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醒来,我仍然非常挂念小埃米莉,对昨晚玛莎离开后她表现出的情绪念念不忘。我觉得,人家对我吐露了家庭内部的缺憾与隐痛,这样的信任是十分神圣的,倘若我将秘密泄露出去,即使是泄露给斯蒂尔福思,也是不对的。我对任何人的感情,都不如我对那个漂亮姑娘那样温柔。她是我童年的玩伴,我过去相信,而且到死都会相信,我曾经全心全意地爱过她。她偶然向我打开心扉,无法抑制地宣泄内心的情感,倘若我将这些话告诉别人—即使是告诉斯蒂尔福思—我都认为是鲁莽之举,对不起我自己,对不起我们纯真童年的光辉,而我总是看见这样的光辉萦绕在她的头顶。因此,我下定决心,把这件事深藏在心底。这件事也在我心底给她的形象增添了新的光彩。

我们吃早饭时,我收到姨婆寄来的一封信。我认为,对于信中提到的事,斯蒂尔福思可以像任何人一样给我提建议,我也乐于向他请教,于是决定将其作为我们归途上讨论的题目。眼下,向我们所有的朋友告别就够我们忙的了。大家都不愿我们走,这方面巴吉斯先生也不落后。我相信,倘若能让我们在雅茅斯多待四十八小时,他甚至可以再打开他的箱子,多牺牲一个基尼。佩戈蒂和她所有的娘家人都因为我们要走而伤感不已。奥默和乔拉姆全家也都出来给我们送行。当我们的大旅行箱装上驿车的时候,有很多渔民主动前来为斯蒂尔福思效劳,就算我们有一个团的行李,也几乎用不着请脚夫了。总而言之,我们在所有相关者的惋惜和钦慕中离去,给许多人留下的唯有黯然神伤。

“你要在这里待很久吗,利蒂默?”利蒂默站在那儿等待马车启动时,我问。

“不,先生,”他答道,“八成待不了多久,先生。”

“现在他还说不准。”斯蒂尔福思漫不经心地说,“他知道他该去办什么事,他一定会去办的。”

“我相信他会的。”我说。

利蒂默碰了下帽子,感谢我的称赞,这让我感觉自己在他眼中成了八岁孩童。他又碰了下帽子,祝我们一路平安。我们出发后,他站在人行道上,像埃及金字塔一样体面而神秘。

有一阵子,我们谁都没说话,斯蒂尔福思异乎寻常地沉默,而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琢磨何时才能旧地重游,不知道在此期间我和故乡会发生什么变化。最后,斯蒂尔福思终于心情大好、喋喋不休起来,因为他这个人就是这样,随时都能为所欲为。他拽了拽我的胳膊,说道:“说话呀,大卫。早饭时你说的那封信是怎么回事?”

“噢!”我说着,把信从口袋里掏出来,“是我姨婆寄来的。”

“她在信上说了什么需要你认真考虑的事?”

“哎呀,她提醒我,斯蒂尔福思,”我说,“我这次出游的目的是要多看看、多想想。”

“你当然已经这样做了,对吧?”

“其实,我还真不能说自己做了。不瞒你说,我恐怕早就把这事忘了。”

“噢!那你现在就到处看看,把忘做的事赶紧补上吧。”斯蒂尔福思说,“往右看,你会看见一片平地,其中沼泽密布;往左看,你会看见同样的景象;往前看,你会发现没有不同;往后看,依然如此。”

我大笑起来,回应说,这一带我都看不出有适合我的职业,或许这都要归咎于平坦的地势。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姨婆怎么说?”斯蒂尔福思瞟了眼我手中的信,问道,“她有什么建议吗?”

“噢,她有。”我说,“她在信里问我想不想当代诉人。你觉得怎么样?”

“呃,我不知道。”斯蒂尔福思冷冷地答道,“你干这个跟干别的没啥不一样,对吧?”

