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司南对她父母素来宽容,但她很不喜欢他们的一点就是,自打她跟顾西辞订了婚,陈老太每次给她打电话都要问她跟顾西辞感情进展如何。

她是个成年人了,就算是自己的父母,她也不喜欢这种没有隐私的感觉。

她还没从顾西辞出轨的厌恶感中解脱出来,所以再度听到顾西辞的名字,胸口顿时一阵憋气。

陈司南不满道:“妈,你能不能不要老问我这些?你把心思放在萱萱身上行吗?她马上要高考了,你盯紧点。”

“都没问你几句,你又开始嫌我烦了!我这不也是关心你,你没恋爱经验,性格又直,回头说话惹恼了西辞,万一顾家对你有什么看法,怎么办?你是我女儿,我叮嘱你几句还不行啊……”

电话里,陈老太唠叨个不停,陈司南听得有些头疼。这时帘子外响起一阵窸窣声,像是朝朝起来了。

她立刻打断陈老太的话:“好了,妈,我心里都有数,我工作还没做完呢,先不跟你说了,你有事再找我。”

说完,陈司南匆匆挂了电话。

她掀开帘子,走了出去,看到朝朝站在冰箱前,手里拿着桶泡面。

陈司南连忙朝他走过去:“别吃泡面了,没营养,我来点外卖吧。”

朝朝眼皮微抬,眼神凉凉地看着她:“你平时都这么没时间观念的吗,工作能让你忘记饥饿?”

陈司南知道他这是饿了又犯少爷脾气了,便没跟他一般计较,拿起手机准备点外卖,突然,手被他一把给拽住了。

“冰箱里还有菜,你来做。”朝朝闷声道,手一拉,将她拽到了冰箱前。

陈司南看了眼冰箱内的食材,都是些肉类,做起来很费事。

她回头看他:“这没一小时做不下来,你不是饿了吗?还是点外卖吧,你想吃什么?”

“电饭煲里还有饭,你就做个汤好了。”

“汤?”陈司南又看了下冰箱,只有西红柿可以做汤,她怀疑地看着他,“你不是不吃素吗?只有西红柿蛋汤也可以吗?”

“你哪来那么多话?让你做就做!”朝朝不耐道,脸上阴云密布。

眼看他又要发脾气了,陈司南立刻举手认输:“好吧,那我就只做个汤了,回头你别嫌太素了啊。”

朝朝不说话,将她扔在了冰箱那儿,自己朝沙发走去。

陈司南做的帘子把她的宿舍隔成了两半,她的床跟柜子在一边,厨房跟大厅还有卫生间在另一边。

朝朝回到沙发上继续看书,一下午,他无聊到把陈司南新给他的两本书看完了。

陈司南在工作,根本不搭理他,他也不敢打扰她。

刚才她跟陈老太通话,他都在听。

即使没问过,朝朝也知道陈司南在松大当教授头上得承受着多大的压力,背后又有多人在盯着她。

当时顾家的那些亲戚听说顾西辞的未婚妻是个研究生,还在松大当教授,都说金燕子吹牛。

后来发现陈司南确实刚研究生毕业就进松大入职,被评上副教授后,大家又说她肯定是用了什么见不得光的手段进去的。

大家看不上金燕子,自然也看不上她挑的儿媳妇,顾家的人是这样,外面的人又能好多少呢?

朝朝放下书,专心地打量着在厨房忙碌的女人,眼角微挑。

幸好她跟顾西辞结束了,不然以她的性格,嫁到顾家来,指不定也会被逼死。

顾家都能逼死他母亲,逼死个陈司南又有何难?

不到半小时,陈司南做完了西红柿蛋花汤,又将冷饭从电饭煲里舀了出来,放进锅中,切了点火腿肠跟胡萝卜进去,做了个扬州炒饭,然后一并端去了小方桌。

朝朝已经就座。

陈司南盛了炒饭给他,再度声明:“没什么好吃的,你今晚先凑合下吧,明天我再去买菜给你做。”

“嗯。”朝朝点头,拿起汤勺舀了点蛋花汤放进碗中。

他端起碗喝了一口,汤还很烫,但很香,浓厚的西红柿的味道包裹着味蕾,好酸。

朝朝不动声色地喝完了一碗汤,大口地吃着碗里的饭。

他全程沉默,吃得很快。

陈司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觉得是自己不好,把他给饿坏了。

她一个人待惯了,以前她很忙的时候,甚至都顾不上吃饭,吃也是吃桶泡面了事。

现在她收留了朝朝,虽然她嘴上说嫌弃他,心里也怕他,可她毕竟还要对他负责的。

小的时候,她路上遇到流浪猫狗,要么不捡,捡了就要养到它们老死的。陈司南长这么大就养过一条狗,是她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在路上垃圾桶里捡的奶狗。

那条狗,陈司南一养就养了十几年,她上高中后,寄宿在学校,没法照顾狗,她就让小侄女陈萱代替她照顾。

后来,狗老了,自然死亡了,陈司南再也没有养过其他动物。因为她知道,养了是要负责的。

可是时隔多年,她还是干了跟当年一样的事,只不过这一次她捡回去的不是狗,而是一个人。

“朝朝,你要是觉得不好吃就说,我去买其他的。”陈司南还是心里过意不去。

“不用。”朝朝道,似乎看出了陈司南眼里的愧疚,他又加了一句,“很好吃。”

没想到会被夸奖,陈司南的脸不由一烫。

“好吃就多吃点,除了我家里的人,我也就给你做过饭。”陈司南笑着又舀了几块西红柿放进他碗里。

朝朝握筷子的手一顿,抬眼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咬了口碗里的西红柿。

只给他做过吗?

顾西辞也没有吗?

嘴里的西红柿突然一点都不酸了。

放假四天,除了一号那天出门看了场不怎么好看的电影外,陈司南一直宅在她的宿舍里。与过往不同的是,这个假期多了个人陪着她。

朝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不怎么好相处,但陈司南跟他相处了几天后发现,他的脾性倒是挺对她胃口的。

她这人很枯燥,每次放假,要么回老家探望二老,要么就在宿舍里看书。一本书她可以看一天,看完一遍再读一遍,还得撰写读书笔记。

偶尔,她心情好,突发奇想,也会写几首浪漫的小诗。

陈司南是喜欢安静的,她不喜欢被打扰。

而朝朝也是喜欢安静的,他同样不喜欢被打扰。

除了一开始的摩擦碰撞外,之后的几天他们两个相处得都比较融洽。

他们彼此待在自己的空间中,看各自的书,就那样互不干扰。

等到了饭点,陈司南从**起来做饭,朝朝也会跟着一道去厨房,帮她打下手。

这其实是陈司南要求的,她觉得朝朝都大了,再不能什么都不做了。他起码得具备基本的生活技能,以后再流浪,也死不了。

当然,陈司南知道,等朝朝继承了遗产,成了焦城市真正的首富,帮他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只要他挺过这一个月,躲过了那些人的追查,到那时候,朝朝就是顾家真正的天,顾家的人就算是顾明雷,谁也不敢再伤害他,他们只会又各种求着他要钱。

但陈司南不是顾家人,她可不需要朝朝的钱,所以她现在完全可以使唤朝朝做家务之类的事。