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冰之复习功课准备重新申请大学,这段时间她停止了写作。对于写作,她原先信心满满,但在北平呆了一段时间,她发觉自己除了在报纸副刊偶尔发些小文章,小说方向一无所获,投稿无门,投出去的稿件全都石沉大海,她对自己的写作才能开始产生怀疑。

她坐在桌前双手托腮,苦思冥想,她想,也许自己应该先考上大学再说。与其像这样盲目地写,盲目地投稿,不如先重新申请一个大学,好好学一段再说。

冰之虽这样想,另一方面也很羡慕“小海军”的创作**。他是个天生的创作者,一点也不矫情,下笔如有神,快得出奇。冰之跟他聊写作上的事,只要一提话头,他便滔滔不绝,好像打开潘多拉盒子,各种颜色纷繁的话语喷薄而出。他讲话不像跟一个人在说话,而像是跟一大群人在讲话,私人谈话也像演讲,他让人想起另一个人——许秋白。

秋白站在高台上,下面是一众仰望他的人,他是火,他是光,知道自己是谁,可他并不过份自赋。在演讲的舞台上,他面容端庄,甚至,略带那么一点孩童般轻微的羞涩。他举手投足充满魅力。冰之就是站在台下喜欢上这个男人的,虽然她与他之间并无结果,但在她脑海里留下的印记是那样深刻。

在她眼里,“小海军”就是另一个秋白。

“我想做杰出的人!”

于清华站在她面前,打了个海军特有的手势。他说:“不杰出,毋宁死!”冰之用手电筒的白光打在他脸上,做出“追光”效果,然后是一个人的欢呼声、鼓掌声。他俩的世界是那样热烈,辉煌。

关于“白话文”,许秋白和于海军的主张也有相似之处,他们跟随“白话文”先驱胡适先生的脚步,宣传并且力推“白话文”。

于海军对林冰之说:“白话文运动就是要让文章言之有物,不空洞,不模仿古人,不无病呻吟,不避俗字俗语。以后我们写小说,都要用白话文。”

“那当然。”

那段日子,林冰之和于海洋猫在辟才胡同的一间小房子里,谈天说地,讨论文学,胸怀天下,无关男女。他俩似乎忘记了他们一个是男人,另一个是女人,在他们脑海的字典里,他们有一个同共的名字,叫“文学人”。

“文学人”不分男女。文学人和文学人之间,有一种相同的气味,彼此稍一挨近,相互嗅一嗅就知道对方的身份。

“文学人”也常有聚会。报社办公室有一间屋子,周末总有人来聚,自带一些吃的,菜,还有酒。林冰之总爱炒一份湖南小炒肉带着,让小海军多煮一些米饭。

小海军总是打趣地说:“干嘛!米不要钱的啊?”

“米很贵吗?小气鬼!再说了,聚会的人都是写东西的,靠稿费生活,就你一个人在副刊当编辑,还算有个稳定工作。”

“好好!冰之说了算!”

“哥!等我写小说出了名,米钱菜钱统统算我的!”

“是你说的啊!记住了!”

小海军身上系着围裙一边淘米一边转过身来问:“可是,你什么时候才能出名啊!”

冰之拿了张卷成卷的报纸,冲过来打小海军的头,嘴上喊:“瞧不起人是吧?找打!”

小海军住的地方,院里有口井,他们淘米就在这里,日光清朗的下午,他们在井边摆些西红柿、黄瓜,用清水冲洗净,午后的阳光照在上面,红是红,绿是绿,干净得直滴水,看着甚是诱人。

冰之总是没等小海军把它们做成菜,就叼起一根黄瓜来生啃,边啃边喊于清华的名字:“于清华!于清华!黄瓜好嫩!黄瓜好嫩!”

正在淘米的于清华伸出一颗头来,问:“那又怎样?”

“来吃!”

“不吃!我正忙着呢!”

