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暝很会参透人心。

灵剑子已经有些放松了,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真相更重要。

但他很快又清醒过来,没有莫暝,不是还有苏素风吗?

何必要同面前这个危险的年轻人做这个交易,但他也不想伤害这个年轻人,毕竟他知道年轻是一件多么脆弱的事情。

“你快走吧,我虽然废了,可是这里也有高手。”

莫暝不说话,只是低头闻着手中的花。

过了一会,他才慢慢说道。

“你信不信,他们永远都找不到真相。”

灵剑子冷笑。

“世上没有能藏的住的事。你以为那晚只有我在吗?你来找我不就是为了知道那晚都有谁吗?你有求于我,可我不愿意帮你这个忙。”

莫暝愣了愣,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不是在掩饰,也没有在虚张声势,而是真的觉得很可笑。

因为他几乎已经能认定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在乎莫家会不会因此而受到牵连,从灵剑子的反应来看,莫川的确出现了。

这就够了,那晚出现的人都该死。

灵剑子更该死,只有该死的人都死光了,莫家才安全。

灵剑子被他笑得有些心神不安。

“你笑什么?”

莫暝向前走了几步,弯腰低声说道。

“我在笑你蠢,明明都几乎看到了所有的真相,可就是不知道。我还笑你懦弱,明明你有着几百种死法,可你就是拖着不死。”

灵剑子的脸又红了。

“你怕不怕?”

“怕什么?”

“你怕不怕天下人知道,你就是当年的那个灵剑子?”

灵剑子咬住了嘴唇,没有说话,他当然害怕,但此刻他更害怕这个年轻人。

莫暝哈哈笑起来,低声威胁。

“我能进来,就能把你带出去。我会扒光你的衣服,让所有人都看看,当年那个最有灵气的剑客现在是个什么样子!连街边的狗都比他强!”

他看着灵剑子的表情,心里一阵畅快,再也没有什么比折磨人更有趣了。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想再见一次凌霜,甚至还想知道更多……”

他又忍不住笑出声,因为他从来不信会有人长情,灵剑子的确是第一人。

“你们最后一次见面,你还是那个江湖上最有灵气的剑客,还没有被毁容,还没有变成一个废人……”

“住口!”

灵剑子忍不住低声吼了出来,但他却不敢激怒莫暝。

他是个废人,是个可以任人摆布的废人。

莫暝的话激起了他心中最深的恐惧,他不想让人知道他现在的样子。

“来人!来人!这里有刺客!”

他用尽力气喊了出来,可是无人回应。

莫暝一直看着他,直到他因为心慌而筋疲力尽。

“我可以让你见到凌霜,不过我也会找十个最丑最胖的妓女,脱光了衣服在你身上跳舞。到那个时候,你想死是死不成的,只有我想让你死,你才能死。”

灵剑子的脸色惨白,他颤声又问了一遍。

“你到底是谁?”

“我姓莫。”

莫这个姓,让灵剑子沉默良久。

“我的朋友……他们……”

开口之后,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莫暝的手放在了他的轮椅上,冷笑着嘲讽。

“你也可以选择勇敢一次,当年你追求凌霜的时候,不是什么都愿意做吗?”

灵剑子咬住了嘴唇,非常用力,以至于嘴唇都微微发白。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否则那晚也不会被甘南吓得的昏了过去,再醒来就变成这个样子。

煎熬了这么多年,他一直认为自己算是坚强,但事实却是有人在护着他。

如果让他一个人,他肯定早就死了。

今晚,那个护着他的人不在这里。

“这世上的朋友,很难永远忠诚彼此,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吧?”

天色已暗。

灵剑子把那晚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莫暝,他本身就是一个很软弱的人,不该因为学了剑术就贸贸然闯**江湖。

他想起很久之前,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母亲为他担忧。

性格软弱又很单纯,混沌天真,全凭灵气和运气,既无自知之明也无知人之智,总有一天会后悔。

知子莫如母。

他应该听话的,在家乡当一个武馆师傅不是也很好吗。

园子里的花还很香,灵剑子已经先睡了过去,莫暝这一次很讲信用,没有折磨他,而是给了一个痛快。

火苗渐渐的窜了起来,整个园子很快就烧了起来。

好在周围人家反应的快,火势并没有蔓延,但灵剑子的尸体还是让他们大吃一惊。

他们从来都不知道,邻居居然是这样的一个人。

园子起火的时候,花小园正在看着那张药方。

他有些惊讶,更有些无奈。

因为他能从这张药方上看出来的东西,甘云已经找到了。

水城人虽然是江湖人集聚之地,各种乱象,但也是好风雅之地,否则也不会有一个“风雅老酒”。

这张纸是上等宣纸,价格不菲,水城有这种纸的铺子不出五家,只是这写字的墨却是最便宜的墨,根本配不上这种纸。

能买这种纸的人,必定也会买配得上这纸的笔墨。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看了看坐在一旁,正在打量着他的苏素风。

苏素风一直心存怀疑,一心想找出他的破绽。

他对苏素风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也在怀疑苏素风。

甘云皱了皱眉,据他所致,爱好书法的人都会用能力范围之内的最好的笔墨纸砚。

花小园看着纸,摇了摇头。

“这纸保存的也不够好。”

苏素风冷笑。

“废话,上面都是油点子,不瞎都能看出来。”

旁边的信使也在看着纸,忽然说了一句。

“大小姐爱写字,这种纸娇贵,要防湿防虫,也不能被阳光直晒;这张纸看着不只是油点子,都长霉点了。”

苏素风愣了愣。

“那说不定这张药方有些日子了……”

她说道这里,也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她忽然想起,那个要抓的绑匪可是一个急性子。

连踩点带犯案,一般都在三天之内。

一旁的甘云看着药方,忽然说道。

“会不会是客栈酒楼?水城人多半喜好风雅,我也见过有人喝完酒便会要纸笔来写字。”

苏素风不同意。

“如果是用来伺候客人的纸,为什么不好好保存?好纸烂墨,也太可惜了。”

甘云低头笑了一下。

“附庸风雅吧,也许是为了讨好旁边人,所以买了纸不一定会爱惜,或者只是一时冲动买了纸,在墨上就会小气。”

他看了看花小园。

“其实我已经问过了,常年买这种纸的人,水城有几家,不过都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常买的人,都会配上墨一起。不常买,攒够银子再买恐怕不会如此对待这种纸。我要找的人,是能掏得出银子,却并不爱好书法的人。”

他伸手拿过了药方,接着往下说。

“这个人行事轻浮,喜欢占小便宜,习惯说谎,眼神必定漂浮,平日里看人应该也是喜欢斜眼打量。迎来送往惯了,很会说话,穿着有些浮夸,但并不奢侈。如果机缘巧合,必定有一房妾室。”

信使有些惊讶。

“你难道还会算命?”

甘云抿了抿嘴。

“我看的犯人多了,自然也就熟悉。”

花小园有些惊讶,他刚才正犹豫着如何引出悦来客栈,现在看来,甘云自己就能找到。

他看着甘云,似乎看到了当年的甘南。

果然是父子,真的很相像。

“我认识这么一个人,悦来客栈的老板,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