗?

也许会的。一定会的。他刚才问了小丽那么多,也许,他已经猜到了什么。他一定还会回来。

如今再见面会怎样呢?我竟开始期待了。

八年过去了,彼此的处境都有了变化。我已不再是他们家的小女佣了,我在上海有了自己的店,我当上了老板,我挣了大钱,我还给自己买了房,我是上海的主人,我是新上海人。我和他是平等的,至少,比起八年前,平等了太多太多。

可是,如今他是有女朋友的。他今天就是来给他女朋友买花的。

以及,他还记得我、认得我吗?恐怕他早就忘了我了。他肯定认不出我了。我怎能冒冒失失地上去相认啊,那会多么尴尬啊。

其实,他的事,我曾陆陆续续听庄阿姨说起过。

八年前离开北京时,我和那里的一切都断了联系,除了庄阿姨。我们有彼此的手机号,有时发消息互相问候。三年前,庄阿姨跟着儿子儿媳来上海旅游的时候,我还见了她,请她吃了饭。

那时庄阿姨就告诉我,李昂上了北大后,很快有了一个女朋友,是他的同学,一个上海姑娘。两人谈了四年,也没见李昂把女朋友带回家给父母看过。据说沈清华对那姑娘不太满意。又据说,那姑娘来自离异家庭,继父是个香港人,在上海做生意。姑娘长得不错,可是家庭条件嘛,只算过得去,跟李昂家是没法儿比的。李昂对那姑娘倒是十分上心,从进大学到大学毕业,就她一个,没换过人。

我只知道这些。想如今,李昂大学毕业也有四年了,他来上海,想必是来看他那位女朋友的,难道他们还没结婚吗?

其实那时庄阿姨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就觉得李昂找个上海女孩也不错。我自己来了上海之后,对上海人的偏见倒是没有了。上海人做事讲规则,不夸海口,其实比北方人好打交道。

我心里觉得李昂找个上海姑娘挺合适的,至于为什么适合,我也说不上来。也许,在我内心深处,只要李昂不找朱亭,以及不找朱亭那样的北京高干子女,我都觉得心里那口气可以顺了吧。

我没有想到的是,仅仅隔了半个月,他又来了。

这一次,我在后面的房间里对账,听到他的声音,我按计算器的手指停住了,刚才还在脑海中的一串数字全消失了。

我下意识的反应竟然还是:没有化妆!

“像上次一样的玫瑰与百合吗?”我听到小丽问他。

“嗯,替我剪一下,谢谢。”

“这回摆自己家里啊?不送女朋友了啊?”小丽问得还真多。

他笑了笑,没回答。

我思绪乱乱的,一边匆忙地拿出粉盒对着镜子扑粉,一边在心里琢磨,他现在搬来上海了?还是往返两地?他在上海住女朋友家里吗?眼线肯定是来不及画了,口红却是一定要涂的。我心跳得像打鼓,口红都涂到嘴唇外面了。我一边擦掉重新涂,一边听着外头的动静。

“听你口音,北方人哦?”小丽问。

“啊,没错。”

“北京人?”

他笑了笑,没说话,也许点了点头,因为小丽又说,“哈,我一下子就猜到你是北京人了呢。你的口音其实不重,但北京人嘛,气质跟别的北方人就是不一样,一看就看出来。”

这个小丽,平时话不这么多的,遇到好看的男人怎么这么轻佻。

“有什么不一样?”他忽然问,当然不是抬杠,似乎也不可能是调情,就真的是一句疑问句。

“这……我也说不上来,首都来的人嘛,总归不一样。”小丽怯场了。

小丽啊,你要是知道你面前的这个人有多厉害多深沉,就不会这般冒冒失失地说话了。

曾经,十八岁的他,就已是那样成熟老练。现在他二十八岁了,一定修炼得更好了,虽然表面上就是平平淡淡、温柔儒雅。如今我也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了,知道对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最需要防备。

或者说,对那样的人,我最害怕。

但我不害怕他,他已经不能伤害我了。

并且,我还感恩。

他改变了我的一生。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早在北京待不下去,早回老家嫁人了,或者也可能,就那样草率地嫁给了那个人渣。

可正因为有他在,我没有,也不会。

他曾是支撑我信仰的人,他曾真真切切地帮助过我。我想,没有当年的他,就不会有现在的我。

所以我应该感谢他,虽然他可能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

就在我胡思乱想,同时对着镜子最后审核自己模样的时候,他拿上了小丽给他包好的花束,走了出去。与此同时,店里涌进五六名中年妇女,在附近跳完广场舞的大妈们来例行采购了,她们一般只买最便宜的康乃馨和满天星,还总跟小丽讨价还价,闲话家常。

我急急放下镜子和口红,走出去想看一看他,可是大妈们的身躯把我团团围住,“哎哟,老板娘,你在呀,你看看你们家这个小姑娘,我们每个礼拜都来买花,老主顾了,一点折扣也不给呀……”

我想越过大妈们的肩头望一眼他,可是我什么都没望见。玻璃门外,人流穿梭,他又在哪儿呢?

