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凌点三十,四方街依旧人潮汹涌。

不,应该说是刚刚聚集起夜游的人气。

在大研古镇,零点之前的人们都是新鲜而且贪玩的。

去看木府的陈年情事,去小店淘选灿烂且廉价的精致物品,在仓邦木吃杂菜火锅和饵块,看漂亮的“咪惹”跳一场忘记来自何方,又去向何处的舞蹈。

那不过是一场场来自尘世的宿醉。

零点过后,四方街才逐渐闪现出真正属于夜晚的人们。

呵呵,我喜欢叫他们孩子。

刚刚在客栈的浴室做了清洁,围上手工编织的羊毛披肩,拖拉着一双轻松的凉鞋。

三三两两,仿佛乡下夏天夜晚的萤火虫,忽地一下子就聚集起来了。

没有白天的走马观花,褪去一天车马劳顿的风尘,没有寻找惊喜和艳遇的凡心,一群群的孩子,聚集在沿着河流开设的夜晚酒吧。

饿肚子的可以吃肉串,吃饱的可以喝酒,喝醉的可以品茶。

快乐的可以肆无忌惮和对岸拉歌,伤心的可以借酒张狂乱舞春秋,兴奋的可以抢过流浪歌手的吉他,困顿的就在这极度放纵的哈欠声中,自在入梦。

我穿梭在流光飞舞的夜色里,寻找一个叫做美雪的女孩。

我能找到吗?

她从哪里来?

还在丽江吗?

今晚又流连在左岸还是伯仑朗?

甚至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叫美雪。

不,我一定能找到。

因为我记得你冷淡的眉眼,记得你微翘的小指甲,记得你纤细束起的黑色长发。

记得,记得你右手掌心的那一点黑痣。

美雪,我又回来这里了。而你,又在哪里呢?

我穿梭在过眼云烟的风景里,寻找只属于我的那一片风景。

2

我叫齐岩。

男。

今年十一月二十七号我就,呃虚岁三十岁,实足年龄应该是二十八,也有人说是二十九。

我不大懂年龄到底应该怎么算。

就像我不明白为什么马路上的人们总是面无表情,一幅随时准备发飙的样子。

不明白为什么隔壁办公室的两个妈妈桑总是排挤另一个妈妈桑。

不明白为什么下班后除了酒吧和家就没有地方可以呆着。

不明白有了一层130平的房子和一辆不好不坏、偶尔会熄火的车子后,还有什么是不得不要的。

哦,对,老婆。

他们说要找个在外面是贵妇,在厨房是主妇,在**是**的好老婆。

但是这帮家伙,自己都找到了什么老婆啊。

每天下班都拖着我流连夜店,不肯回家。偶尔还会跟我赖帐,要我帮他们付一杯塔奇拉的酒钱。

我常取笑他们是在公司是狗熊,在酒吧是恶狼,回到家是阉猪。

嘿嘿,有家的男人们,过的都是猪狗不如的生活。

我在这个城市里,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哦对了,家里其实有个女主人,是一只叫做贝壳的虎斑长毛猫。每天蹲在落地玻璃窗前,安静地等我回家。

一个人和一只猫的生活,有种无法无天的自在。

其实我二十七岁时,差点结婚。

十九岁的时候,我和戴恩宝都从外地来到这个城市,读同一所大学。

大一的时候,戴恩宝报了舞蹈社团,我是宣传部的,我们在一台晚会上相识。她那次跳了独舞《倾城》,有恍若隔世的惊诧。

大二的时候,我挑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爬到戴恩宝的宿舍里,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大三的时候,戴恩宝打算出国。我陪她k英语,考托福,结果她的分数还没我高。但是她去了可爱的美利坚。原因是我没钱一起去。