我听了又不禁大笑,因为他对所有职业不分贵贱、一视同仁,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他。

“代诉人是干什么的,斯蒂尔福思?”我说。

“噢,那是一种修士式的律师。”斯蒂尔福思答道,“代诉人在伦敦民事律师公会[1]的某些破烂冷清的法庭上的作用—公会位于圣保罗大教堂墓地附近一个古老而荒凉的角落里—类似于事务律师[2]在普通法庭[3]和衡平法庭[4]上的作用。这种工作人员,本该在大约两百年前就自然消亡了。想让你明白代诉人是干什么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你讲清楚伦敦民事律师公会是怎么回事。那是个偏僻的小地方,他们在那里执行所谓的教会法,用那些过时的、陈旧的、可恶的议会法案来玩各种把戏。对于这些法案,世界上四分之三的人一无所知,剩下的四分之一的人则认为,那些东西是从爱德华诸王时代[5]发掘出来的化石。那个地方,自古以来就专门负责审理遗嘱和婚姻诉讼,以及舟船之间的纠纷。”

“胡说,斯蒂尔福思!”我惊呼道,“你不会是说,航海事务和教会事务有什么关联吧?”

“我的确不是那个意思,亲爱的孩子。”他答道,“我是说,这些事务都在伦敦民事律师公会里由同一帮人处理和决定。今天你去那儿,会发现他们正在审理‘南希’号撞沉‘萨拉·简’号的案子,或者询问佩戈蒂先生和雅茅斯的船夫们为何要顶着狂风,带着铁锚和绳索,前去营救遇险的印度商船‘纳尔逊’号,嘴里胡乱嘟囔着《扬氏词典》[6]里一半的航海术语。明天你去那儿,又会发现,为了审讯某个行为不端的牧师,他们在深入挖掘正反两方面的证据;你还会发现,牧师案里的辩护律师,就是海事案里的法官,或者相反。他们就像演员一样:一会儿是法官,一会儿又不是了;一会儿是这个角色,一会儿又是另一个角色,一会儿又是别的什么角色,变来变去。不过,那永远是十分有趣的、有利可图的私人小剧场表演,献给精挑细选出来的特定观众。”

“不过,辩护律师和代诉人不是一回事吧?”我有点糊涂地说,“是吗?”

“不是一回事。”斯蒂尔福思答道,“辩护律师是一些民法家—是在大学里获得博士学位的人—这就是我对这方面有所了解的首要原因。代诉人雇用辩护律师,双方都得到丰厚的酬金,他们一起构成了一个强有力的严密小团体。总的来说,我建议你乖乖接受伦敦民事律师公会的工作,大卫。我可以告诉你,那里的人都为自己的高贵身份引以为荣呢,如果这些都值得骄傲的话。”

考虑到斯蒂尔福思对这个问题如此轻描淡写,又联想到“圣保罗大教堂墓地附近一个古老而荒凉的角落”庄严肃穆、年代久远的凝重氛围,我对姨婆的建议并不反感。她将这个问题交给我自行决定,还直言不讳地告诉我,这个主意,是她最近去伦敦民事律师公会时突然想到的。她是去那里找她的代诉人,在遗嘱中立我为继承人。

“不管怎么说,我们姨婆的这一做法是值得称赞的。”我提到此事时,斯蒂尔福思说,“而且是值得大加鼓励的。雏菊,我建议你乖乖接受伦敦民事律师公会的工作。”

我下定决心就这样做。然后,我对斯蒂尔福思说,姨婆正在城里等我(这是从她信里得知的),她在林肯律师学院[7]广场的一家只供熟人投宿的旅店租了一个礼拜的房间。旅店楼梯是石质的,房顶还有一道便门。她之所以选中这家旅店,是因为她坚信伦敦的每座房子每天晚上都有可能被烧毁。

我们愉快地走完剩下的路程,不时重新提起伦敦民事律师公会,想象遥远的将来我成为那里的代诉人时的模样,斯蒂尔福思描绘了各种诙谐有趣、离奇古怪的情形,逗得我们抚掌大笑。我们到达旅途终点后,他回家去了,约定后天来找我。我乘车来到林肯律师学院广场的那家旅店,只见姨婆还没睡,正等着吃夜宵。

就算上次分别后,我去周游了世界归来,恐怕也不会比我们这次重逢更高兴了。姨婆将我搂在怀里,立刻失声痛哭,接着又佯装大笑,说如果我可怜的母亲还活着,那个小傻瓜肯定也会掉泪的。

“这么说,你把迪克先生留在家里啦,姨婆?”我说,“好遗憾。啊,珍妮特,你好吗?”