也许刚才的一切,不过是我的幻想。

我开始每天洗头,每天化妆。跑腿的事我都交给小丽了,连跑工商局和税务局都让她代劳。我每天穿戴整齐,就坐在店里等他。我不停地幻想他再次走进来时的情形,想象他看到我时的表情,想象我和他的对话。我把所有可能的对话都在心里预先排演一遍、又一遍。

可是,他再也没有来过。

整个夏天过去了,三个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我觉得他不会再来了。

或许他已经和他的女朋友结婚了;或许他们搬去了北京生活;或许他从来就没有来过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

下第一场秋雨的时候,我把我和他的故事告诉了小丽。

那天店里打烊后,我请小丽吃饭,我喝了一点酒。我说了很多,说得太多了,添油加醋的,到后来,就开始编了。

我说我爱过他,他也爱过我。我说我为他打过胎,就在我离开北京之前,一个人,悄悄的。他要去上大学了,他永远不会属于我,我放弃了他的孩子,放弃了北京,放弃了自己的感情和一切的可能性。

小丽听得流下了眼泪,她说:“林姐,你该告诉他啊。”

“告诉他什么?”

“告诉他,你有过他的孩子。”

“他一定是知道的。”我像个真正的醉汉一样笑着。在一场半真半假的倾诉里,我感到满足,我和他的故事圆满了。

十月,我决定去旅行。我想念家乡的海了,却不想回家。于是我去了海南。我租了一台车,自己开。是的,到上海的第三年就我学会了开车。我孤身一人,从海口一路开到博鳌,再到三亚。在博鳌的时候,我曾在路边看到一个男人身影的,戴着棒球帽和大墨镜,似乎很像他。但,怎么可能是他呢?世界哪有这么小?何况那个男人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女孩。等一等,难道不是他吗?他的女朋友不是有一个女儿吗?会不会就是他们?不,世界怎么可能这么小?

有人在后面鸣笛催促,我踩下油门,车子很快开了过去。我隔着车窗看到那身影一闪而过,最终还是没能看清。

我在亚龙湾住了很多天。大海太美,阳光太好,我日日躺在沙滩上,贪恋这舒适,不想走。有过一场短暂的艳遇,对方是个大学刚毕业的背包客,二十二岁的小男生,油头粉面,没甚意思,我甚至都不想知道他的名字。只是感慨自己老了,二十八岁的我,心已老了。或许只在心房的一个小小角落,留着少女时的情怀,或许没有。

这天下午,我接到小丽的电话,她很急,告诉我:“他来了。”

“谁?”我正躺在沙滩上吃芒果冰沙。

“就是那个人,你的‘他’嘛,那个北京男人。”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加速起来。

“不过他已经走了。”

“走了?”

“是啊,我也没法子。”

“什么时候事?”

“就刚才。”

“就刚才?已经走了?”我失神,我远在海南岛,无论如何是来不及赶回去的。

“不过,可能还没走远,要我去追吗?”

“不,不,别了。”想到小丽那没分寸的样子,我怕丢人。

“林姐,我本来想告诉他,我们老板不是别人,正他当年喜欢过的女孩子,不过……”

“什么?你告诉他了?”我从躺椅里跳起来,芒果冰沙全翻在了裙子上。

“没……我没说。”

我一口气顿时泄下来,不知是庆幸还是失望,或兼而有之。

“那你对他说了些什么?”隔了半晌,我问小丽。

“我……什么都没说。”

“他这次又来买花?还是送女朋友?”

“我……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

“是的,他今天吧,有点奇怪,跟上次见到不一样,看起来精神不太好,眼睛里都是血丝,胡子都没刮干净,看上去像一夜没睡,风尘仆仆的样子。他手里还提着一只蛋糕,走进来的时候恍恍惚惚的。我问他,还是老样子吗?我的意思是,还是十九支玫瑰加六支百合吗?他却好像没听懂我说什么,而且他好像也不记得我,就像是第一次来一样。我说我帮你选花哦,他也没说话。我就还是按十九支玫瑰、六支百合,给他了。他付了钱,然后他的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到一旁去讲,讲着讲着,看起来特别沮丧的样子,但他说话声音特小,我都听不清他讲些什么。然后我就看到他失魂落魄地走出去了,连花也没拿。我在后面喊他,他也像没听见。林姐,你说,他怎么了?会不会失恋了?跟他女朋友吵架了?”

