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园春来花拂风,夜莺轻啼唱翠蘅。阑珊几度黄粱梦,不忘伊人水一方。
——《洛诗集》
『楔子』
谭绍清离开临渊城的前夜,琉钰找到了他。
他站在茨园的寒风里,正摸索着去钩茨树上的红耳坠,翠黛色的小园逶迤一片殷红,衬得谭绍清的身影分外清瘦。
琉钰摘下一把红耳坠放入他的手中:“你夜里看不见,何故要出来?”
他将红耳坠放在鼻尖轻嗅:“过了明日,以后怕是再也没机会闻到这味道了。”
“你真的要走?”
“我走之后,麻烦你帮我照顾阿昭和阿离。”
“你,可曾后悔来到临渊?”
谭绍清淡笑:“这或许是我此生,做过最正确的一件事。”
月色清辉下,他原本俊朗的容颜已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只有那一双墨色的双眸,透着往日的光华。
他步履蹒跚地抚摸着茨园里的每一株茨树,就像抚摸他和叶昭一同度过的年岁。
“书呆子,拿了我的银两,从今以后,我可就是你娘子了。”
那是十年前的叶昭,玲珑剔透的小脸,说话的口气尽是娇嗔和霸道。
她趴在他的肩上,把头贴在他的脖颈旁,几缕青丝漫过他的面颊,一路漫至他的心尖上。
黄粱旧梦,阑珊几度。
现在想来,那是谭绍清做过的,最好最好的一场梦。
壹?『初相遇』
十年前叶昭从南疆逃到洛海国,第一个遇上的人就是谭绍清。
彼时他在街市口摆了一个书画摊子,卖一些字画,也代人写书信,因模样俊俏,每日都有络绎不绝的姑娘慕名前来。
那日叶昭在街市上偷了一条生鱼,十几个官兵在她身后追捕,最后叶昭躲进一个巷口才避开了官兵。
确认官兵走了之后,叶昭蹲在巷口享受“食物”,她自幼吃遍生冷食物,一条生鱼,她可以不剔鳞不炖煮直接送入口中,许是吃得太快,一块鱼骨卡在了她的喉咙间,顿时把她憋得呼吸急促。
谭绍清刚走进巷口,就被叶昭一把抓住,看她一张脸通红,直指喉咙,瞬间会过意来,用力拍了一下她的背部,那一块鱼骨便从她的喉咙中吐出,算是救了叶昭一命。
叶昭蹲在地上剧烈地喘气,谭绍清将怀中的水袋拿出来喂她,叶昭喝了两口水缓和了过来,这才抬眼去看自己的“救命恩人”。
书生意气,温文儒雅的美男子,一张俊颜如白璧般透亮,特别是他那双墨色的眼眸,如临渊之水,看得叶昭心生**漾。
叶昭站起身,一把抱住谭绍清,在他的鼻子上蹭了蹭,欢快地说:“谢谢。”
这是南疆的感谢之礼,在当地实数平常,但对于自幼饱读圣贤书的谭绍清来说,已是大大的逾矩。
谭绍清面红耳赤地推开叶昭:“姑娘不必客气,若无它事,小生先走了。”
叶昭看着谭绍清匆忙离开的背影,忍不住笑了起来:“真是个书呆子。”
那是叶昭初入洛羽国的日子,身上银两用尽,已经连续半月偷窃街市的鱼来吃,鱼摊老板多次将她告到县衙,可是却始终抓捕不到她。坊间都在传洛羽国来了个妖物,专吃生禽,或许今后还会吃人,谣言散布得极快,愈演愈烈,搅得全城人心惶惶。
官府十分重视这个案子,叶昭被列入重点抓捕的名单。
幸好叶昭在南疆之时学了些武功,才能每日都避开官府的抓捕。
不过即使这样,叶昭也并未觉得日子艰难,只要能逃离南疆,对她而言,已是天大的幸福。
她白日在外游**,晚上就睡在一间茶肆的马厩,茶肆有说书人,她喜欢混在人群里听说书人说书。今日是醉打金枝,明日是西厢记,都是情深意重的恩爱故事,正巧前日听到铃铛记,说的是一位姑娘被一山野村夫救下,姑娘以身相许,两人从此天长地久。
初入世的叶昭当夜躺在马厩里,看着夜幕中斑驳的星辰,作了人生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决定——以身相许。
贰?『偷窥』
叶昭本以为以身相许是件极其容易的事情,没想到实施起来比她想象中要难许多。
她第二天便早起去往集市,想再和谭绍清来一次“偶遇”。
不曾想谭绍清的摊位前已经聚集了许多姑娘,环肥燕瘦,都缠着谭绍清给写书信,有些拿了书信也不离去,端着扇子娇笑道:“谭公子,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可有娶亲的打算?”
谭绍清性子温吞,面对这样的问题只是笑而不语,低头执笔写字,叶昭站在远处心下嘀咕:“这个书呆子,真是无趣。”
虽然嘴上说着无趣,可接连数日,叶昭都准时站在暗处,像个偷窥狂一样看着谭绍清。
谭绍清家住在城郊一间极其破旧的老宅中,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平日里他喜穿一身白袍,粗布麻衣,却明净整洁,墨黑的发束成冠,斜飞入鬓的一双眼,总含着淡淡的笑意。
他白日摆摊,日落之后便会去城中的药铺抓药,回家前再拐到“福满楼”去买两只鸡腿。
自从痴恋上谭绍清之后,叶昭睡觉的地点从茶肆的马厩搬到了谭绍清家的门口,宅子地处偏僻,平日里都没有什么人经过,这对叶昭来说十分安全。
有一天半夜,叶昭刚刚倚门睡下,便听见有人开门,她立刻惊醒过来,躲到了一旁。门咿呀打开,一道白色的身影摸索着从门内走了出来,她一眼便看出是谭绍清。
很奇怪,他并没有看到叶昭,只是步履蹒跚的超街市走去,他走得极慢,动作迟缓,和白日完全不同。
叶昭好奇地跟在他的身后,只见他在一个巷子口被一个装菜的旧桶绊倒,一张脸都浸在烂菜叶中。
叶昭慌忙上前去扶他:“你怎么样了?”
谭绍清没想到这寂静的深夜还会有人,胡乱的抹了抹脸上的菜叶:“多谢姑娘。”
叶昭这才发现他的目光呆滞,只是看着一个地方。她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发现他完全看不见。
“你……的眼睛……”
“我有夜盲症,一到夜里就会看不见。”谭绍清解释。
叶昭这才恍然明白谭绍清方才为何走路缓慢。
“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吧。”叶昭提议。
“这寂静深夜,怕是男女有别……”
“走不走!”叶昭打断他。
“那……有劳姑娘了……小生要去清平街的孟和草堂。”谭绍清自知身体状况,实在无奈。
叶昭一把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胳膊上:“那你抓紧我的手。”
谭绍清摸到叶昭的手,极凉,却有柔软的触感。
孟和草堂早已门房紧闭,谭绍清在门口敲了几声,却迟迟未有人应答。
“李大夫怕是睡下了。”谭绍清紧握双拳,伸出的手顿了顿。
叶昭从他的面色中看出他的踌躇,于是用力敲门,边敲边喊:“着火啦,着火啦!”
屋里的灯瞬间亮了起来,衣衫都未穿戴完整的李大夫慌忙开了门。
“哪里失火了?”待看清楚来人,他才明白刚才只是骗他开门的伎俩,李大夫瞬间放下脸来,“这大半夜的扰人清梦,是何居心?”
在光亮中,谭绍清看清了李大夫的脸,连忙鞠礼:“我娘夜里心绞痛发作,劳烦李大夫前去诊治。”
“你娘那病已经药石无灵,老夫去也是无用。”李大夫摆手拒绝,就要掩上门。
叶昭一个伸手把门拉开,一条银色小蛇立刻绕住了李大夫的脖子,蛇头正对着李大夫的脸吐信子。
“你要干什么!”李大夫吓得直发抖。
“你这老头,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我们好言好语你不听,那我只能来硬的喽。”
幽黄的灯光下,叶昭眉心的一朵三角梅分外醒目,李大夫看着她那张脸,颤抖地说:“你是那个,吃人的……”
“对,我就是那个吃人的妖女。”叶昭笑道,“那现在您是去还是不去呀?”
“去去去,只要你不吃了我,我立刻就去。”
叁?『以身相许』
谭绍清实在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出门请个大夫,却同时请来了一个麻烦。
当天夜里送走李大夫之后,叶昭自告奋勇地去厨房煎药,谭绍清站在袅娜的烟雾中,看着这个横空出现的女子。
“姑娘帮了小生一个大忙,小生无以为报……若日后姑娘有什么难处,小生定会赴汤蹈火……”
“不对啊。”叶昭一边煽风一边说,“无以为报后面不应该是以身相许吗?”