珍妮特屈膝行礼、向我问好的时候,我发现姨婆的脸拉得老长。

“我也觉得很遗憾。”姨婆揉着鼻子说,“自打我来这儿之后,特罗特,我就一直放心不下。”

不等我问她原因,她就告诉我了。

“我相信,”姨婆把手放在桌上,带着忧郁而坚定的神色说,“迪克不是能把驴子赶出去的那种性格。我断定他缺乏坚定的意志。我本该把珍妮特留在家里,把他带出来才对,那样我也许就可以放心了。如果当真有驴子践踏了那片草地,”姨婆强调说,“那今天下午四点钟就有一头。我那会儿从头凉到了脚,就知道准是一头驴子闯了进来!”

针对这件事,我试图安慰她几句,但她听不进去。

“准是一头驴。”姨婆说,“而且是那个女人,那个‘杀人犯’的姐姐闯进我家时骑的那头短尾驴。”自从上次同默德斯通姐弟见面之后,姨婆就一直这样称呼默德斯通小姐,“如果多佛尔有哪头驴最放肆无礼,叫我难以忍受的话,”姨婆说到这里,冷不丁拍了一下桌子,“就是那头畜生了!”

珍妮特大胆暗示说,姨婆也许是庸人自扰,还说她相信那头驴正在干驮沙石之类的活儿,没工夫跑来践踏草地,但姨婆根本不听。

虽然姨婆的房间位于很高的楼层—究竟是因为她为了省钱宁愿多走几道石头楼梯,还是这样离楼顶的便门更近,我不得而知—但呈上来的夜宵相当丰盛,而且都热乎乎的,其中有一只烤鸡、一份牛排,还有一些蔬菜,全都美味可口,我大快朵颐了一番。但姨婆对伦敦的饮食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吃得很少。

“我猜,这只倒霉的鸡是在地窖里孵出来、在地窖里养大的,”姨婆说,“除了在出租马车站那会儿,从没呼吸过一口新鲜空气。我希望这牛排真是牛肉,但我不信。依我看,这地方除了泥巴,没一样东西是真货。”

“你认为这只鸡不是从乡下来的吗,姨婆?”我提醒道。

“当然不是,”姨婆答道,“伦敦的商人要是不干挂羊头卖狗肉的营生,心里就不舒服。”

我没敢反驳她的这一观点,但我美美地享用了夜宵,姨婆见状非常满意。餐桌收拾干净后,珍妮特帮她绾起头发,戴上睡帽—这顶睡帽的构造比平常更巧妙,姨婆说这是“为了防火”—把她的睡衣下摆卷到膝盖上,这些都是她就睡前取暖的常规准备。然后,根据决不允许有丝毫变动的既定规矩,我给她调了一杯热腾腾的掺水的白葡萄酒,将一块烤面包切成长长的薄片。然后珍妮特就离开了,留下我和姨婆在这些东西的陪伴下,消磨剩下的夜晚。姨婆坐在我对面,啜着掺水的白葡萄酒,吃着逐一在酒里泡过的烤面包片,从睡帽边缘下慈祥地看着我。

“呃,特罗特,”她开口道,“你觉得那个代诉人的计划怎么样?你是不是还没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我已经考虑了很久,亲爱的姨婆,也跟斯蒂尔福思讨论了很久。我很喜欢这个计划,非常喜欢。”

“哎呀,”姨婆说,“这话真叫人高兴。”

“我只有一个问题,姨婆。”

“尽管说吧,特罗特。”她回应道。

“嗯,我想问问,姨婆,据我了解,干这行的人似乎相当有限,我进这行是不是得花很多钱?”