我说不出话来,只在担心他会不会出什么事。

挂了电话,我在沙滩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很快起身,回酒店房间收拾行李。

我当天就赶回上海,到了店里,只看到那束花,那束他买了却没有拿走的花。

之后又是两个多月,他没有出现过。

直到有一天,庄阿姨给我打电话,说他儿子要来上海出差,让他给我捎点土特产。我谢了她,把花店地址给了她。正事说完,庄阿姨又说起了李昂,只听她叹了口气,说,李昂出了点事。

我心头一紧,有不好的感觉。

庄阿姨说,李昂两个月前出了场车祸,具体怎么回事她不清楚,应是和他那个上海女朋友有关,出事的时候他们在一起。现在李昂虽已脱离了危险,但还在医院里治疗,那上海女朋友在照顾他。

我问庄阿姨,车祸是哪一天的事。庄阿姨说了个日子,并不是他来买花那天,而是之后的几天,发生在北京。

我想起小丽说的,他那天神情沮丧,接了电话后,连花都没拿就走了。我想那一切是有关联的。

我知道他不会再来了。

就在这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下着很大很大的雨,玻璃门窗上都是水帘。我在店里坐着,他走了进来。

我说:“你又来买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吗?”

他说:“不,我只是来看看你。”

他对我微笑,“我很高兴看到你一切都好。”

我很想说:可是,你好吗?你还像从前那样健康、积极、快乐吗?说实话,我很担心你,也很心疼你。我觉得你好像很累,很不快乐。

我甚至还想说:如果有机会,我想再做一顿饭给你吃,做你喜欢的溏心荷包蛋和红烧狮子头,或者再听你弹奏一次钢琴。

可是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窗外大雨哗哗作响。

他朝我笑了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去。我竟然没有动,没有站起来。我看到他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我知道,这一次,是真的真的要错过了,或许真的真的永别了。我很想很想打着伞冲过去,不,来不及打伞,就这样冲进雨里去,告诉他,李昂,我爱过你,你改变了我的一生。

可是我一动都没有动。

我只是隔着玻璃窗,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茫茫雨雾中。

【番外二】十六年后

这一年春节,我在香港。

周期性流感再次爆发,半个香港都病了,私立医院也排起了长队,取药要等一小时;公立医院?可能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

走出仁安医院,坐上计程车,我看着手上提着的一堆药,想到,这是连续第三个年头,我一个人过春节,在异乡。

孤独是一种病,不致死,但也永远无法痊愈。死不了的绝症。就好像,我明白地知道,手中的这些药,并不能治愈流感,它们杀不死病毒,只能抑制症状,一些安慰剂,如此而已。

车子沿柯士甸道驶至西九龙ICC。沿路街景,讲实话,毫无年味可言,这是我喜欢香港的原因。像我这样孑然一身的女子,漂泊在这样一座冰冷坚硬的玻璃森林里,我想是最合适不过的。

走进电梯的时候,我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我到了。

发完之后,我把手中的药袋塞进我的牛皮织纹挎包里,然后对着电梯里的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

一张三十六岁的脸,看起来就是三十六岁,没有任何侥幸可言。

他呢?三十六岁的他,又会是怎样一番模样?

想来,我与他相识,已有三十年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大院,再到同一个社区,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们来自相似的家庭,有着相似的出身。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都是最优秀、最般配的。可是为什么,我们没有在一起?

在100层的Café,我对侍者说,两杯美式,又改了主意,先要一杯。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后,我拿出手机看了看,他没有回消息。

他会来吗?今年他还会来吗?我忽然不确定了。

透过100层的玻璃望出去,可以看到香港的全景。这座拥挤逼仄的海岛城市,寸土寸金。人们生活在这里,想必不会太开心。当初他离开美国,到香港来定居,多半也是情势所迫;或许,他也并不如我想的那样笃定、通透。