谭绍清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你不用赴汤蹈火地报答我,以身相许就可以了。”叶昭把草药的盖子掀起,熟练地把药倒到小碗里,完全不似玩笑,“我去给你娘送药了啊。”她走了两步,说道:“对了,帮我收拾一间屋子。不用太好,朝南向阳门口有红柳的那间。”
谭绍清没想到叶昭竟然如此自来熟,一时愣住了。
叶昭在黑暗中瞥了一眼谭绍清发愣的脸,忍不住笑了起来。
谭绍清在次日醒来,一眼便看到了桌上可口的清粥小菜,房间里摆放整齐的衣衫靴袜。推开门,屋外杂草丛生的小园一夜间被收拾一新,母亲正坐在园中的石椅上逗弄着一盆花草,叶昭在一旁喂她吃着银耳莲子。
听到他推门,叶昭从晨昏的雾气中转过头来,洗去了一脸的污渍,换上了整洁的衣衫,俨然是一位娇俏可人的少女,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你醒啦?”她看到他,满眼都是快乐。
“你一晚没睡?”谭绍清不敢相信。
“送李大夫回去之后已经三更,服侍完你母亲吃药便到四更,我看园中杂草丛生,怕你不便行走,就顺便清理了一番,又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天就亮了。”
“姑娘家住何处,小生可送姑娘回去……”
“送什么送!阑阑回来了,自然要住在自己家!阑阑来,别听你哥乱说,以后谁敢让你走,我和她拼命。”
阑阑是谭绍清妹妹的闺名,这位妹妹在多年前离家后就失去了消息,母亲思念成疾,除了有心绞痛之外,还患上了痴呆症,这么多年他日日照顾母亲,她还是愁眉不展。
“娘你放心,我不走。”叶昭笑脸相迎,她称呼起来颇为顺口,毫不羞涩。
“这花可香了,娘给你戴在头上。”谭绍清的母亲开心地说。
“娘……她不是……”谭绍清本想告诉母亲真相,可是看他母亲露出久违的笑容,要说出口的话还是咽了回去。
去街市的路上看到城内贴的告示,画着叶昭的画像,画中女子凶神恶煞,和他家里那个笑起来玲珑剔透的姑娘完全不同。特别是昨日她还救了他母亲一命,他怎么也无法把叶昭和官府通缉的犯人挂上钩。
他想,叶昭不过是一时兴起到他府上住几日,反正他两袖清风一贫如洗,待叶昭住烦了,他拿些银两,好生送她离开便是。
谭绍清怎么也没想到叶昭在他家一住就是数月,丝毫未有离开的意思。
她能煮可口的饭菜,能把庭院收拾得井然有序,能将厢房打扫得一尘不染,还能哄得他母亲日日愉悦。
他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什么背景,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叶昭,养一条银蛇,外界传她是吃人的妖怪,可是她在他面前只是一个索爱不成的少女。
叶昭从来不掩饰对谭绍清的爱意。
她帮他做饭,洗衣,磨墨,每天对谭绍清说的话就是:“书呆子,你长得真好看。”
他出门去摆摊,她送他到门口,递上提前做好的午饭。
她每天给他母亲拿药,熬药,喂饭,还学会了做他最爱吃的鸡腿,谭绍清的母亲问她:“阑阑,你为什么对你哥哥那么好?”
她眨着一双玲珑的眼睛回:“因为我喜欢哥哥呀。”
谭绍清听完一口饭噎在喉咙,叶昭却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叶昭与这洛海国所有女子都不同,她热情聪颖,不扭捏作态,喜欢的事物总挂在嘴边,所有的喜怒一眼便可看穿。
她尤其喜欢腻在谭绍清的身边,她说她不识字,要谭绍清教她,趁他握笔的时候靠在他怀里,他吓得往后退,叶昭却站在原地笑得肚子疼。
有时候谭绍清睡到半夜,突然感觉有人坐在他的床边,他睁开眼,见叶昭手拎一盏灯,只穿一件清凉的睡衣怔怔地看着他。
“书呆子,你一个人睡觉孤独吗?”叶昭凑近了看他,整个人像是要贴上去。
谭绍清吓得半死,大声喝道:“男女授受不亲,你再这样,我就只能请你离开了。”
“你个书呆子,你们的书里说了,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你居然把我往外推,是不是我样貌太丑,你不喜欢?”
“你不丑,只是我早已心有所属。”
“你喜欢谁,告诉我,我去把她杀了。”叶昭总是用轻松的口吻说出骇人的话。
谭绍清起初感恩叶昭对他的付出,同时又十分害怕叶昭的纠缠,总是想方设法要让叶昭离开,可是无论是好言相劝还是冷漠对待,叶昭都不为所动,加上谭绍清的母亲颇宠爱叶昭,每当他说要让叶昭离开,她便跑去找他母亲告状,惹得谭绍清毫无办法。
肆?『杜莺莺』
其实谭绍清并没有欺骗叶昭,他当时的确心有所属。
那是他父亲在世时定下的婚约,许的是户部侍郎的千金杜莺莺,那姑娘与谭绍清两小无猜,
本在两年前就应该成亲,谁料他父亲突然被奸臣陷害,差点要株连九族,好在皇上喜得麟儿大赦天下,他们家才幸免于难。
只是往日风光不再,只得搬至城郊的旧居度日,他一介书生,妹妹走失,母亲病重,只能靠卖画和代写书信为生,而自那之后,这桩婚事就这样无声地被搁置了。
谭绍清这两年努力画字画卖钱,努力筹备考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再次风光地去杜府提亲。
奈何他在秋闱上只中了一个小小的举人,科举三年一试,杜莺莺现已年过十八,怕是再也等不起他了。
再加上叶昭在他府上居住的流言慢慢传了出去,说他养了一名貌美的女子在府中,早已将杜莺莺抛之脑后。
谭绍清着急地去和杜莺莺解释,她却总是闭门不见,最后还是在上元佳节上,看到杜莺莺与另一男子挽手走在街边放灯。
谭绍清愣在原地,急步走到杜莺莺的面前,拉着她的衣袖问:“这是你给我的答案?”
杜莺莺冷笑着指着叶昭:“我与谁在一起,与你又有何相关?你不是早已经金屋藏娇了吗?怎么?想娶我回来做小?我堂堂户部侍郎的千金,会嫁给你个穷酸举人做小吗?”
谭绍清望着杜莺莺,满眼悲伤。
“啊,有蛇!”一条银蛇不知何时已在杜莺莺的手腕处咬了一口,她立即脸色苍白。
谭绍清想去扶她,却被和她随行的男子推开了。那男子怒吼:“你们把莺莺怎么了?”
叶昭捧着花灯冷冷地笑着:“没怎么啊?不过就是被我的宝贝咬了一口,过一会儿就会七窍流血,全身溃烂而死!哈哈!”
“你个毒妇!快把解药拿出来!”
“我不拿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叶昭,别闹,把解药拿出来。”谭绍清在旁边发话,声音颇为愤怒。
“她这么对你,死了活该。”
“快点把解药拿出来。”谭绍清一把抓住叶昭的手腕,去找她腰间的解药。
“她这种女人,不值得你去爱她!”叶昭护住解药,不让谭绍清拿。
谭绍清怒火上涌:“你懂什么是爱吗?你除了会不知羞耻地赖在我家里白吃白住,你还会做什么?”
谭绍清一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虽然这些日子他不喜欢叶昭的举动,可是她对他的情深意重,就差没将自己的一颗真心奉出来。
叶昭愣在原地,把手里的解药丢过去:“谭绍清,你混蛋。”说完便跑远了。
谭绍清没有追叶昭,他把解药迅速地给杜莺莺服下。
叶昭气得在厢房里如孩童一样大哭,把细软收拾得阵阵作响,一边收拾一边谩骂:“谭绍清你个混蛋,我对你那么好,对你娘那么好,你就这样骂我,我整天伺候你,你从来不拿正眼看我,我都没生气,从来没人敢这样对我……我要把你的脸划花,把你的手脚砍下来丢去赤龙渊!”叶昭越骂越生气,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到谭绍清门前踢上两脚。
“谭绍清我告诉你,我出了你家这个门,你以后就是求我我都不回来了!”
