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夕压住心里的汹涌,避开聂修的视线,对沈希权说:“权哥,你忘了,我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恋爱。”这话是直接说给聂修听的,但是她看着聂修说话,会失去冷静。
沈希权笑意盈盈地说:“许琳琅也是独身主义者,最后还不是和你堂哥结了婚。”
佟夕努力让自己的语调平静下来:“她那是奉子成婚。我连孩子都不打算要的,就更没必要结婚了。”
沈希权的笑容挂不住了,侧目去看聂修,目光里全是同情。
聂修没什么反应,面色沉静。
他这样既不意外又不失望的反应,让佟夕越发地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她太了解这个人,他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更改。所以,她只能用更狠绝的方式去打消他的念头。
“在我最需帮助和支持的时候,男朋友不远万里地飞回来和我分手,这样惨痛的教训还不让我长点记性的话,那我也太傻了。”
沈希权道:“那是当年有误会,聂修的解释,你没看?”
“我对解释没兴趣,我只看事实。比如,权哥你当初对莫丹那么好,还不是一样说变心就变心,说离婚就离婚。你这样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你还劝我谈恋爱结婚?你不觉得这很没有说服力?”佟夕微微一笑,“又或者,权哥希望我再被人甩一次?”
佟夕说话时一直看着沈希权,眼角的余光都没冲着聂修飘过去一分。
沈希权尴尬地搓着鬓角,没法往下接话,被“以身作则”四个字给堵住了口。
聂修知道这些话都是说给他听的,并非是针对沈希权。他一声不吭地接下这些夹枪带棍的话,心犹如被火烤油煎,却无言以对。毕竟这都是事实,他对不起她在先,活该受此冷嘲热讽。
沈希权本意是打圆场做个和事佬,没想到场面搞得如此尴尬,赶紧拉着聂修说:“来、来、来,这边坐,咱们离易燃易爆品远点。”
佟夕说完这些,嗓子里像是被砂纸磨砺过,弥漫着一股甜腥味。她倒了杯水,一口气喝下去半杯。将水喝下去,她的眼底却起了水雾。她背过身去,仰着脸深深吸气。
积压在心里的陈年旧恨突然被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她说不出地痛快,也说不出地难过。
沈希权趿拉着拖鞋走过来,碰碰她的手臂,说:“让一下,我拿下茶具。”
佟夕往旁边让了让,看着沈希权从消毒柜里拿出茶具,又从冰箱里拿出上好的明前龙井,倒真是款待上宾的节奏。
聂修的外婆是浠镇人,但他从小在T市长大,外婆过世后,更是很少回去,和沈希权几乎算是不相识的。
后来,沈希权娶了莫丹,聂修在国外,并没有回国参加婚礼,两人怎么就突然变得这么熟稔。
佟夕不想八卦,可忍不住好奇,低声问:“你们什么时候关系变得这么好?”
沈希权很认真地说:“我们打了一架之后,觉得很投缘,就好上了。”
佟夕:“……”这缘分也是惊天地泣鬼神。
沈希权端着茶具,下巴朝着客厅抬了抬:“出来一起喝茶吧。”
佟夕端着喝剩的半杯白开水,不耐烦地说:“我不渴。”
沈希权忍不住笑:“你不渴,你手里的是什么?”