“送你去那里当学徒,”姨婆答道,“要花刚好一千镑。”

“嗯,亲爱的姨婆,”我把椅子拉近一点,说道,“这就让我很不安了,那可是一大笔钱呀。你已经在我的教育上花了不少钱,还总是在我的各种事情上不吝钱财。你已经是慷慨大方的楷模了。我相信一定有别的职业,一开始并不需要怎么破费,只要有决心,肯努力,也大有希望能自食其力。你不认为尝试走走那条道路会更好吗?你确定拿得出这么多钱吗?你确定这笔钱花得值吗?你是我的再生母亲,我只是请你好好想想。你确定这样做?”

姨婆把正在吃的一片烤面包吃完,边吃边直视着我的脸,然后把杯子放在壁炉架上,双手十指交握,放在卷起的长裙上,这样答道:

“特罗特,我的孩子,如果说我这辈子有什么目标的话,那就是要把你培养成一个善良、明智、幸福的人。我一心要达成这个目标—迪克也是。真希望让我认识的一些人听听迪克对这件事的说法。他的远见卓识令人叹为观止。但除了我,谁也不知道这个人有多聪明!”

她停顿片刻,双手握住我的一只手,继续说道:

“特罗特,追忆往事是无用的,除非这样做能对现在产生影响。也许我应该对你那可怜的父亲更友好些。也许我应该对那个可怜的孩子,也就是你的母亲,更友好些,尽管她没生下你可怜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叫我失望透顶。当年你逃出来,满身尘土、精疲力竭地投奔到我这里的时候,也许我就这样想过了。从那时到现在,特罗特,你一直让我感到光荣、骄傲和快乐。没有别人可以继承我的财产,至少—”说到这儿,她迟疑了一下,神情茫然,让我心头一惊,“没有,没有别人可以继承我的财产—而你是我的养子。在我这个年纪,只要你对我好,容忍我喜怒无常的脾气和天马行空的想法,那你对我这个老太婆—一个年轻时没有得到多少快乐和慰藉的老太婆—所做的事,就会胜过她为你所做的一切了。”

我还是头一次听姨婆提起她的过去。她平静地回顾,又平静地放下,这体现了她的宽宏大度。正是这样的胸怀令我对她愈发崇敬热爱。

“现在我们达成了一致意见,也相互理解了,特罗特,”姨婆说,“这个话题也就不用再提了。来吻我一下吧,明天吃过早饭,我们就到律师公会走一遭。”

我们在壁炉边又做了一次长谈才去睡觉。我的卧室和姨婆的卧室在同一楼层。那天夜里,她一听见远处的出租马车或送货车的声响,就激动地跑来敲我的房门,问我:“你听见救火车了吗?”害得我也有点儿烦乱。不过,天快亮的时候,她睡得好了一点儿,我也因此睡安稳了些。

大约中午时分,我们动身前往律师公会的斯彭洛与乔金斯事务所。姨婆对伦敦还有一种总体上的看法,即她看见的每个人都是扒手,于是她把钱包交给我拿着,里面有十个基尼和一些银币。

我们在舰队街的一家玩具店门口停留片刻,观看西圣邓斯坦教堂的木头巨人敲钟—我们出门时算好了时间,刚好在十二点赶上看它们敲钟—然后再从那儿前往拉德盖特山和圣保罗大教堂墓地。我们穿过街道朝拉德盖特山走去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姨婆加快了脚步,神情惊慌。与此同时,我注意到一个面色阴沉、衣衫褴褛的人。刚才我们过街时,此人停下脚步盯着我们,而现在他竟然紧跟上来,差点儿就要碰到姨婆了。

“特罗特!亲爱的特罗特!”姨婆抓住我的胳膊,恐慌地低声叫道,“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别慌张,”我说,“没有什么好怕的。进一个铺子里躲躲,我马上就把这家伙赶走。”

“不,不,孩子!”她回应道,“千万别跟他说话。我求你,我命令你,千万别跟他说话!”