谭绍清躺在屋子里,听着她的骂声,听着她踢他的门,差一点就要出门了,可是他心底那一点自尊和自傲让他停住了脚步,他听着叶昭摔门离去的声音,点燃了一支烛火。
叶昭走后的那段时日,谭绍清总是郁郁寡欢。早起无人做饭,晚上无人为他母亲走远路去拿药,夜里起来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起身,走到小园里,发现叶昭数月前种下的果树已开始发了芽,他不知道她种的是什么,当他趴在地上去看那些新芽的时候,他才想起,那个总在夜里为他点灯的叶昭已经不在了。
他以为他会为失去陆莺莺而哀痛,可当他提起笔作画,发现画出来的每一张画都是叶昭的脸,娇嗔的,灵动的,穿着破旧的衣衫,毫不矫揉造作的。
他在梦里看到叶昭趴在他的怀中,醒来却再也听不见她的笑声。那个他以为生命之最重的陆莺莺,他却连一个梦都没有梦见过。
他这才发现,习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那个不起眼的叶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
伍?『许诺』
谭绍清想把叶昭找回来,走出街市却看到了叶昭被捕的消息。
他生怕叶昭受委屈,花钱买通衙役进去探她,本以为她会被各大刑具折磨得生不如死,不曾想她竟然坐在牢房内与几名衙役玩骰子。
“来来来,买定离手。”她大声吆喝着,依旧是那身破旧的乞丐服,脏兮兮的脸,叉着腰,大口大口地喝着酒。
“姑奶奶,你把我们所有的钱都赢走了,还不满意啊!”一个衙役苦着脸说。
“别废话,快下赌注。”
谭绍清站在一旁看傻了眼,带他进来的衙役低声说:“这个叶昭可真是个姑奶奶,还没到宣判的日子,就把我们所有的钱都赢光了。”
“好了,今天就先这样吧。”叶昭收起了赌局,把一些碎银分散出去,“一点意思,多谢大家陪我玩。”说完便把剩下银子一点一点地装进她随身的钱袋里,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道弯月。
“你一个无亲无故的犯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一个衙役问道。
“我这钱可是要拿来嫁人用的。”叶昭大言不惭。
“哪家公子会愿意娶你一个将死的牢犯。”衙役的嘲笑声此起彼伏。
“他要是不愿意娶我,我就把他杀了,这钱正好留着给他办丧礼。”叶昭收好了钱,面对着墙,看着涔涔月色独自喝酒。
“真是个疯子。”众人作鸟兽状,各归各位做起事来。
谭绍清在角落里看着叶昭,她总是这样,无论是身陷囹圄还是面对家徒四壁,她依旧过得潇洒自在,仿佛生死富贵都与她无关。
谭绍清走到牢房前喊她:“叶昭。”
叶昭脊背一震,手里的酒壶掉在地上,却始终没有转过身。
“你来做什么?”她的声音带着赌气。
“我来……看看你……”
“一个将死的犯人有什么好看的?”
“你……冷不冷……需不需要我给你带点什么?”
“不需要,省得你又说我不知羞耻。”叶昭叉着腰,声音还带着埋怨。
“那天……是我讲话太冲动了。我本不是那个意思,但却伤害了你,实在抱歉。”谭绍清轻声地道歉。
叶昭一动不动:“你是不是觉得我快要死了,所以才说可怜我的话。”
“我不是……罢了……”谭绍清转过身,迈步朝牢房外面走去。
“谭绍清,我都要死了,你说一句好听的话哄哄我又会怎样?”叶昭抓住牢房的门说道。
谭绍清转过头,并没有上前,隔着几步之遥,他望着她:“叶昭,我不会让你死的。”
黑漆漆的牢房中点着几支烛火,焦黄的光线映出他那张清俊无瑕的脸,那是叶昭数月以来第一次在谭绍清的眼中看到对她的关心。
陆?『一句千金』
回家之后谭绍清拿出所有的积蓄帮叶昭疏通,本想找寻一些父亲曾经的旧部,可是几乎无一人帮忙,最后谭绍清不得已,只好拿着曾经的结亲信物去拜会户部侍郎。
他站在户部侍郎家中,拿着玉佩不卑不亢地说道:“小侄只想请陆伯父帮我这最后一个忙,以后陆谭两家再无瓜葛。”
户部侍郎对他的到来颇为震惊,他没想到那个在他眼中文弱无能的书生,竟然会拿陆谭两家的婚姻来威胁他去救一个他都没听过的女人。
“老夫会托人帮忙,但成与不成,老夫也不能保证。”最后户部侍郎还是应允了这个请求。
街市上冷风萧索,谭绍清并没有回头去看。当谭绍清把玉佩交还给陆家的那一刻,他便知道,此生他和陆莺莺不可能再有瓜葛,他和她最后的一点缘分都在这一刻,消失殆尽。
是什么让他放下得这么决绝,连陆莺莺的眼泪都无法令他动容,他站在湖边的垂柳下,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叶昭的案子在三日后开堂审理,本是妖女吃人的案子,可叶昭并未吃人,亦未伤人,最多就是偷了鱼户的鱼。她可怜兮兮地站在堂前,一笔鼻涕一把泪地说自己只因家乡闹了饥荒,便一路逃跑,在路上啃树皮吃野草才养成了生吃的毛病,并非什么吃人的妖女,她说得情真意切,加上她瘦小柔弱的样貌,也教人十分信服。
在户部侍郎的帮忙下,叶昭这个可大可小的案子就以普通偷盗罚银外加三十大板告终。
叶昭被打,可是她却丝毫没有叫喊,当打完三十大板后,谭绍清走了过来,拿着一块云锦布系在叶昭的腰间给她遮羞。
“谁要你可怜啊,就这三十大板还不跟蚊子叮一样啊……喂,你放我下来……”叶昭还想挣扎,谭绍清已经把她背起来,朝府衙外走去。
叶昭趴在他的背上,气哄哄地说:“我不要你背!”
“那你还想让谁背?”他的声音隔着清风,冷冷地从前面飘来。
“我……”
“绍清,你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妖女?”陆莺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他们的面前。
谭绍清停下来,却没有说话。
“你怎么说话的!谁是妖女!”叶昭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不甘示弱的人。
“你这个妖女,本来绍清对我一心一意,就是你把他抢走了。”陆莺莺气得面色涨红,早已没了什么大家闺秀的模样,“他竟然为了救你,拿我们的婚约来交换!”
叶昭内心一怔,她没想到谭绍清会为了她去做这样的事情,她一直以为谭绍清心里只有陆莺莺,所以上次才会那么着急地骂她。
“莺莺,叶昭是个善良的女子。”许久之后,谭绍清才开口说话。
“绍清,你我多年感情,竟抵不过一个妖女。”陆莺莺的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她对谭绍清还是有爱的,只是世俗的逼迫才让她不得已离开。
“莺莺,就当我们有缘无分吧。”谭绍清欠身从陆莺莺身边走过去。
叶昭刚刚的怒气在这一刻都化作一潭清水,看着眼前这个清秀俊逸的男子,枕在他柔软坚毅的肩上,仿佛只要倚着他,这辈子就已经足够了。
“你真的为了我,解除了你们的婚约啊?”在路上的时候,叶昭问谭绍清。
谭绍清停顿了片刻,偏头道:“我说过,我不会让你死的。”
“那你那天还那么凶地骂我!”叶昭一想起那天就伤心。
“我是怕你闹出人命,莺莺可是户部侍郎之女。”谭绍清眼中的关心真真切切。
叶昭心里一软,感觉眼中有湿润的水雾快要漫下来,但是脸上还佯装镇定:“书呆子,那你是关心我吗?”
“我不关心你,为何要救你?”好半天,谭绍清才说。
叶昭心里甜滋滋的,笑得无比灿烂。
到谭家老宅门前之时,叶昭从谭绍清的背上跳了下来,谭绍清怕她的伤,想去扶她,她却看着谭绍清笃定地问:“书呆子,本姑娘现在要嫁给你,你娶是不娶?”
谭绍清没想到叶昭会问这样的问题,无奈地回:“叶昭,你除了会耍赖,还会做什么?”
“我还会一心一意的喜欢你啊。”
“叶昭,我谭绍清一介穷儒,家中一贫如洗,还有个病重的老母,科举若是不中,将一世清贫。与我一起,你怕不怕?”
“那我来历不明蹲过大牢人人都喊我妖女,你又怕不怕?”
谭绍清温柔地伸出手,把叶昭额前的碎发拂开:“我不怕。”
叶昭笑起来,急忙把腰间的钱袋拿出来放在他的手里:“书呆子,拿了我的银两,从今以后,我可就是你娘子了。”
他握着那袋银子,觉得那里有千斤般重。
叶昭生怕他反悔,赶忙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有了这个定情之吻,你就不能反悔了,以后啊,你只能对我一个人好,只属于我一个人,你要是对我不好,我就把你杀了,拿去喂蛇。”
谭绍清没有回答她,只是缓缓靠近她,俯下身在她的唇上重重地落下一吻,软而润的触觉让她愣住了。叶昭平时看似跋扈,其实不过是假把式,谭绍清这一吻,倒让她晕头转向,一时分不清南北了。
他吻完她,看她一脸羞红,满意地附在她耳边轻语:“这才是真的定情之吻,娘子。”
一句千金,此生不悔。
柒?『光明』
叶昭伤好之后,便与谭绍清拜了堂。
没有三书六礼,没有高朋满座,只有几支红烛,高堂为证。
入夜后的都城更深露重,园中的花卉竞相绽放,像是要将这良辰美景衬得更为写意盎然。
谭绍清在微凉的夜光下挑开叶昭的红盖头,烛火下她的脸娇艳动人,如绽放的牡丹,眉间一抹三角梅更添几分妩媚,红唇轻启,眼波流转,是谭绍清从未见过的动人模样。
屋外的风吹入窗棂,把屋内的蜡烛吹熄了,叶昭忙慌地要去点灯,谭绍清把她拉住,在黑暗里拉她入怀。
他细细地抚摸叶昭的脸,从眉眼到唇,最后到她的发丝。
“若我看不见之时,只要能摸到你的脸,我便知道那是你。”谭绍清一直在为他的眼疾担忧。
叶昭有些感动:“以后,你看不见的时候,我便作你的眼睛。”
最初的那几年,叶昭与谭绍清日子过得清贫也颇为幸福,叶昭终日为他洗衣做饭,伺候母亲,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叶昭的心性像个孩童,她不要山珍海味,也不要绫罗绸缎,只是每每看到集市上的小东西就流连忘返,小小的糖画,纸糊的风车,色彩鲜艳的水灯……她也不开口说要买,就是眼巴巴地看着那些物件。
谭绍清看她喜欢,想方设法一一为她做来,可惜他一介书生,做的东西总是不尽如意,糖画画成四不像,风车做完却不会转,好不容易做只水灯,一放到水中就下沉了。
谭绍清觉得自己做得糟糕至极,可是叶昭却喜欢得紧,抱在怀里恨不得睡觉都搂着它。
叶昭经常一边吃着糖画一边在园中摘红耳坠,碧绿的树下,她的笑脸随风而起,冰肌胜雪。
后来谭绍清才知晓,叶昭在园中种的是茨树,结出的红耳坠可以泡茶,煮粥,入药,有明目清神的功效。
叶昭事事以谭绍清为先,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他考量。
有时红耳坠结多了,叶昭便将其晾干,装在袋中推车沿街去卖,谭绍清怕她累着,向卖菜的商贩买来一辆装货的木头推车,叶昭坐在车上,他便在后面推着。
木车贴着地面,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咕噜噜的声响,叶昭大嚷着:“又大又漂亮的红耳坠,可煮粥泡茶,有没有人要买……”
叶昭的红耳坠卖得很好,她聪明伶俐,又能说会道,总是有很多人喜欢来买她的东西。
每次卖完一季的红耳坠,叶昭便十分高兴,回到家中温上两壶自己酿的花雕,把糖画车拉出来让谭绍清给她做糖画。
他问叶昭:“喜欢什么图案?”