大四的时候,戴恩宝爸爸生了大病,欠了很多钱,供不起她在美国昂贵的学费。戴恩宝没有选择回来,固执地留守。我打工,帮她补贴。

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留在打工的外企工作,收入中等,职位中等,平淡生活。

我一直忘记问戴恩宝要不要回来,只是每个月按时给她寄一份数目不多的钱。

我知道,这些钱远远不够她的生活开销,她却从来没有问我多要过。

我知道她有她的办法,因为她是戴恩宝。

三年后,戴恩宝从美国归来。

我去机场接她,我说:“戴恩宝,你怎么还是一幅巨傻的学生样子。”

戴恩宝把背包一把甩过来:“齐岩,你怎么还是瘦得像猴子一样难看。”

戴恩宝是个很神奇的女人,她离开的时候是什么样,回来时还是什么样。

离开的时候一无所有,回来的时候只是多了一双结满茧子的手。

我说:“恩宝,我们结婚吧。你看,我买了房子,工作还算稳定,打算在这里定居。你可以在这个城市找个不错的工作,我们可以生一堆迷你恩宝。”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讶异这是不是哪部电视剧的陈词滥调。

戴恩宝说:“齐岩我爱你,可我更爱自己。”

我点点头,我明白她的意思。

她最爱自己,最爱原始的自己。

因此分隔这么些年,她才能守住真实的自己。

戴恩宝用她大部分的积蓄给我买了辆十万块的小车,然后消失不见。

她给我留条:男人得有辆车。另外,别到处找我。

从来没有尝到过一碗热汤的关怀,又如何能知道冷风是最冰冷的杀人武器。

因此对于戴恩宝的离开,我没有感觉落空。

不是留恋,没有抱怨。

虽有些莫名,却能释怀。

后来有人告诉我,戴恩宝在拉萨跟从一个老画师学画唐卡,每天坐在游人如织的游览区精描细绘,还在工作之余为他生了四个迷你恩宝。

拉萨靠天空那么近,戴恩宝一定被晒得一身古铜。

三年过去,我都从二尺二的腰围变成了二尺五。

那一段陈年情事不复存在,仿佛已经投胎转世去了。

3

我应该永远不会忘记,认识美雪的那一天。

那天是7月23日,星期六。

那天是晴好天气,光辉照大地。

我和好伙伴文良经过三天的努力,结束在昆明的商务谈判。

这一次谈判,我们赢得的,不只是丰厚的利润,可观的奖金。速战速决的我们还得到了满满七天的假期,那原本是公司留给我们和对方软磨硬泡的时间。

中午去吃了油水十足的过桥米线,我和文良回宾馆洗澡、收拾、退房。

下午一点半过一点,我们坐在昆明到丽江有些气流颠簸的飞机上。

其实丽江离昆明也就区区几百公里,可是云贵高原山川复杂,坐汽车竟然要一夜的辰光。放在江南的城市,城际列车只不过用三、两小时便能越过这些距离。

因此整个云南省,航空行业是相当发达的。全省数十个坝子和城市,个个都有自己的民用机场,用于满足近年来突飞猛进的旅游产业。

虽然航班众多,但机票打的折扣却很少。我和文良买的是来回机票,打了七折,一千四百八。

短短四十五分钟的航程,几乎都在上升和气流中度过。

我对身边的文良说:“花钱买罪受,可别再把命丢了。”

文良说:“可是到了云南不去丽江,实在没法对自己交待。”

哼,这小子是没法对老婆交待吧。之前在昆明就一直打听丽江的特产了。

盘旋在丽江上空整整二十分钟,飞机终于克服气流,平稳降落。

丽江机场居然没有登机通道,我跟文良一下飞机就在凉爽空旷的飞机场上狂奔。然后像两个乡下人一样开始拍照。

丽江的天太蓝了。

还没来得及感慨,就有工作人员拿着大喇叭喊:“请那两个人快点离开跑道,又有飞机要下来了。要照出去照。”

