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吧。森说。

他坐在床沿,整个人像冷冰冰的石像,一动不动,眼睛黯淡地看着别处。

七个月前,在哭过闹过之后,森最后给了我这样一句刀枪不入的话。

起初,我已经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森只是开始不愿意主动拉我的手。之前,能心安理得让他攥着手对我而言是最实在和感恩的幸福。

上街的时候,他的背影显得独立和冷漠,好像不愿和我产生关联。之后,便发展成隔三差五很晚回家,常常用一些诸如“有事”“见人”“谈事”等模糊的字眼。

我带着永远在颤抖的一份心情,依然坚持买新鲜的蔬菜回家,准备随时做一桌子好饭,期待再次听到他的夸奖,说,嗯,太好吃了,媳妇真厉害!

但冰箱里的菜,一茬一茬被放蔫、放坏、扔掉。

到最后,森发来的短信一次比一次简短和生硬。“有事晚回,你自己吃。”

每一次在公司或者从公司回家的路上看到这样的信息,我的心都会瞬间沉底,甚至会有一刹那难过得想吐。

每一天,我都愈加的绝望,但又在暗暗期盼他会突然打电话到公司,像从前一样,用轻松的口吻问我晚上要不要出去吃饭,想去哪里。

如果能再次接到这样一通电话,我想我一定会高兴地从座位上蹦起来。我一定会精心地化妆。即便是见我的丈夫,我也一定要好好打扮。这是我如此爱着的丈夫,婚姻的琐碎和平庸竟然也从未让我忘记这一点。这是我如此爱着的丈夫,冰冷的现实不过让我愈加肯定这一点。但我正在失去他。

直到有一天,我正在厨房里用天蓝色的电暖壶热水,那是我们一起在日本家居商店选购的一款双方都特别满意的水壶。电视上播着地方台的新闻,森说:“对不起,我喜欢上一个人。”

难道是开玩笑吗?

又不是高中生。喜欢,什么叫喜欢。虽然那一刻我分明感到心脏在破裂,但那时的我,竟然依旧看不到这条路的终点,认为这段时间一切不可思议的承受,再难捱,都只是插曲。我们的路才是唯一的,会一直走下去。

然而森却说,他想结束,他要离婚。

“她是谁?”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虚弱得像是从后脑勺传来。

“没有。”他说,“栗栗,对不起。”

森并没能回答我简单的问题。在那以后,也没有再回答过。

一定是哪里不对。我和森有房子、有车子、有一起做了一下午的桌子,我们的婚姻,才是我生命里最大的、最充实的现实。我从没想过真的能失去。

当时的我,就像被突如其来的铁棍打晕,然后醒来发现在一个全然陌生并紧锁着的幽闭空间里。我能做的,只有凌乱急促地喘气,一会儿哭,一会儿叫,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做尽一切伤害自己的事。

接下来的日子,我真的做尽了那些事。哭、闹、质问,摔碎所有能摔的。直到那一天,我剪碎了所有我们的合影,将仅剩森自己的一半照片,半张半张全部贴在了客厅的一面墙上。

回到家的森见状后,无力地说,就这样吧。

当命运的最终裁决摆在我面前,我终于平静了下来,也终于词穷了。末了,我只是没用地说了一句,你不能这样。

你不能这样。这是我唯一说出来的。

你不能这样。我不断重复着,重复着,像失控的疯婆子。

最后,森走过来,握住我的肩膀无力地说,别再闹了。

“晚上,想去哪吃饭?”

“大热天的,日本料理会不会清淡些呢?”

我躺在付川的怀里,两个人都累得像死狗。这几次,对于来我的公寓,他已经轻车熟路。不知是天热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和他在一起总觉得像地下见不得人的**。每次都必须要转念一想才转过弯来,没什么可偷的。

自己拼了命一样地和他**,用尽全力地贴合他。暑天里,滚烫黏湿的皮肤,在他巨大身躯的挟裹下一次次迸发、自燃,然后在一切平息后,就成了灰烬。仿佛是非常肮脏的灰烬。

付川卧在那里,像一头懒洋洋的狮子,时而用一只手捏着我屁股上的肉。

“你知道你哪里最好吗?”说完,他又结实地捏了一把,“这里圆滚滚的最好。”