叶昭转了转眼珠:“我要七仙女的。”
谭绍清愣住,叶昭大笑:“骗你的啦,书呆子。”
她眼睛明亮,衣着素雅,却难掩一张美丽动人芙蓉面,她爱喝酒,喝醉了便托着腮看着谭绍清,笑着撒娇:“相公,给我亲一口。”
她醉倒在谭绍清的怀里,嘴角边泛着幸福的微笑。
谭绍清有时候并不明白叶昭的幸福从何而来,她那么单纯,无私地奉献自己所有的爱,可是她又那么神秘,无人知道她的身份,可是谭绍清并不在乎,他只知道,眼前的这个姑娘深深地爱着自己。
而自己,也同样的爱着她。
天长地久的相守,对他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满足。
爱慕谭绍清的姑娘得知他娶了城中有名的妖女后,都不再光顾他的生意,有时候叶昭给他送饭,看他一个人寥落地站在那些字画前面,她假装揶揄他:“当年的万人迷,现在门口连只麻雀都不来了。”
谭绍清拈起叶昭给他做的桂花糕送入口中:“这个成语叫,门可罗雀。”
“你是在笑话我没有学问?”叶昭叉着腰,像个母老虎。
谭绍清揽过叶昭,垂眼温柔地笑:“我可以教你。”
谭绍清闲时会教叶昭识字作画,就在书房的长案上,点一炉淡淡的香,研墨的水是叶昭每日早晨收集的露水,一点点的墨色在纸上晕染开,他宽大的手指握住叶昭的手,一笔一划地写着:“昭。”
“日月昭昭,是光明的意思。”他轻声地说。
“光明。”叶昭细细咀嚼着这两个字,神情恍惚地看着谭绍清,“相公,自从遇到你,我才觉得人生有了光明。”
“傻瓜,那你之前的十几年,难不成都在黑暗里吗?”谭绍清笑道。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叶昭垂下眼,像是有雾蒙上了她的面颊。
捌?『辞官』
他们两个甜蜜地度过了三年的时光,这三年里,叶昭一直鼓励对功名放弃的谭绍清再考科举,在叶昭的鼓励下,谭绍清重拾了复考的信心。
科举到来之日,叶昭为谭绍清做了红耳坠**的香囊,谭绍清一路过关斩将进入三试,直到放榜的那日,当他在众考生中看到自己的名字入榜眼之位时,还一时无法回神。
同僚的祝福声声在耳,他才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梦,他立即奔回家中将还在收拾院落的叶昭抱在怀里:“娘子,我中了榜眼。”
叶昭傻傻地问:“榜眼是什么?很厉害吗?”
“也不算很厉害。但是够养你了。”他拥着她,一想到以后她不用再与他过穷苦的日子,内心止不住的欢喜。
叶昭虽然不明白榜眼的荣耀,可是看谭绍清喜上眉梢的样子,便知是不错的成绩:“相公,我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人!”
“我最大的本事,就是娶了你。”谭绍清看着叶昭满眼宠溺。
叶昭附在谭绍清的耳边,细语道:“那我要奖励你一个礼物。”
叶昭在谭绍清发愣的片刻,已将红唇覆上,幽香扑鼻,唇齿相依,这是叶昭送给谭绍清,最好的奖励。
满园的茨树在风中沙沙作响,碧绿的枝叶浸润在阳光下,两个人相互缠绕的身影缠绵又悱恻。
谭绍清中了榜眼之后,顺理成章地入了翰林院,他们的家也从城郊搬至都城的繁华之地,只是叶昭日日都要去老宅给茨树浇水。
曾经没有任何来往的亲朋戚友开始络绎不绝地上门,更有甚者要给谭绍清做媒,让他迎娶小妾。
对于这些谄媚的嘴脸,谭绍清全都将其拒之门外,一心一意对待叶昭一人。
入朝为官之后,谭绍清便不能像从前那样自由洒脱,总有许多朝政事物要忙。
他清晨入朝,出宫门之时常常已是日暮。
叶昭会提着一盏灯,带着一壶泡好的红耳坠**茶在宫门外等他。
别的大臣都有轿撵,而唯独谭绍清没有,他从叶昭手里接过灯盏放入手心,与她执手漫步回家。
暗夜的街,流水潺潺,微弱的光影落在湖面上,叶昭紧紧牵着他的手,在朦胧的夜色中,她的笑容像是影画,仿佛有些不真实,可是她手上传来的温暖却又让他那般心安。
德宣四十五年,谭绍清的母亲重病离世,离世前仿佛回光返照,本来痴傻不清的头脑却突然清明了起来,她握着谭绍清和叶昭的手,微颤地说:“见你们夫妻恩爱,我也十分欣慰,唯一的遗憾是你们夫妻没有生下孩子。我走后,望你能为谭家开枝散叶,不要让我们谭家在这一辈断了香火。”
葬完母亲后,叶昭连续几日都跪在谭绍清母亲堂前。与谭绍清成亲多年,她自问是做到了一个妻子所有的本分,可唯独子嗣这件事,她却迟迟未能做到。并非她不想给谭绍清生孩子,而是她的身体不容许她生子嗣。
这是叶昭从未对谭绍清说过起的秘密。
“阿白,你说,我该怎么办?”叶昭看着银蛇,无奈地自言自语。
银色的蛇缠绕在她的手腕上,慵懒地吐着信子。
“相公若是知道了我的身份,会不会就不要我了?”叶昭伏在地上,长长的黑发落下来,声音里带着啜泣。
对于叶昭的心思,谭绍清那时却不知晓,他只觉得叶昭沉寂了下来,以为她是在为母亲的去世而悲伤。而那段时期皇上将非常重要的修书任务交给他,他每日在翰林院忙得无暇顾及叶昭的情绪。
只是谭绍清万万没想到,在他修完那套书准备带叶昭出去游玩之时,却被人诬陷说他编写的内容有暗讽皇上的意思,还将他父亲当年的案子也一起提及,说他对圣上始终怀恨在心,假借修书知名,实存报复之心。
谭绍清平日公正清廉,从来不与人勾结,早就得罪了不少人,这次事一看便是蓄谋已久,他为证清白,在朝堂上愤然辞官。
当晚他将编撰的书放在园中烧毁,熊熊火光之中,叶昭把泡好的花雕递给他,谭绍清抿了一口:“你不怪我辞去这么好的差事?”