“天哪,姨婆!”我说,“他只是个长得有点儿壮的乞丐罢了。”

“你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姨婆回应道,“你不知道他是谁!你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一个无人的门口停下来,那人也跟着站定不动。

“不要看他!”我愤怒地扭头去看他时,姨婆说,“给我叫辆马车来,亲爱的,然后到圣保罗大教堂墓地等我。”

“等你?”我重复道。

“是的,”姨婆答道,“我必须一个人走。我必须跟他走。”

“跟他走,姨婆?跟这个人走?”

“我头脑清楚得很。”她答道,“我告诉你,我必须跟他走。给我叫辆马车来!”

不论我有多么惊讶,我都清楚,我无权拒绝服从这一严厉的命令。于是我赶紧跑了几步,拦住一辆路过的空出租马车。我还没把踏板放下来,姨婆就跳进了车里,我都不知她是怎样跳进去的,那个人也紧跟着跳上了车。她严肃地冲着我摆摆手,叫我走开。我虽然惊慌失措,却还是立刻转身走开了。就在我转身时,我听见她对车夫说:“去哪儿都行!一直往前走就好!”马车立刻从我身边经过,往山丘上驶去。

迪克先生告诉过我的事,我本以为是他幻想的事,如今又浮现在我脑海里。毫无疑问,这个人正是迪克先生曾经神秘兮兮地对我提起的那个人,但我无法想象,姨婆究竟有什么把柄被这家伙抓在手里。我在教堂墓地冷静了半小时之后,看见马车回来了。车夫将车停在我身旁,车上只坐着姨婆一个人。

她还没有完全平复激动的心情,不适合去做我们不得不进行的拜访。她叫我上车,吩咐车夫慢慢赶车转一会儿,在附近来回兜几个圈子。她什么都没对我说,除了一句话:“亲爱的孩子,永远不要问我这是怎么回事,也不要提起这件事。”最后,她完全恢复了平静,对我说她感觉没事了,我们可以下车了。她把钱包交给我付车钱的时候,我发现钱包里所有的基尼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零散的银币。

经过一道低矮的小拱廊,便是伦敦民事律师公会。我们穿过拱廊,还没在街上走几步,城市的喧嚣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融化于绵软深远之处。穿过几个沉闷的院落和几条狭窄的通道,我们来到装有天窗的斯彭洛与乔金斯事务所。朝圣者无须叩门便可进入这座圣殿的前厅,里面有三四个誊写员,正在伏案疾书。其中一人身形干瘦,独自坐着,头戴一顶僵硬的棕色假发,看上去仿佛是姜饼做的。他起身迎接姨婆,将我们带到斯彭洛先生的房间。

“斯彭洛先生还在法庭上呢,夫人。”那个干瘪的人说,“今天是拱门法庭[8]开庭的日子。不过,法庭离这里不远,我立即派人去请他。”

等斯彭洛先生回来这段时间,我和姨婆被留在房间里,我趁机四处打量。屋里的陈设古色古香,布满灰尘。写字台上的绿色台面已经完全褪色,像个老乞丐一样憔悴苍白。写字台上放着许多捆卷宗,有的标着“指控”,有的标着“诽谤”(这让我大感意外[9]),有的标明归“主教法庭”[10]审理,有的归“拱门法庭”,有的归“大主教法庭”[11],有的归“海事法庭”,有的则归“代表法庭”[12]。我不由得纳闷总共有多少个法庭,要把它们全都弄清楚得花多少时间。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宣誓口供的大本手抄证据册,每个案件都牢牢装订成厚厚的一册,仿佛是一部十卷或二十卷的历史巨著。我觉得这一切看起来都相当珍贵,不由得对代诉人这一职业产生了好感。我浏览着这些卷宗和许多类似的物品,心里越来越得意,忽然听见屋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斯彭洛先生穿着白毛皮镶边的黑袍匆匆走进来,边走边脱下帽子。

这位绅士身材矮小,浅色头发;脚穿一双无可挑剔的靴子,白领巾和衬衫衣领无比硬挺;全身的扣子都扣得整整齐齐、严严实实;络腮胡精致地卷曲着,想必费了许多功夫打理;他的金表链十分粗大,我不禁突发奇想:他肯定有一条金箔店门口那种做招牌的粗大金胳膊才能把表掏出来。他穿戴得一丝不苟,束手束脚,几乎弯不下腰,落座后想看桌上的文件,都不得不像木偶潘趣[13]那样,以尾椎骨为轴心,转动整个身躯。