五星级酒店一层的日本料理冷得出奇,空调开得太足,让人周身局促不安。

虽说室外是大热天,但我内心真正想吃的日本餐是碗热腾腾、超高卡路里的猪排盖浇饭。想想看,这仿佛是大半年来我的胃第一次对食物有真正的渴求。

但是此刻,看着服务员递上来的菜单,华丽丽的似乎全是些昂贵的刺身和寿司。自然,这里不是那种供应盖饭的小食堂或居酒屋。

“这里哪种寿司里没有生鱼?”我问服务员。

她立刻给我推荐了几种。果然,这是个好方法,如此一来,选择范围就被大大缩小了,谁也不会感到压力和为难。

我选了一种叫“蝴蝶卷”的东西。然后在心里最后狠狠地想了一番猪排盖浇饭,决定尽快忘掉。

付川的电话很多,他接电话的口气非常温柔和气,无论对谁。在上菜的过程中,他还用粤语接了一个电话。他真像个怪物。

我一口一个地吃着寿司卷,咀嚼肌在全力地工作,心想付川的确让人无法亲近。

无论是和他怎样炽热地**和完美地贴合,都感觉是在和老板偷偷摸摸一般,第二天好像还要在办公室向他汇报工作一样。

“和我一起吃饭,你觉得有食欲吗?”我问,已经吃下了四个圆滚滚的寿司卷。对面的他还没开始动筷子。

“怎么这么问?”

他还是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但不知为何,那魅力对我来说已经有点儿陈旧了。

“有个有趣的理论,让我给你讲讲。据说,爱情让人吃不下饭,但平顺牢固的婚姻就能让双方都尽情享受美食的乐趣。”

我没扯淡,这是真的,自己对此一直深信不疑。

记得刚和森在一起的时候,面前摆着什么美味我都吃不下。爱情的兴奋、担忧与焦虑,永远让人食欲不振。但此时此刻,我已经可以让猪排盖浇饭占上风。

“我现在是几分之几了?”付川问。

“你说分数啊。那只有你自己算得出。”“而且,也许今天是百分之一百,明天就是零了。”

“你结过婚吗?”我继续问。

“当然。”他停顿一下,说:“两次。”“你呢,朱小姐?”

“我刚刚离婚。”

“对不起。”他非常商业地致歉,一种机械的涵养。

一番结婚离婚的快速对白,让我和他之间变得像初次见面一样生分和程序化。

“怎么感觉像是那种‘八分钟约会’似的,”付川打趣到,“接下来,是不是该问问各自的户籍和住房情况了?”

我笑而不语,不知道聊些什么能让双方都舒适。

付川豪饮了几口桌上的朝日啤酒,过了半晌,定定看着我说:“我觉得你很可爱,和你在一起,很让人放松。而且,你很聪明。”

“聪明就不会搞到离婚了。”我情不自禁低下头,像做错了事。

“那么,我这种离了两次的,依你的意思就都是傻蛋了?”

见我不语,他继续说到:“婚姻是一种形式。我认为人们需要找到此生最合适自己的内容,而不是形式。如果有了充实的内容可以自圆其说,何必用形式来为难自己。既然是形式,就不见得适合每一个人,或者,每两个人。”

付川竟会是对婚姻哲学高谈阔论的人,我之前完全想不到。

怎么会是形式?

离婚都不以为不幸的人,对婚姻的幸福又能理解和感受多少?

“我所说的你的聪明、可爱,是因为你这个人很diplomatic(外交)。”他又说。

“可是,所谓外交,其实都是虚头巴脑的软语和时时处处的谨小慎微。最没用了。”我说,依然抬不起脑袋。

“今天怎么了,干嘛要一直否定自己呢?”

我笑笑,无言以对。而后,他突然问:“你为什么离婚?”

终于还是问了,这是正常人都不会放过的提问,比如唐棠之流。可是他们不知道,我自己也一直在问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离婚?”我不太客气地将问题顶了回去。

付川脸上的笑容没变,但是大大的手掌迅速做了个类似休止符意义的动作,虽然很柔和,但意思是end of discussion(终止谈论),这个话题的讨论到此为止。

“我们不该说离了两次婚,比如,应该说,结过两次婚。”他又从容自然地笑起来。

突然间,觉得面前的他很讨厌。心里觉得有点儿烦躁,于是又要了啤酒。

在一切没有关联的男人面前,如果我想表现得妥帖懂事和八面玲珑,就一定会让他们喜欢吧。我就不可以失落、悲伤、泄气,哪怕是离了婚也不行。

晚上,和唐棠约在了附近的咖啡厅见面。她说想聊天,但自己却迟到近四十分钟,她老是这样。

在等她的间隙,我抛弃了咖啡厅,踱进了隔壁的汉堡快餐店。快餐店声称所有汉堡使用的牛肉都是从澳洲直接进口。

胃功能从麻痹终于转向贪婪,还是想吃东西,想大快朵颐地吃垃圾食品。

在汉堡餐厅坐定,桌上摆着牌子,上头写着粗黑的数字“62”。我在等着我的餐。

无事可做的空当,才迫不得已注意到正前方的一家人,然后长久地瞄着他们看。可以说,努力思考了很久才认定这是一家人。

男人是那种很雄壮的白人,有着中号的将军肚,面相霸道,但是不可不算英俊。人到中年,穿着米色的休闲西服,起身接电话,眼睛一直望着座位上的中国女人。

女人的发型非常精致,像个丰盈的蘑菇,一丝不乱,脖子上一圈圈缠着彰显好品位和知性感觉的丝巾,好像和室外温度绝缘。周身暗色的棉质衣服,手上的两个戒指非常熠熠夺目——左手是颗极大的钻石婚戒,右手是一方很宽的时装戒指,亮亮的银色,显得手指更加纤瘦骨感。右手腕的手表也是抢眼的时装款,表盘像块完整的水晶,表带和戒指一样是宽亮的银色。女人一直在无限爱怜地抚摸旁边少女的脸,那应该是女儿。