幽幽花树下,叶昭看着谭绍清,目光清亮:“你喝酒,我陪你一醉解忧,你杀人,我替你江雪埋骨;你辞官,我愿为你褪去繁华。”
屋檐下,结成冰棱的雪正在淌着水,花雕酒散发着红耳坠的馥郁。
没有太多的言语,所有的情都埋在这漫天的冰封中。
玖?『身份』
从翰林学士到普通平民,坊间众人都说谭绍清太傻,说他不该为了争一时之气而放弃大好前程,叶昭不懂那些官场风云,她只知道,只要谭绍清能快乐,做什么她都支持。
没有了俸禄,谭绍清不得不重操旧业,继续去摆摊为人写书信,画些字画拿去卖。
本以为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可谁知他摆摊的第一日,便被人砸了摊子。原来在他当官的这些年,都城地痞四起,所有摆摊的人都要交保护费,而有人早就给这些地痞下了指令,让他看到谭绍清的摊子就破坏。
他这才知道,要害他的人并没有因为他辞官而放过他,而是要见他潦倒屈膝才算痛快。
出摊第一天不仅钱没有赚到,还赔进去一个摊子和一些书画,叶昭知道后,气得不得了,第二天便跟着他去,谁要来捣乱,叶昭便冲上去打得他满地找牙。那天谭绍清才知道,叶昭的武功厉害得紧,竟能一人打败十几个彪形大汉而毫发无伤。
可惜虽然没有地痞流氓来捣乱,也没有人再敢买谭绍清的字画,亦无人敢来找他写书信。
都城住不下去了,叶昭和谭绍清决定搬去都城外的一个小镇重新生活。
他们乔装打扮,装作外乡人的模样来到了小镇上,用所有的积蓄开了一间小酒馆,叶昭会酿上好的花雕酒,泡上自己种的红耳坠,酒便有了养身的功效。
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雇了几个伙计一起酿酒,封坛。谭绍清要帮忙,都被她赶了出来,说他一介书生别来捣乱,只让他在堂前算算账。
酒馆生意并没有特别好,只能勉强能维系开支,而叶昭的脸色却越来越差,好多次谭绍清要找人来帮叶昭把脉,都被叶昭拒绝了。
搬到镇上半年,叶昭怀上了他们的孩子,当叶昭告诉谭绍清这个喜讯的时候,谭绍清高兴得热泪盈眶。
“我们谭家终于有后了,终于有后了。”
叶昭怀孕后,谭绍清不许叶昭去堂前招呼客人,自己在酒馆忙前忙后。他这才知道,叶昭每日做的事情有多辛苦,从酿酒到卖酒都是她一人包办,她的付出远比他想象的更甚。
叶昭怀孕六个月时,吃什么都没有胃口,逯他买什么给叶昭吃,她都全部吐掉,看着她日渐苍白的脸色,谭绍清既心疼又无可奈何,请了很多大夫都说叶昭脉象虚浮,这个胎怕是保不住了。
叶昭把那些大夫统统赶走,说他们都是庸医,她开始有了发狂的迹象,每日摸着肚子自言自语。
她的神智开始出现短暂的混乱,好几次夜里他看到叶昭爬起来,梦游般地在房里走动,他点了灯去看她,她却扑到他面前,伸出手要掐死他。
可是白日里叶昭却记不得她这些癫狂的事情,她依然会像个小女孩一般抱着他的脖颈撒娇,把他给她做的东西拿出来玩。
直到有一日,琉钰的出现,他才知道叶昭之所以变成这样的原因。
那是谭绍清第一次见到与叶昭有关的人,在他们相识的五年里,叶昭从未提过她的家里人。
琉钰有着一双深棕色的眼睛,长发编成一簇一簇的小辫,高鼻梁,深邃的眼窝,皮肤泛着蜜色,穿着异族的衣服。
叶昭那日正在发病,对着墙一直撞,谭绍清拦不住她,后来琉钰来了,在她的耳后刺了一针,她便清醒了。
“阿昭,好久不见。”琉钰皱紧眉头看向叶昭。
“琉钰……”叶昭支支吾吾起来,“是父王让你来抓我回去的吗?”
“王上很担心你的安危,自你五年前离家出走,王后流了很多眼泪。”琉钰摇一摇手里的铃铛,另一条银蛇扣在手腕上,和叶昭养的那条一模一样。
“我很好,让父王母后不要担心。”
谭绍清看着这位不速之客:“阿昭,他是谁?”
琉钰看着谭绍清:“我是西岚国的国巫,叶昭是我们西岚国的公主,也是我们的圣女,她于五年前离家出走,王上一直在找她。”
“琉钰,回去告诉父王和母后,我不会回去。我要和相公在一起。”叶昭坚定地拉住谭绍清的手。
“阿昭,你可要想清楚,你的身体,若不回西岚,不出一年,必定油尽灯枯而死。”
“不,你别说了。”叶昭把琉钰推出去,把门紧紧地关上。
隔着门,琉钰的声音冰冷而无情:“阿昭,你不属于这里,你在这里,只有死亡和贫穷。”
屋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风吹过宣纸发出的沙沙声响,许久之后,谭绍清低下声来问她:“他说的,都是真的?”
叶昭点点头,眼泪从脸上簌簌地落下来。
“原来你是公主,原来是我高攀了。”谭绍清呢喃着,颤颤巍巍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叶昭看着他的身影,想追上去,却不知道追上他要说什么,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她才瘫坐在地上,纵声大哭。
那天晚上,在镇上的泰安桥上,琉钰拿着一箱黄金给他:“离开阿昭,让我带她回去。”
“她是我娘子。”
“可是你给了她什么?”琉钰无情地打断他,“她在我们西岚国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受万人敬仰,可是这么多年来,阿昭跟你在一起,卖东西,打架,为你做家务,捧着你那一点臭骨气,日日和市井泼妇一般。好不容易你熬出头了,也没有享受几天好日子,又要陪你来到这个小地方累死累活,跟你这么多年,她受了多少委屈,吃了多少苦?你带给她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贫穷和痛苦。现在还想她给你生孩子,她的身子若是生下孩子,连性命都保不住。你怎么能这么自私,怎么能这样对她?”
面对琉钰的指责,谭绍清竟无从反驳,他想了想,叶昭这么多年跟着他,的确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包括他们的孩子,未来他出生之后,他该怎么办呢?
他注定一出生就注定要和他们一起挨穷。
琉钰把一箱金子放到谭绍清的怀里:“这箱金子够你过下半辈子了,你可以再娶一个妻子,让她替你们谭家传宗接代,这已经是我能给你安排的最好的生活。”
谭绍清笑起来,把那箱金子抱在怀里,痴笑地走回去。
刚走到门口,他便看到叶昭站在石凳上去摘茨树上的红耳坠,她大着肚子,脸上却没有因为怀孕红润起来,而是更加凹陷下去,他才发现叶昭因为怀孕清瘦了许多,她的变化他浑然不觉,而叶昭也从不会说。
叶昭把红耳坠放在鼻尖嗅了嗅,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她看到谭绍清,慌忙从石凳上下来,跑到谭绍清的面前:“相公,你回来了。”她瞥见谭绍清手里的盒子,“这是什么?”
“琉钰给我的黄金。”他冷冷地看着叶昭。
“你为什么拿他的黄金?”叶昭不敢相信。
“有了这盒黄金,这辈子我的日子就不用愁了,再也不用起早贪黑地酿酒,也不用在堂前面对讨厌的客人赔笑脸。”
“你是在赶我走吗?”叶昭颤抖着问,“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有了这些黄金,我可以用这笔钱娶个新媳妇……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谭绍清说得很轻松,脸上丝毫没有留恋的神情。
“不,不会的,你不会这样对我的,你说过,这辈子,你就只娶我一个娘子,只爱我一个人,只想和我过这一生……”
“男人的话你怎么会相信?以前那种穷日子我过够了,现在有了钱,逍遥快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岂不痛快……”“啪!”谭绍清后面的话还没说完,脸上已经挨了叶昭一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疼,仿佛一切都凝结了,谭绍清摸了摸被打的脸:“这一巴掌,算是我还你这么多年对我的情。”
叶昭无法置信地看着他:“一巴掌就能还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吗?原来我们的感情只是这么廉价和脆弱。”叶昭咬着牙,握紧拳,“是我叶昭瞎了眼,错看了你。”
叶昭转过头,只身朝屋外走去,手里的红耳坠散了一地。
这次她没有哭没有闹,更没有像以前离开的那次一样踢他的门,她蓦然发现,当一个人真的被伤透心的时候,是说不出一句话的。
当叶昭的身影彻底的消失在谭绍清眼前的时候,他松开手,黄金滚落在红耳坠的旁边,眼泪从清明的眼珠里滚了出来,落在红耳坠上,碎成一片。
拾?『去南疆』
叶昭走后谭绍清没有心思照顾酒馆,终日把自己关在地窖里喝酒,酒馆不到半年就结业了。
伙计作鸟兽四散,大伙都说,酒都让老板给喝了。
谭绍清关了店回到都城,不过一年的时间,无人再记得有他这么一个人,世人总是善忘。
他衣着破旧,披头散发地走回老宅。
那里已经被尘封起来了,院内所有的草木都已经枯死,只剩几棵凋零的茨树在风中摇摆,树上早已结了厚厚的蜘蛛网。他想起以前叶昭总喜欢在树下缠着他给自己洗头,她的头发在阳光下泛着亚麻的颜色,如绸缎一般。
他的手穿过她的发,仿佛能一直延伸到她的心上。
他以为他很快会从叶昭离开的悲恸里振作起来,他会模糊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可是日子越久,叶昭的身影就愈发清晰,她靠在他的怀中,她搂着他的脖颈,她怒气汹汹地插着腰……
他那么思念她,思念到自己都无法控制。
翌日他出门去买东西,听到有人在传:“听说西岚国的公主生了一个男孩。”
“西岚国的公主不是才回国半年之久吗,怎的就临盆生子了?”
