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就这些了吗?”他指了指屋里,问我。
我一手扶住门框,把头探进乓乓的房间。里面除了地毯墙壁,摊在地上的床垫,一张被书本讲义覆盖的工作台,还有堆在墙角的几个纸板箱之外,看不见其它任何东西。
“我怎么知道? 我又没进来过。”我尽量别过头不去看他。他过份的消瘦让人觉出精刮,又阴沉着一张脸。好像要上门来讨债一样的架式。
“真的只剩下这些了吗?”我暗自思量。她好歹也在这个房间里住了三年。
虽然我现在没心情也没必要对他做出任何解释,但自从把这个房间租给她之后,我的确再也没有走进过她的房间。
她的房门永远是关着的。而且门从来不是轻轻关上,而是“乓“一下被砸到门框上,动静大得能震下房梁上的灰。如果“乓“的音质发闷,那是宿舍的大门。“乓“的音质清脆,那是她的房门。过了三分钟,又是“乓“一下,那是她用完洗手间重新又回自己房间后关门的声音。要是一小时之后,房子再随着“乒“的声响,晃了一下,那就是她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后又关上了门。
乓乓的声音,几乎是我和她之间沟通的全部。深夜从图书馆回来,乓乓。一大早去上班,乓乓。至于同个屋檐下的我当时是不是在休息,处在什么样的心情状态,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她付了房租,她便有了乓乓房门的权力。
我试过就乓乓以一事,和她进行过交涉。“你能不能关门的时候,别乓乓的,那么大声?”我尽量让自己说这话的时候,面带笑容。
遇上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会满口答应,但那却毫不妨碍她之后照样乓乓不断。
要是她心情欠佳,她会顺便埋怨我不该把空调的温度开那么低,太浪费电。她甚至问我说,以后能不能别把朋友往家里带,那样会影响她学习。
说到这点,也很令人沮丧。平时在我面前乓乓甩门也就算了,但当着我同学或朋友的面,动不动砸门的行径,多少令人有点尴尬。
和她同住的三年里,我从来没见过她带任何人到家里来过。这可能直接导致我一旦有访客,屋里乓乓的频率和音量都会高过往常。害得我一再和国际友人解释,她不是冲着他们来的,那不过是她的一种习惯。虽然我的解释未必能让人信服,但后来和朋友提起她时,我们都管她叫乓乓。
像这种时候,我免不了后悔当初怎么收了她这么个房客。起初我选择住这里,是因为它离医学院附近,图书馆走几分钟路就到。校院附近,到处都是学生,看上去年青而快活。随便一块绿地,三三两两坐着躺着把自己沐浴在阳光下,对着本书,晃着脚摇着脑袋,一晒就是一个下午。
当时我正在读医学院的预科班,被有机化学里碳链的变化,还有细菌学里十几个字母长的英文单词折磨得昏天黑地。每天能见到这些已经荣升为医学院学生脸上露出的笑容,总爱联想到自己日后的光景,心里也会跟着畅快些。
但这些都是我宿舍窗外远处的风景,宿舍本身已经旧了。几十年前的平房设计一看就知道过时了。松垮垮的地毯下面高低不平,空空软软的几处,走过去会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老房子经过一拨又一拨房客们的洗礼,不管再怎么开窗通风,在宿舍的过道和房间里,到处能闻见一股烧焦的咖哩味。
住在这种老宿舍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原本同我一起合租的女孩转学去加州了,我只好学人往学校里的布告栏里贴了几张招租广告,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人上门来找我。就是现在的乓乓。
