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柒愣住,站在原地不敢动。

从他睁眼开始就觉得陆家不对劲,直到现在他才恍恍惚惚感觉到这是个陷阱——不,是圈套!

他就是那只无论逃向哪个方向都会闯进圈套里的无辜山羊!

“陆令史又在发什么呆?难不成是想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芦花村吗?”女仆指着身后的两辆牛车,不满地说道:“可都是装满了,只余下一个位置是我坐的,难不成陆令史是想抢位置不成?”

面对陆柒,女仆的胆子越来越大,说到最后根本没有客气的意思,非常的不耐烦。

陆柒被女仆一顿抢白,竟不知该如何回应。

女仆烦烦躁躁地将陆柒推到安车边,自己转身坐到牛车上,吆喝一声,牛车缓缓前行。

陆柒不得不爬上安车,闪身坐了进去。果然如他所料,胡姬正坐在里面,含羞带怯地低头吃吃笑,应该是看到女仆戏弄他的一幕,正偷着乐呢。

“胡姬,我……”

“听说芦花村的花匠手艺了得,刚巧嫁到咸阳的姑姑派人传话说想寻个花匠。柒君要去芦花村,胡姬便想着顺便一同前行,正好了了姑姑的心愿。”

胡姬说得头头是道,陆柒不好拒绝,只能讪讪应着,不再追究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安车减震极好,两人各自坐得远远的,仿佛天涯海角,也不曾因颠簸有过身体上的摩擦和碰撞。

陆柒坐得极为拘谨,紧张得甚至连脸部表情都僵成化石,连眼角的抽搐都变得困难,每动一次,心脏都会随之停之跳动,忘记呼吸。

反而是胡姬表现得很自然,她不顾安车晃动,一手拿锥子一手拿针线,默默地纳鞋底。

“胡姬……这样太危险了。”陆柒的职业病又犯了,眼看胡姬在做危险的事,忍不住提醒,“锥子和针都太过尖锐,万一戳到手就不好了。再则,这样纳鞋底太伤眼睛。”

胡姬抬头,无声地看着陆柒,嘴角微微扬起。

陆柒被胡姬看得心慌,急忙解释,“路不平,安车晃动厉害,若是不小心戳伤了脸或是戳到了眼睛可怎么办?”

“你关心我?”胡姬这才出声。

“我……”陆柒想本能地想否认,可直肠子的他不会说谎,憋了半天才从喉咙深处挤出一个“嗯”字。

胡姬听见了,捂着嘴偷笑,“我记得柒君说过,我是你的知己。”

“嗯。”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什么杀伤力,陆柒很爽快地答应道:“这次从亏了胡姬,陆柒才能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杀婴案,才知道自己并非圣人,差点因为成见害了一个无辜的人。陆柒打心底感谢胡姬。”

说完,陆柒从怀里掏出十钱,递给胡姬,“逆旅那顿饭,是陆柒太马虎,不该让胡姬结账的。”

胡姬也不做作,大大方方地接下这十钱,说了声谢谢。

陆柒如释重负,重重地吐了口气,才说:“陆柒能有胡姬这位知己,三生有幸。”

“只是知己而已?”

陆柒怔怔,忽然觉得心跳加速,如脱缰野马,早就不知跑去何方。

胡姬也红了脸,可他还是鼓起勇气,继续追问:“胡姬……心仪柒君,不知……不知柒君……”

到底还是会走到这步,避不开——陆柒在心底暗暗叹息,他直视胡姬双眼,认真说道:“胡姬,你可知我为何不直接回高奴县,而是要先拐道到芦花村。”

陆柒话音刚落,她便立刻回答:“知道!我不在乎,我可以等!”

胡姬回答得太快太坚定,像是刻意在这里等着他问。她目光炯炯神情笃定,犹如磐石不可移,与平日温柔可怜的形象大相径庭。

霎那间,胡姬仿佛置身于一团强烈却不刺目的光晕之中,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如同战鼓声声,敲击在陆柒的心坎,搅乱了他的心神。

陆柒惊得张大了嘴,下巴险些脱臼。但他转念一想,也不以为奇。

陆家一心想撮合他们,设计让他们同行去芦花村,想必也早已将叶葵之事告知了胡姬。如果胡姬介意,便不会有此行。

胡姬几乎将这一生所有的勇气都用来今天的表白,可她说完之后,陆柒迟迟没有表示,胡姬顿时觉得委屈,以为陆家的人骗了她,害她丢脸,越想越伤心,眼睛一红,鼻子一酸,差点落泪。

胡姬别过身低下头,重新拿起鞋底,拿起锥子狠狠刺下。就在这时,安车车轮刚刚从一个不大不小的坑上滚过,车身剧烈摇晃,锥子一歪,戳中了手指。

“啊!”

胡姬尖叫一声,抽手出来,见上面血珠颗颗,正想自己吮吸干净,陆柒突然扑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条柔软的布条,将那只受伤的手指裹得严严实实。

“怎得如此不小心,这次只是伤了手指,若是伤了其它地方或如何是好!”

陆柒莫名地生气,忍不住发火。他将胡姬手中的锥、针线和鞋底一把抢来,随手扔到别处,用力捏住手指根部来止血。布条很长,裹得厚实严密,乍一眼看去,胡姬纤细的指尖上好似长了一颗大葡萄。

胡姬看见,噗嗤一声笑了。

“受伤了还笑!”陆柒更恼了。

胡姬不以为然,“柒君是我何人?我受伤又与柒君何干?”

“你……我……”陆柒语塞,他尴尬地握着胡姬的手,松也不是不松也不是,薄薄的脸皮上竟泛起了红血丝,许久都不曾隐去,“我也……心仪你。”

“真的?”

陆柒点头,脸上的红血丝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像是蒙上了一层粉红云霞,明明一个大男人,反倒有了几分娇羞样。

幸福来得太快,胡姬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会抿嘴笑。

两人一直保持这个姿势,直到安车又跨过另一个大坑,他们才回过神来。

陆柒骤然松手,整个人后退到车厢的最远处。

胡姬也羞涩地往后缩,身体紧靠着车厢,垂头看着裹在指尖的布条,赫然发现,这是她送给陆柒的腰带。

“这……柒君为何不用这条腰带?”

陆柒羞愧地,搓了搓身上粗糙的麻质衣料,回道:“这腰带太过精致柔软,陆柒竟无一件衣服可配……所以只能随身带着,却不能用。”

“原来如此。”胡姬甜甜一笑,道:“等回到高奴县,胡姬便给柒君再织一件衣裳,配这条腰带。”

陆柒见自己只是随意一答,便又要多得一件衣裳,羞赧地摇摇头想拒绝。可又怕这样会惹胡姬不快,只能将话咽回,顺手捡起刚才扔到角落里的锥子,忽然觉得这东西有些眼熟。

将锥子的木制把手处翻过来一看,上面刻着“陆”字——这分明就是陆母纳鞋底常用的那只锥子!

胡姬见陆柒瞅着锥子发呆,急忙抢了过来藏好。

她见陆柒没有起疑发问,悄悄拍了拍胸口,暗暗想道:“陆家嫂子说的苦肉计当真有用,若不是用这锥子戳伤了手指,还不知柒君何时才肯向我表白。回到家后,定要将这锥子好好藏着,这可是我与柒君的定情信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