姨婆先把我介绍给他,他礼貌地接待了我们,然后道:“这么说,科波菲尔先生,你是想进我们这一行了?前几天有幸与特罗特伍德小姐会面时,我无意间提到,”说到这儿,他又像潘趣一样身体前倾,“我们这里正好有一个空位。特罗特伍德小姐也好心言及,她正在为自己特别关心的一位外甥孙寻找体面的工作。这位外甥孙,我相信,我此刻有幸—”他又像潘趣一样倾了下身体。

我鞠躬致意,说姨婆曾向我提过有这样一个空位,我相信自己会很喜欢这份工作;我的求职意愿非常强烈,于是立即接受了这一提议;在对这份工作有进一步了解之前,我不能打包票自己一定喜欢;虽然只是形式,但我觉得还是应该先争取机会尝试一下,看自己喜不喜欢,然后才能无怨无悔地投入其中。

“噢,当然!当然!”斯彭洛先生说,“在我们这个事务所里,我们总是会给新人一个月—一个月的试用期。我本人倒是愿意给两个月—三个月—其实就是没有固定的期限—可我还有个合伙人乔金斯先生啊!”

“那么学费,先生,”我回应道,“是一千镑吗?”

“学费,含印花税在内,是一千镑。”斯彭洛先生说,“我已经对特罗特伍德小姐提过,我这个人并不贪钱—我相信,世上几乎没人在这方面比得上我—不过,乔金斯先生对此有他自己的看法,而我必须尊重乔金斯先生的意见。简单说吧,乔金斯先生还认为一千镑太少哩。”

“先生,”我仍然想给姨婆省点儿钱,便说,“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规矩,倘若一个学徒特别能干,熟练地掌握了自己的业务—”说到这儿,我不由得脸红起来,因为这话太像是自我吹捧了,“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规矩,就是在他学徒期的后几年,可以给他点儿—”

斯彭洛先生猜到我要说“薪水”二字,便用尽全力把脑袋从领巾里伸出来摇了摇,答道:“没这个规矩。如果不受约束的话,我会对这个问题作何考虑,我就不说了,科波菲尔先生。但乔金斯先生那里是说不动的。”

一想到那位可怕的乔金斯,我就心灰意冷。但后来我发现,这位老先生是个性格沉稳温和的人,他在这个事务所总是居于幕后,但别人却动不动就打着他的名义行事,将他说成是世上最刚愎自用、冷酷无情之人。如果哪个办事员要求加薪,乔金斯先生会置之不理。如果哪位客户拖欠诉讼费,乔金斯先生会坚决要求对方付清。不论这样做让斯彭洛先生感觉多么痛苦(他总是于心不忍),乔金斯先生都不松口。斯彭洛先生是善良天使,乔金斯先生是吝啬恶魔。如果不是恶魔从中作梗,天使永远都会心胸宽广、慷慨大方。现在我年纪大了,觉得自己后来遇到的一些机构也是按斯彭洛与乔金斯事务所这套原则办事的!

双方商定,我的一个月试用期何时开始,完全由我个人决定;姨婆不用待在伦敦,试用期结束后也不必回来,因为我的学徒契约可以很容易送到她家里签字。话说到这里,斯彭洛先生主动提议立即带我去法庭,让我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也特别想去长长见识,便跟着斯彭洛先生往外走。姨婆留了下来,她说她信不过那种地方。我想,她是把所有的法庭都当成了火药工厂,随时可能爆炸。