之前在昆明,就通过网络订好丽水源客栈。出了机场,便有客栈的巴士等在门口,上车直接飞奔向丽江城。

丽江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城市。

说古老,是因为她整个古城的保护相当了得,虽然之前遭受过战争和地震的祸害,却在重建时几乎完全按照旧时模样恢复。因而整个古镇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而年轻,是因为当你走出古镇,只要转过街道,便可以看见相当现代的城市生活,那与任何一个江南小城没有什么区别。

安定平和的云贵高原和层层叠叠的玉龙雪山,烘托包裹出这样一个特别的丽江城。

走进古镇正是下午五点,才发现寻找世外桃源的梦想,彻底破灭了。

古镇里面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全都是人。

我和文良面面相觑,然后瞪着丽水源客栈的司机。

司机乐呵呵地笑着:“你们看,热闹吧。”

热闹,我们要热闹做什么?赶集啊?

“嘿嘿,书里都说,丽江是一个特别适合艳遇的地方。现在正是旅游旺季,全国的美女都涌过来了。你们俩小子有福气了。”

不得不感慨媒体炒作的力量。不过短短三年的时间,通过各种书,各部电视剧以及各位名人的介绍,让玉龙雪山、走婚、摩梭族、纳西古乐、随**这些词成为很多人挥之不去的梦魇。

“我倒,看来大家都是来赶艳遇的集。”文良嘟囔了一句。

我和文良决定先跟司机回客栈安顿、休息,晚上人少些再出来逛。

从来没有住过民居型的客栈,我和文良都感到新奇好玩。他挑了个院子旁边的单人间,坐在房间门口可以看见院子里欢腾的孩子。我的房间在二楼背阴处,到下午才能进来阳光。对,我就是这样想的,每天要安安静静睡到中午。

这里,就是我和文良要告别烦嚣,小住一周的地方。这里,应该就是文人说的“岁月静好,只缺烦恼”的地方吧。

但愿,岁月静好。

简单地收拾洗漱过后,我倒在有草药味道的**,沉沉睡去。

在梦里,我看见戴恩宝坏笑着说:“怎么啦?舍得离开你的城市啦?这里靠天堂真的更近哦。”

若干时辰过后,文良狂砸门,我才醒来。仿佛一睡千年,我不知身在何处。

摇摇晃晃下楼,遇见上海老板娘,我开玩笑说:“枕头里是不是有迷魂药,睡下就醒不来了。”

晚餐是在客栈的餐厅和老板一家一起吃的。

开餐之前尝到了丽江四大样,都是些干果糕饼什么的。有吉祥福寿的意思,是给客人接风洗尘的礼品。可能旅途劳顿且饿了太久,我和文良抓起来胡吃海喝一通。后来才发现我们的抉择是正确的。等正餐上来之后,我们俩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了。

油炸水蜻蜓、米灌肠、鸡豆粉、丽江粑粑……不是不敢吃,就是不好吃。我跟文良盯着一锅火锅杂菜吃得满头大汗。

好不容易扒完碗米饭,我跟文良筷子一丢:“抓紧时间出去逛逛,不然店都要关门了。”

老板和老板娘相视一笑,没有答话。

谁唱过“只有爱让人心情舒畅”?吃饱饭、睡饱觉、然后没什么事情到处闲逛,人的心情也是会不错滴。我和文良踱出客栈,真正走进丽江的夜晚。

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夜。垂柳。暗流。圆月。人影稀疏。静谧祥和。

好像没有人用这些词形容过丽江的夜吧。原来,是我们误会了。

街道上,挤满了夜游的客人。啃着玉米的,讨价还价的,四处拍照的……

“齐岩,我觉得好像在后海的感觉耶。”

“对哦,简直就是一个大后海。”

不过没一会,我们两个白痴就被路边的两个MM叫住了。

“两个酷哥,帮忙拍照啊。”

“拍什么?”