十一二岁的混血少女,穿着简单的纯白T恤,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湿软的发丝铺满了一后背。母亲时而会抚摸一下女儿耳垂上的珍珠耳钉。孩子虽是混血,却不及母亲相貌标致,翘翘的鼻子和浮肿年少的眼睛,显得非常稚嫩和普通。

此时,孩子的父亲将讲了一半的电话递给妻子,妻子开始松弛温和地说话,然后,我看见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她。

我突然就觉得想吐,一阵恶心的感觉往上反。

那突如其来的反应,也许是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从未……也再无法得到眼前看到的幸福。那些曾经想也没想、理所应当的未来,竟然已经在身后。而我只能如此落败地看别人的电影。

“怎么在这种地方啊?完全没法说话的。”唐棠一来就抱怨。

我们于是又挪回了咖啡厅。她要了冰摩卡,我要了一杯柳橙冰沙。其实,咖啡厅里研磨咖啡的机器比汉堡店孩子的叫嚷还要吵。

唐棠细细的手指握着杯子,摇晃着,冰块在杯子里转悠。

她的指甲涂成了亮眼的西瓜红,一个一个都修的尖尖的。

“你能想象吗?我和易铮都结婚这么久了。而且,马上就又要到纪念日了。”

“多久了,你们?”

唐棠放下杯子,伸出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八”的样子,然后夸张地抬了抬眉毛。

“恭喜,可喜可贺。”

“应该让咱们大学那帮家伙给你俩设宴,然后好好庆祝一番吧。”我说。

她不置可否,然后不停地整理着头发。如果那么热和碍事,干嘛不梳起来呢?

“说正经的,你猜,我前天看见谁了?”

唐棠将脸凑过来,很近,但即便如此近,我也看不到她脸上粉底的瑕疵,或者任何毛孔。

“谁啊?”

“你猜嘛,一个旧人,很旧很旧的人。”

“我最讨厌猜了,你快直接说吧。”

“教官!”唐棠的圆眼睛瞪得老大。

“你说三班长?真的啊?”

我也感到一丝讶异,毕竟,是个多少年没听过的称谓,教官。

教官就是三班长。十多年前,我和唐棠还都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我们那一届的军训,因故被推后到了大二一开学。当时,在所有教官里,三班班长是女生集体意**的对象。他叫什么恐怕早没人记得,但那种孔武有力的身材和俊朗的脸蛋确实令人难忘。

当年的唐棠,和他有过始乱终弃的一段情。当然,是以唐棠“乱”他而开始,又“弃”他而收场。我不认为当初这事有很多人知道,何况又发生在她和易铮好上之前,但至少我是知道的。我知道傍晚当军营所有人都在操场里做着一些类似拉歌和拔河一样的傻事时,她和教官钻进那种上下铺的简陋宿舍,毒瘾发作一样地**。

记得当年,我曾嘲讽她是兽性大发,然后又辣手摧花。

这些,在当时的年纪听来是让人心惊肉跳的桥段,如今早变成陈芝麻烂谷子,没什么味道,也没什么可提的了。

“你在哪见到的?确定是他?”我饶有兴致地问。

“绝对是他没错。但是他没看到我。我不是开着车,觉得口渴吗,就到街边的超市买水,结果,就看到了。”

“他完全没变化,就跟从十年前的时空隧道突然走出来的一样。太可怕了。我扭头就跑了,都没买水。”

“你还那么怕他啊,不至于吧,又能把你怎么样。”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两人在“分手”之后,教官一直纠缠她很久,发短信、打电话。

直到易朵出生前,那人还会非常执着地发来年节短信和邮件。不禁让人感叹,这个当兵的男人真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坚持。

“不知道。不过,当初确实不能跟他啊。但他又特别想不开。”

唐棠猛吸着冰摩卡,冰块都已经化尽了。

“你知道吗,我当时和他去开房,他可能都没住过宾馆,从外面买来一袋葡萄,然后葡萄皮啊什么的就那么随便往地毯上吐。”

“我当时觉得为难极了。太糟糕了。”唐棠嫌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而且,后来发现他穿便装一点儿也不好看。邋里邋遢的。”