从她递给我的身份证上看,她比我大十二岁。她告诉我,她以前曾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城市里当过十年的儿科医生。现在她正在医学院的实验室里工作。等她考出行医的执照,她以后会在美国继续当医生。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很少直视我。目光一带又转去房间的某一处角落,然后在那里定住。她似乎没有和我交谈的欲望,每句话都是我用问答的形式,从她的嘴里硬挤出来的。
她皮肤黑,块头大。望着她膀大腰粗,虎背熊腰的线条,还有受到脂肪推挤而显得模糊的五官,很难不让人联想起发酵膨胀过度后,又被烤焦了的馒头。
她瘫坐在我对过的沙发里。在我面积并不大的宿舍,咚咚咚来回走了两圈之后,她开始坐下来喘气。天气并不热,她却不停地拿手擦着额头的汗,之后又把湿了的手往深蓝色的裤子上擦,在上面留下几道手指的印迹。
直觉告诉我,可能我们以后很难成为好朋友。但我马上又把自己的观念给纠正过来,毕竟我现在要找的只是一个可以分担费用的房客。所以当她没对我提出的房租杀价,而是问我,明天她可不可以搬进来的时候,我立刻答应了。
之后接触下来的事实表明,她并不是一个能令人身心愉快的房客。除了乓乓关门之外,无论甚么声音到了她那里都像是经过扩音器放出来的。走路时捣地如金刚,吃饭时囫囵如台风,喷嚏咳嗽如响雷,哈欠打嗝如鸣钟。虽然这些声音,很容易撞乱别人原本平和安逸的心情,但做为她的同房,除了关紧房门,找两块棉花塞住耳朵之外别无它法。
按我以前的理解,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都该是像鲁智深那样不拘小节的侠士。
但除了声音动静大之外,在其它的事情上,乓乓偏又变得格外细小起来。
先是她每个月交给我的支票。她一定会在支票空白处写明,这付的是哪个月的房租。
付房租之前,她把支票紧捏在手里,迟疑地盯着我的脸,并叮嘱我一句要“专款专用“之后,才勉强把支票递给我。虽然我从来没弄明白她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用的冰箱,还有厨房里的储物柜,早都被她一格归我一格归她地严格划分过了。即使这样,她还是会一丝不苟地在她买来九十美分一打的鸡蛋,还有二十五美分一磅的大白菜上,用黑色墨水笔,认真签上她的名字。
当时半工半读的我,经济上比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乒乒要穷许多。但就省钱一道,还是无法和乓乓的精细相比。
夏天的晚上,睡着睡着满身大汗被热醒。那一定是乓乓把我设在空调的温度悄悄往上调了。我开灯一看,华氏八十五度。比我原来的设置高了十度。我把温度调下来后接着睡。下半夜被热醒之后,一看温度又回到八十五度。如此三两次反覆下来,也就汗答答地昏睡过去了。第二天一早,在我还没找到机会埋怨之前,她一本正经劝我,怕热的话,可以多用电风扇。报纸上说的,二十四小时开吊扇的成本不到五十美分。
唯一公正的是,节约也同样地用在她自己身上。她信奉“省下来的钱,就是赚到的钱“ 按此原则,她从来不去商店买衣服,掂来倒去就那么两件深蓝和咖啡色的外套衬衣来回换。做饭靠自己,每天早晨做一次饭菜,中午晚上的两顿都装塑料盒子里带去医院吃。去电影院看电影的奢侈自然不用提了,甚至连头发,她也是对着镜子在家里自己剪的。
她曾经得意地告诉我,她可以把每周的伙食费控制在十美金之下。主食是面条,加点白水就着青葱便是一餐。如果想要改善伙食,美国的冻鸡最便宜。烧一锅鸡汤,放在冰箱里,可以喝一整个星期。由于她不泄的努力,房子里流传了几十年的咖哩味里,开始加入了烧鸡的气息。
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她撞见我说,“这日子得会过。这里的一美金,寄回去就是八元人民币。他们一个月在国内能挣多少钱啊。我们这里只要省下一口两口,够国内一大家子人吃好一阵子呢。”
听到她这类温馨提示,我心里却生出听老人说起荒年里该去哪里挖野菜掘树皮的惶恐,急急地想避开。