佟夕将杯子放到台面上,瞪他:“我喝白开水不行啊。”
沈希权说:“那你做饭吧,我饿了。”
佟夕转过身,继续切没切完的肉丝,反正做完晚饭,她就走人,不会多留一刻。讨厌的是,开放式厨房正对着客厅,让她可以清晰地看见沙发上的两个男人。
沈希权的英俊原本是带着一些戾气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再加上事业有成,风度气质都被镀了一层金,变得风度翩翩。
聂修只对陌生人清冷,在熟悉的人面前,孤傲被彬彬有礼的风度所掩盖,外表绝对看不出来他是个严苛自律、自尊心超强的人。
这是出身、经历、性情,各个方面都南辕北辙的两个人,而且几个月前,他们还打了一架,如今却像是久别的老友,心平气和地喝着茶聊着天。
佟夕觉得不可思议,聂修对他好友的、出了轨的前姐夫,难道不应该是见一面打一顿?她搞不懂两人是怎么成为朋友的,沈希权的话,显然不可信。
将肉丝切好,佟夕在橱柜里翻了半天,没找到皮蛋,问沈希权。
沈希权转过身子说:“在下面第二个柜子里。”
佟夕弯下腰,在柜子的最里面,翻出来一盒皮蛋,刚要站起身,身边光线一暗,聂修走到她的身侧,说:“我来剥吧。”他把她手里的皮蛋拿了过去。
佟夕也没客气,立刻起身让到旁边。
聂修在很多人眼中是天之骄子,想当然地以为他君子远疱厨,十指不沾阳春水,其实并非如此,他在国外练得一手好厨艺。
回国的时候,他曾经亲自下厨给她做饭,不让她动手,却也不让她走开,在厨房门口摆了凳子,叫她坐在那儿看。两人相恋以来,一直都是异地恋,每一次约会都格外珍惜,恨不得分分秒秒都在一起。
他在厨房里忙,她在门口守着他,和他说话,问东问西,聊这聊那,视线一秒都舍不得离开他。他人长得好看,即便是洗菜切菜,都看上去赏心悦目,充满美感。
莫斐曾开玩笑,聂修整体形象完全可以当明星,哪怕拆开了,还可以当腿模、手模、内衣模特。莫斐说完后四个字,聂修将手里的一本书扔了过去,很准地砸在他的脑袋上。
只是,聂修脑子已经足够优秀到不必靠色相,十六岁考上B大,接着是被保研,出国读博,一路顺风顺水。对别人来说千难万难的事情,他看似轻轻松松就能办到。
因为他太优秀、太闪耀,所以她很快就动了心,他没怎么追,她就答应做他女朋友。或许是因为当年追到她很轻松,所以,他想着复合也应该轻轻松松,让沈希权搭桥,自己再道个歉,便能将过去翻篇,和好如初。
可是,时过境迁,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天真少女,心里早已千疮百孔,对情情爱爱的事情失去了兴趣,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把佟桦教育好,给他最好的生活。
聂修把皮蛋剥好洗干净,放在盘子里。佟夕以为他要出去,他却站在旁边不声不响地看着她切皮蛋。这一幕和过去很像,只是两人调换了位置。过去是他做,她看着。
佟夕心里烦乱起来,没好气地问:“还有事?”
聂修声音微沉:“我们谈谈。”
佟夕很痛快地回绝:“不用谈,我不可能和你复合。”
分手就是分手,她不会拖泥带水,也不会藕断丝连。虽然这几年,聂修很顽固地存在于她的梦境里,时不时出现,像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样,无法在心里除根,但是,对于复合,她从来没想过。
聂修并无受挫的样子,神情平静镇定。
佟夕皱起眉:“你以为你是谁呢,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全人类都围着你转是不是?你是宇宙中心,还是世界主宰?你是能让时光倒流,还是能让人死而复生?”
顾忌沈希权还坐在不远处的客厅里,她声音不大,语气却很重。
聂修的自尊心有多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难堪的话语,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必定会刺疼聂修那高傲到不可一世的自尊心,他必定会拂袖而去,从此对她的名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恨之入骨。
出乎意料的是,他既没有动气,更没有恼羞成怒,而是心平气和地看着她,目光温柔诚恳:“不复合没关系,我重新追你。我会把过去没做到的事都补上。”
佟夕:“……”
停了半晌,她才顺过气来,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她说得这样斩钉截铁,他依旧没有受到打击,反而挽了挽袖子,柔声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佟夕觉得自己的拳头都打到了棉花上,满心都是疲倦。
“你做吧,随便。”她气急败坏地出了厨房,对沈希权说,“既然有人给你做饭,那我就走了。”
沈希权急忙说:“吃了饭再走吧。”
“没胃口。”不等沈希权和聂修反应过来,她匆匆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一路走得很急,生怕聂修追出来。
走出大门,冷风灌入衣领,佟夕镇定下来,脑子清醒许多。莫斐是聂修的好友,帮聂修制造机会合情合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沈希权为什么要撮合她和聂修复合?