天全黑了,但她意犹未尽。于是,我们又去隔着两条街的酒吧续摊儿。

这家伙明明开车来,此刻却毫无顾忌地要酒喝。

我一直喝着不含酒精的饮料,在一边默默陪着。

唐棠的话越来越密,不停地唠叨着她和教官分手时的那些琐碎。只言片语,越来越不连贯。

他说他会一直在地铁的B出口等我,你知道为什么?因为那是当时离我家最近的一站。我不来,他也等。我当然从来没去过。一天四十几通电话打给我,根本不能接的……

唐棠的舌头越来越大,最后干脆趴在桌上说。

我们一起去郊外爬山,我刚上一个台阶,就说走不动啊。他一把就把我背起来,深一脚浅一脚,一直背着我走。上山哎……他还说,以后一直背着我,永远背。

此时,我已经肯定,她完全醉了。

“你知道吗?”唐棠勉强撑着迷离的醉眼,说:“最后我们正式说分手,都只能在肯德基。然后人还特别多,没说两句,我记得就有大妈带着孩子和我们拼桌。你知道吗,连分手都只能在肯德基。”

说完,她就完全静默了。一度我以为她已经趴在吧台上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突然抬起头来,用细软的手臂勉强支撑着好似有铅球重的脑袋,说:“栗子,我老了,我老了哎。”

言语间,非常有光泽的细细发丝滑下来。又说:“你记住,给你最多爱情的人,一定是给你最少安全感和生活保障的。”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车钥匙从她新买的纪梵希皮包里搜出来,又把她架到了车上。进车门的时候,她黑色细带凉鞋的细高跟别住了半天,腿就是不肯乖乖往里收。

一路上,她一直歪着,眼睛和嘴巴都紧紧闭着。

酒精醺红了她的脸。原本白瓷一样的脸蛋泛着光亮和油腻,看上去竟然甚是美丽。

我一路上将车开得飞快,脑子里什么都不想。

来应门的易铮,黑色背心都穿得是反的,显然,在家里恐怕是一直光着膀子。

半明半暗的廊灯下,我觉得他显得非常非常年轻,和从大学宿舍里刚蹿出来一样。

我和他都楞了一下。我突然想起,前日幸优给我看一张易铮发给她的照片。照片上面是藏青色的天,和写字楼玻璃窗的刺眼反光。

看见唐棠的醉态,他抬了下眉毛,又难为情地快速摸了一把光脑袋,说:“怎么成这样啦,快进来。”

那语气里倒是丝毫听不出责备。

“不好意思,我也没注意,就都多喝了两杯。今天高兴。”我尴尬地解释。

我将依然绵软无力的唐棠交到易铮手上。就在那一刻,她睁开眼,大概五秒钟完全面无表情,然后一把推开了老公。

“你走开,不用你来扶……”

说罢,她自己晃晃悠悠一路往屋里走去。她没脱下高跟鞋的背影,一扭一扭的,像个作秀的烟尘女子。

“朵朵呢?”我问。

“在老头老太太家。”

之后,我谢绝了易铮要送我回家的客套,打了一辆出租车,独自走了。

回到家后,觉得指甲里充满难以形容的不洁感。低头一看,都短短的,好像没有剪的必要。不过那脏兮兮的感觉怎么也挥之不去,于是又认认真真剪起来。

一直以来,无法留长指甲。那种不洁的感觉不是看到的,而是真真切切感觉到的。

天热得已经完全不需要盖任何形式的被子。完全不用盖被就能睡,和需要盖很厚很厚的被子都是一种幸福的睡觉。

次日下午一点我才起床。腰、背、脖子上,甚至乳沟中间,全是汗水。我完全不记得过去自己这么能出汗。汗水这玩意,曾经是和我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概念。

定时的空调早就停了。电扇不记得是自己什么时候开的,依然在一档的位置摇着头。

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冰镇的饮料,也没有凉白开,我只好重头开始烧热水。

我依然在用那个天蓝色的电热水壶。最近,它在工作时总发出类似悲鸣的怪声音,打开一看,里头的水垢也积得惊人。我好像也没有清理它的干劲儿。

走进浴室,打开水,我一动不动在冷水喷头下站立。脊背被水花打了很久,自己才觉得彻底醒了。

那日,在那野猫行走、落着大雨的院子里,喝着啤酒,我才终于真切尝到了森尝到的痛苦。

那一刻,顿时觉得仿佛一切都没事了。我们之间简直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好像完全可以再度像没事人一样一起生活,相拥而眠。

可谁知道一觉过后,几个四十八小时过后,短暂的醒悟却仿佛变成了更大的天堑和鸿沟。连我那些电话骚扰、车内偷窥的小动作似乎也都毫无意义了。

一切,不过像是大雨后的虚假阳光,模糊并粉饰了时间已晚的现实。

原来,我根本没有回到森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