林冰之就举着一根翠绿的黄瓜,隔着窗台递过去让他咬一口。

如果他们就这样过起了小日子,不革命,也许他们的光阴会是另一番景象,日记薄里的文字也得推翻 了重写,但冰之自称是闯王后代,身上天生有股闯劲儿,平静的小生活不能让她出名,只能让她沉沦。

她就像乐队里那个铃鼓手,在聚会上显得特别活跃,手拿铃鼓“嘭嘭”地敲,绕着圈地舞动裙摆跳着舞,拍着鼓,变得法儿地让大家“嗨”起来。

每一个文学聚会上都有这样一个“女领舞”。

冰之便是文学聚会的领舞者。

这天的文学聚会上,来了一个人,一直站在一旁看冰之“领舞”,冰之热情地把肉分给大家,还有酒。小海军聚会刚一开始就喝高了,大声唱歌不说,还搂别的姑娘,要求人家跟他一起跳,弄得在场的女子纷纷躲着他。

站在一旁的戴帽男子,冰之没见过。他是在聚会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人们已经开始烧烤时才出现的。他戴着一顶日本学生帽,背着手,一言不发,看着篝火旁的一群“文学人”笑闹、交谈,他似乎是个局外人。

“你也是来聚会的?写诗还是写小说?”

“写诗。”

“你会日语?”

“你怎么知道的?”

“看你戴的日本学生帽。”

“噢,你观察得真细。”

“学日语,要去日本留学吗?”

“嗯,有这个打算。”

这时,只听得不远处有人喊:“冰之!冰之!你来一下!”

“哎,马上过来!”

冰之转身又对那陌生青年说:“对不起,失陪一下,我马上回来!”

“你忙你忙!”

等林冰之转了一圈再回来,发现刚才那么诗人已经不见了,向周围人打听,才知那人名叫石雪,小说和诗都写得很棒,日语又好,在圈内很有名气。石雪给林冰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刚刚只是打了个照面,但印象深刻就是印象深刻。

2、

已是入秋时节,北平的天气依然有几分炎热,冰之穿的夹衣已经浸湿,一上午她都在搬书,辟才胡同的房东让她搬家,说房子另有安排。搬家容易,可这些书不知往哪放。她把书整理好,让于清华骑自行车来取。

正午时分,林冰之就听见街上响起了清脆的、叮铃铃的车铃声,她知道是小海军来了,转身进屋泡茶,茶还没泡好,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从窗子里伸进来,左晃晃,右晃晃,亮得晃眼睛。

“这是什么啊?”

冰之一把抢过那东西,觉得稀奇,左看右看,才知那是一朵玫瑰花。

小海军从外面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微笑。

“玫瑰花?”

“啊哈!你真聪明!一眼就看出这是玫瑰花。我还以为你看不出来呢!”小海军有些得意地挑了挑眉毛,说道。

“我幼年读私塾,15岁进金银铺当学徒,我会用金丝银丝凹各种各样的造型的花。当然现在没有金丝,我用的是铁丝,但一样是玫瑰花啊!”

他眼睛亮亮的,手捧玫瑰花,像个小王子。

跟玫瑰花一起带来的,还有肉包子。冰之开玩笑说,跟玫瑰花比起来,我更喜欢肉包子。他俩有说有笑打开那个浸油的牛皮纸包,油汪汪的小肉包子好像会跳舞似地,在桌面上很有弹性地蹦。

林冰之抓住一个塞进嘴里,这种一咬一流油的包子是冰之的最爱,小海军了解她,每回来看冰之都要带一包过来给她。在包子面前,文学变得苍白无力,关于“白话文”的讨论变得寡淡无味,饥饿状态下,抓起一个货真价实的包子吃,比大谈那些文学理论来得痛快得多。

二人高高兴兴吃着包子,聊着天。冰之说:

“谢谢你的玫瑰花!你以前真是金店学徒吗?”

