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黎突然想,一个眼光高破天际的男人,最后被这么一个相貌平平、扔到人堆里都找不见平凡的女人给降伏了,这——算不算报应?若说他是见过仙子太多挑花了眼我是信的,但是万花丛中过,最后舍了一辈子的功名利禄而到凡间去还风流债,还让人心口上捅了一刀险些丧命,就为了眼前这女人?

唉,看看白凝雪,还以为他亲娘是个怎样颜值爆表的奇女子呢!让那浪**子连天上的仙女都全丢到一边,然而如今亲眼见了,还真是让观众有点失望啊。

“殿下!”

重黎方才一走神的工夫,见墨九玄正小声叫她,挤眉弄眼半天大概意思是想让她把这女鬼顺便带走。

重黎面无表情地看看他面前的两只空碗,将剩下的汤水倒在一起,勉强凑了半碗端到云岚面前:

“我说你还是放下执念,老老实实喝了汤投胎去吧!下辈子寻个靠谱的男人嫁了,总比守在这儿空等要强。”

墨九玄呲牙咧嘴地小声抗议:“殿下!您怎么能这样婶儿呢?!”

“不,我会继续等他的。”

“一个普通人的亡魂不过三魂七魄,精气总是有限。这八百里黄泉乃是萧杀之地,万物不生。待你这点精气消耗殆尽,就会变成一缕没有记忆的游魂,被这黄泉中恶鬼吃掉!到那时你想再投胎也是不能了。”

不知为何,重黎这番煞有介事吓唬人的话,她听了竟是没有任何反应。

掌柜的见状忙接过话茬,陪笑道:“这些话我们都说过,一句也听不进啊!”

“你瞧这些小鬼的日子过得快活?他们的灵魂早就交在冥王手上,哪怕再过五百或是一千年也仍是今天这副德行。”

重黎指了指边上这一众小鬼,又说道:“但是你还能再耗多久?至多再有一百年,恐怕连自己叫什么都会不记得了。”

“那,我就把名字刻在石头上,日日都看着它,也好。”

重黎似笑非笑地瞧着她,她仍是低着头,一个普通人类女子的怯懦和弱小,在她身上一览无余,但是那份固执却真是连鬼神都拿她没有办法。

哪怕记忆被消磨殆尽,所有的美好到头来都只剩下一个名字,也要将名字刻在石头上——这就是传说中海枯石烂的爱情么?

如果放在以前,重黎肯定会嘲笑她痴傻,但如今却莫名就想到了漪兰君,心里便是一动:当我的记忆被抽走,凡身被收回天庭之时,那漪兰君是不是也如她这般痴傻?不过做了十年的夫妻,在仙人漫长的一生中也只不是极短暂的一段时光,但他却冒着触犯天条的大罪直找到九重天上来——

至今,每当她想起在南天门送别时那人灼灼的目光,都仍觉得心里暖暖的,竟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动,在她极为漫长的一生中都是绝无仅有的。以至于她恪守了十几万年的天规,都因此而打破了。

如果是以前,她此时可能已经开始义正言辞地大段背出冥界《关于闲杂人等不得无故滞留黄泉的规定》,但是现在看着这个固执的女人,她说出口的却是:

“在你眼中,他是个什么的男人?”

她听了这话,才缓缓抬起头来,眼中竟然突然就有了光彩:

“他很优秀,每件事情都能处理得很好,好像没有任何事能难得住他,所以他总是很忙……但只要他答应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所以,执念这种东西大概就是这样吧。

心里若是总装着个念想,说好了一生一世都在一起,哪怕是少一天、一时、一刻都不行!无论分隔再远,哪怕只有一线希望都绝不肯放弃;若是没了这念想,日子也照样浑浑噩噩地就过去了,说不定再过个十几万年,也仍是现在的老样子,该投胎的投胎,该被供在天上的,也照样还是被高高供在天上。

重黎的思绪渐渐走远,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在那段被遗忘的时光里,也不知他对我许下过什么,我又对他许下过什么?虽然他不提,也说过并不在意,但是,这份感情是不对等的啊!

对于重黎来说,这大概只是一场任性的旅程,算是对无聊生活的一种调剂;而对他来说,则是赌上了全部身家性命的,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这也正是她特意跑来冥界一趟的目的了。

“孟七?!孟七!”

刚被小鬼们拼凑起来的大门再次被人一脚踢开,冷冽的风卷着沙子猛然间又灌进屋里。只见来的有十几个人,皆是穿着清一色官差制服,为首那人手里提着刀大声道:

“人呢?都死哪去了?!”

掌柜的见状立刻笑脸迎了上去:“哟,几位鬼差也找孟婆大人?”

