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寝室里有个姑娘嗓子好,时不时招呼大家去唱歌。有一两个响应的,剩下的基本都会跟去,不去显得不合群。那时一唱就是通宵,现在,早没有那个精神了。
我们六个女生,熬到晚上十一点寝室门禁的前一刻才倾巢出动,大晚上穿得周吴郑王地走出来;碰到楼里其他的姑娘们——个个都一脸睡意,趿着拖鞋,穿着睡衣,拿个保温瓶刷牙杯之类——就互相打个照面,“唱歌去呐?”“嗯呐!”
浩浩****搭一趟夜班公车,嘻嘻哈哈十一点半到KTV,排上号,六个人,抢两个话筒,包里自带四瓶果汁两瓶纯净水,躲躲藏藏地放桌子下面,其他什么都不点,就唱到天亮。唱完了出来,清晨五六点,刚有沙沙沙的扫地声,城市还没有醒来;宿舍的门禁是七点才开,回了也白回;六个人就找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运气不好的时候是永和豆浆,然后趴在桌上,枯坐到七点,再搭公交或者打个车回去。勤快的,没事儿人似的,洗把脸,照样去上课;当然,懒人如我,就等整条走廊里的关门声清净之后,似睡非睡地躺一个上午。
二十岁的我们,是一无所有的快乐。穷得那么欢乐的时候,也只有那会儿了。
那会儿,谢霆锋《爱后余生》的MTV用的是《半支烟》电影片段,眼里闪亮得像是有星星,嫩得发青;王菲的好多MTV大都是用1998年演唱会录像,唱《闷》的时候穿着一条红裙子,快乐得像个小姑娘一样,远远地一路蹦着出来,一直向观众招手,尽兴时还会扭两下肩膀,十足活泼。
十年之后你再看,谢霆锋都离了婚,而王菲的复出演唱会,整场三四个小时一动不动站着唱完,说了四个字,谢谢,谢谢。
岁月没能带走他们的胶原蛋白,他们也许看上去更美了,更好了;但总有些东西,真的消失了。
长大后的应酬,聚会,免不了和一些半生不熟的人去KTV。我都不去的:吃饭可以,喝茶可以,哪怕光喝酒呢也行,就是别KTV。KTV的情感带入太大了,我没法忍受和陌生人坐一间黑屋听我没听过的歌,更没法在陌生人面前唱我会的歌。
在我看来,那是只能和老友一起,一醉方休,唱一首歌就想起一个人的地方。
夜是早就不能熬了,真心困。如今再去KTV,能唱到十二点就已经是超常发挥。通常都是下午三点唱到晚上八九点,出来吃点东西就散伙,直接回家洗洗睡了。
都只和最好的老友去,最多不过三四人。酒到微醺,所有的音乐都有了意义。如果说变老的迹象之一就是不愿再接受新事物,那我大概很严重。由于没听过新歌,我在KTV里,点歌最新的也只是《富士山下》《葡萄成熟时》之类,有时候老友还会把《过火》《涛声依旧》《光辉岁月》《鸳鸯蝴蝶梦》这等老古董翻出来唱,一边唱一遍笑,老了。
我一直不太对流行歌曲感冒,尤其现在。即便是进了KTV,我永远只会唱那些年的老歌,抵触接受一切新专辑。只是那天偶尔听到一首刘若英的《给十五岁的自己》,被一句歌词“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和世界碰撞,那些伤,我终于为你一一抚平”打动,差点掉下泪来。
如果可以,我真想穿越回去告诉十五岁的自己:十年后的你很幸福,再坚持一下。
2010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在北京东直门的某个清真馆子里面,摄影家王征老师,我,以及另外一个朋友,三人就着几碟羊肉天南海北地聊天。
他说:这个世界是灰色的,没有绝对的白也没有绝对的黑。像一条长长的光谱,深浅不同的灰色是布满了整个世界的不同层次。
是的。
少年时候,我们脆弱,强硬,极端,锐利,非黑即白,像一片锋利的刀刃,总是容易伤人伤己。后来刀刃渐渐变钝,变锈……但它不再容易伤人伤己,它也就此成为一把有故事的刀。
青春的退却,不过也就像唱完一首歌。所幸的是,我们嘶吼过。青春的退却,止于某些歌。止于那些和一另颗心血战的日夜,止于听一首歌就想起一个人的时候。我固执说那时的歌最经典,黄伟文的词天下无敌,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经典,我们不过占据一个折子戏中的片段。过去的经典,是有共识的。说起邓丽君,老中青都认。我们这一辈的呢,点出几个大名字,也都没什么争议;再往后呢?谁服得了谁。
四大天王早都不在歌坛混了。张惠妹去年出了一次镜,胖了好多,看得人真心酸。王菲是早就不唱了。小时候喜欢过的许茹芸,已销声匿迹。陈绮贞久无新作。周杰伦最出彩的歌还是那几首旧作。天,连孙燕姿都当妈了。前年看到娱乐新闻,说狗仔抓拍到徐怀钰自己在菜市场买一只鸡就过年,言下之意她过得好落魄,我盯着新闻愣了好一会儿。90后恐怕从来没有听说过徐怀钰吧。
还好有陈奕迅,标志着一种不垮的经典,真希望他可以走得久一些,再久一些。我2010年在红磡看他演唱会,三个月连唱十四场,我听的是第四场,他的嗓子已经哑得像一张砂纸,吼《浮夸》的时候,听得我真怕他的声带着火。不知道后面十场,如何撑得下来。那个晚上突然觉得,艺人不易啊。若有选择的话,谁会愿意三个月连唱十四场。
活像我们普通人要是有选择,谁会愿意天天起早贪黑上学,上班?
最近一次K歌,安安静静听了一遍李宗盛的《山丘》,眼泪噙在眼里,但没有落下来。很多年前会把自己唱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是《后来》啊,《可惜不是你》啊这种歌,你懂的。现在要揪心扯肺的,是李宗盛、黄伟文的东西了。但说真的,喜欢李宗盛就比喜欢《江南style》高级吗?不是的;只能说明你有点开始老了,而人家还早着呢。
人生一世,迟早二字。
借用《山丘》的歌词来说,许多人都在“向情爱的挑逗、命运的左右,不自量力地还手,直至死方休”。如果你能被这样的歌感动,那么,你的孤独本身并不孤独。有许多人,其实和你我一样是同路人,小心翼翼地在内心保存着天真的火种;默默承担着因此带来的,格格不入的孤独。
这种不肯趋同,本身就是很奢侈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