当年佟春晓出事,佟夕四面楚歌,焦头烂额,聂修却在此时和她分手。沈希权知道后,说了一句话:“分就分吧,这样的男人,配不上你。”
无数人对沈希权的评价都是笑面虎、八面玲珑、投机取巧,但在佟夕的眼中,他是个很有担当,也很仗义的人。
她第一次见到沈希权,正好是她去往浠镇的第一天。那年的夏天尤其炎热,从出租车上下来,如同置身于沙漠,热空气烫得皮肤火辣辣地疼。进了长途车站的大厅,感觉到空调的凉意,佟夕情不自禁地呼出一口热气,顺便将贴到脑门上的刘海吹起来。
佟春晓拿出钱夹正要去买票,有个看上去干净体面的中年人拦住她,说自己在车站被人偷了钱包,饿了一天没有吃饭,想要找她要二十块钱买点吃的,剩下的做路费。
佟春晓素来善良,二话不说拿了二十块钱给他。那个中年人千恩万谢地伸出手,钱却被一只手拦住了。手的主人二十岁出头,个子高挑,以佟夕的身高,视线刚好到他的上臂。小麦色的肌肤上文了一条青色的龙。不同于佟夕见过的那些文身,这是一条纤细秀气的龙,一点都不粗犷狰狞,看着还挺漂亮。
沈希权属龙,这是十二岁那年,他送给自己的本命年礼物。
最近他来往浠镇和T市的次数比较多,看着要钱的中年人觉得很眼熟,被拦住要钱的又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他便很仗义地出了手,问那中年人怎么不找警察帮忙。
中年人说是小事,不想麻烦警察,沈希权道:“那我替你买张票,你打算去哪儿?”
中年人一时没答上来,却说:“不麻烦你,给钱我自己买就行了。”
问了两句,沈希权心里已经明白怎么回事,笑了笑说:“你不是饿了一天?走吧,我先给你买几个馒头吃吃。”
那中年人却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畏畏缩缩地开始往旁边闪躲,眼看沈希权当真要拉他去吃饭,索性二十块钱也不要了,疾步离开。
佟春晓恍然明白过来,这人是个骗子,忙收起二十块钱,对沈希权道谢。
沈希权笑意盈盈地说不客气。他笑的时候,不像寻常人那样两边的嘴角上扬,而是只有右边的嘴角挑起一个弧度,笑得漫不经心,却别有一番味道。
三人就此相识,巧的是,都买的是前往浠镇的车票。沈希权听说她们要去找佟建文,不禁笑了:“真巧,佟老师初中的时候还教过我。”
佟春晓又惊又喜:“是吗?那是我叔叔。”
上了车,两个大人说着话,佟夕在姐姐的身边,安安静静地翻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佟鑫和沈希权是中学同学。沈希权以前听佟鑫说过自己有个大伯常年在中俄边境做生意,第一个妻子病逝后又在那边结婚,生了个小女儿。眼前这个肤白如雪、棕色头发的漂亮小姑娘,显然就是佟鑫的那个混血的小堂妹了。她五官混血的特征并不明显,只是睫毛很长,让人忍不住想要动手刮一下。
沈希权和佟春晓聊天的时候,佟夕把那本书翻完,又拿出来一本诗集,看的时候,特别认真,嘴唇轻轻地动着,无声无息地默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