“听说是与外面的男子珠胎暗结。这个孩子的出生,也不知是福是祸。”
谭绍清听到叶昭生了孩子人也平安,总算放下心来,说明他送她回去的举动是对的。
夜里他辗转反侧,却怎样也睡不着,他总想见叶昭一面,只要能见她一面,他也知足了。
思及此,谭绍清连夜收拾了细软,踏上了去西岚国的路。
西岚在南疆,和洛羽国隔着千山万水,谭绍清翻山越岭,风尘仆仆的赶了四个月才到。
他这才明白为何他初见叶昭的时候她衣衫褴褛一脸污秽,他无法想象一位娇生惯养长大的公主,是如何孤身一人走了四个月到达洛羽国,变成了无所不能的姑娘的。
西岚的都城叫临渊,叶昭住在临渊皇宫,他在宫外徘徊了许久,终于看到了一则招画师的告示。
谭绍清揭了皇榜,他的画技了得,果然中选,被安排进了画馆。
他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叶昭回国后一直住在皇宫的偏殿里,国主不许她踏出宫门一步,对外却说她身体虚弱要静养,只有每月一次的朝圣,叶昭作为圣女才会出宫让众人膜拜。
在临渊城的几年,谭绍清在朝圣日必会告假出宫,他混在人群里,跪拜在地上。
当叶昭的礼车从他的身边驶过,他会微微抬起头来去看叶昭。
隔着一层珠帘,他连叶昭的脸都看不清楚,只是依稀看到她那双曾经活泼的眼睛现在如死一般的寂静。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谭绍清在西岚的皇宫里除了画画,还了解了许多西岚的民风。
西岚人善于制蛊,也十分信蛊,叶昭之所以被尊为圣女,是因为她的体内养着西岚的蛊王,这本是无比尊贵的荣耀,可是她五年前却带着蛊王离开,在西岚国上下引起了不小的**。而她如今回来,却是临盆在即,这让西岚子民颇多微词,可王上下令不许任何人提及此事,所以叶昭依然是西岚国的圣女。
他还听说叶昭回来后几乎从来不说话,只在宫外种了一片茨园,时常独自去那片园子浇水。
谭绍清偷偷去过几次茨园,大得令人吃惊,接连成片的茨树在凄冷的风中潇潇落落地被吹着,红耳坠落了一地都没有人捡,依稀可见主人内心的空寂。
叶昭居住的偏殿不许任何人靠近,入夜时分,守卫少了一些,谭绍清会靠着白日里做好的标记走到那里。
他有夜盲症,夜里出行本就极其困难,怕被人发现更是不敢点灯,只能循着白日的记号慢慢地行走,刚走的时候摔得满身是伤,风凌厉地吹过他的眉眼,他却毫不惧疼。好不容易走到偏殿外,在门檐的灯盏下寻一方空地坐下,他想起叶昭曾和他说,与他不相识的时候,她夜里就睡在他家门口,所以那日才会刚好帮了夜里出行的他,他无法想象她堂堂公主怎愿屈就睡在他家门前,寒风刺骨,夜风冰凉,究竟是什么支撑着她留了下来?
如今他也这样坐在她的宫门前,吹着冰冷的风,感受到叶昭和孩子与他仅有一墙之隔,那种温暖的靠近,让他毫不畏惧寒冷和黑暗。
叶昭曾经是那样炙热而深沉地爱着他,用尽她毕生的荣华。
起初叶昭的殿里时常传出孩子的啼哭,他哭得十分凄厉,却从来没有人去哄他,后来那个哭声就渐渐少了。
谭绍清的心一阵心疼,他知道这是叶昭对他的恨,她恨他,连同他们的孩子。
可是他还是没有后悔把叶昭送回来,至少她不用与他一起挨苦,不用再做那些粗重的活,不用委屈自己,最重要的是,她可以活着,健康地活着。
这比让她恨他,更加重要。
王上始终没有给叶昭的孩子赐名,他第一次听到叶昭喊他阿离,已经是阿离八岁那年。
那是一年的雪夜,西岚气候寒冷,谭绍清照例去偏殿,风雪刺骨,他只能站在门口搓手取暖。
等到半夜,屋内火光冲天,有宫人大喊:“着火了,着火了!”宫门被打开,偏殿的宫女四散奔逃。
“少主还在里面!谁救救少主!”服侍阿离的宫女凄厉的哀求。
谭绍清听到这句话,推开宫女就往火海里冲,浓烟滚滚,烧得他脑子发晕,在熊熊的火海中,谭绍清看到一个八岁左右的男孩儿,穿着淡青色的素衫,仓皇地站在一道火柱后,进退维谷。
谭绍清跨过火柱来到阿离面前,抱起阿离就往外走。
滚烫的火块从四面八方掉落下来,像烧红的碳落在谭绍清的身上,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大步流星地冲出火海。
谭绍清抱着阿离从火场走出来时,正好看到从宫外赶回来的叶昭。她今日难得去表姐家留宿,没想到宫里就遭遇了不测,她心系阿离的安危,连夜赶了回来。
谭绍清浑身被烧得皮开肉绽,乌发尽毁,一张俊颜几乎被毁了一半,他抬起头,正好和叶昭四目相对,烈烈火光中,他们看到了彼此。
多年后的重逢,他们都不曾想会在此刻。
阿离看到叶昭,却没有跑过去,而是缩在谭绍清的怀里不肯下来。
叶昭回过神,冷冷地走到谭绍清面前,她脸上没有一点笑容,眼眸如一潭深幽的死水,她把阿离从谭绍清的怀里抱过来,冷冷地说道:“此人擅闯偏殿,给我带下去,赐予蛊刑。”
蛊刑是西岚最恐怖的刑罚,它不会令你毫发受损,只是一只小小的蛊虫钻入你的身体,在你的体内肆虐地游走,让你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谭绍清初次体验到蛊虫的可怖,仿佛千蚁缠身,令他动弹不得,可又极痛,那种痛是从骨子里传出来的,痛到每一根神经都在发抖。
他受完蛊刑后一度昏死过去,被人拖回房,像只死鱼一般扔在**。
入雪的夜晚,叶昭拿着一瓶药膏撑着伞站在他的门前,却久久没有推开门。
许多年前,她只要一想到这个人,心里全是幸福,哪怕每日风餐露宿吃糠咽菜都觉得开心。
可是现在她是那么恨他,恨他因为一箱的黄金就把她丢弃了,恨她那么多年的努力付出,在他眼中连一箱黄金都不如。
她不懂,他既然选择了舍弃她,为何还要出现?为何还要救阿离?
她最终还是把药丢在了地上,转身离去。
谭绍清的伤在一个月之后才完全复原,可是由于没有及时救治,他的全身留下了可怖的疤痕,这些疤痕一路蔓延至他的半张脸。
宫中的人都以为谭绍清是想要攀龙附凤才去救的阿离,都在暗地里瞧不起他,可是他却并不放在心上。
没有了清俊的容貌,宫里的嫔妃都不再找他作画,国巫知晓了此事,将他派去叶昭宫里教阿离读书认字。
其实琉钰从谭绍清进宫的第一日便知晓了,这么多年他没有赶他走,是可怜他的痴心。
宫人都对谭绍清丑陋的脸避而远之,反而阿离很喜欢他,对任何人都冷漠的阿离只有在看到谭绍清的时候十分活跃,只要他走入殿中,阿离总欢快地跑过去,跳到他的身上,把头紧紧地埋在他的脖颈里,喊他:“老师。”
那个惹人喜欢的粘人模样就像少女时期的叶昭。只需要轻轻抱着,心里就一阵发软。
阿离很聪慧,什么都一学就会,尤其喜欢画画,他的字小小的,是正楷,写在纸上,像是落英。
他教阿离读弟子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小小的阿离并不懂得这些文字的意思,仰头疑惑地看着他,他垂眼温和地说道:“弟子规是教导你,以后长大了,要孝顺你的母亲,尊敬她,爱护她,懂吗?”
阿离眸光一闪,问:“那父亲呢?”
“你父亲已经死了。”叶昭听到阿离说父亲两个字,像是触动了她身上的某根神经,她从殿中走出来,一把把阿离拉过去,细长的指甲嵌入阿离的脸上,瞬间把他白嫩的小脸划出一道血痕,“母亲说过的话,你为什么记不住?”
阿离痛得眼泪瞬间从眼眶里流了出来。却死死地没有哭出声音来。
“这么点疼就哭,怎配做我的儿子?”叶昭抽出腰间的长鞭打他,谭绍清冲过去挡在阿离的面前,长鞭落在谭绍清的身上,瞬间绽开一道血痕。
“阿昭,他是你的孩子,你怎么能这样伤害他。”
“你是什么东西!阿昭也是你能随便叫的?”叶昭双眼猩红,手里的长鞭并没有停下来,一鞭一鞭地打在谭绍清的身上,像是一种发泄。
谭绍清被打得血肉模糊,却还是把阿离紧紧地护在自己身下。
后来是阿离的哭声唤回了她的意识,那个从小被她严厉管教,从来不敢哭的孩子,惊天动地的大哭起来:“母亲,你别打老师了,阿离求求你了,阿离以后不会再说让母亲生气的话了。”
叶昭收了鞭子,谭绍清趴在地上奄奄一息,叶昭在他身边蹲下,冷冷地说:“是不是很疼?可是你知道吗?你所受的疼,还不如你给我的千万分之一。”
叶昭抱起阿离:“把他给我拖回去,吩咐下去,谁都不许给他上药。”
谭绍清以为自己要死了,他能感觉到,曾经那个爱他如命的叶昭,现在恨不得要他死,他趴在简陋的床榻上,看着窗外漏进来的一片月光,如霜似雪。他想起他们以前刚搬到小镇上,房子还没修葺好,屋顶空了一块砖瓦,夜里睡觉的时候能看到月光一点点从那格缝隙中漏进来,叶昭趴在他的身上,像只柔软的团子,几缕青丝漫过他的脸颊,香气动人。
他们一起抬头看月光,他闻着她的发香,抱着她柔软的身子,仿佛那便是最好的时光。
隐约间,他感到身上凉凉的,在模模糊糊的意识里,他看到一个小身影在他眼前,笨拙的把药膏倒在他的身上。
“老师,这是上好的白玉膏,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涂这个就好了。”阿离趴在他的耳边说。
“你现在也是小时候啊。”谭绍清心疼道,“你母亲常打你吗?”
