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和老莫被视为一对的。大学,是恋爱的好季节,有的同学中学就有朋友了,就跟红丽一样。我们宿舍的老大,开学第一个月,国庆放假,她的男朋友就从另一个城市的大学过来看她。
关于爱情的幻想,我自然也有的:两个人走在黄昏的田野上,牵手,那个他,要高高的,帅帅的,又多情,又冷峻。可是,这样的人在哪儿?以前在家的时候,我总见得姐姐一收一沓情信,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收到。
念中学时,我收到过两回男孩子的信,应该算不得情书。一封是初中,我们班一个平时不大出声的男孩写的,只有一句话,“夏小蓉,我很佩服你的学习,我们交个朋友,好吗?”这张纸条放在我课桌的柜筒里,外面堆放了许多做烟雾弹的废纸。上高中后,收到一封,就是三蒲友和写的,他也是说佩服我的学习,让我给他辅导。
我想,我让男孩子们佩服的,大约只有这一项吧。所以,当老莫说,“你有诗人气质时”,我心理非常受用。终于有人夸我学习之外的东西了。这大概也是我愿意接近老莫的原因吧。我喜欢听他的赞美。他说,我的脸有水粉画里古典女子的味道,粗看不太打眼,看久了就越觉好看。“你姐姐是西洋雕塑,着笔深邃,轮廓分明;而你,是她的拓印版,轻浅、朦胧。”老莫在新生接待的时候,见过我姐姐,对她印象很深,他说姐姐是那种应该生活在聚光灯下的人,轰轰烈烈,美而绚烂,却也易凋。
我不喜欢他对姐姐的判断,我想,姐姐是永远不会凋谢的。可是,我喜欢他对我的描述。
“老六,有人找。”老六就是我,在宿舍我排行最末。经常,我们宿舍的女孩从外面回来,给我带信。老莫就在楼下,等着我下来。通常是黄昏,他玉树临风地抱着手臂,站在那儿。他的站姿很美好。
我觉得我不应该老和他来往。有时,周末的黄昏,我故意和别的同学一起出去了。他第二天,就会问,“昨天去哪了?”好像和他在一块是天经地义,单溜就得给他汇报。他是个挺霸道的人呢。
那时候,我刚学会跳舞。大学里一到周末就举办舞会。地点多半设在大食堂、招待所等临时改装的舞厅,虽然不正规,但却总是人满为患,为了限制人数,组织者们还专门印制了舞票。
有一次,班里的一个男孩林晨阳,拿了两张舞票,邀请我去跳舞。那天老莫没来,宿舍的人一到周末,差不多都跑光了,我拖上挂了单的老五,一起去跳。
在内宾招待所,人不是太多,气氛很好。男孩子很尽力,他负责两个女孩的舞伴工作,相当累,也相当兴奋。老五后来走了,不知是体恤男孩的辛苦,还是感到无趣。
舞会快结束的时候,老莫出现了。他请一个长发女孩跳舞,跳得是快三,那女孩长裙都旋飞了。
我累了,要回去,林晨阳说,好吧,我们一起走。他提议去食街吃点小吃。这个主意不错。我们要了一斤锅贴铰子,蘸醋和磨得碎碎的辣椒。吃得身上都冒汗了。
回到宿舍,老五靠在**看书,她说,“老莫刚才找你。”我去水房洗刷,准备休息。进来,老五又补充道,“他让你下去一下。”
我素着脸出来,月光下,老莫站在操场边的阴影里,象根树桩。我跟着他走到校园的小树林。这一片林子,他曾经给我介绍,说是A大的情人林,谈恋爱的人才去的。
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将我抱入怀中。是深秋的夜晚,月亮躲在高高的树梢后面,风从远处吹来,树叶发出细碎的微响。天已经很凉了,可是,贴着他,就好像贴着一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