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从明娟房间里出来时,一脚踏着软绵绵的东西,那东西“呜哇”一声尖叫,“啾”的一下逃出去。马原脚下一空,差点摔了一跤,形象好不狼狈。
坐在大厅里的朱强和妻子朱姨同时回过头来,四道目光鹰一样扑向马原。
马原强自镇定,对二老欠了欠身说:“真不好意思,没留意,踩着了‘小娟’。”
小娟是朱姨养的宠物狗,她嫌明娟不够听话,故意给宠物狗取名小娟,就当是明娟的妹妹,希望明娟能向“妹妹”学习,变得温驯。
马原踩了朱姨的“小女儿”,朱姨自然心疼得割肉似的,对马原的歉意置若罔闻,只张开了双臂对那小东西“心肝儿”、“宝贝呀”地叫个不停,哄着那小东西跳进她怀里寻求爱抚。
朱强毕竟是个男人,又是领导干部,度量比较大些,只挥了挥手对马原说:“没有关系,别去管它,我平素就不喜欢在家里养这些猫啊狗啊的东西,麻烦。”
朱姨翻着白眼蹙着鼻子说:“你何止是不喜欢养猫、狗,就连我们娘儿俩,你也嫌着麻烦呢!”
朱强呵呵一笑说:“世界上哪有这种笨人,好端端地拿自己跟猫狗一起比较?”
朱姨说:“猫狗怎么了?猫狗和人一样,也有贵贱之分,像我们家小娟,当初我可是花了上万元,才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呢!”
朱强微微皱眉说:“哪有这么贵?瞎说!外人听见还以为咱们家多有钱呢,一条狗就这么贵!好在小马是自己人,不会乱想!”
朱姨意识到什么,赶忙说:“我是说,现在要卖到上万元,以前我买它的时候还是幼崽,也花了六、七百呢!”
马原接上说:“我也是极喜欢狗的,小时候住在乡下外婆家,就养过一条大黄狗。狗最通人性的!”
朱姨又说:“那种乡下的土狗,我倒是不太喜欢,怪吓人的。”
马原听了这话,像被什么东西哽了一下,不过他还是附和着说:“那是,土狗没这么温顺。”
又说:“我前段时间在超市看见一种进口的狗食,下次带过来给小娟尝尝,看它爱不爱吃。”
朱强说:“不用这么麻烦了。”
朱姨却说:“别买多了,先买一、两包就好,小娟不一定吃得惯呢!”
马原说:“不麻烦,不麻烦,小娟这么可爱,给它买点吃的也很好玩呢……”
马原告辞出来,朱强礼节性地送到门口,说:“明天过来吃晚饭。”
马原点头躹躬道了谢,看着朱强把门关了,这才转身下楼。他动作敏捷,不多一会儿就奔下了楼梯,走向停靠在隐蔽处的车子。那车子黑黝黝地躲在树影下,像一只形状怪异的野兽,他走近车门掏出钥匙的当儿,不禁打了个冷战。
一个人出现在另外一个人的生命里,也许是由于街头的一次偶遇,也许是电话那头的一个声音,也也许只是从别人嘴里偶然听见的一个名字,如果你不再遇见他,他不再接听你的电话,别人不再在你面前提起他的名字,那么对于你来说,这个人就相当于不复存在了。
马原就是这样消失在陈婉凌的生命里,自那天在七月酒吧见过面之后,他再没有出现过。婉凌原以为他会编织一个毫无纰漏的借口,以解释他为什么要抛弃她而选择朱明娟,她一直在暗自等待着这个借口,甚至想好了无数针锋相对的驳斥之词,但是,她等了许多天,一直等到他的婚期,这个假想中的借口并未出现,他没有留下一句交待的话,好像跟她之间从来就不曾发生过什么。
其实马原去找过陈婉凌,遵照朱明娟的意思,打算跟婉凌做一次彻底的了结。他开车来到婉凌所住的小区,恰好看见她从外面回来,高挑的身影淹没在树影里,踩着细细的高跟鞋,脆弱的脚踝不堪重负似地,微微打着颤。他从没见她这样虚弱的样子,心口不期然地一疼,直想跑上去抱着她,就此与她天荒地老。
陈婉凌走进楼梯间,过了一会儿,她卧室的窗口亮起了灯。马原看见婉凌推开窗户,手捧一杯白水静静地靠在那儿,靠了一会儿,仰头饮尽杯子里的水,用手抹了抹眼睛。他不知道她是否在擦拭眼泪,但他的心里一直在落泪。
面对这种情形,叫他如何开得了口?马原愣愣地在婉凌窗口下坐了半天,无数次想要给她打个电话、发个短信,终究是什么都没做,发动车子调头离开。
时间像捧在手心里的水,任你想怎么抓得更紧,握得更牢,终免不了一点一滴地漏掉,直到流尽最后一滴。陈婉凌的心,也像这点滴流逝的时间般,一分一秒地冷却,直到丧失最后一丝希望。她觉得无力,一种真正的无力,一种满身是劲儿却无处可施的无力。
陈婉凌看着镜中的自己,那么年青,那么漂亮,那么优雅,那么无懈可击。不知多少人曾经对她心存向往,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还不是和所有的普通女子一样,未得到,已失去……美丽有什么用?聪明有什么用?手段有什么用?她终究是留不住一个人,完不成一个心愿,她终究还是一个失败者。
陈婉凌拿起一瓶转珠香水,这支香水的名字叫做“冷水”,婉凌喜欢这支香水,因为她觉得这香水的品性与她极其相似,那种清清凉凉的若有若无的香气,虽然浅淡,却可以飘出去很远很远。她把转珠贴在左耳上,一点一点往下移动,经过脖颈,滑过双峰,游走在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她**着身体,瑟索着站在穿衣镜前,夜色像一袭轻薄的纱衣轻贴在皮肤上,被香水浸透的毛孔警觉地竖起耳朵,倾听着这女子二十八个春秋历经的全部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