“比起母亲受的苦,我这点痛不算什么。”阿离懂事地说,手却在谭绍清的背上一点一点地把药推开。
“你母亲过得不好吗?”谭绍清问。
阿离擦了擦手,并没有正面回答他:“我是偷偷瞒着母亲出来的,现在要回去了,要是母亲知道我来给你送药,怕是又要生气了。”
“去吧。”谭绍清摸摸他的小脑袋。
阿离走到门口,蓦地转身,一双晶亮的眼睛看着他:“老师,你不要怪母亲,她其实……心里很苦。”
阿离是个聪慧的孩子,有着一副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玲珑心,懂事得让人心疼。
“你母亲无论怎样对我,我都不会怪她。”
阿离笑了笑,推门离开了。
拾壹?『蛊王的真相』
阿离带来的白玉膏果然有效,本来很难痊愈的伤,短短数天就康复了,且没有留下疤痕。
他想去叶昭的宫里看阿离,可是叶昭已经下令让他无须再来,画馆管事见他失宠了,就将他安排在画馆里做一些粗重的杂活。
有天夜里他刚躺下,阿离跌跌撞撞地来找他,他惊慌地对谭绍清说:“老师,母亲又去密室了。她每次去完密室,回来都要打阿离,阿离好怕。”
谭绍清安抚着把阿离送回宫中,根据阿离说的路线来到了那间密室。
阿离所说的密室,就是叶昭每个月都要进入的炼狱,这是作为蛊王宿主的使命,也是她巨大痛苦的根源。
谭绍清走进密室,眼前的场景让他惊骇不已。那间密室里仅有一方大大的玉池,里面养着千百条蛇,叶昭坐在玉池里,此时所有的蛇正爬满她的身体,在她身上噬咬,可是咬破的地方又会迅速地生长回去,她痛苦地在池中扭动着,可是却始终没有叫一声。
最后她的头顶冒出一只蛊虫,一点一点地把池中的蛇吃掉,千百条蛇入它的口,它的体积却没有丝毫的增长,而叶昭却随着蛊虫的吞噬,肌肤愈发的光滑,仿佛少女般细嫩。
难怪他这么多年未见叶昭,她的容颜却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原来都是这只蛊虫的缘故。
来到西岚国这么多年,他在皇宫里看了许多西岚国的典籍,据书中记载,这种非人的场景就是血祭,宿主饲养着蛊王,却月月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以前光是看典籍都觉得可怖,今日亲眼所见,更是揪心。
蛊王吃完那些蛇,又回到了叶昭的身体里,池中空无一物,仿佛刚刚所见全是一场幻觉。
“很可怕吧?”叶昭对谭绍清的到来一点都不惊讶,她将外衣披上,从妆奁台上拿出一把鎏金梳,细细地整理自己凌乱的乌发,“这就是你给我的,活着的代价。”
谁都不知道,叶昭作为西岚国的圣女,虽然从小受到万人膜拜,衣食无忧,可是这份尊荣的背后,是无尽的痛苦。
蛊王每月都要以万蛇喂养,万蛇要先吃遍叶昭的肉身作为引子,最后才能被蛊王吃掉。被万蛇噬咬的痛无人知晓有多可怖,而叶昭从五岁起,就月月要经受这非人的折磨,所以她在十六岁的时候不惜逃离到离家数万里远的洛羽国,哪怕睡在街上都觉得是一种幸福,可是她的身体养着蛊王,是无法生子的,为了生下谭绍清的孩子,她把蛊王逼离自己的身体,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她的身体越来越差,她早就做好在生完这个孩子后死亡的准备,可是琉钰找到了她,她在伤心绝望下又回到了西岚。
蛊王因长久没有得到喂养,再次回到叶昭的身体里,更加疯狂地吞噬叶昭,叶昭日日受到蛊王的侵蚀,性情暴戾乖张,打人发疯已是常态,并非她想这样做,而是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
谭绍清终于明白以前叶昭为何总会在梦中惊醒,为何她能那么奋不顾身地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原来从小到大她过得是这样的生活,她活在炼狱一般的世界里,看不到光明。
“我不知道,阿昭,我不知道你回来会是这样……我……”
“不重要了。”叶昭打断他,“到底是什么样都不重要了,只怪我痴念太深,我以为我对你倾其所有,会换来你的真心相待,可惜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叶昭叹了口气,“你我此生夫妻缘分已尽,我会再送你一箱黄金,离开西岚国吧,你的罪已经赎够了。”
“我不是在赎罪,我……”
“你别告诉我,你还爱我。”叶昭打断他,“当初那么轻松就把我丢弃的谭绍清,现在告诉我是因为爱我才回来,你以为我会傻到相信你第三次吗?”
“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你的痛苦?你告诉我,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去做。”谭绍清着急地问。
“死。”叶昭的声音,像是从冰窖里发出来的。她的瞳孔里,是深不见底的黑暗。
叶昭离开之时,在谭绍清的手心里放了一盏灯:“夜路太黑,拿着吧。别再摔得一身伤。”她的身上有淡淡的茨树叶的气味,还有微醺的酒味。
她在昏暗中看着他,“如果你知道我回来会承受这样的痛苦,还会让我回来吗?”叶昭并没有等他的回答,这句更像是说给自己的呓语,她嘴角含着道不清的笑,飘飘摇摇地走出了密室。
谭绍清提着灯,失魂落魄地在宫墙内走着,清风明月下,眼前仿佛一片寒雾薄暮,那些似是而非的光影晃晃****,他的脚下似是一片虚无,浮浮沉沉仿佛活死人。
他以为送她回来是他作过的最正确的决定,却没想到,他送她回来只是把她送入了一个无边无尽的痛苦中,他更不懂在叶昭的心里,只要能与他在一起,哪怕这辈子生命短暂,贫穷困顿,却已是莫大的幸福。
他只是想她活着,回到西岚好好地活着,如果他知道,她活着,是这样屈辱折磨,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作出当年那个决定的。
谭绍清终于明白叶昭曾说的那句“与你在一起的那么多年,是我唯一看见光明的日子”是何意思。
日月昭昭,他希望她光明地活着,可是他却亲手,把她推入黑暗之中。
拾贰?『消失』
是夜,没有光,只有月色零星散落几缕光芒,黛绿的茨园像是笼罩在一片迷蒙凄清的幽暗下。
叶昭拎着水桶在给茨树浇水。
这是叶昭在西岚种的一片茨园,这么多年,她总会在夜里走到这里,给它们浇水,和它们说话,看它们结出红色的果实,将它们酿成一壶一壶的酒,独自在树下醉饮。
她有时坐在树下哭,有时坐在树下笑,那些刺痛她的光阴还在,那些属于她和谭绍清的记忆却模糊了,她看到阿离的时候,会想起那个她曾爱得天崩地裂的男人,他从黑暗的尽头走来,将她扶起,把她温柔地拥在怀里。
可是一眨眼,他又不见了。
她在临渊城里看到了他,从他在夜色中跌跌撞撞走到她宫门前的第一天,她便知道了。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回来,她观察了他许久,他活得那样谦卑,悄无声息,像是一只蝼蚁般低贱,却还是没有离开。
她想尽办法折磨他,打他,伤害他,她以为他痛的时候她会很爽快,可是看见他痛,她的心还是不舍,一如当年她深爱他的时候,她不忍心看到他有一丝一毫的伤害。
所有的伤害都有尽头,她不想再问缘由,他看到了最可怕的她,她最不想让他看见的模样。
这么多年的孽缘,是该结束了。
谭绍清在藏书阁翻遍了所有典籍,想要找寻一个让叶昭摆脱痛苦的办法,可是没有一本书上有记载破解之法。
他去琉钰的府上,在他的门前跪了三天三夜,到了第四日,当琉钰打开门的时候,他几乎站不起身。
琉钰手里拿着一瓶褐色的药,看着他说:“蛊王已经繁衍出新的蛊虫,只要将叶昭身上的蛊王杀死,蛊王所繁衍出的蛊虫将会成为新的蛊王,新的蛊王就会找新的宿主,到时候叶昭便可脱离苦海。”他顿了一下,“可是杀死旧蛊王并非易事,要有一人自愿将蛊王过到自己身上,然后喝下剧毒的七虫汁,将蛊王杀死在身体里。但这种方法极其惨烈,续蛊之人会经历巨大的痛苦而死,死后全身溃烂,白骨森森。你可要想好。”
“我想好了。”谭绍清拿过琉钰手中的药,没有一丝犹豫。
当天琉钰来到叶昭的寝宫用药将她迷晕,再施针把蛊王放入竹筒内,递给旁边的谭绍清:“明日午时,你趁蛊王睡着,喝下七虫汁,那是它力量最薄弱之时,或能救你一条命。”
谭绍清拿过竹筒,放在怀中淡然地笑着:“我贱命一条,死不足惜。”他在叶昭身边蹲下,去看熟睡的叶昭,她的唇,她的眉眼,依然如少女那般动人,他真希望叶昭永远活在娇俏可人的少女时光中,永不要醒来。
他轻声地附在她的耳边说:“阿昭,我说过,我不会让你死的。”
他看着琉钰:“国师,今夜我便出城,我不想死在阿昭能找到我的地方。”
阿离探出头怯怯地问:“老师,你要去哪里?”