咖啡厅里忽然涌进一大帮人,三个带着孩子的大陆妇女。她们看起来都不过三十出头,带了五六个大呼小叫的孩子,拉着七八个彩色气球。孩子们穿着红的、粉的唐装,一派喜气洋洋,吵吵闹闹,提醒着人们,还有两天就是农历春节了。三名女子浓妆艳抹,聒噪地大声说着话,北方口音,一看就是带孩子来港旅游的闺蜜团,乡巴佬进城一样在大玻璃窗边轮流互相拍照、自拍。我皱了皱眉,别开脸。

有了孩子就会不寂寞吗?我不知道。看这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子,她们难道不寂寞?呵,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要这样拉帮结伙地遛娃、喝下午茶吧?她们的男人呢?今天是2月14日,西方情人节,全港最高的景观Café竟然被一群大陆妇女弄成了幼儿园。

那一年,我和他约定,每年情人节,见一面。一年,就见这样的一面,很不过分吧?他坚持了九年,今年是第十年。

为什么说是他“坚持”,这听起来就挺让人泄气的,是不是?

但事实就是事实。每年情人节见一面,是我的提议、我的要求,也是我的执念、我的没出息、我的放不下。

十年前,我二十六岁,正陷在父母之命的婚姻中,不死不活。而他,和他在大学里谈的那个女朋友分分合合你死我活了整整七年。那个女人最终怀了另一男人的孩子,离他而去。他消沉了很久。

我就是在那时候,看到过一丝希望。

我还记得第一次约会,在建外柏悦。他关了灯。我想,他大概是觉得尴尬,我们六岁就认识。又或许,他想把我当成另一个人。

事后我靠在他的肩头,像少女一般问他:“会怀孕吗?”问完我羞愧地惊觉,自己是在暗暗期待着他说,“不怀孕我也娶你。”又或者是,“你想怀吗?想怀我们再补一道。”可他只是冷静而口齿清晰地回答我:“不会。”

我没有说话,一颗心悄悄碎裂了一下,就一下,细细地裂出一道纹。他自然没有察觉。我也告诉自己,别去察觉。

床头柜上,我的手机被我调成了静音,屏幕却忽明忽暗地闪烁了很久,五通未接来电,统统来自我的丈夫。

然而我身边的这个人,却永远不会成为我的丈夫。

二十年,我喜欢了他二十年,才换来今天。

但他说,“不会。”这么理智,这么肯定,这么无情,像最有经验的基金经理给出一份具有十二分把握的风险评估。

那天是情人节,我突发奇想地说:“以后,我们每年见一次吧,每年的2月14日,好不好?”

也许这个提议比他预想的要宽松许多。也许他预想我会提出保持长期固定关系,甚至会提出为了他而离婚。也许他正在心中暗暗组织应对的策略、敷衍的话术,他一定在行。可他没有想到,我的要求如此之低,一年一次。我去看望他的父母和祖母都不止一年一次呢。这个提议让他没有理由拒绝。

第三年的时候,出了一点事。他与他大学里的那个女朋友恢复了联系。彼时,那个女人的孩子已经四岁,孩子的生父据说是个浪子,远走非洲,完全失联。不知那女人对他下了什么蛊,使得他竟然愿意娶她,帮她一起养那个拖油瓶。事情还没完,就在他们订婚之后,浪子突然从非洲回来了,那女人竟又起心动念,想要回到浪子身边。

那件事给了他非常大的打击。而我也一直不明白,他那么理智的一个人,从小就是人精,怎么就在一个情字上想不开。就在那女人要走的当天,他为了去追她,出了车祸,他重伤,脑震**,全身多处开放性骨折,在ICU里九死一生,做了多次手术,才慢慢活过来。

他在病**躺了几个月。我去医院看望过他,也见到了那个女人,他的北大恋人,上海人,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美,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精明,眼睛却很亮,有种不寻常的天真,是那种常常惹是生非却又绝对无辜的天真。我几乎立刻明白了,为什么他爱了她这么多年还放不下。那个女人,有股韧劲,有种不露声色的野性。我可以肯定,她并不爱他,是他在强求。可他偏偏又是这么自信霸道的一个人,越是踢到铁板,越是不甘心,他要证明他自己。

那个女人最终被他感动了,留在了他身边。我不能说什么。感情的事,都是一物降一物。我只能守着和他的约定。

那真是一个多事之秋,他身体稍稍恢复了一些后,他的父亲又因涉嫌违纪被停职调查。他很快被迫远走美国。当时他是带了那个上海女人和拖油瓶一起走的,到纳什维尔先读书,后来又教书,不是不辛苦的。他走的时候我没去送他,只打了一通电话。他身边有其他人,也不方便多说什么,我只泛泛地叫他保重,有事需要帮忙尽管开口。我想他是听得懂的。美国再远,说到底,也就是一张机票的事。