“拍我们俩啊。”

“可是到处都是人……”

“没关系啦~来咯,一、二、三,油漆~”

她们两个一个叫漫琪,一个叫承曦。从南京过来。

“好,咱们算是认识了,一起去喝酒。

文良瞪了我一眼,好像在说:“这样捡到的女人很危险耶。”

我瞪了他一样,意思是说:“既然老婆不在身边,再多危险也不算危险。”

我拉拉文良,给他看钱包,里面四个杰士邦整齐地待命着。

“哦~时刻准备着。”

既然丽江的里子、面子都充满着****暧昧的偶遇笑容,何不入乡随俗,成全一段尘世之外的传说。

北京的后海,上海的衡山路,苏州的十全街,这些夜店丰富的街道都曾经不止一次地逗留、品尝过。如今,我、文良和两个陌生女人坐在一个叫做“月光和酒”的酒吧,一听就有不醉不归的冲动。

漫琪和承曦在丽江已经呆了三天,看来已经很习惯这里的饮食风味了。一口气点了烤肉串、粑粑、馅饼、炒水菜、鸡豆粉和吹肝。当然,还有一打啤酒。

河对面有人开始兴致盎然地拉歌,两个女人耐不住性子了,撩我们和对方开仗。

在大研古镇拉歌,切不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不然身边地女人非跑光不可。越难听的,越粗俗的,越下流的,用流行的曲子现套上来,还要唱得严丝合缝。这样才能显得才情而不滥情,多情而不色情。

比如,对方唱:“掀起了你的裙子来,让我来看看你的腿……”

你最起码得回:“你的脑袋像个猪头,加个肚皮就叫八戒。”

我跟文良一开始哪里能有这等功夫,目瞪口呆地看娘子军们打仗。

随着一杯杯啤酒下肚,我们明显high起来。不一会就能连吼带唱地把对岸弄得鸦雀无声,然后笑成一团。

“来,那个……什么琪,咱们干杯!”

“漫琪啦!”

漫琪喝酒,娇嗔地脸红晕漾起,很是好看。

如水的月光下,四个人不问前世今生地这样相遇,这样欢闹,这样无所畏惧地爱恨一场,然后轻松地俩俩相忘,应该是最合适的方式吧。

如果,如果某种程度的相爱就可以这样如烟花般轻浮。

我们都不会介意。

“哎,我是你的阿妹哎~阿哥哟!”

“嘿嘿!我是你的阿哥哦!”

我在一阵欢腾的对歌声中醒来。我居然就坐在这河边的小木椅上睡着了,这样没有心机的夜晚。

“呀梭、呀梭、呀呀梭!”

“呀梭什么?“

“呀梭就是再来一首的意思啊。”

我发现身边除了漫琪和承曦,又挤挤满满地坐了三个女孩子。

“她们是在这边唱歌的孩子。”文良看出了我的疑惑。

既然醒了,干嘛还楞着浪费时间?

“呀梭、呀梭、呀呀梭!”

于是,我们从《两只蝴蝶》唱到《丁香花》,从《康定情歌》唱到《浏阳河》。她们的声音高亢清亮,我们基本只能乖巧地做和音,打拍子。

突然,中间一个留着披肩发的女孩说:“唱满五首歌了。十块钱。”

哦,文良讷讷地掏钱。这些势利的小孩子。

一下子安静了,仿佛喧闹的剧院一下子散场,大家突然不知道该做什么。

承曦叫了三个空杯子。给她们倒满啤酒。

那个女孩说:“我们只卖唱,不陪酒。”

承曦忍不住笑出声来:“我是女人,不需要你们陪。是怕你们唱这么久口渴。”

我说:“是不是还没成年,所以不能喝啊。”

披肩发女孩突然把脸凑近我:“你要不要试试看呢。”

我靠,难道我真的喝太多了,足足愣了三十秒没接话。

其他人已经笑倒了。

文良疯狂地拍桌子:“齐岩,你带她回客栈!”