我平时和她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对于她没有朋友,没有爱好,天天实验室,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青灯黄卷,关起门来读医书过日子的生活方式,只能满怀敬畏。可真等她和我聊起家常,比如哪家店的鸡骨头不按磅秤,一大包才卖九十九分。或者家里来信,说她六岁的儿子,毛毛又长高了一公分之类的,我也没有心情坐下来听她唠叨。所以在她搬进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和她之间沟通就止于乓乓传声上了。
听惯了,在那个单调的乓乓声里,也有缓急的节奏和悲喜的情绪。快而轻一点而过的“乓“,代表她这一天过得还不错。重而响带着轰鸣的回音的“乓“,代表她现在的压力很大,不砸出如此大的声响,不足以泄愤。
但有一天,我熟悉的乓乓声发生了变化。首先是时间不对。通常下了班,乓乓会直接去图书馆,每天都要等到图书馆九点关门之后才会回来。在读书这件事上,她永远像闹钟一样准时,连周末圣诞也不例外。
但那天,她却在太阳还没全下山之前就回来了。更奇怪的是,她这次关门,没发出“乓乓“的声响。门“喀哒“一声蔫蔫地半搭在门框上,直到她用肩膀再往上撞了一下,门才算完全关上了。
那一晚,她的房门一直关着,甚至连平时从门底下透出的光也消失不见了。
睡到半夜,从乓乓的房间里传出一阵阵奇怪的声响。高高低低,时短时续,像是月圆之夜荒郊野外的狼嚎,任是谁都会听得心里发毛。要不是凄凉的嚎叫呜咽中,夹杂着”毛毛,毛毛,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的喊声,我几乎无法确定声音的源头,是人是兽。
我推了推她的门,锁着。我在门前站了一会儿,侧着耳朵听,却始终没敢去敲门。
等再见到乓乓她,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她的脸上居然带着微笑。她一见我,像见到了久盼不归的亲人。她拉开凳子让我坐,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吃碗西红柿鸡蛋面?没等我反应过来,乓乓告诉我说毛毛今天已经开始退烧了。她拍打着她厚重的手掌,像是在感谢天上的神明,“这下好了,他的小命总算保住了。”
乓乓解释说,毛毛是从四天前开始发烧的。孩子他爹起先也没在意,等送去医院的时候已经转成肺炎了。一直高烧不退,肺部感染扩散,可以打的抗菌素全试过了,医生也没办法。把一家人给急得呀。直到今天下午,也就是中国的凌晨,孩子的体温总算是下来了。
“也难怪,孩子他爹懂啥呀?他又不是医生。可我这个医生又不在。我算是什么妈呀? 别人的孩子救了千万个,轮到自个的孩子,遭了那么大的罪,我却不在他跟前。这当得是哪门子的妈妈呀?”乓乓吸了吸鼻子,拿手胡乱在脸上撮了两下,转身去厨房帮我端出来一碗冒着热气的面。
“你不知道,毛毛是个早产儿。他刚出生的时候,连三斤都不到。”她两手在空中拱成一个圆球状。“大家都以为他活不下来了。隔着玻璃,我看到他那么点大的小东西,居然要在温箱里,倔得想要抬起头来,我就知道他能行,一定能活下来。后来,他真活下来了。可他一直要比别的孩子瘦弱,经常生病发烧。那时候真难呢,我晚晚陪着他睡。哪敢睡个囫囵觉啊?半夜一醒过来就在他头上摸摸,拿听诊器在他身上听听,看他有没有发烧啥的。等他长到三岁,身体好些了,却比别人家一两岁的孩子长得还小。”
和乓乓同住那么久,这是她第一次拿食物招待我。没想到,她用鸡骨头汤为底做出来的西红柿鸡蛋面鲜美无比。我一边吃面,一边问她后来呢?
“本来,有这么个儿子,我也该知足了。但我以前医学院的同学,好几个都来美国当上了医生。刚上班,就是十几万美金的年薪。凭啥呀?他们在美国做的是医生,我在中国做的也是医生。他们在美国一天看十来个门诊,我一天却得看六七十个病人,天天忙得连脚都恨不得提到台面上去帮忙。凭啥呀?大家都是人。大家都是医生,凭啥在国内的收入,却不及美国的零头?”