“老师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看着阿离。
“那阿离想你了怎么办?”
“那……便多孝敬你母亲。”谭绍清伸出手拥抱阿离,他已长成了一个小小的少年,有了与他相似的眉眼,却又像叶昭那般活泼讨喜。
这是他和叶昭的孩子,是他心尖上的宝贝。
他把脸贴在阿离的脸上蹭了蹭:“告诉你母亲,黑暗就似一场梦,梦醒了,就能看见光明了。”
叶昭一直活在黑暗里,现在他要亲手把这份光明还给她。
谭绍清去完茨园便连夜离开,琉钰为他开的城门,他坐在挂着灯盏的马车上,不知道自己要去往哪里,可是他知道,不管去往哪里,他都不会放心不下了。
他终是帮叶昭,找到了她的光明。
琉钰站在城门上,风吹开他的衣角,他轻轻地叹了口气:“阿昭,希望这次,我做的是对的。”
叶昭睡了三日才醒来。
当她知道谭绍清为了帮她脱离血祭的痛苦,带着蛊王离开了西岚国后,她像是发了疯一般跑去城外找他。最后她在一座悬崖下找到了一辆马车,在里面发现了一个破旧的银袋。
那是叶昭和谭绍清定情那年叶昭绣送给他的,图纹粗简,针脚别扭,可是这么多年,他始终将它视若珍宝,里面的银子从未拿出来用过一次,他总说除非他死了,否则钱袋永远不会离身。
叶昭摸着那个银袋,在大雪中,跪地大哭。
那一刻她才明白,他有多爱她,为了她可以舍弃这世上的所有,包括他的生命。
而他唯一的心愿,不过是希望她能光明地活着。
大雪将路铺上了厚厚的银白色,叶昭跪在冰天雪地里,把头埋入冰凉的雪中。
拾叁?『与君相守,日月昭昭』
蛊王没有了,王上着急命琉钰给蛊王找新宿主,西岚国选出了新的圣女,叶昭终于脱离了可怖的痛苦。
王上赐了一块封地给她,算是对她的补偿,她带着阿离去往自己的封地。
她的封地叫璟角,那里荒凉僻静,却最适宜种植果蔬。她在荒地上种了成片成片的茨树,把红耳坠都酿成酒送给封地的子民品尝。
每年初春,当酒封坛,她便会独自离开封地出外云游,封地的子民都当她贪玩,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为了寻找谭绍清。
她始终没有见到谭绍清的尸体,所有人都说谭绍清死了,可是她坚信谭绍清没有死。
因为多年饲养蛊王,她的身体再也没有发生变化,包括容貌,始终如同少女般娇美。
许多王公贵族不计较她生过孩子,上门提亲,全被她拒之门外。
她走遍洛天大陆各个角落,只为寻找谭绍清,日复一日,夏来暑往,不知不觉又过去了十年。
阿离长成了清秀的少年,成了封地的新王,娶了洛烟国的公主。
而叶昭还在寻找谭绍清。
有一年,刚刚初雪,她在山中遇到雪豹,与它厮杀了许久才将它刺杀,带着满身的伤疲惫地走到临近的小镇。
暮色渐起,小镇笼在一片云雾之中,她走入这个小镇,却闻到了一阵熟悉的味道。
香醇的花雕,里面还有红耳坠的气味,她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循着香气走到了一间酒馆。
酒馆生意很好,门庭若市,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灯,屋檐上是八角灯,酒馆内是玲珑灯,连桌面上放的都是莲花水灯。
酒馆虽小,却有股说不出的雅致。
伙计在忙着倒酒,上菜,酒馆的角落里几个孩子正在排队。
有个白发苍苍弓着背的老头正在给他们做糖画。
叶昭好奇走近了看,那个做糖画的老头,满头银丝,模样苍老,脸上全是疤痕,就连他的手也是满目疮痍。
叶昭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喉咙像是有什么被堵住了,一时间颤抖得说不出话来。
他不过不惑之年,却有了古稀的容貌,他变得面目全非,可是叶昭依旧一眼便认出了他。
这是她朝思暮念了一辈子的男子——谭绍清。
他活着,他真的还活着啊。
叶昭站在原地,感到全身都在发抖,恨不得立即扑到他怀里。
孩子们都亲切地喊他:“丑爷爷。”
丑爷爷做出来的糖画栩栩如生,有龙有猴还有兔,孩子们心满意足地拿着糖画离去。
谭绍清摸着花白胡子,笑意盈盈。
叶昭走到他面前:“老头,给我来个糖画,我要七仙女的。”她的声音清脆,充满着熟悉的霸道。
谭绍清一下子就愣住了。
他抬头,颤颤巍巍地去看叶昭,在看到她的一瞬,枯瘦的脸抽搐了片刻。
“丑爷爷看到漂亮姐姐害羞了。”旁边一个孩子欢快地叫喊起来。
谭绍清回过神,立刻低下头收拾糖画摊:“老朽不会做七仙女,姑娘还是另请高明吧。”
他匆匆忙忙地往酒馆外走,暮色已经暗下来了,他什么都看不见,盲目的在前行。
叶昭在他身后喊他:“谭绍清,这大晚上的,你什么都看不见,要走到哪里去?”
谭绍清停了下来:“姑娘,你认错人了。”
叶昭不管三七二十一,走到他面前把他扳过来:“你以为你变成老头我就不认识你了?你就是化成一堆白骨,我也能认出来!”
谭绍清不敢去看叶昭,当年他以为他吞了蛊王必死无疑,没想到他命大,并没有死,还被人救了,只是他的身体经过蛊王的折磨,容貌变成了鹤发鸡皮的老人,就连背也弯了。
本是不惑之年却变成了古稀老人。
他不敢去见叶昭,更不想拖累叶昭。
这么多年,他隐居这个小镇上,开了一间小小的酒馆,不曾想镇上的人爱喝他的酒,生意渐渐好了起来。他在酒馆里挂满了自己做的灯,都是以前叶昭喜欢的小玩意儿,他把它一件一件做出来,挂在店里,包括她喜欢的糖画。
他闲来就爱坐在店里,一边给孩子们做糖画,一边看着这些小玩意儿打发时间。
他没想到十年后,叶昭会来找他。
谭绍清坚持不认叶昭,甩开她的手:“姑娘你芳华正茂,老朽都可以做你爷爷了,男女有别,别……毁了姑娘清白。”
叶昭一抬头,在谭绍清的脸上亲了一口,一脸无赖地说:“好了,现在你毁了本姑娘清白,你要对我负责。”
谭绍清无奈:“你简直胡闹。”他故意不去看叶昭,转身要走。
叶昭看耍赖不成,干脆一屁股坐在雪地里哇哇大哭:“好啊,谭绍清,我千里迢迢找了你这么多年,被雪豹咬得浑身是伤,你看都不看我一眼,你好啊你,你对得起我给你生了个儿子的痛,对得起你娘吗?你走,你走,就让我一个人又痛又冷死在雪地里好了!”叶昭哭得很大声,说得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无论过去多少年,谭绍清似乎都见不得叶昭在他面前掉泪,以前她每次做错事,就耍赖,假装哭,硬挤出两滴眼泪,他就束手无策,只能投降。
谭绍清转过头,看到叶昭一身的伤,冻得红肿的脸,心里一软又折返回去,低下身:“都
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耍赖。”谭绍清摸了摸她脸上被雪豹抓的伤痕,心疼地问,“疼吗?”
“特别疼。”她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睛红红的。
“你还是这么年轻貌美,而我只是一个老头了。你跟着我做什么?”谭绍清叹口气。
叶昭从怀里掏出那个银袋,甩在他面前带着哭腔说:“收了我的银子,从此就是我的人了!这辈子都是!你现在想耍赖啊?”
谭绍清摸着叶昭的那个银袋,上面斑驳的痕迹像是岁月的年轮。
漫漫的雪夜里,所有的光都暗了下来,谭绍清已经看不见叶昭的脸了。
他伸出手,叶昭紧紧握住,将它细细地放在自己的脸上。
他的掌心布满了粗糙的老茧,生疼地划过叶昭娇嫩的脸庞,可是叶昭却觉得无比温暖。
叶昭的泪落了下来,落进谭绍清的手心里,他心头一颤,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思念,将叶昭揽入怀中:“阿昭,我好想你。”
他的心里,十年的死寂,在这一刻全都复苏了起来。
白雪落下来,一片一片轻悠悠地落在他们两个人的身上,落在他们重逢的夜幕中。
叶昭含泪笑了起来,把头紧紧地埋在他的怀中:“书呆子,我也想你。”
时光匆匆二十载,她最终还是找到了他,那个能给予她一生光明的人。
与君长相守,才是日月与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