“那还有假?福州城里有名的金店——金福楼,老板姓金,正好又是金店,所有伙计也只好都姓金喽,特别有意思的是,老板把我们这些伙计全都编成号,金1、金2、金3,到了我这儿就成金13了。”

冰之说:“哈哈!你可真够十三点的!”

自此以后,于清华除“小海军”外,又多了一个外号“金13”。

他俩笑闹之间,太阳只朝西移动了一点点。艳阳高照,院子里粉红色的月季花开得正旺,一朵一朵仰着小脸似的,惹人喜爱。

“冰之,有句话,我一直想跟你说。”

“说!”

“我……”

话到嘴边,于清华犹豫了一下,就这“稍一犹豫”错过了时机,一阵急促的“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由远至近,停在门口。

“林冰之!信!有你一封信!”

邮差把信交给冰之,冰之心里开始打鼓。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湖南老家出事了。林冰之拆开信,一眼就看到母急促而潦草的字迹。信中说弟弟病重,望冰之火速回湘。

冰之手里拿着母亲的信,整个人一下子石化了,一动不动呆在那里,天塌下来一样。

“冰之,别怕!天塌下来有我呢!”

“天倒是没塌下来,是我家出事了!”

“什么事?”

“弟弟的事。”

“弟弟怎么了?”

“弟弟病重,我得赶紧回常德一趟。”

“走!我带你去买火车票!”

冰之来不及收拾,拿了个碎花小包袱就出了门。“坐在我自行车后面!搂着我!”小海军用命令的口吻对林冰之说。这一刻,冰之好像被人打了一针镇定剂,原本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子安静下来。

她像木偶人一样,原样照做。他搬来自行车单腿着地原地蹬着,她抱紧小袱侧身坐在后座上去。“走喽!”小海军用力一蹬,似水中行船,奋力向前。

3、

林冰之到达福安县城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县城的拱形门洞隐藏在暗灰色的晨雾之中,像一个寓言,一个巨大的想说话的舌头,林冰之愣在那里,仿佛不相信这里就是自己的家。

这时,有一队人马从灰门楼里走出,虽是行走得极其缓慢,但可以看得出队伍中有人情绪很激动,边走边哭,嘤嘤的哭声响成一片。

铅灰色的云压得更低了,古城楼,披麻戴孝的队伍,不断撒出的雪花片般的白色纸钱,哀号的风,低垂的香樟树叶,逆流而行的马队,穿丧服的女子……这一切的一切对林冰之来说,都是扑面而来的幻影。

从队伍的最前列,走出一个女子,白衣白袍,头上戴着白色孝帽。过了好久冰之才认出,那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娘。

“娘,弟弟怎么啦?小石头呢?小石头他在哪儿?”

母亲指指后面的一口深灰色的小棺材,面色灰暗地说:“你弟弟早走一步啦!也好也好,早走早解脱! ”

她的嘴白得像纸,看起来有些吓人。

远远地,母亲和冰之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伙人,他们头戴礼帽穿黑衣,显然是有备而来。

“小石头! 爸爸来啦!”

男人扔掉礼帽朝这边跑。

母亲张开双臂拦住他。“俞九葵!你给我站住!”

“别拦着我!我要去看我儿子!”

“俞九葵,这会儿才来,你不觉得晚了点!”

“你是怎么带的孩子?他才9岁!

“他从小体弱多病,能活到9岁,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抬棺材的人把小石头的棺材放下,俞九葵扑过去扶棺大哭。他是唱戏的出身,声音之响,天上的黑云为之震颤,几经辗转,终于化作乌黑的雨水,倾盆而下,出殡的队伍被浇成落汤鸡,纸钱,麻衣散落一地,弟弟的小棺材孤零零地被摆放在泥路中央,路是路,水是水,泥是泥。

“天空为他掉眼泪呢!”