5

那一晚,我可以忘记漫琪,可以忘记承曦,可以忘记酒吧里种种的美味,忘记拉歌时的处处欢愉。可以忘记那一场不知今夕何夕的沉睡。

她的两个伙伴叫什么,我也已经全然忘记。

可是,当她说:“你要不要试试看呢。”

我无法忘记。

她说:“我叫美雪。”

于是,我和她就这样在丽江的酒吧中相识。

彼时,她穿着淡蓝色的毛衣,纤瘦的牛仔裤,长长的披肩发不经意地束起。酒吧的灯光很暗,月色却很敞亮。我借以看清美雪的眉目:清淡的眼角眉梢,仿佛一幅已经略微褪色的图画,想要失去踪影。右眼睛边似有一道锐利的疤痕,让右眼显得有些胆怯而收敛,不似左眼那么灵活乖张。

“上火塘的阿婆还没睡着,这时你不能进来!”

“下火塘的阿妈还没睡着,你要悄悄地别弄出声响!”

略为沉闷地气氛被美雪清亮的声音划过一道光线,所有人又在声音中蠢蠢欲动。丽江的夜晚,就是这样一个一遇到旋律就生机勃勃的世界。

两个前卫装扮的女生经过,停了下来。用高八度的调子一下子抢过了美雪他们的风头。美雪不甘示弱地立刻提高声调回应。两个女生唱不过,做了个鬼脸,然后嘻嘻哈哈地跑掉了。

“她们真是讨厌耶!”承曦说。

“哼,她们啊。哪里是出来唱歌的,是出来卖身的。可是我们唱得比她们好,抢了她们不少生意。因此她们特别恨我们呢!”“美雪三人组”中年纪最小的那个女生气鼓鼓的。

我问:“那你们出来唱歌是为了什么呢?”其实还不都是一样,为了钱呗。

“我是想筹下个学期的学费。家里供不起了,呵呵。”美雪想了想,说。

这个答案多少是让人有些意外的。我从杯盏中抬头,碰见美雪似笑非笑的眼神。这样的眼神我觉得似曾相识。戴恩宝曾经也那样看着我。那时候,她刚刚决定要离开我,去遥远的西藏。这眼神里有满满的倔强和不服气。

“哦,了不起呀。美雪多大了?”文良问。

“开学就读高中一年级了。我是四川人,还想回去。四川多好啊。我大学想读四川外国语大学。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再继续上了。”到底是孩子,美雪有点不好意思。

我们四个大人听了都有些难受,酒已经醒了大半,也没有唱歌的心情了。

**简单的目的,是歌舞升平再也掩饰不了的尴尬。

我说:“谢谢你们了,早点回家吧。爸妈要担心了。”

美雪从包里掏出一只玫瑰花,递给我:“这支送给你,大叔。谢谢你们今晚照顾生意。”

大叔……我寒了一下。

说完,美雪领着两个女孩离开了酒吧。

那天晚上,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某种暧昧的味道。我们被美雪漫不经心的现实状况打回了原型。和漫琪、承曦互相留了MSN和移动电话,我们互道晚安,然后告别。向左走向右走地消失在蔓延的夜色中。

回去的路上,文良问我:“美雪真的要靠唱歌来筹学费吗?真不容易哦。会不会是骗我们的?”

我却无可抑制地思念起戴恩宝。是你吗?是你召唤我来了丽江,来到靠天空更近的地方。是你让我遇见美雪,和你有着一样坚强眼眸的女孩。

是你怕我快要忘记你。

我以为你从来没有伤害过我。

看似流过无痕迹,其实你一直停留在我的心上。

我不知道怎么会又再次遇到美雪。那么广阔的大研古镇,那么多条奇奇怪怪的街道,那么多来来往往的游客,连卖唱的女孩都如鱼儿一拨又一拨。

在丽江的第二天晚上,我却再次邂逅美雪。

文良这个无趣的家伙,想老婆想得快死了,居然呆在客栈和老婆视频聊天。我一个人找了餐厅吃PIZZA,喝黑啤酒。月亮上来了,我也醺醺然,一个人沿着街道闲逛,看见好玩的、新鲜的,就停下来瞪着犯傻。

有人从我身边跑过,和我撞了满怀。还好,两个人都没摔跤,只是散落了一地的玫瑰花。

我认出是美雪,她也认出了我,昨天的顾客。

城管气势汹汹地追上来:“说了多少次了,不许你们在酒吧里卖唱!”

