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江小仙带着我逃,拼命地逃。
来不及顾念刑部大堂里置身险境的某人的生死,来不及顾念手脚腕踝上沉重的镣铐,来不及顾念背后将有多少追兵宜将剩勇,也来不及顾念逃亡之旅将似穷途末路,天涯海角。
离心似箭,疾走如风,心无旁骛,责无旁贷,逃,拼命地逃。
如果不是背着一个我,他奔跑的速度会加倍。
江临风的子侄,江小仙,在替他行道,将他以命抵换而来的我带离这危机四伏的狼潭虎穴,而等待他的,除非奇迹,只有死路一条。
我还是无法参透这命中玄机,他一贯与我的冷酷和最后关头的舍身相救是何种相生相克的匹配:水与炎,冰与炭,玉与石,还是矛与盾?
“六月…六月…回家吧!”
这是他唯一留给我的话,此刻就像一练咒语缠附于心头,绞之不断,绕之弥坚,与他给我的毒相似,终生难解。
回家一直是我心心想念,可在那样的生死关头从他口中而出,却变得迷茫了。
家,何处是我家?
也许从被洪水肆虐吞噬起,从父母兄弟被夺走性命起,那里已经不能称之为家,没有眷恋的亲人,没有依赖的故土,那里只是一片凄凉的埋藏着千万荒冢的干霉的土壤,如何是家?
没有家,假若真要找那么一处的话,除了临安的江宅尚可以遮风避雨不缺温饱,其它的,没有。
该死的!
那已由它的主人亲自下手被毁于一旦的屋脊,将我所谓的“家”的雏形烧得片瓦不存!
于是,我不得不漂泊至此,费尽心机的,千方百计的固执地跟着那个给了我“家”,又将它毁灭的人。
不知该感激他还是憎恨他,因为从没有被认真关心过,爱护过,唯一的一次也只是被当成另一个人的试验品,当试验失败,没有理由留在身旁,便再度抛弃。
每当我感到生命苦短,熬不过最后一关时,又总会以救世主的身份降临,伸给我一只手——有谁想到在他厚实温暖的手里却紧握着一把对我而言无比锋利的尖刀,随时随地在最柔嫩的地方插上那么一刃,让我苦痛战栗。而在另一只手里,却捧着一壶圣药,等血流干涸了,伤口腐烂了,再悲悯地洒在上面,等它慢慢愈合。
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必须承认,他就是我的家。
就凭他,不让我死。
可他并不知道,我宁愿死在他的悲痛欲绝中,用吾命,换伊痛。
想看看,他手刃自己,是何滋味?
转眼之间,刑部的大门躲迷藏似的从视野里消失,我回过头,只看到密密匝匝的房屋,熙熙攘攘的人群,繁华喧嚣的街市和隐约而来的追兵。
与那座公堂的距离被疾速拉得远长,与那人的牵绊也被绕练得入骨十分,与他越远,刺骨越深。
谁给我一把剪刀,让我痛快剪断它!
我抬指做出剪刀状,缠住一缕发丝,从发根直落至发尾,触目惊心地,那根根黑发齐齐脱落,随着身边急速而过的气流从指缝间散向风中,偷偷溜到无影无踪。
为何剪得断千根青丝,却剪不断情丝万缕?
如果逃得出这宿命,我愿一生奔跑。
我想起江小仙的纸鸢,或许从那时起,我已无法落地。
如果他命丧京都,我想我的路,也走到了尽头。
江临风,江临风,你知不知道,我早已自断生路?
死胡同。
果真是走到尽头的路,那青砖□□的墙又厚又高,两旁是更高的不知何家宅院的后墙,铁塔一般拦住了逃生的路。江小仙背着我,绝望地仰望这高墙之上,发出一声轻叹。
我知道,凭他的轻功,越过高墙易如反掌,只是多负重了一人,他年幼力单,要凭空越过确有些难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绕道而行或躲进暗处,但眼见追兵已至,绕道是来不及的了,此处又没有特别遮挡的屏障,他急得团团转,一些捶踢那墙,一些压低嗓音咒骂。
我不忍见他为难,为我放弃逃生的机会,打算说服他将我扔下:
“小少爷,你一个人逃吧,不要管我了。”
“说什么呢?”他双眉一挑,睁圆了双目,“我三叔牺牲自己救你出来,将你托付给我,结果我却为了自己活命将你弃之不理,那我三叔不是白牺牲了?你,你陷我于不义啊,他,他还生死未卜哪~~”他拼命摇头,眼圈又红。
我不禁慨叹,这孩子与从前相比性情大变,不仅对我的态度逆转,而且从未发现,感情竟也这样丰富,事关江临风便极易动容,公堂上为我编的那出漏洞百出的戏码也着实让我感动之余颇感费解。
难道是经历了诸多变故的缘故?
“没时间了,你快走吧!那么一跳,就跳过去了,墙那边就是路,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我指着那堵墙,真心实意地希望他离开险地。
“不行!要逃一起逃!要死一起死!大不了和他们拼,我怕他个鬼!”
“小少爷!”我焦急,他却顽固:
“奴才,你小看本少爷吗?”
眼瞅着巷口闪过官兵的身影,时间不等人,逃生的机会更是刻不容缓,我挣扎着从他背上滚落下来,威胁他:“你要是再不走,我咬舌自尽!”
