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所爱,不畏将来;
倾其所有,给你所爱。
——陆晨风
自从上次顾婉初求他之后,陆晨风真的没有再去打扰她的生活。
一方面,陆晨风顺从顾婉初的意思,不去找她,给她空间和时间,也让自己好好整理整理。
另一方面,分公司刚创办,一堆事情需要他去处理。在员工生计面前儿女情长倒显得有那么点微不足道了。他不分昼夜的工作,和员工并肩作战,希望能在这里有一番作为。不为别的,只为大家心中那份共同的爱——对建筑对设计的衷爱。
亲情、爱情都失去了,他穷得只剩下工作了。如果连它都失去了,他真的不敢想象……
设计就如同是自己的爱人,开心时同它分享,苦闷时同它倾诉,孤独时同它回首……
正因为如此,三年前旭的死别,婉初的生离,都没有将他打垮,而让他愈挫愈勇。当初名不见经传的晨风工作室已经发展成为现在小有名气的晨风建筑。为此,陆晨风付出了常人想象不出的努力。
所谓白手起家,并不像字面上的写得那么简单,寥寥几笔,其背后的艰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明白。
记得网上曾流行一句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陆晨风曾在一次竞争中就改写了这句话。
一次建筑竞标中,对手以低价竞标,结果反而输给了高价的晨风工作室。了解到他们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坊,心里特别不服气,含沙射影地讽刺他们:“什么环保理念,设计难,工程大?谁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夸大其词。”
陆晨风听完笑了笑,阔步上前,一针见血地回击对手:“黄总,你吃了这么多猪肉,你见过猪跑吗?”话语弥留之际眼神在他的啤酒肚上停了停,转身离开了。
“你……”黄总被堵得话都说不出来,尴尬得无地自容。留下的一行人也都面面相觑,低头沉默了。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每一个认真劳动的人都值得我们尊重!不要目中无人!何况现实告诉我们,天天吃猪肉的人还真不见得见过猪跑,是以子又安知养猪之艰辛呢?
回归现实,陆晨风为了巩固分公司,可谓是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实地考察,收集数据,拓展渠道,培育新人,洽谈合作……偶尔回总公司坐镇江山,主持大局……夜以继日,身体超负荷运转,可他一有时间还要亲自设计“若初”,用拼命来形容他真的名副其实!
“晨风,你是准备把家搬到办公室里来吗?”看着他如此折磨自己的身体,助手刘浩洋实在看不过去了,开口讽刺。
“深得我心,我正有此意。”此话一出,颇有大将之风。陆晨风继而放下手中的笔,抬眸看他。
刘浩洋被他“天衣无缝”的配合打败了,认命般摇头,“不要装傻充愣,你不要命了,二十四小时运转,真当自己是永动机!”
“我倒希望是,可能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永动机不可能实现,我信守唯物论。”陆晨风难得好兴致,干脆装傻充愣到底。
“不要企图用你渊博的学识蒙混过关,我不吃你这一套……”
只瞧刘浩洋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看来被气得不轻。
“不用担心,浩洋,我不会拿自己身体开玩笑的。”晨风无奈地说道。
你是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你是在拿自己的身体跟时间赛跑!可时间不老,我们却会老!
“把它交给手底下的设计师去做吧。”
“不行。”晨风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若初”是自己送给初初的礼物,当然由自己完成才放心,假以他手,他没想过。
反应这么大?
“你很不正常你知不知道。”刘浩洋看了看他,直接肯定地问:“又是因为她?”
陆晨风眼神暗了暗,沉默了。
刘浩洋摇摇头,叹口气,走了。
其实,这些天的埋头苦干好像让他明白,或许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顾婉初。或许爱她只是一个习惯,一种执念,她在过不在都不影响。没有她,他也可以过得好好的,吃饭睡觉工作,循环往复。唯一的缺点就是他更懒了,懒得把办公室当家了。家?哦不,是栖息地。他早就没有家了。
为了让他们都回到最初的位置上,陆晨风只想赶快结束这边的大小事务,以免夜长梦多。走之前最后一件事就是把“若初”交给她,这样他俩算是两清了,彻底的清了。
翻开“若初”这本厚厚的设计稿,看着三年来自己的成果,一时百感交集。当初会设计情侣装,全因她的一句玩笑式的谎言。
“旭,帮我试试这件衣服。”
明明是特意买给旭的,偏偏说成了帮忙。口是心非?