美雪不服气地争执:“那么多卖**的你不管,管我卖花的干什么!”

“要罚多少?”我掏钱包,给了城管两张一百块。城管收了钱,开了张单据,瞪了她一眼,走开了。

美雪蹲下来收拾一地的玫瑰花,我也帮她一起捡。

“其实不用罚款的,跑快点能躲得掉。”她白了我一眼。

得,还怪我挡路了,帮忙还不得好处。

“我没钱赔给你啊。”美雪把乱糟糟的玫瑰花捧到我面前,“用这个代替吧。”

我笑呵呵地接过花,说:“谢谢。”

我捧着一大把花,跟美雪顺着河边溜达。

“你常常要这样躲城管啊?”

“还好吧。他们老是把我们当成流莺。”

我说:“但其实不是吧。”

“当然不是。可是他们不会管啊。其实在酒吧唱歌一开始生意很好,一晚上能挣不少。后来那些不大正经的人也借着卖唱来卖身,把市场弄得乱糟糟。”美雪无奈地吐了吐舌头。

呃,恶性竞争导致市场混乱,需要国家相关政策来宏观调控一下了。

“那你呢?心情不好吗?”美雪问我。

“心情不好?你怎么看出来的?”

“在丽江,只有两种人,快乐的人成群结队;不快乐的人形单影只。你是哪一种?”

美雪看我,仿佛洞察我的所有悲喜情节。

我和美雪安静地坐在大研古镇边的山岭上。

凸出的石头一角,刚够我们依偎容身。俯瞰遥远的古镇,仿佛鲜活的尘世地图,而我们则是凌驾于烦嚣的仙侣。人间的点点灯火,天上的点点星火,分不清哪个离我们更近。

“你看,在你面前是繁华的大研古镇。反过来……”我们回头,“是辽阔的山地。”

“你知道吗,在丽江有个传说。只要恋人真心相爱,牵手从悬崖上跳下去,就会永远在一起。”美雪望星空。

“当然了,早就摔得血肉交缠,当然永远在一起了。”我不屑地说。

美雪瞪我。

我拍她脑袋:“你几岁啦?这么小年纪就这么迷信。”

美雪又瞪我:“下周我就十五岁了。”

我拿起身边身边的玫瑰花,数出十四朵,递给她。

美雪问:“为什么是十四朵?”

我“嘿嘿”怪笑:“当然,还有一朵是你啊。”

美雪脸红,抱着花笑:“谢谢。”

倒了,我居然用李敖老先生的战术骗晕了一个未成年小女孩。

美雪是个乖巧的孩子。

她说:“大叔,你是个好男人。为什么还没结婚呢?”

她说:“大叔,你生活的那个城市是什么样的?”

她说:“大叔,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离开这里。”

……

随时有问题,她就会随时提出。不管是在束河古镇的马背上漫步,或是在午后的酒吧门口半醒半梦。不管是在木府阴森腐朽的建筑里穿行,或是在夜晚的河边吃烤玉米。

我们有敌得过天长地久的时间呆在一起。

我说:“美雪,你的眼睛从来就是这么漆黑吗?眼角的痕迹是小时候淘气时划上的吗?”