继父的意外出现,让冰之感觉到意外的温暖。继父以前是教他学戏的老师,冰之从小就叫他“师傅”。夜晚,冰之泡好茶端给师傅,二人坐在藤椅上闲聊,师傅竟拿出一本许秋白翻译的苏俄革命书籍给她看,林冰之惊喜万分,就问师傅:

“师傅,你也参加革命啦?”

“我现在正在找组织,等联系上组织,我就是革命队伍里的人了。”

“你认识我九姨向雨微吗?你就是组织的人,你可以去上海找她。”

“真的吗?你们在上海见过面?你写张纸条给我,我带着你的信去找她。”

“我也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母亲突然出现,拿了茶点来。“肯定不行!向雨微是主管妇女问题的官儿,你叔又不是妇女,他的事向雨微怎么管?这个革命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俩今天都在,倒给我说说看,革命到底是闹哪样?”

“革命,理解起来并不难,就拿傩戏来说,傩戏里面都有个山神,我们人类的一切都来自神,是神创造了人间万物,动物、牲畜,小到蚂蚁,大到大象,一切都是神信手拈来的杰作。我们人也是山神创造的,有男人,有女人,不断繁衍,壮大。而革命就是要推翻旧神,创造无神论的世界,人人平等。革命就是要创造一个人人有饭吃,人人有书读的世界。”

“是的,我在上海读书的时候,我们许先生也是这样说的!”

“革命就是不让唱傩戏啦?”

继续犹豫了一下,说道:“嗯,也可以这么说吧!将来等革命成功了,还会有更多好戏涌现出来。革命是必然趋势。”

这一晚的茶叙,减轻了冰之失去弟弟的哀伤,但当众人散去,小石头的照片格外凸显在死灰色的空气中,他像一个活生生的、还未长大的成年人,用成熟、笃定的眼光看着这世界。

冰之站在那里,用异常温柔的声音对弟弟说:“弟弟,你放心,这世界会变得更好!”

4、

可这世界并没有变得更好,而是变得更糟了,原因是家里闯入一个不速之客,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海军”于清华。

大清早的,继父和母亲刚起床,继父逗弄着院子里的一只鹦鹉,逗它开口说话。

“小翠,小翠,叫爸爸!叫爸爸!“

鸟说:“爸爸!爸爸!”

继父高兴地大叫:“德芬!德芬!翠翠会说话了!”

话音未落,那鸟突然再次开口说话:“来客人啦!来客人啦!来客人啦!”连说三遍,真的跟个人似的。

继父猛地回过头来,果真有人个衣衫褴褛的人站在他身后,把他吓了一跳。

“你是谁?”

大白天的继父仿佛听到自己的回声。他是戏曲演员出身,对事对物都很敏感。他想,大白天有回声,我这是见鬼啦!想法飘过他才回过身去看见那“鬼”,原来“鬼”就在身后。

“你是谁!”他又问一遍,声音发颤。

“我我我……”来者声音也颤起来。他穿得很破,一半像人,一半像鬼。

“你是冰之的朋友吧?”

“怎么可能?”母亲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来,瞪大眼睛问。

“怎么不可能?”

“冰之的朋友,不是艺术家就是诗人,哪有穿得这么破的?”

“艺术家、诗人才会穿成这样,因为他们喜欢标新立异。”又转过头来问来客,“是吧?”

“嗯嗯嗯!”

来客用力点头,身上的旧白袍子丝丝缕缕如千万只细白翅膀,在抖,在飞。

院子里有一只小白公鸡,也在抖动翅膀,扑愣愣欲飞不飞的样子,跑过来又跑过去,丫鬟小红端着盛满早餐的大白盘子颠颠地跑过来,看见小白鸡狠揣一脚,小白狼狈逃窜的真好笑,哈哈哈,小红乐得合不拢嘴。

“小红!小红!早餐怎么还没好?”

“来啦!”

小红妖娆登场。见一个破衣烂衫的年轻人也坐在餐桌旁,就问:“他也一起吃早饭吗?”

“是的!去多拿一双筷子!”