那官差在屋里扫了一眼,目光立刻落在重黎身上,竟是十分恭敬地上前抱拳道:“敢问这位可是长公主重黎殿下?冥王大人特派小的们前来迎接。”

“正是。”

重黎站起身,看来冥王这会儿已经知道她来黄泉的事了。经过云岚身边的时候,她略想了想,将怀中的离魂珠取了出来:“那么糟心的名字就不必刻在石头上了。你将此物留在身边,它能助你再多等些时日——接下来嘛,就要看你们有没有这个造化了。”

云岚惊得猛然抬头看看她,又看看她掌心的明珠,心知那必是个什么宝物,却又不知该不该接。

“此物名为离魂珠,其中存着一缕仙灵和某人三千年的道行。我只借你暂时保管着,将来自有人问你来取。”

重黎的视线又缓缓移至掌柜的身上:

“若是我的东西在你们这儿出了半点差错,就让你家孟七大人提头来见我吧。”

掌柜的听了忙俯首跪地连称不敢。

说罢,她直接将那珠子塞到云岚手上,便转身拂袖而去。

墨九玄临走还不忘小声嘱咐一句“五行相克!切记!”这才随着主子在众鬼差簇拥之下朝着酆都城方向去了。

酆都城是真正的永夜。

在凡间所看到的星空是九重天上的二十八星宿,而冥界的璀璨星河却是正在去向往生的灵魂,因此那条星河看起来缓缓流动,就像活的一样。

身边不时地升腾起阴森的幽蓝鬼火,脚下湿冷的台阶在诡异的雾气中若有似无;耳边呼啸的是地狱特有的阴风,还夹杂着冤魂幽咽的哭泣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湿湿咸咸的,总感觉是有什么东西快要发霉了一样。

这鬼方,还是跟记忆中一模一样。

墨黎抬头望望城门上那硕大的“酆都”二字,不由得又想起那年冥界大乱,重黎带着十万阴兵征战八百里黄泉、诛杀恶鬼的事来,就好像昨天刚刚发生过一样。

从这里再往前走,便是冥王神荼的宫殿。

脚下的石阶陡然一变,不知何时地面已经消失,变成一眼望不到底的黑洞,而石阶就像孤悬于半空一般。脚下的路并不止一条,但每一条都像是没有尽头一样,有的越走越高,有的则深入谷底,如迷宫般盘桓交错,分别通往不同的彼岸;每条路上,都有鬼差挑灯引路,身后或多或少地跟着几个小鬼。

抬头只见一片迷雾望不见冥殿的飞檐,低头则是无底的深渊,同样望不见尽头。

墨九玄是第一次到冥界,忍不住好奇一直朝地底望去。

“那便是十八层地狱了。”

重黎淡淡一笑,回头对他说道:“你还是在此等我吧,不要随意走动。”

“遵命。”

冥王的大殿从气派和规格上都不逊色于天帝的灵霄宝殿,只是色调沉闷了些,也并没有华丽的金玉器装点,四周的墙壁上似乎除了各种样式的鬼脸之外,再无别的装饰品。走在大殿正中,乌金立柱两侧的鬼火总像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暗搓搓的角落里盯着你看,莫名就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从审美趣味上说,天帝向来偏爱华丽繁复之物,宫殿里但凡目光所及之处皆是布灵布灵的珠光宝器,超爱显摆,就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身份有多尊贵一样;而冥王则正相反,装修风格低调奢华、简约朴素,正如他本尊一般沉默寡言,安静内敛却又不失威仪。

大殿正位的两侧各有一尊雕琢精美的青铜神兽,头顶上明亮的幽蓝色阴火映照着王座上的神荼。

他虽是一身黑红色锦衣华服,满头乌丝是随意地散在肩上,玄色鎏金滚边长袍懒散地半披在身上,华美的血色纹饰在跳动的鬼火映照下发出妖艳的光彩。

冥王庄严肃穆的俊脸显得十分苍白,却是棱角分明;一双深黑色的幽瞳含着浅浅地笑意,难掩一丝惊讶之色,显然他没想到重黎竟来得这么快:

“好久不见,你这急性子真是一点没变。”

冥王的嗓音浑厚而独特,语速四平八稳,若不是由于这套穿得相当仓促的正装,给人的整体感觉应该还算是相当庄重威严的。

他身材高挑,看上去略清瘦了些,但足足高出重黎一个头。向来不习惯仰头看人的重黎不动声色地朝旁边挪了两步,踩在大殿柱子基座上,勉强将身高差距减小了一点点才开口说道:

“冥王神荼,按照仪制,你是不是应该出城三十里来迎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