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乙被毕出说的太多杨菲,被迫无奈,只得向毕出建议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报警!

以遗弃子女为由报警,让警察将杨菲带回来。

毕出居然一口同意了,他早就想报警了。只是该如何报警,他不知道,毕乙回来了,毕乙是学法律的,毕乙知道。

杨菲不回来,毕出就想报复杨菲,不让杨菲好过,要让杨菲坐牢。

怎么让杨菲坐牢呢?

有几个罪名,一个是遗弃罪,杨菲不养育自己的子女,不照顾自己的子女,连孩子生病了也不管不问,这次过年也没有回来看看自己的孩子。毕出向告杨菲遗弃自己的子女。

二是重婚罪。毕出总是怀疑杨菲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否则怎么一直要住在外面呢?并且身上还带着安全套呢?杨菲肯定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如果不是,平时的生理怎么解决?她又不跟自己的丈夫在一起?

可深谙法律的毕乙的话却让毕出垂头丧气。

这罪不好构成。

比如说重婚罪。

重婚罪,按照法律规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杨菲是有配偶者,这肯定不错。但是如何证明杨菲又与他人结婚了,却是无比的困难。

结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法律形式的婚姻,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这杨菲现在还没有和他人这样。另一种是事实婚姻,就是公然以夫妻的名义来生活,可是这点要证明可就困难了。

杨菲会公开地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吗?

应该不会这么出格吧?如果真的这么出格,人家在家里是老公老婆这样叫了,可是这样的事情又找谁证明去?

杨菲会自己承认自己又与他人结婚了吗?

断然不会,没有人想要坐牢的。

那么同杨菲事实婚姻的那个男子,会承认自己和杨菲结婚吗?

断然不会,因为他也不想自己坐牢。

既然两个当事人都不可能对外面承认自己是和彼此结婚,那么又有谁来证明他们两个结婚了呢?

靠着这两个非法婚姻者的邻居吗?

邻居不是通常帮着邻居的吗?

邻居又怎么肯出来指证他们两个呢?

毕出又提出来:“如果我找私人侦探,找到他们两个的亲密照呢?”

毕乙说,这也不行呀。两个人举止亲密,不等于他们两个结婚了呀?

毕出又提出来:“如果我能够报警,叫警察上门找到他们两个在**的证据呢?”

毕乙说,这也难啊。

毕出说,难道这样法律也不处理吗?

毕乙说,假设他们两个人正在**,那么又证明了什么呢?其实这里,我们可以设想几种情况。警察问,杨菲你有丈夫,怎么和别的男的在**?你猜杨菲会怎么回答?如果杨菲回答,那男的强奸自己,你觉得这样可能吗?

毕出说,一对狗男女,你情我愿,怎么能说是强奸呢?杨菲肯定不肯说那姘头是在强奸自己,不可能这么说。

如果不可能这么说,杨菲又会怎么说呢?杨菲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