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杂志社藏身在静安区的一栋半旧的写字楼里。这儿曾是公共租界地。外国人在东方巴黎开辟他们的乐园。这个曾以渔业和棉纺织手工业为营生的小镇,在19世纪,因其良好的港口,优越的地理位置,开始展露锋芒。1842年《南京条约》,上海成为对外通商口岸之一,并很快成为东西方贸易交流中心而迅速发展。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成为跨国公司开展贸易和商务的枢纽,是亚太地区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外国人在这里淘金、外地人在这里闯**、冒险,被纳粹驱赶的无处可逃的犹太人,也一船一船地开来避难,上海滩象一个宽厚为怀的母亲,接纳着各式各样的儿女。革命家也在此找到藏身之地,中国共产党秘密设立中央机关,居然就藏在公共租界第闹市区的云南路,长达数年之久,直到1937年,江西苏区稳固后才迁走。当日本兵临城下,淞沪会战惊天地泣鬼神。和平主义的上海滩,从此,枪声、炸弹不绝于耳。上海滩沦为孤岛。惨烈的战争下,照样有百乐门的歌舞升平,十里洋场依旧繁华着,电影海报上贴着最迷人的明星的头像。而在这乱世中,一位名叫张爱玲的才女,写出了她一生中最卓越的作品,也经历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场倾城之恋……

上海真是充满无数传奇的地方。

当我站在静安区的这栋写字楼上,从十层楼的窗口望过去,这个人群密集的熙攘城市,激起了我无穷无尽的想象。我这个人容易耽于幻想,常常就把自己变身成前朝各个时代的女子。老莫曾说,我是个典型的中文系女孩,浪漫而富于幻想。当然,这也是我和他共同的特征。

我的办公室就在十楼的一个写字间里,不足二十平米的空间摆了几张写字台,全社不过五六个人,最值钱的财产是每人面前一台电脑。各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忙活。我的同事两男两女,年纪都差不多,我的到来,改变了性别比例。三女对两男,符合《佳人有约》以女性为主打的风格。领导在里面房间,社长及主编李玉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强人,曾经的文艺女青年,现在的期刊家。

我分管的栏目有两个,一是《心灵鸡汤》,一是《品位阅读》。我曾是品味阅读的专栏作者,写了两个月的读书随笔,主编大人看中了,这也是她收编我这个没有经验的员工原因之一。我的工作除了继续写,再就是编。《心灵鸡汤》是杂志新开的栏目,旨在给都市忙碌人,送去一份精神营养小品。李主编说,你要广约好的写手,文字要好,要精巧,有思想,有启迪,有品味,还要好读。

要求真的挺高,一个没有鸡汤喝的人,得弹精竭虑的为别人炮制心灵鸡汤。现在是快餐时代,阅读也如此。每次回老家,妈妈买老鸡煨汤,一煨要煨几个小时。可是,快餐就不能这么褒了。我曾在外面叫过快餐饭,一份鸡汤才几块钱,捞起来有鸡骨头,大多数是渣子和辅料。鸡汤的味道简直喝不到。而我们李主编的意思,得用快餐的手法让群众能喝到鸡汤的美味。

当然,找写手不难。这世界各种各样谋生的行业,以文字而谋生的,大把人在。我和吴越认识了一些职业写手,他们的文章象天女散花一般,撒在全国报刊杂志各个角落里。有时候,一篇文章,换个标题,在江西发了,又拿到山东。有个小伙子跟我们吹嘘,他一个月光写豆腐块,就能拿到两三千稿费。生存不易,对于这样卖稿为生的,我能理解。可是,这种一稿多投的做法,我的栏目不需要,也绝不允许,李玉兰说,一经发现,立即封杀,还要扣编辑奖金。所以,我必须长出一双慧眼,发掘好的写手。

吴越是我的御用写手之一。她是写诗出身的,文字灵气,散文更是有种栀之花的香味。事实上,最初和《佳人有约》结缘,也是吴越的关系,她推荐我给这份杂志写稿,说自己太古典,不适合《佳人有约》,而我,语言机俏,倒是很适合时尚阅读。我被她说中了,不仅成为这刊物的专栏写手,而且还摇身一变,成了里面的小编。

看在我的面子上,吴越答应给我写稿。并且,我还霸道地要求她既要保持自己一惯的优雅,还要贴近我们刊物的风格,走时尚化的路子。

吴越勉为其难,按我的要求来炮制物美价廉的鸡汤。实践证明,她的鸡汤确实很受欢迎。

除了吴越,我还广罗贤才,中文系舞文弄墨的人很多,我将旧有的同学校友都发动起来。连埋头读书的老五也被我拉进来了。她现在已经读到博士了,留校任教。文学博士对我的杂志一点也不热情。我费了很多口舌,才让这位高雅的博士俯首一下我的栏目。她答应试一试。我收到她的文章后,哑然失笑。博士就是博士,一写就深了去,象专业论文,她的文章不是给都市人休闲阅读的。我只好饶了她。

在大量的自然来稿中,我终于物色到几名优秀的写手。李玉兰称赞我是合格的编辑。《佳人有约》这份时尚杂志,其实主打栏目并不是我编得这块,但现在,这两个栏目,也终于有了一席之地。

新工作还算得心应手,我几乎整天泡在办公室。我的几位同事,有两位女孩是上海本地的,还有一位是宁波的,她们活动很多,除了一周一次的编务会,和值班,其余时间爱来不来。两个男孩,一个拉广告、跑发行,一个是搞采访、摄影,也是在外面多。我因此成了驻守在这里的人了。李主编每次来都看到我忠于值守,她很满意。三个月试用期一过,她便给我薪水涨到一千。另外还有一些稿费收入,一个月总计差不多接近两千了。糊个口是差不多了。我电话告诉妈妈,让她放心,我现在找了份好的差事。妈妈在那边将信将疑。

我住在办公室隔壁的小房间。那里堆着我们库存的杂志。一个大木头书柜当屏障,后面是床。据搞发行的阿东说,这个地方许多人都临时搭过铺,他刚来时也住过。后来搬出去,和人合租房了。“你住住就知道了。”他对我身为女孩住这个地方,深表同情。几次要介绍便宜的合租房给我。我一直含糊着,没接受他的好意。

住办公室的最大好处,是不用付租金。这份开支节省了,可以多买几件漂亮衣服。这一点,我真是入乡随俗,上海人在住和吃上,是能委屈自己的,而穿,可就马虎不得。以前在A市,地偏,我的花费不大,现在置身大上海,逛几趟商业街,银子就流出去了。

只好在住上能省就省点。我不久就领会到阿东说的“你住住就知道”的含义了。这间书房,散发出一股书刊过期、木头潮湿的霉味。尤其是江南梅雨季节的到来,空气湿得可以挤出水来。我买来香,整天熏着。在衣服箱里放樟脑丸。在桌台上,放只花瓶,隔几天就换一次白兰花和栀枝花。我想让这些香味驱走屋子的千年霉味。天渐渐热起来,春天进入尾声。一天睡觉,觉得脸上痒,随手一扑,死了一只黑蚊子,满手的血。想不到蚊子居然能飞到十层楼来,这叫我惊奇不已。

夏天快要过去的时候,陈君让我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