我说:“美雪,你一直都没离开过这里吗?可知道有太多的麻烦,在这个之外的世界。”

我说:“美雪,如果你再大一些。我或许可以带你走。”

我转头,美雪正怔怔地看我。我又看见那双似极戴恩宝的眼睛。

美雪,你有简单的名字,简单的轮廓,简单的装束。你该留在这个简单的世界,拥有简单的人生。

3

送美雪银戒那天,是她的生日,我们相识的第七天。

那个时候,我们坐在Mishi米思香的门口,享受七月午后淡淡橙色的阳光。

我喝这里非常正宗的Latte。

美雪狂喜欢吃Mishi的凉面和卤鸡腿,一个下午整个爪子都油腻腻的。

等她吃完第三碗凉面和第四只卤鸡腿的时候,我一把抓过她的油爪子。

“别吃了,再吃胃要撑炸了。”

“今天我是寿星,你居然不给寿星吃寿面!”

“擦干净手,我有礼物送你。”

我拿出刚刚在后面居屋银饰买来的戒指,丽纯银在阳光下好像玻璃一样脆弱。

“干嘛,求婚就一个银戒指吗?”

我钉她一下脑门:“小妹妹,别忘记你一直叫我大叔耶。”

“好吧,谁让我的幸运物就是戒指。谢谢大叔。”

伸出手,我看见阳光下她青白的手指上挂满了叮叮当当的戒指,藤编的,藏银的,甚至还有聚乙烯的;花型的,镶石头的,骷髅造型的,古古怪怪。

我的丽纯银就是简单纤细的一个环,在背面镌刻着一串字符:Sonw Girl。

我帮她轻轻戴在惟一空着的食指上。

她举起来,对着阳光傻傻地看了很久,然后说:“大叔,要是你买它超过十块钱就亏了哦。”

她站在午后两点的阳光里,张开双臂,做飞翔的姿势。

金色的光线覆盖了她的身体。

我看不清她身上粗布衣服原来的颜色,黑色的长发被渲染成紫红。她在阳光里仿佛周身都生出了淡淡的绒毛,快要向天空飞去。

她渐渐消失,仿佛水汽般融化在阳光里。

“大叔,你知道为什么要把你送我的银戒指戴在食指上吗?”

“呃,因为要遮住食指上的黑痣吧。”

“笨猪,谁在乎这个啊。”

“那你,是想嫁给我?我考虑一下哦。”

“切,想得美!你看,像这样双手反扣,然后一次次分开不同的手指。拇指、中指、无名指,他们代表亲情、友情和金钱。他们都可以轻易分开。”

“哇靠,真的,只有食指,怎么都分不开。”

“嗯,食指代表爱情。”

永生不渝的爱情。

我伸手拥抱。

可以拥抱你再一次也好。

美雪回过头,头一次叫我的名字:“齐岩,我们回丽水源吧。”

迎着阳光看她,她稚气的眼睛仿佛一颗蕴藏千年的石头。

丽水源,是我栖居的客栈。

一座小小的古旧的民居,座落在新华街翠文段上,离最热闹的四方街只要步行5分钟。

一进院落,安静的波斯菊在桌台上静静绽放,两座木制秋千椅上总是坐着阅读的人。阳光从天井上斜斜地照射下来,没有人嫌弃它太过张扬。

院子中间有一张大方桌,上面堆满了瓶瓶罐罐,像小时候地过家家一样,可以自己取些自制泡酒独自享用。到了晚上,方桌边就坐满了深夜买醉的人。

男孩在逗肥胖的花猫,女主人多半在厨房用当地生产的野菜包饺子。

看见有人进来,女人会探出头来,闲闲地问:“要住店伐?有免费宽带和自助酒,不要太格算哦。”听口音是上海人。

可爱的女人,舍弃江南丝竹的奢靡,非要喜欢听这一场高原的清廖。

我的房间在二楼背阴处。

小小的一间。床,电视,宽带,独立卫生间,设备齐全。

只是因为背阴,价格便宜了不少,来丽江的人没有不喜欢阳光的。一天RMB60元。

在房间里,美雪轻轻拉上窗帘。

暗如黑夜。

两人的眼眸闪亮。

“齐岩,你爱我吗?”

