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艺嘉

我握着电报去接晤夕。

晤夕是我的初恋,大学时我们一班。

初见晤夕,就以为找到了梦中的白马王子。而我的美丽与才学也深深吸引了他。我们惊诧于彼此乍放的光芒,颇为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有了晤夕,感觉每个日子都充满了浪漫。虽然我们极少约会,哪怕是在周末。

与晤夕相处的日子寥寥,但我知道爱情已置身于我们的血脉。

我们相处得很纯洁,认识3年了始终没有越雷池一步。虽然心中已相约生死。

晤夕才貌双全,经常主持各种晚会,学校里无人不晓。低两个年级的一个女生极其崇拜晤夕,找各种机会接近晤夕;我也因是艺术团的骨干而让很多男生心动。

要命的是晤夕最好的朋友喜欢上了我。他托晤夕引见。

他只知我和晤夕一班,却不知晤夕和我另外的关系。

在夏夜星光璀璨的操场,晤夕把他好朋友对我的爱慕告诉了我。

我大笑起来说:“他喜欢就喜欢呗,我可只喜欢你。”

“可我怎么办呢?”晤夕说,“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本是当笑话听的,晤夕这么一问,我突然意识到,晤夕根本没有好朋友。我对自己是不是晤夕的女朋友也怀疑起来。

“你随便怎么办吧,别问我。”我转身走开。

与晤夕相处的日子更加少了。他总是跟他的那个好朋友在一起。

晤夕开始玩笑、游戏起生活来。他与学校名声最不好的一个女孩玩到了一起。他变得玄乎、漂浮而且轻诺寡信,我不再相信他。我至今觉得他的变化与我有关,但我的女友说他生性如此,只不过是终究露出了伪装。

他的女朋友越来越多,我的男朋友也越来越多,而我们自己也终将忍受不了这一切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吵起来。

我们终于变得行同陌路。

我们是在班主任宣布同学的各自去向时才知道对方消息的,我们将不在一个城市。毕业离校那天,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就各奔前程。

谁知工作之后,晤夕经常打长途过来。一日刚接过电话,就听到晤夕那灿若繁星又略带伤感的歌声传来:回头看我,我没做错,我只不过对你还执著,虽然知道你无所谓,等你走累,回头看我……我拉过一把椅子坐下,静静倾听,午饭凉在一边。

我为之感动,却遗憾这迟到的表白。我早已心死。那个崇拜他的女孩在我的决心之前去了晤夕所在的那个城市,他们一起过了夜。那个女孩自己说的,谁都知道这件事。

我心虽死,但我又该以怎样的笑容面对今天的晤夕呢?

接站的门开晚了,等我匆匆下到站台时,车上的人已如水流下。我左右错着人流,直奔4车厢。

穿着风衣,戴着墨镜,晤夕远远地站在那。

我忘了自己是怎样走到他面前的。

他静静地望着我,然后把一束花从身后拿出来。

“那边冷吗?”我说,“你穿得这么少?”

“昨天我走的时候正下雪。”晤夕说,“见了你还能冷?”

晤夕也能调侃了。我看着他,心中想象着他一个人怎样拿着鲜花孤独地走在漠北的大雪中。

“你越来越漂亮了。”晤夕说,他从前从不说这样的话。有一次他在学校活动中心准备演讲。我去找他。他见我穿的一袭紫色长裙却皱起了眉头,像保尔见了冬尼娅似的。保尔可没说什么,可晤夕说,“你是来干什么的?参加时装表演?”

“你越来越漂亮了。”晤夕又说。

我笑笑。

地铁。我握着扶手,晤夕也过来把手放在我的扶手上。从这一刻起,我就再不能计算出和晤夕之间的真实距离。我把手从扶手上拿下,放在晤夕的臂弯旁,他用臂把我的手紧紧夹住。

晤夕是从我的梦中走出的人物,我准备在这最后的浪漫后再把他放回到梦中。我做这一切就如黛玉把落花葬在一个美丽的去处。美丽死在不死之中。

我想着这个故事的句号,望着晤夕,也就柔肠寸断。

“我的房间很乱。”进门前我说。

晤夕笑着说:“这我一向清楚。”

晤夕带给我几件心爱的礼物,他一向最解我心。

我翻着晤夕带来的余光中的精美诗集。

“你猜我这次来的目的是什么?”

“看我呀。”

“不是主要的。”

我怕晤夕说出差或类似的话。那样我会失望的。

“我来是向你求婚的。”

我一下乐了。

“你别笑,”他说,“你没见我穿得这么正式吗?”

