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雁来考虑了很久要不要说春娘的事情,心里有些犹豫。如果说了,明月会不会反对?毕竟她那个人最是正统,带着女鬼上路什么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可要是不说,总觉得自己不够坦诚,不是朋友间该做的。

思来想去一晚上没睡,第二日眼下一片乌青,竟然比衣不解带照料病人的江明月还要憔悴一些。

“这是怎么了?有鬼把你给吸了?”江明月当然是开玩笑的,就算睡不好也不该这样没精打采吧?

“她身上确实沾染了点鬼气。”对于灵力带着佛性的楚焕来说,对鬼气是很敏感的。可以想象得到,一旦他学有所成,应该会多么厉害。

“你俩可以了,大早上的鬼呀鬼的,吓唬谁呢?”她有些心虚,不知怎么就开不了口,转而笑话楚焕,“你这都躺了两天了,还没好?怎么比妹子还柔弱?”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没念过书吗?”楚焕面无表情地回道。

眼看他们两个又要斗嘴,江明月连忙打岔,把这场争端扼杀在了萌芽状态。真是奇了怪了,这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每每都要像小孩子似的斗嘴,可能是八字不合吧。

“几位今日不打算出门吗?”见他们都闷在屋里,进来送餐食的伙计好奇地说道,“今日有花魁出街,几位不打算凑凑热闹?”

“真的吗?小花魁?”齐雁来想到之前的那个女孩子,觉得很有兴趣。

“先是正经的花魁千羽出来,后面才是新选出来的小花魁呢。这就是个仪式,代表小花魁认了千羽姑娘做姐姐,马上要正式出来见客了。”伙计说得眉飞色舞,好像已经看到了美人一般,“也就半个时辰就到咱们门口了,几位还是想看就赶早,占一占好位置。”

楚焕冷道:“我不想看。”

齐雁来道:“那我和明月去了。”

“就是因为你们这些人捧场,才会有花娘,才会有人卖身,你们就是这罪恶的开端。”他实在是不愿意追捧这些欢场女子,只觉得这种风气很是畸形,她们的兴趣就是在助纣为虐。

“我只知道我们只是看看罢了,那些花银子买春的男人们才是罪魁祸首,你这些理论还是跟他们讲去吧!”说完,她就拉着江明月离开了。

这话说的,难道花娘的悲惨遭遇是她们的错吗?简直是不知所谓!有本事这道理你去说与男子听,跟她们疾言厉色的算什么?

江明月劝道:“你也不要怪他,他从小生长的环境就是那样一本正经,眼里容不得沙子。不过也不是假正经,他真的这么想,也很严格地约束自己。”

这些规矩不是他定的,他只是执行与遵守,从小就是被这样教养长大,如今有这样的想法也不能怪他。

要怪就怪这个世道,对女子条条框框太多,而且总是带着轻视和审视。

齐雁来点点头:“我没有怪他,他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起码没有以死相逼不让你来吧!”

“好啦,他不是那样的人,你要相信我的眼光。”

两个人说话间,花车已经到了这里,虽然是冰天雪地,但是花魁所站的车外还是花团锦簇的模样,即使用的是绢花也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可见庄行之下了很大本钱。

千羽成为花魁已经五年了,对于这一年一度的出街也是游刃有余的模样。第一层有人在车里面烧炭火,热气上升,即使她站在外面也不会很冷。

千羽穿着狐皮大氅,是火红的颜色,衬托得她精心描画的脸更加明艳动人,头上的凤钗也是相同的颜色,真可谓是艳冠群芳。

若是旁人做了这样的打扮,很容易会显得俗气,而千羽穿戴上却格外惹眼,有一种不可侵犯的凛然。

花魁不愧是花魁。

这时她开始轻歌曼舞,动作简单却魅力十足,即使是女子也看得入神,声音更是好听。这是第一位连续五年的花魁娘子,也许还有第六年第七年在等着她。

花魁的花车后面就是小花魁了,她的车明显小了一圈,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有斑斑点点的红梅,在白雪的映衬下别有意境。

雪仙穿着纯白的大氅,头上没有华丽的装饰,只有白色毛球,唯有一张冻得泛红的小脸作为极佳的展示。

她这副打扮好像个小白狐狸,极大地突出了她的妩媚和清纯,狡黠与天真,在上面蹦蹦跳跳的几下虽然不能说多好看,但是很有活力,看的人心中欢喜。

这庄行之真是会看女人,知道如何展示她们最大的特点与美感,两个人风格截然不同却各自美得毫不冲突,当真是很博人眼球。

如果不是地处北方,恐怕群芳院要比金屋更胜一筹了。庄行之作为老板很有头脑,手下的花娘们过得也不错,年纪大了就去做活,老了还给卖身契从良,据说连丧葬都管,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好地方了。若是这些姑娘不以卖身为耻,那么群芳院当真是个极好的归宿。

年轻的时候锦衣玉食,见识过富贵繁华;老了以后也能老有所依,还能得到卖身契以自由之身离世,百年之后还有人供养。是的,庄行之已经买了好大的一块地,依山傍水,就是为了给群芳院的姑娘们准备的。有人赎身自然是好的,没有的话,也不会做个孤魂野鬼无人祭拜。

虽然与普通百姓不能相比,但就以其他青楼的待遇对比来看,没有一个能与之相较的。就算是富贵泼天的金屋,还不是对姑娘和小倌儿非打即骂,年岁大了或是生病了,就扔在一个破房子里面自生自灭。

换句话说,沦落青楼自然可怜,但在群芳院里也不算悲惨,可见老板还是有良心的。

作为老板的庄行之肯定是要跟着出街的,以便观察民众的反应,对下一次的活动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当真是刻苦钻研百姓们的喜好。若是把这个功夫花在读书上面,没准儿都能中个状元了!

看到了街边的齐雁来,庄行之笑眯眯地过去了,拱了拱手问候:“江姑娘好。”

不明所以的江明月还以为他是在叫自己,有些迷茫地回了个礼:“不知公子有何见教?”

齐雁来没想到他会直接跳下车走过来,一时没有跟江明月说清楚情况。本来也就是一面之缘,他这样好像显得跟她很熟的模样。

庄行之笑着指了指她,对江明月说道:“这位姑娘说她姓江,我本来是在叫她。”

江明月连忙说道:“她是我妹妹,自然也姓江。”

在风月场里混的人,察言观色都是基本功,庄行之眼一扫便知道她在说谎,但也不拆穿,依旧笑道:“姑娘说是,那就是吧。”

“你来这里做什么?”齐雁来不想与他多纠缠名字的事,出声问道。

“自然是跟着出街,好看看大家的反应了。”

“不是,我问你过来找我做什么。”

“我看到姑娘如此美丽,不由自主就过来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不红不白,好像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让人很难把他与“当街调戏少女”的流氓联系到一起。

齐雁来正色说道:“公子自重,我是不会去你那里的。”

“去我哪里?”这回轮到他惊讶了。

“群芳院。”她义正严词地说道,“我家境尚可,不会卖身的。”

无事献殷勤,她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对她这样示好,绝对是想要自己到他的群芳院里为他招揽客人。

做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