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打工时,脑子里并没有到市场经济的海洋中学游泳的想法。那天,在精品屋看到一套美轮美奂的裙装,顿时爱煞,但价钱令人咋舌:500元——够我这个“小统计”不吃不喝攒仨月的。为了这身时装,寻思着去业余打工。
再上班的时候,就翻报纸,连前些日子的报纸也翻出来,专拣招聘广告看。终于在报缝里看到一则启事:沂河饭店招收服务员。嘿,有门儿。
跑到沂河饭店,径直去经理室。总舵主是个颇让人感到可亲的中年人。他对我提出的“从晚上七点到十点”的打工方式有些犹豫,还幽默了一句 “前无古人”,我就觉得他肯定试用我。
果然第二天,我下了单位的班,就上饭店的岗了。我被安排在卡拉OK厅当迎宾小姐。任务是穿着旗袍,披着绶带站在门口,对进来的客人微笑着说:“您好,欢迎光临。”内容简单不复杂,贵在坚持。一晚上,不知说了多少声“欢迎光临”,反正下了岗时腰酸腿疼,但想到那件裙装已挣到一只袖子了,我揉着因定格笑容而僵硬的腮帮子:值!
渐渐地适应下来,我的笑容日趋职业化,动作日趋完美,还能忙里偷闲地观察来往芸芸众生,揣摩他们的五脾六性。手痒,遂写了篇文章《淑女去应聘》送到日报社。很快报社就登了出来。
由于文章里频繁出现“沂河饭店”一词,惊动了经理。他亲自把我叫去:“你是记者?”我笑着摇头,把通讯员证亮了亮。这是我“打”的另一份“工”,按版面按字儿给“银子”,常常是绞尽脑汁写出来的“绝活”因不中编辑的法眼被“枪毙”,不大挣钱,我一般不好意思说。这时,瞅着经理那目瞪口呆样儿,一自豪,就端出来了。
过了几天,日报社刊出新闻报道,标题是《记者到沂河饭店来打工》,旁边配发了一幅我站在卡拉OK厅的笑容可掬的照片。
不用花广告费,就为饭店作了宣传(我因此得了个大大的红包),我不得不佩服经理做生意的精明。
两个月下来,买回套裙,仍继续做这营生,我已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后来因家人的强烈抗议,我不得不提出辞职。经理惋惜地说:“做下去吧,我可以给你加薪。”我颇心动,半晌,才义无反顾地离去——不能因小失大。
想想那段紧张而充实的日子——上班打工作文拍拖,忙得不亦乐乎,仍悠然向往。也常常以顾客的身份到饭店去玩,总是情不自禁地向门口一瞥,那里已换了位迎宾小姐,可总依稀觉得有个穿旗袍的女孩站在那里——那就是我。
(原载1993年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