“大小合适,我很喜欢,初初的品味很好哟!”陆晨旭明显看出破绽,也不拆穿,顺着婉初的话往下说。
“真的!”听到满意的答案,婉初的眼睛顿时放彩,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送给你好不好?”眼巴巴的望着他,好似在说好好好。
突然,开门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二人世界,也打断了旭的回答。
“风,你回来了。”陆晨旭看着开门的方向。
顾婉初快速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转身与陆晨旭并排站着,连忙询问陆晨风的意见。“晨风,你看旭好看吗?”用眼神示意他,并且用手指了指衣服。
陆晨风的视线随陆晨旭扫过她,“跟你很搭。”
答案出奇地好,perfect!顾婉初心里美滋滋的。
他说的是实话。早在进门的时候,他一眼就发现他们穿的是情侣装,出奇的般配,甜蜜。唯一的问题就是……
“初初,衣服穿在我身上,你怎么问风?”陆晨旭插嘴问道。
“晨风是大设计师当然问他了。”婉初理所当然地回答。心里却嘀咕着:傻瓜,我又不是单纯地让他看你,情侣装肯定是要看两个人啦!
“哦,晨风,这是你的。”说着就递给他一个袋子。
“你设计的。”还没说完就见她用手指做了噤声的动作,乞求他别说。
“风,你刚说什么?”从房间出来的陆晨旭问道。
“他说愿意帮我们设计衣服。”顾婉初自告奋勇抢先回答,说完还冲陆晨风眨眼睛。
“嗯,对,她求我帮忙。”陆晨风配合着婉初。
“初初,风学的是建筑设计。”陆晨旭无奈的看着顾婉初。
“好吧好吧……”顾婉初假装遗憾地叹息。
昔日的谎言,今时的礼物。挺好的!合上设计稿,把它收进抽屉里,上锁。
一个月后。
“晨风,这边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定机票回总公司了。”刘浩洋提醒陆晨风。
“嗯,订明天早上的吧。”陆晨风想了想,吩咐他:“通知一下所有员工,今天提早下班,晚上我请客聚餐,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辛苦工作。”
“这么通情达理?不加班了?”心里想的却是不正常呀!一个讨厌应酬的人突然主动出击,有鬼!
“我很苛刻吗?”陆晨风反问他。
还有比你更苛刻的吗?整天一副严肃深沉的表情……嘴里却违心地说:“没有没有,你最宽宏大量了。”
“那还不快去。”看着他口是心非的模样,陆晨风没耐心的说道。
“去,马上去。”刘浩洋说完就一溜烟地跑了。
晚上聚餐后,大家意犹未尽。不怕死的员工向陆晨风提议去K歌放松吧!看着大家渴求的眼神,他欣然答应了。可能是喝酒喝多了的缘故。
一所高级会所的包间里,大家举杯畅饮,开怀大笑,气氛融洽,一扫工作时的死气沉沉,尽情享受生活的美好。
歌声嘹亮,欢笑声一片,青春涌动,陆晨风靠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他们突然觉得自己老了。明明自己还没够三十。可心明显跟他们不在一个世界了。
“陆总,唱首歌吧。”一个青春活力的女孩走过来,充满期待的看着他。眼睛里带着某种情愫。
“不了吧,你们唱。”忽略掉她的眼神,陆晨风果断的拒绝了。
可那女孩明显不死心,把大家叫停,说:“叫陆总献唱,你们说好不好?”
“好,陆总唱歌,陆总唱歌……”大家开始起哄。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陆晨风心里苦不堪言。
谁知坐在旁边的刘浩洋还幸灾乐祸,火上浇油,“招蜂引蝶,知道错了吧!唱歌唱歌……”
狠狠地瞪了一眼刘浩洋,陆晨风走过去点歌了。滑动着歌曲榜单,都是情歌,内心酸涩。看到杨宗纬的《洋葱》,毅然决然地点下,准备开始。
看着大屏幕上的MV,陆晨风好像看到了自己。低沉沙哑的声音从口中轻轻吐出:
如果你眼神能够为我 片刻地降临
如果你能听到 心碎的声音
……
现场突然安静下来,被他那低沉深情的声音所震慑和感染了。刚才起哄的人多半是看戏的,认为陆晨风不擅长唱歌。现在呢?都羞愧地低下了头沉默了。受氛围感染,有的人陪他一起低声吟唱,进入《洋葱》的世界里去了;有的人芳心暗许,爱意萌生;有的人好奇讶异,恣意揣测……
大家都吃着聊着笑着 今晚多开心
最角落里的我 笑得多合群
盘底的洋葱像我 永远是调味品
偷偷地看着你 偷偷地隐藏着自己
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地剥开我的心
你会发现你会讶异
你是我最压抑最深处的秘密
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地剥开我的心
你会鼻酸你会流泪
只要你能听到我看到我的全心全意
陆晨风看着屏幕上的“木乃伊”终于打动了男主,心里多希望故事里的那个人是自己。初初,如果是你,你会被打动吗?