斯彭洛先生带领我穿过一个地面铺了石板的院子,四周都是庄严的砖房,由门上那些博士的名字判断,这里就是斯蒂尔福思告诉我的那些学识渊博的辩护律师的办公室。穿过院子,进入左边一个沉闷的大房间,那里令我联想到小教堂。屋内前部用护栏与其余部分隔开;此处有一高出地面的马蹄铁形平台,平台两侧有许多身着红色长袍、头戴灰色假发的绅士,坐在那种舒适的老式餐厅椅上。我知道,他们就是前面所说的那些律师。在马蹄铁形平台的弯曲处,有位老年绅士正坐在一张布道坛讲桌似的桌子后面眨巴着眼睛。如果我是在鸟舍里见到他,肯定会以为他是一只猫头鹰,但我听说他是审判长。在马蹄铁里面比平台更低的地方,也就是差不多与地面平齐的地方,是与斯彭洛先生同一级别的众多绅士,他们像斯彭洛先生一样,身穿白毛皮镶边的黑袍,坐在一张绿色长桌旁。我觉得,他们的领巾都很硬挺,神情都很傲慢,但我很快便意识到,在后面一点上,我冤枉了他们,因为他们中的两三位起立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时,那恭顺劲儿简直无人能及。代表公众旁听的,是一个系着围巾的小子和一个穷摆架子的男人,后者正偷偷从外套口袋里掏面包屑吃。他们正在法庭中央的火炉边烤火。打破这里沉闷氛围的,只有炉火的噼啪声和一位辩护律师的说话声。那人正在浩如烟海的证据资料库中悠然漫步,还不时停下来争辩一番,就像旅行途中走进路边小旅店歇息一样。总而言之,我这辈子从未参与过这样的小型家庭聚会,它形式老派,温馨惬意,叫人昏昏欲睡,忘却了时间。我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中,不论充当哪个角色—也许原告除外—都如同服用了鸦片酊一样舒服。

这个僻静之地如梦似幻的氛围令我非常满意,于是我对斯彭洛先生说,这次我看够了,然后我们便回到姨婆身边。我同姨婆立刻动身离开律师公会,走出斯彭洛与乔金斯事务所时,那些办事员拿笔互捅,朝我指指点点,这让我觉得自己确实太年轻了。

我们回到林肯律师学院广场,途中除了遭遇一头给卖菜小贩拉车的倒霉驴子,让姨婆产生了痛苦的联想,倒也没有遭遇别的危险。平安回到旅店后,我们又围绕我的计划进行了一番长谈。我知道她归心似箭,她待在伦敦成天不是担心失火,就是嫌弃食物,要不就是提防扒手,一刻也不得安宁,于是劝她不必为我受罪,留我在这里自己照顾自己好了。

“我明天就待在这儿一个礼拜了,这些天我心里一直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亲爱的。”她回应道,“在阿德尔菲有一小套带家具的房子要出租,特罗特,你住在那里再合适不过了。”

她简短介绍了几句之后,便从口袋里掏出从报纸上精心剪下的一则广告,上面写着:房屋租赁,阿德尔菲区白金汉街,临河,带家具,结构紧凑,格外称心,是年轻绅士(不限于律师公会成员)的体面居所。可立即入住。租金低廉,一月起租亦可。

“嗯,这正是我需要的,姨婆!”我说,想到自己住一套房子有多神气,不由得面红耳赤。

“那就走吧,”姨婆回应道,又戴上一分钟前刚放到一边的软帽,“我们去看看。”

于是我们出发了。我们按照广告的引导,去那地方找克拉普太太。我们拉了拉我们觉得可以通知克拉普太太的门铃,拉了三四次都无人回应,但她最后还是现身了,是个矮胖的女人,紫花布长裙下露出法兰绒衬裙的荷叶边。

“请让我们看一看你要租的房间吧,夫人。”姨婆说。

“是这位先生住吗?”克拉普太太说,伸手到口袋里摸钥匙。

“是的,是我的外甥孙住。”姨婆道。

“对他来说,那可是一套很好的房间!”克拉普太太说。

于是我们走上楼。

这套房间在那座房子的顶层—这是姨婆最看重的一点,因为它离消防梯很近—有一个小小的入口,光线昏暗,几乎看不见什么东西;还有一个食物储藏室,里面一片漆黑,完全看不见东西;此外还有一个起居室和一个卧室。家具相当陈旧,但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而且,窗外果然就是河。