脱去风衣,晤夕穿一身黑西装,潇洒且庄重。

我不再言语。

“你可以考虑考虑。”

小屋里放着醉人的萨克斯。我躺在**,晤夕坐着给我读余光中的诗。那是我渴慕已久而今却意料之外的幸福。

我们聊天,聊许多从前不能交流的话题。很多时候,我们互望一眼就彼此心领神会。

“是上苍妒忌我们太默契,才横插一手,增加了那么多不必要的人和事。”晤夕说。

我望着晤夕。曾就是这样望着晤夕,心胆俱裂。那时风雪漫漫,土地在脚下流失。

世界在那个冬天背弃了我。

我曾怎样设想着和晤夕建立一个精美的小家。而今风雪尽去,只剩下凋零的心愿丢在空空的旷野。

晚上我给晤夕打了洗脸水,又给他洗了袜子。我做这一切不知是遂自己的一个心愿还是什么。

我把门替他关好时,就如关住一个旧时的理想。

我说我要到隔壁同事那去住。晤夕什么也没说。

这就是晤夕,从不问为什么。甚至看到我和别的男孩子在校园里散步他也从不过问。我也学会了他的“淡然”,在“淡然”中我们终于失去了彼此。

第二天早上,晤夕还在**时,我就端上了早餐给他。几片三色蛋、几片火腿、一块布丁、一杯咖啡。

“这是我吃过的最丰盛的早餐。”晤夕说。

“别玄乎。”

“这是我吃过的最亲切的早餐。”晤夕停住,等我回答。

答案还不够满意,我看着他。

“这是我吃过的最家庭味的早餐。”

“这还差不多。”我终于同意了他的说法。

有一次我做了一小盆沙虫粥给晤夕。端着饭盆去男寝是需要勇气的。可他没有领受这勇气。那时他正忙于一个展览的设计。沙虫粥凉在一边。心情也是轻易凉的。

我对镜梳我长长的发。

“要是每天能看你这么梳头该多幸福。”晤夕说。

经常是我穿着漂亮的衣服去找晤夕,而他不在。我很气,虽然并未事先约他。

默契也经常有错位的时候。

晤夕又提求婚的事。

我摇头说不行。

“你有男朋友了?”晤夕看着我说,“你不还没有嫁给他吗?我有竞争的权利。只要你一天不结婚,我就一天不放弃。”

这口气可真不像晤夕。

“没有。”我说。

晤夕乐了,说:“那更是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我找了五个理由说不行。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坚信你是最爱我的,我是你的理想,这才使我有勇气登门。”

不要忘记我理想的另一方面,我要在纯洁无暇的爱情上开始婚姻。我没有直接说出,我委婉地说出他和那女孩一夜的故事。

他终于沉默下来。

我们出去玩。外面阳光暖暖。

“9月份开学,我们11月份就出去玩了。那是我第一次和男孩子出去。”

“那也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子出去。”

那时也是这样一个晴天。走至险处,晤夕把手伸给我。而几乎是同时,我把手递过去。此后,我用“我自己来”礼貌地回绝所有男人后,我终于明白了世上只一个晤夕。

“那天我们买了鱼肠,还把酸奶弄了一身。”晤夕说,“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你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是渔夫;再下辈子,我做女的,给你洗袜子。”

我哈哈大笑。

夜幕降临时我们还玩得没有尽兴,就又走了两站地。

不知从何时起,晤夕用手捂着一边脸。

“你怎么了?”

“我习惯这样。”

有一次我和晤夕出去玩,不知怎么,他就不高兴了。我也就不再理他。后来他说是天气太热的原因。

以前他要是这样,捂着一边脸,脚步有些急切地与我同行,我就会走另一条路。但现在,我也学他,捂着一边脸,与他一起走。

我们都乐了。

又一次觉醒,庆幸缰绳还在自己手中,但爱人却是一片走不出的草原。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玩得都很好。

晤夕走的那天,我决定不去送他。

早上去上班时他还没有起床。我站在门外,泪痕狼籍。下次无期。

晚上我下了好大决心才打开房门。屋子里焕然一新。又换了一束鲜花。鲜花没有插在花瓶里,而是放倒在桌子上,下面压着那本诗集。诗集是打开的,淡黄色的纸上是一首《下次的约会》:

当我死时,你的名字,如最后一瓣花

自我的唇上飘落

……

爱情的一端在此,另一端

在原始。上次约会在蓝田

再上次,在洛水之滨

在洪荒,在沧海,

在记忆啊记忆之外

下次的约会在何处,在何处?

你说呢,你说,我依你

死亡的黑袖挡住,我看不清楚,可是

我听见了,我一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