听你说你和你的他们暧昧的空气
我和我的绝望 装得很风趣
我就像一颗洋葱 永远是配角戏
多希望能与你 有一秒专属的剧情
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地剥开我的心
“哐”的一声,包间门被打开又被合上了。顾婉初看着那一双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自己,顿时尴尬及了。如果不是为了躲避该死的追求者,她也不会误打误撞地进来这里。正准备道歉,一道严厉的视线死死的盯住自己,抬眸,蓦地呆住,脑子一片空白。只听见耳朵里传来他深情的声音:
你会发现 你会讶异
你是我最压抑 最深处的秘密
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地剥开我的心
你会鼻酸 你会流泪
只要你能听到我 看到我的全心全意
……
直到他唱完了顾婉初都没回神,沉浸在突然见到他的诧异和深情哭腔似的歌声里。陆晨风放下麦,走向她,诺大的身影罩住了她。
“我…我…”没等顾婉初说出什么,陆晨风就已经圈起她打开门出去了。
“什么情况……”剩下一堆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只有刘浩洋一人发出“啧啧”声,摇了摇头。
将她带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才停下来,转身看着她,好久好久。久到顾婉初完全从震惊不置信中惊醒,他也完全没有开口的意思。只是深情款款的看着她,看着她,像是要看到骨子里去。
如果说以前的陆晨风是压抑、不露痕迹的爱着她,现在绝对是露骨、毫不掩饰的爱着她。什么放开她,离开她,统统都拋于脑后。他只知道他想她,很想很想!
顾婉初低眉垂眸,不敢看他。被他看得发麻,她终于鼓足勇气打破沉默,“对不起。”陆晨风还是没反应,等了一会儿,她又继续解释道:“我们年级老师聚餐,上洗手间的时候听说一个老师要跟我告白,我不想答应他,又不想让我们的同事关系变僵,所以不知怎么办才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于是我准备先撤,躲过去再说,却不想刚走到这里就看到他抱着花走过来了,所以我才闯进你们包间的。”顾婉初一五一十的汇报,活像做错事的孩子。扯了扯陆晨风的衣袖,撒娇认错式的的口吻说,“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顾婉初虽然在道歉,解释,可原因是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就这样一股脑地做了。这是否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呢?
看着顾婉初此时的模样,陆晨风无比怀念,好像一下子回到了三年前,她信任他,依赖他的那段时光。因此一下子忘了作出回应,再加上酒精的麻痹作用,身体的疲惫,整个人都呆呆的。
“陆晨风,说话呀!”等不到他的回应,顾婉初按捺不住性子,气急败坏地冲他吼道。
陆晨风顺势倒在她的身上,真不喜欢她吼他。
顾婉初被他倒下来的身体压得重心不稳,直往后退。等她站稳脚跟,清醒过来才明白此时他的反常。
“晨风,你怎么了,晨风…”声音带了哭腔,“你不要吓我,晨风,说句话呀!”顾婉初害怕及了,好像回到了三年前旭出事的那天。
“喝醉了,没事,回家。”陆晨风附在她耳边轻声地安慰。
“嗯,回家,我们回家。”顾婉初强迫自己镇静,顺着他的话说。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弄上出租车,地址又成问题了。看着他严重的黑眼圈,没再叫醒他。从他衣服口袋里拿出手机,解锁,联系人,看到刘浩洋那一栏,迟疑了一下,拨了出去。毕竟这么多人里她只认识他。
“晨风,什么事?”
“呃,我是顾婉初。”
“哦,晨风怎么了?”
“他喝醉了,我想问你知道他的公寓在哪吗?”
“文明路朝阳小区二十栋八号。”
“谢谢!”婉初礼貌性地表达感激。
“不用,对他好点就可以了。”语气生硬,说完把电话挂了。
认识刘浩洋是源于一个始料未及的问题。作为旭的女朋友,偶尔出入他的朋友圈。一次庆功宴上玩真心话大冒险,自己输了,选择真心话,刘浩洋提问。
“在家里你是怎么区分旭和晨风的?”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旁边也有人起哄,都等着看热闹。尤其是两个当事人的视线久久地注视着自己。
“很好认呀!旭喜欢穿白色类型的衬衫,晨风偏爱黑色类型的衬衫,他们一个戴手表,一个不戴。”顾婉初避重就轻的回答。
“就这样,那穿一样的衣服都戴手表呢?难不成都是旭?”刘浩洋得寸进尺。顺便补充一句:“你们两个不准帮忙!”
顾婉初死死地瞪了他一眼,心里恨死他了。也就是这一眼让她这辈子都记住了他。之后吞吞吐吐的回答:“他们给人的感觉不同。旭阳光温暖,走近他如沐春风;晨风,呃,他孤傲严肃,让人有点畏惧。”说完都不敢抬头了。
“晨风,听到没有,她说你长得太凶了!”全场都乐翻了。
“没有,跟他接触多了就不怕了。”顾婉初急忙补救。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可为什么旭不帮自己呢?
走进他的公寓,看着空旷无几的客厅,婉初心里堵得慌。他就是这样生活的?
费力把他搬上床,脱鞋,解领带,擦脸……做完这些婉初都累塌了。好在他很乖,没耍酒疯。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不小心靠着床沿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