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某和刘某同住一个小区,同在一家 公司上班,两人因秉性合得来,成了非常 要好的朋友。谁也没料到这么好的两人会 因为一件事反目成仇,甚至闹到法庭。
某日,刘某闲来无事,与一帮朋友在 一家私人麻将馆打麻将,由于手气不顺, 一会儿就将所带的2000元输得所剩无几,为了捞回本钱,刘某张嘴 找张某借了1万元。
张某在电话中问清情况后,随即在小区自助银行取了1万元, 来到了麻将馆。“给你钱,不过别再赌了,赌博这事没谁能稳赢的。” 张某还好心地提醒了刘某一句。
刘某向麻将馆要了纸笔,郑重地写了张借条,借条上写明会 连本带息偿还。几个月过去了,刘某一直没还钱,张某也没催要过。 年底,张某的父亲因心脏病突发住院,家中急需用钱。在妻子的催 促下,张某几次找刘某索要欠款无果,遂一纸诉状,起诉到了法院。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条明确立法宗旨,规定保护对象仅限于民事主体的合法 权益,非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赌博涉嫌违法犯罪,属于非法活动,因 非法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张某试图通过诉讼要 回借给刘某赌博的钱,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 赌博而借的1万元钱系赌资性质,应当收缴。刘某借款参赌,张某出资供 赌,均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裁。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张某的诉讼 请求,同时作出罚款刘某、张某各300元,并收缴其赌资1万元的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 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 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 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