见我很喜欢这个地方,姨婆就跟克拉普太太进食物储藏室讨论租金。我留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不敢相信我竟然有幸住进这样高级的房子。她们一对一较量了一段时间后,回到了起居室。从克拉普太太和姨婆的表情看,交易谈成了,我不禁心花怒放。

“这是前一个房客的家具吗?”姨婆问。

“是的,是前一个房客的,夫人。”克拉普太太说。

“那人后来怎么样啦?”姨婆问。

克拉普太太突然爆发出一阵烦人的咳嗽,边咳边非常吃力地说:“他在这儿得了病,夫人。他—喀!喀!喀!天哪!—他死啦!”

“嘿!他是得什么病死的?”姨婆问。

“呃,夫人,他死在酒上面,”克拉普太太压低声音道,“还有烟。”

“烟?你不是说壁炉冒烟吧?”姨婆说。

“不是,夫人,”克拉普太太答道,“是雪茄和烟斗。”

“不管怎样,特罗特,那倒是不会传染。”姨婆转过脸对我说。

“当然不会。”我说。

总之,姨婆见我如此喜欢那套房间,就租了一个月,到期后还可再续租一年。克拉普太太负责准备**用品,还要提供膳食;其他必需品也都已备齐;克拉普太太明确表示,她要永远把我当她儿子来疼爱。后天我就搬进来住,克拉普太太听了忙说谢天谢地,她总算找到个她可以照顾的人了!

回去的路上,姨婆对我说,她真心相信,我现在要过的生活会让我变得坚强、独立,而这两点正是我所欠缺的。第二天,在我们安排将我的衣物和书籍从威克菲尔德先生那里送过来的时候,她又见缝插针地把这话提了好几次。我给阿格尼丝写了一封长信,谈到取衣物和书籍的事,以及最近假期中的所有见闻。信由姨婆带去,因为她第二天就要回家。这些细节我就不再赘述了,只须补充以下几点:我一个月试用期内可能需要的东西,姨婆全都买齐了;斯蒂尔福思在姨婆走之前没有露面,这使我和她都大失所望;我看见她坐上了开往多佛尔的驿车,为即将驱赶四处乱闯的驴子而沾沾自喜,珍妮特就坐在她身边;驿车走后,我转身朝阿德尔菲走去,回想起过去在那里的地下拱顶游**的日子,还有后来让我从阴暗的地下升上幸福的地面的种种转变。

[1] 伦敦的一个法律组织,受理遗嘱验证、结婚证明、离婚诉讼等。

[2] 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准备法律文件和诉讼材料并在初级法院代表委托人出庭的初级律师。

[3] 英国普通法是英国王室法庭实施于全国的习惯法和判例法,被认为是源于传统的“王国的普通习惯”,所以称为普通法,意思是它代替了各地的习惯法而通行于全国。

[4] 衡平即“公平”。根据英国封建制传统,臣民在得不到普通法庭公平处理时,可向国王提出申诉,由王室顾问、大法官根据“公平”原则加以处理。大约从15世纪起,英国就形成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并存的法律体系。

[5] 指爱德华一世、二世、三世统治时期(1272—1377)。

[6] 指《扬氏海事词典》,1846年首次出版。

[7] 英国伦敦四所律师学院之一,负责向英格兰及威尔士的大律师授予执业认可资格。另外三所律师学院是格雷律师学院、中殿律师学院和内殿律师学院。

[8] 拱门法庭接受来自伦敦民事律师公会的上诉,并在后者放弃管辖权时审理案件。

[9] 英文为Libel,常见意思是“诽谤”,而在海事法和教会法中指“原告诉状”。“我”误以为是前一种意思,所以才吃惊。

[10] 在每个主教管区的几个主教座堂设置的法庭,审理有关教会财产或其他教会事务的纠纷。

[11] 负责处理财产涉及一个以上教区的遗嘱鉴定。

[12] 负责处理来自大主教法庭的上诉案件。

[13] 英国传统木偶戏《潘趣和朱迪》中的驼背丑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