“噢!”

“那个什么……我、我叫于清华,清华大学的清华。”

“你从北平来的?”

“是啊,北平。”

“北平我还没去过。最近我打算去上海找组织。”

“找组织?你是组织的人?”

“正在找。”

“那,你来是找我女儿的?”

“是!在北平,我们在一起读书,办报纸,写东西,投稿,力推白话文运动。”

“白话文运动是什么?”继父颇感兴趣地问。

“白话文化运动就是提倡文人写文章的时候言之有物,不模仿古人,不无病呻吟,不避俗字俗语。”

继父说:“这样说来,古典戏剧戏文是保不住了?”

于清华说:“也不是样样文体都要革命,古戏曲是中国文化的瑰宝,想必是要保留的。”

“这个话题我倒是感兴趣,你倒是说说……”

“于清华!你怎么来了!”

有个很凶的人,穿着白睡袍,头发像刺猬那样炸着,看起来非常可笑,连亲妈都不认识他了。也不知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揪住于清华,把他从桌边薅到空地上,弄得他踉踉跄跄站也站不稳的样子。刚才院里那只小白鸡也跟进来捣乱,站在破衣拉飒的来客旁边,一大一小简直就像对比照。

冰之拉起于清华的手就跑。饭桌上的父母交换了一个眼色,轻轻笑了一下,就又低下头吃早饭了。他俩明白了一切,这个破衣拉飒的小伙子,就是来找咱们女儿的。好戏就要开始啦!

5、

他俩在绿树丛中快速奔跑。树叶灌草哗啦啦划着他俩的脸和手,他俩仍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并且越跑越快,奔跑仿佛超越了人类既定的时速,耳边发出惊异的声响,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声响,像警笛又像飓风。他俩又像从火热的炮堂中弹出的两颗炮弹,一路红火,一路高飞,从没想过会落地,会炸开,以为炮弹的使命是一路飞行。行走江湖,永不落地。

他们终于跑进半山腰的一片竹林里,再也路不动了,两人呈大字型躺下,躺在草地上。

“我的出现让人很丢脸吗?”小海军问。

“是,很丢脸!”冰之气哼哼地回答。

“可我回不去了!”

“怎么回不去了?”

“我没带够路费。我只带了来的路费,心想不追到你,我就不回北平!”

听了他的话,冰之“扑哧”一声被气乐了。

“原来是这个原因啊!我还以为是爱至上呢!”

“你怎么知道我爱你的?”

“你不爱我?你不爱我,干嘛千里迢迢追我追到常德?你不爱我,干嘛穿得破衣拉飒,为博同情穿得像个叫花子?你不爱我,为何总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于清华,我跟你说,我弟弟死了,我很难过,我不想谈恋爱!”

这时候,于清华的战斗本性暴露无疑,他好似翻身下马,一个跟斗骨碌翻到林冰之身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章似地吻了林冰之的嘴。

黑云越压越低,林冰之看见放大的他跟自己越来越近,令人扫兴的是,冰之眼前出现的面孔,并不是小海军,而是另一个人:石雪。

冰之和石雪只见过一面,在那天的聚会上。他们总共没超过十句话,冰之知道他懂日语,想去日本留学,别的就没什么了。

现在他的脸正在靠近他,他戴一顶日本学生帽。他在靠近她的同时迅速变脸,石雪变在了于清华。他偷吻了她,可冰之觉得自己并不怎么喜欢他,更谈不上爱了。

林冰之推开于清华,说道:“清华,别这样!咱俩俩的事,我还没想好。”

“冰之,你失去了一个弟弟,就让我做你的弟弟好啦!”

正说着话,天空忽然下起雨来,雨滴像黄豆般大小,噼哩啪啦砸在身上脸上,又重又痛。于清华立刻从身上脱下衣服裹住林冰之,他七裹八裹把冰之裹得像个粽子,然后他说:“走!冰之,我背你下山!”