我没有回答。我发疯一般褪去美雪的外衣,黑色的长发倾泻而下。她的身材轻薄而丰满,稚气的胸部剧烈地起伏喘息,粉嫩的**骄傲地饱胀着。

因为黑暗和紧张,美雪有些轻微的颤抖,双手不知所措地垂摆着。

她说:“齐岩,你爱我吗?”

我用热烈的吻堵住她微微干涩的唇。显然她是没有技巧和经验的,甚至都不会笨拙地回应。我的舌头轻易突破防线,肆意索求。

很快,她的双手缠上来,紧紧箍住了我的脖子。然后,那双汗湿的小手延伸到我的肩膀、脊背、胸膛,小腹。

当她触碰到我坚硬而张狂的器官,美雪的手轻轻颤抖。然后温柔地抚摸,轻轻地把玩。在黑暗的房间里,我们都陷入不可抑制的狂潮中。这世界纷纷扰扰,也颠覆不了我们的温柔梦境。

进入之前,我问美雪:“害怕吗?”

她摇头,说:“你会带我走,对吗?”

阳光斜着从窗外跳进来,窗台上好大一盆向阳花在盛开中度过她一天中最后的时光。

屋里狼藉,满是我们迫不及待撕扯下来的衣服。

美雪裹着床单,背对着我,静静地看窗外即将坠落的夕阳。我看见阳光中有轻微的灰尘在跳舞,有混合的气味在跳舞。

我最喜欢女人的脖子,那是女人身上最性感的部位。

细密的发根,白皙的脖颈,淡青的细纹,灰色的茸毛。连接着女人头部的智慧,通向女人母性的**和美丽的私处。

我俯身轻轻吻美雪的脖子,轻轻说一声:“对不起。”

6

高原的天气是一日三季。中午还热得只能穿一件T-Shirt,傍晚得穿一件外套,到了夜里出游,就必须穿加棉的衣服了。

看着丽江繁星欲坠的天空,我摇上车窗。

晚间七点十分。我坐在出租车上,赶八点半的MU4523号夜机。

同事文良正在兴致勃勃地给老婆打电话:“霞磊,我今晚飞昆明,明天上午昆明直接飞回来啦。”

文良是个好同事,好老公。同时也有个好老婆。

我笑他:“你真是个二十四孝老公,还是担心老婆耐不住寂寞啊?”

文良不答我,自顾自地“嘿嘿”笑了两声。

我能感受到这笑声中蕴涵的幸福,却无法体会这样的心情。

那一碗热汤的关怀,是如此俗气却又让人感觉温暖。

飞机晚点,时间未知。

外面开始下雨,雾气迷朦。我和文良傻乎乎地坐在候机大厅。

文良打开旅行包,开始清点带给老婆的礼物:牦牛钱包、羊毛披肩、纳西古纸灯笼以及一堆花花绿绿的挂件、银饰。

我走到吸烟区,点上一支烟。

“你会带我走,对吗?”

烟花明昧中,我仿佛看见美雪漆黑闪亮的眼睛。

我颓然从纠缠中瘫软下来,仰面躺在**。

我不能带你走。

没法带你走。

不可能。

美雪,美雪。

你是那么羸弱的一个孩子,那么冷清的一个孩子,那么艳丽的一个孩子。

是一个,我无法负担的孩子。

因为,因为我只是一个快要三十岁的普通男人。

而你,今天才是你十五岁的生日。

美雪,美雪。

你还是个孩子。

黑暗中,美雪食指上的丽纯银闪闪动人。

她轻轻擦掉我的眼泪,笑着说:“齐岩,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对不起。

一支烟熄灭,广播里响起登机的通知。

文良匆忙地收拾随身行李。行李箱合上的时候,我看见箱包的一脚,露出黄褐色的铜铃。

“这是布农铃。沙漠中远行的人把它系在骆驼脖子上,清脆的铃声伴随他们赶走独行的寂寥。齐岩,送给你这只铃铛。因为,也许你看不见我,也许你会忘记我。”

声声寂寥的布农铃,是我想念你时的一点提醒。

也许你看不见我。

也许你会忘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