“要是我一个人,怎么样都可以过。但现在有了毛毛,我怎么都该为他多打算打算。”
乓乓站起来,从她屋里取来一张毛毛的照片。看得出他是她心头上的肉尖尖,乓乓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毛毛的脸,手指一直在他的照片上划着圈圈。
乓乓对着照片长叹了一口气,”那么多年,为了省张机票钱,连家也没回去过一次。我出国的时候,他才到我膝盖那么高。要没有照片,真不敢想,他现在已经快是个小大人了。我和他爹说了,明年送孩子去上学,说啥也得去最好最贵的学校。在这里我再穷,省到国内就是一比八的人民币。再苦,我也得熬出头,将来要为孩子挣出一份好日子。”
可能是吃过那碗西红柿鸡蛋面的缘故,后来乓乓在我的眼里,再没从前那么黑,也没从前那么胖了。
没理解错的话,乓乓说的好日子将从她考出美国医生执照的那一天开始。为了那一天,乓乓牺牲了整整三年下班后所有的业余时间来准备考试。在模拟考题不知做了几百几千套后之后,她交了一千多美金,正式参加了州里的医生执照考。第一次考试因为阅读做题速度不够快而失败。她接着再苦读到了一年之后,又重考了一次。
为了顾及她的自尊心,我一直没敢问她考试的事。直到她有一天,低着头,手捏着她衬衫的衣角对我说,“我可能在这里住不久了。”
我抬起眉毛等待下文。
“我在医院里找到工作了。下个星期开始就在小儿科当住院医生了。”
“啊,你考到医生执照了?”
高头大马的乓乓,不好意思地点了下头。
我使劲往她肩膀上砸了一拳以示祝贺。“可这里离医院近,你干嘛要搬呢?”
“我马上要开始申请帮我的老公孩子办移民了。如果要等很久的话,先办帮他们办探亲也行。怎么快怎么来。孩子也大了,马上快上学了。分开那么些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记得我?”
“你想搬出去,找间大点的公寓?”
“不找公寓了。我苦怎么些年,就是要让他爷俩过上好日子。我想在医院附近找一栋房子住,让他们住得宽敞些。”
乓乓环视了一圈我们并不大的宿舍。“我不要他们再过苦日子了。”
从那以后,乓乓似乎换了个人,天天处在亢奋状态。话变得多了,动作变得轻巧了,连乓乓的关门声也没那么响了。虽然当了住院医生后的乓乓经常要在医院加班,工作时间经常晨昏颠倒,她只要下了班一有空,就会到处去寻找适合她们一家三口的新房和新车。
自从来了美国之后,从来不曾添过一件衣服的乓乓,现在非拉着我陪她去血拼。好象她以前从来没照过镜子,非得站在服装店的试衣镜前她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体型和外貌。”啊呀,啊呀呀,老公儿子就要来了,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见人呢?是该好好收拾收拾了。”
乓乓现在和我说话,几乎每句都用”我的儿子和老公要来了“做开场白。“以后,我们会有栋大房子。后面有大片的绿草地,毛毛可以在草地上玩。”以后,这样。以后那样。 她一次次向我预报他们一家团聚后的光景。毫无疑问,他们父子俩是她生活中的盼头,也是她那么多年来能坚持下来的支柱。
除了买衣服,乓乓新近最大的爱好是减肥。为了在父子俩来美国之前,把身上的份量尽快减下去,减肥药,饥饿疗法,健身房,她三管齐下,一起尝试。上百美金一瓶的减肥药,她连眉头也没皱,一买就是三瓶。面条也不再吃了,说里面全是令人发胖的碳水化和物。改吃胡萝卜和生菜叶,实在饿得不行了,再像小鸟一样啄两口。
最绝的一次,她不知从哪里听说过一个柠檬减肥法。一个疗程十六天,每天就光靠着柠檬泡水过日子,连一勺糖也不能加。害我一想起来,也跟着胃里泛酸水。
客厅一进门的地方,被她摆上了一个电子秤。一早一晚,饭前饭后,她都得上去秤一下。我没好意思过去看磅秤上的指数,只听她大声埋怨,这秤不准。因为她在其它哪里秤出的份量,都比这个要轻。
据我的观察,乓乓好象还和以前一样圆乎。但因为离和家人团聚的日子渐渐近了,她脸色倒是比从前光亮,腰背也挺直了些。
正当我和乓乓以为很快能见到她家人的时候,我接到了陌生人的一个电话。
电话里是一个女人。她的声音显得拘谨小心,连用字的选择,和透露消息的多少,显然经过反覆的掂量。
当她证实我这里是我和乓乓的共同居所。并且除了我,乓乓在美国没有其它的亲戚和朋友之后,她告诉我她代表乓乓上班医院的人事部,不得不通知我一个坏消息。