冰之心里原本有座小冰山,此刻瞬间融化了。

6、

从常德回到北平,林冰之和于清华同居了。他们刚一回来,文学圈里就传起风言风语,说什么林冰之早已不是处女,早在上海大学读书期间,就跟几个教授不清不楚的,特别是跟许秋白,关系极不正常,现在又跟这个小海军不清不楚,真是风流成性啊!

“说我风流成性?呵呵!那我就偏要同居给你们看!”

冰之回来后终日写作,她要把此次湖南见闻写出来,投稿给报社副刊,换取急需的生活费,她写着写着,倒把报社派来取稿的编辑小丁香给“写”来了。

小丁香站在她身后,看她穿了件淡紫色衣裳,头发有些凌乱,好像是急于把手头的写东西写出来,别的已经顾不上了。

“冰之姐!”

“不声不响站我身后,吓我一跳,思路都让你给吓没了”。

“哦,对不起,对不起,冰之姐!”

“是来催稿子的吧?你们这些催命鬼!没看我从早写到晚,连个囫囵觉都没睡过,为赶这批稿子,把命都快搭上啦!”

“冰之姐,我不是来催稿子的,我是来送信的,这儿有你一封信,寄到报社了。”

小丁香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交给冰之。冰之看了眼信的落款,脸一下变得煞白。这时,于清华拎着一袋包子和一小锅稀粥从外面回来,刚好碰到两人交换信件这一幕,他知道,冰之的生活又要起波澜了。

三人一起坐下来吃早饭。

窗外的丁香花开得浓艳,香气扑鼻。桌旁坐着叫丁香的姑娘在吃早饭,阳光正好,青春正好,原本很有诗意的一刻,却让他们过得别别扭扭,那顿饭吃得很沉闷,三人都不开心,没说一句话,只有三人轮流喝粥的咕嘟咕嘟声阵阵响起,让人感觉仿佛走进一个粥铺,众人喝粥不语,汇成声浪,排山倒海。

“是不是上海的他,来信啊?”

“是。”

“他叫你回上海?”

“也是,也不是。”

“那我们的关系怎么办?”

“我回上海办完事就回来。”

“办完事就回来?办完事就回来!我们现在已经同居了,你不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这样做有想过我的感受吗?”

小海军突然站起身,大手一挥打翻了一只碗,这乒呤乓啷的声响似乎点燃了他的愤怒,他变得力大无比,一下子掀翻了桌子,碎片一地还不解气,又踏上一只脚去踩。世界变得稀烂。

小丁香站起来说:“那个什么……哥、姐,我先走一步!”说着话踉踉跄跄夺门而逃,一件丁香色小披肩落在椅背上,像从小女子身上褪下来的壳。

“林冰之,我要你明白,咱们俩现在已经同居了!同居了你懂吗?你不要这样不情不愿的好不好?说到底你是嫌弃我,我到底哪点配不上你,让你不情不愿的?我哪里你不好,你说,你说,你说啊!是的,我承认,我脾气大,爆脾气,我办事冲动,冲动是魔鬼,我鲁莽,我自卑,我像一个顽童,一个小孩,我痴迷写作,不管不顾,有时是个诗疯子,有时是个戏痴,可这些你都是知道的啊!冰之,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别人,上海的秋白先生在你中心占了很大的位置,他虽然不爱你,但他招惹了你,动了你的心。如果你还想回上海去找他,如果你被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人会珍惜你!冰之,你劝要清醒点,他爱的是江婉红,不是你!”

“诗疯子,我现在很清醒!我想告诉你,我不是那种见易思迁的人!”

“那为什么还要去上海?”

“江婉红生重病了!”

冰之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婉红信上说,新婚不久她就染上肺结核,现在病重,请冰之回上海来见她最后一面。

“我不是去见教授,我是去见江婉红。”

小海军说:“那我陪你一起去吧?”