之后两年,每次见面,都是我飞去美国。第五年的时候,我离婚了。跟他没关系,也跟我丈夫没关系,离婚是我一个人的决定。本来就是各自为政的婚姻,也没有孩子,离婚不过是一道手续。倒是我那丈夫的爹妈,失望溢于言表,他们原本指望我父亲能继续提携他们那不成器的二世祖,只是,我也终究厌倦了当一场博弈中的棋子。

他到了美国后,远离了政治,专心学他的物理。那个上海女人不爱他,却很能生,先后为他生下一儿一女,修荣、修蕊,名字取得极佳。我竟忍不住幻想,这么好的名字,拿来做我和他孩子的名字,多好;如果我是他孩子们的母亲,多好。嫉妒折磨着我。

然而除了嫉妒,我还心疼。心疼他,就那么一份半工半读的教职,就那么一份微薄的薪水,要养一家五口。他养尊处优地长大,几时吃过那样的苦?他找那么个上海女人,多么吃亏,亏了十多年,也不幡悟。当初若留在北京,娶我,多好的前途。

第七年的时候,他得到一份港大的offer。自他父亲失势后,他母亲在国内的影响力也打了折扣,但香港总好过美国。他拖家带口,千里迢迢回到香港落脚定居。如此,也有两年多了。

他到香港后不久,我也终于下决心,离开了体制内的工作,接受了一家跨国公司的入职邀请,为此几乎同我父亲决裂。他骂我越活越回去,三十几岁了还不如十几岁的时候明事理。

是啊,十八岁时的我,多么正确。那时我总是追求正确,追求效率,追求伟光正,头脑就像一部强悍的机器,时刻精确地计算,从不出错,永远有理有据,不落话柄。那年他报考北大物理系,我哪怕再喜欢他,也没有头脑发昏跟他一起考北大,清华计算机系是父亲一早为我设定的目标,不会因任何理由而改变。我又怎么会想到,等到我的年岁翻上一番的时候,我会放弃一份大有前途的工作,放弃一段可以交换利益的婚姻,甚至放弃了自尊,年复一年地和我那已为人夫人父的竹马相会。还有,十几岁时的我,多么热衷于家庭生活,每逢春节都要写上好多副红对联,分送各家长辈;我还陪母亲包饺子,陪奶奶看春晚;我还和他一起,陪他的小侄女放过烟花,编过中国结,拉过兔子灯。那时的我,又怎么会想到,若干年后,我会长成这样一个大人,会远离家乡和亲人,放逐自己到海角天涯,孤身一人度过一个又一个春节,只为一年一度的那一天,见上他一面。

只为,心中那个卑微又热切的愿望,甘愿自己被它慢慢灼烧,慢慢摧毁,慢慢消灭。

我杯中的咖啡快要喝完的时候,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他朝我走过来,西服领带,黑色系带皮鞋,拎一只黑色公文包,手腕上还是那块戴了十多年的江诗丹顿。年轻有为的副教授,三个孩子的父亲,世人眼中的好男人。他对我微笑,三十六岁的他,笑容比十八岁时沧桑多了,但在我心中,他永远还是那个少年。

他坐下后,侍应生端来了另一杯咖啡。他接过杯子的时候,晃了一下,咖啡洒了一些出来。我看着他的左手,上面有些细微的疤痕。那一场车祸,把他伤得很重,手掌的肌腱都断了。手术后,他的左手吃不住力,形同摆设。这只漂亮的男性的手啊,竟然就这样废了,再也不能写字、弹琴,不能……我不由得感到一阵心痛。可他却对我微笑起来,柔声说道:“最近还好吗?”

我无言微笑,用眼睛回答他:还好,还好。

可是我一点都不好。

我好想对他说,情人节快乐,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可是,光有情人节,是不会快乐的。情人节是所有“情人”最难过的日子。我还想说,你可不可以陪我过年,可不可以陪我过今天、明天、后天,陪我过年初一、年初二、年初三,陪我到老,陪我到死,陪我到永远?

可是我究竟应该怎样开口?我的自尊比我想象的要顽固得多。我默默地微笑着,伸过手去,轻轻覆盖在他带有伤痕的左手上。

“李昂,你可不可以……”

不远处,啪的一声炸响。身着红色唐装的小孩不当心戳爆了气球。孩子们哇哇大哭起来。三个当妈的又是笑又是骂地哄孩子。

她们的喧哗吞没了我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