一听这话,他立刻火冒三丈,跳起来狠狠揣我一脚:“瞅你那点儿出息?动不动就自尽自尽,活得好好的偏要去死,人家想活着还活不得呢!三叔怎么换了你这么条贱命呢?不值不值!当初我也不该冒险救你的,太不值了!”
我揉着被他踢疼的后腰,眼前一阵阵发花,耳边只听他埋怨着救我的不值,心中愈发地灰冷,颓然道:“既然不值…你还不走?”
“狗奴才!”他将我从地上揪起抵到墙壁上,生气地骂道,“我倒想走,可走不了!要是下定决心扔你不管,当初也不必留在这里这么久,等着你来赶我走!现在我走了,我又得到什么?白白地受一回刑,救你还要被你怨恨?”
“不会,我怎么会怨恨你…”
“你当然怨恨我!你恨我…你恨我没让你和他呆在一块儿,把你俩分开,你恨我不让你们死在一块儿,逼着你当逃兵,你,你恨死我了对吗?”他眼中闪过一片惶恐的阴云,流露着乞怜。
“不对,不对,我没这么想过,从没这么想过…”我矢口否认,其实我恨他,真的恨他,不过不是那种仇恨,而是一种无奈的恨,不带任何伤害的恨。
“你就是这么想的!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你喜欢他,爱极了他,生死也要跟他在一起,我都知道 ,可我偏不遂你的愿,他死了,我就要你活着,他活着,我就不让你与他见面,你哭也罢闹也罢,寻死觅活也罢,反正这辈子你就休想再见到这个人了!”他瞪圆了眼,耍起了无赖。
“…小少爷,你在胡说什么?他,他可是你叔叔,以前是你的父亲,你们感情很好,你怎能这样说他?”我哑然。
“我就这么说!不仅说还要做,江临风是本领大,可我江小仙也是江家子孙,差不了哪去,今年我十四,十年后我就跟他一般大,到时比他不知要强上多少倍!武林盟主算什么?皇帝算什么?那些东西我才不稀罕,都是累死人的玩艺儿。我不用去抢,不用去争,因为我就是武林,就是天!皇帝小儿也要跪拜我,认我作爸爸,我是天,是神仙!
他激动地喘着大口气,突然紧紧抱住我将头靠在我肩膀上,失声哽咽:“六月,小六子…我三叔有的我都有,他没有的我也会有,到了那个时候,你陪着我好吗?我要你陪我…”
终没忍心,我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现他似乎长高了不少,已经比我差不了两寸,他遗传了江家优良的血统,我所见到的江家人都是高大修长,他也一定进步神速,要不了多久,也许只要两三年,他就能像江临风一般高大,像江啸天那样秀美,青出于蓝胜于蓝,也许还要超过他们许多。也正如他所预测,天资极高的他集成了江家所有强干的特长与优点,他的未来,不是一个江临风或江啸天所能堪比的了,该是无可限量。
到那时我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未老先衰的面孔,糙皮瘤肉的丑面,掉光的头发,烂光的牙齿,布满伤疤的皮肤……这样的我还配站在他身边?
即便是作为一个奴才,也会自甘鄙贱,唯一的作用恐怕就是衬托他的美,他的强大。
“...我只是一介草奴,又丑又讨人厌,不配留在您身边,到那时不知有多少好人争着要陪着你,你不会觉得孤独的,可是那样的日子也要先保住命才有呀,还是赶快逃命去吧!”
我艰难推开他,撑着身体,坚决地向巷口一步一步走去。
一定要回去,必须要回去!
救江临风,用命拼,杀人不过头点地,哪怕粉身碎骨,也要在他身边,我还有龙涎,实在不行就开膛破肚生掏出来给他吃。他不畏毒,吃了龙涎功力就能增强百倍,任何人都不在话下,哪怕千军万马。
回去,一定要回去!
“你站住!站住!再不站住我就杀人了啊!”他威胁的嗓音响起。
我不理他,依然向前走,走得很慢,但依然是在走,竭尽全力。
身后一道撕扯空气的鸣响从耳畔划过,一团银色的镖花从身侧飞过,我震惊停住,转身望去,见他手上执着第二枝银镖蓄势待发,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说话算话,不让你走就是不让你走,你敢走,我就敢射!这一枝就没那么失水准了,直接射你心脏!”
我思忖一下,还是决定不理他的蛮横,转身继续朝前走。
“狗奴才!!!”
哪知他果真发了镖,仅从声音判断,似乎与第一只来路有异,猜不准是不是射向我的心脏。
我坚持不回头,哪怕死也不回头。
“江家小子狠毒!”
忽然听到空中一声大叫,眼前人影一闪,我连忙回身追踪,只见一个高大的脊背立在我身后,衣袂未落,手上已捏着江小仙的银镖。
“枉我亲亲的风儿好不容易弄出这小子,江家小子你也忒歹毒,就这么下杀手啦?看李叔叔我以后怎么打你屁股,哼哼!”来人语带三分戏谑,七分嘲弄,两句话就把江小仙臊红了脸。
“李元寺!”我大喜过望,忍不住叫出他的名字,“你在!”
李元寺回过身,冲我点头笑道:“六月,别来无恙啊。”
作者有话要说:国庆节也不闲着啊,一个字: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