冰之说:“报社的饭碗不要了是吧?等我从上海回来,咱们还指着这点钱过日子呢!”

这句话说的,让小海军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走过来抱住冰之吻她的脸说,“对不起,我错了!”

“知错就改,赶快扫帚地!”

“是!”

诗疯子调皮地敬了一个军礼,然后拿起笤帚麻利地干起活来。

7、

林冰之赶到上海医院病房的时候,江婉红还剩最后一口气。

“冰之,想不到最后送我的人是你!”

“别说这种话,你的病会好的。”

“我的病我知道,这回是真的挺不过去了,真的要走了。这辈子,嫁给秋白先生我不后悔,即便肺结核这种病是他传染给我的,我也不后悔。”

“可是你现在就后悔了。”

“这话怎么讲?”

“你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你舍不得离开他。”

“秋白他……他很快会来这边找我的,我有预感。”

这话弄得林冰之不知道该怎么接了。她既希望闺蜜走后,秋白能把目光投到她身上来,又害怕自己重新陷入感情漩涡,辜负和伤害了小海军。她和小海军已经同居了,小海军对她一心一意的,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

“你怎么样,有爱的人了吗?”

冰之点点头,并不说出他的名字。

婉红也不问,只是闭上眼,用力点点头。她的头发由于出汗已经被浸得半湿,丝丝缕缕看上去像金属制成的一样。

“秋白来看过你吗?”冰之问。

“并没有。”婉红说。

“为什么啊?”

“他可能太忙了吧,顾不上我了。”

“所以啊,一个女人痴心爱一个男的,太吃亏了,女人要找一个‘爱你的’才好,死心塌地地追你,宠你,他追你,而不是你追他……”

“已经来不及了……”

江婉红虚弱的声音渐渐变小,不知不觉已经睡着了。

三天后江婉红去世,冰之帮助料理后事,扶棺大哭。许秋白并没有出现,而是由朋友代送花圈。

从上海返回北平的火车上,冰之由于悲伤过度变得有些神情恍惚。车窗外大片白色絮状物飞扬起来,像长了脚似的跟着车窗跑。冰之一开始以为是雪,可这六月天怎么会下雪?细看却是白色纸钱,附近定是有人家失去了女儿,漫天撒钱,依依不舍。

云低。天哭。悲伤。残忍。

冰之看见自己乘坐的火车以倾斜角度逐渐飞了起来,破云而出。

云**,万丈光芒。

8、

林冰之返回北平,回到家时,看见于清华正伏案写作。天刚蒙蒙亮,院子里的小花小草还都低着头,还没睡醒呢,人却比花精神,窗框框着他可爱的“认真脸”,看上去就像一幅油画。

“清华!

“冰之!”

“清华!”

“冰之!”

他们隔着画框叫着彼此的名字,叫一声,应一声,没有肉麻亲昵的称呼,直呼其名显得最为大方得体。于清华看着头戴小草帽,穿碎花裙子,手提最为时髦的柳条箱的林冰之,心中充满爱情的甜蜜。

同居这段时间,小海军写了不少赞美爱情的诗,还描写了美丽女子的眼睛和裙摆。看了这些诗,冰之显得很高兴。哪个女子不喜欢别人说她美?女作家也一样,都是女人,小女儿心态。

他们就像两个长不大的孩子,白天一起工作,晚上抱在一起睡,并不在意男女之事。可圈子里一时间流言蜚语满天飞,不认识冰之的人,都把她妖魔化,说她是妖精,专门吸男人的血。

冰之听后笑道:“这倒是个不错的题材,可以写一本好小说。”

“你还笑呢,我都气死啦!”

小海军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袖管卷得老高,像是随时要跟什么人去打一架。冰之说:“哥,我们搬家吧!搬离这个是非之地,找个有山有水、房租便宜的地方住下来,安安心心地写作,等我们出了书、有了名,让这帮王八蛋自己打自己嘴巴!”

小海军竖起大拇指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