当时天空晴朗,高速公路上交通顺畅。乓乓开车,带着医院新请的另一名医生一起去医疗中心参加集训。根据交通事故报告中旁观者的描述,乓乓驾驶的白色TOYOTA在开到立交桥附近的时候,先是车身开始左右摇晃,接着发生了马戏团里飞车走壁的一幕。斜侧过来的TOYOTA沿着一米高的水泥路障开了一段之后,在空中翻滚了一百八十度,车顶朝下,落在了对过反方向的高速公路上。等救护车赶到后,TOYOTA车内的司机和乘客被证实已经死亡。
按警察的推论,司机不是酒后驾车,就是磕药,或因自身的健康原因在那一瞬间丧失了意识。很明显,任何清醒的司机都无法做出那么超常的举动。
我知道乓乓从不喝酒。猜得没错的话,事故可能和她的减肥有关。我听见她抱怨过头晕,不知是减肥药的副作用,还是饥饿后的正常反应。也可能是严重缺眠。医院里,新来的住院医生通常是最忙最苦的。身上永远挂着BB机,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等候传唤。最忙的一次,她试过连续工作三十七小时没睡过觉。
放下电话之后,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刚才打电话的女人叫什么名字。我突然想再和她通一次电话。告诉她别开这种玩笑。她没有权力,这么轻飘飘动动嘴皮,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
我开始一次一次打乓乓的手机。电话无人接听之后,自动转入了留言。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门口。宿舍里还和昨天一样,弥漫着咖哩和烧鸡的气味。冰箱里放着乓乓周末买来的鸡蛋,书桌上堆的还是她一叠一叠的医书。
现在,我最期待听见的声音就是乓一声。听惯了的乓乓声突然从耳朵里掏空了,静悄悄反倒让人坐立不安地难受。总觉得下一秒,乓一下,她就会出现在我眼前。
但事实上,从门里走进来的却是乓乓的老公。他比乓乓的预记日期,提前来了美国。只可惜,乓乓却永远再见不到她朝思暮想的老公和孩子了。
乓乓的老公长得再普通不过。只是瘦,青着一张脸,看上去很疲倦。好在事情经过已经由医院里的翻译转述过了,他来美国的机票食宿也由医院全程安排。他在医院同事的陪同下,过来替乓乓收拾些东西。
乓乓的遗物,除了些简单的家具,用三个纸板箱便全部装下了。全程几乎不曾和我交谈,或用眼神交流过的他,用透明粘胶纸封上了最后一个纸板箱之后,僵着脸斜眼问我,“就这些?”
“她的东西,我什么也没动。全在这里了。”
临出门的时候,他回头问了我一句,“你听没听说她买过人身保险之类的?”
我的脸一下子红着热起来,脑子一阵一阵发昏。我搓了搓了眼睛,想看清楚眼前的人。
我知道,他其实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乓乓和我也说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但我真有冲上去,对着他精瘦的脸,狠狠抽一耳光的冲动。这种人该被人打醒。一巴掌过去,用尽全身的力。只要能他哭出声来,即使要到牢里呆几天,我也在所不惜。毕竟,这是我能为乓乓所做的最后一件事。
他至少该有一滴眼泪。至少他该问我一句,她这些年,每一天都是怎么撑过来的?
以乓乓在实验室里做低级技工的微薄薪水,这些年寄回家的钱,都是怎么一分一分克扣着自己省出来的? 她受过什么样的苦?每日里,期盼着的,又是些什么?
可他什么没也问。脸上呆滞着,看不出任何表情。他现在唯一关心的是,她身后有没有留给自己可以索赔的资本。
疲惫突然从头到脚地压下来。我没有力气打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甚至没有向他问起中国的毛毛。我转身走回乓乓已经被搬空了的房间,乓上了房门。
乓乓的房里,空空****,几乎看不出她曾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地上,只剩下一张没有床架子,没有床头板,薄薄一层的床垫。刚被人挪动过,原来被床压过的地方,在地毯里留下一圈长方形的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