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能穿能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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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时间到。

只见陈管事和另两个管事模样的人慢条斯理地从院门进来,分开站好,那架势怎么看怎么像阅兵。

陈管事清清喉咙,指着另两人中一穿黑褂的道:“这是熊管事。负责武选。”又拍了拍余下穿土色褂子的说:“这是李管事,负责杂选。”

那熊管事身材高大魁梧,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的。而那李管事生得尖嘴猴腮,看上去比陈管事还令人讨厌。之前没注意,这才发现陈管事穿的是深蓝色褂子,看来不同部门的衣服不一样,而且这陈管事应该是头儿。

“至于我,就负责文选。你们要讨哪个署的职,就跟随相应的管家去参加选拔罢。”陈管事大手一摆,众人便自行分散开来,寻自己的主儿去了。

身旁的常庚握握我的手:“乱红哥,我走了,你也加油!”说罢朝那李猴子走去。

武斗的事多伤身,搞不好弄个残废死亡的,在这法制落后的古代可是哑巴吃黄连,连个人身保险都没有,杂嘛,累死人,又不易升官。嗯,我已经做好打算,迈着坚定的步伐朝陈管事走去。

作为现代人,而且还是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站在众巨人的肩膀上,区区文选,怎么可能难得倒我。最重要的是,这陈管事是管事里的头儿,那就说明文署里的人最有权势。总的看来,参加文选是最明智的选择。不过参加文选的人倒不多,也是,只要有点文才的书生,怎么会甘心放下圣贤书而当一个下人呢?古代的人果然没有现代人懂得变通,在现代有钱有权的是老大,谁会管你是干什么的。

待我入队站好,一眼便瞅见三十八那张白嫩的小脸,啧啧,如果他是个女孩子,我绝对把她考虑在我的猎艳范围内,可惜啊……

三十八也看到了我,眼睛一翻,直接视我为空气。

陈管事一声令下,“参加文选的跟我来吧。”说罢就带着我们一行人去往另一个院子。

“你们既然选择了文署,想必也有些功底,但考虑到你们的实际情况,我当然也不会太为难你们。”陈管事很有主管派头地背手说道:“这次的选题就是以这院中花为题,作一句应当前时节的诗即可。每个人把自己的诗写在纸上交过来,附上自己的编号。笔墨纸砚在那边,半柱香时间内交给我。”

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此时的感想,就是三个字——死定了!

是是是,在穿越小说里随便引用一句名诗来就可以蒙混过关,说不定还能被誉为文学天才,我知道很简单没错。

可首先,你得记得吧,再者,你记得还得会写啊!

从小就紧握铅笔钢笔圆珠笔中性笔的我,只在小学时接触过握毛笔的方法,一写字不就露馅了么!

已经有人走到桌子旁边奋笔疾书了,完后满脸得意地交了卷。

有第一人,就有第二人,没几分钟,已经有一半人完成。

算了算了,就算字写得不好,也不是没有胜算的。

我走到桌旁,三十八正在写,嗯,就依葫芦画瓢,装装样子给陈管事看好了。

现在应该是深秋,院子里的花差不多都落了,应该写一句关于落花的诗。我又不知这里处于什么朝代,那,清朝的诗句最保险,虽然比不上唐朝的,可绝对不会被告侵权。嗯,在我的记忆里,清朝的落花诗,有了,真是走运,那句诗不但好记还好写!

我大笔一挥,就写道:“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

虽然整体效果确实不怎么美观,但文采够好,嗯,成了。

我也雄赳赳气昂昂地把作品交了过去。

陈管事盯着我的诗皱了皱眉,我连忙解释:“陈管事,小的知道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可小的是个孤儿,从小穷困,买不起纸笔,只能用树枝在土上写,所以毛笔字写得很难看。小的是真的很需要这份活计啊!”说罢,抹抹脸。

陈管事瞅瞅我,又看看纸上的诗句,最终宣判了我的命运:“诗倒是写的很好,若不是这字,今天所有人里你的表现应该是最出色的。罢了,你一会儿去藏书阁报道吧。”

“谢谢陈管事,您的大恩大德小的这辈子做牛做马都不及报答!”我极尽感恩状,就差没跪下磕头了。

直起身,恰好瞅见三十八别扭的脸。

等所有的人都完成了,陈管家从二十几张纸中抽出几张,“三十八。”

“小的在。”

“你是表现最好的,去书房任职。平时打扫整理书房,王爷在书房时还负责伺候王爷。”

“是,谢陈管事。”

“你叫什么?”

“回陈管事,小的叫式玦。”

擦,三十八有两把刷子啊!

“六十九,一百零八。”

“小的在。”

“你们俩去藏书阁,主要负责整理保养书籍,还有藏书阁打扫。提调书籍也是你们的职责。”

“是,谢陈管事。”

“自报家门吧。”

“小的叫万安。”

“小的叫乱红。”

最后两个人则被派去账房了。

文署和杂署的人住在丛薰院,而武署的则住在隔壁的丛英院。常庚也被杂署厨房录用了,于是皆大欢喜,更欢喜的是,我和他还分到了一间房。

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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